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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授人以渔 ...

  •   我觉得这件事情有点扯。
      从他踏上飞机和林北声双宿双栖的那刻起,我从没想过,我再见到沈措的时候居然会是五年之后。
      他在电话里跟我说让我帮他订一间酒店,大概要住两个月。我强忍住要翻白眼的冲动,在电话这头对他嘶吼:“哥哥你这是抽刀砍我呢?!邱岑歌这会儿在政协开会,我那地方一千平米,虽说这两天少了男主人之一略显脏乱差,难道还住不下你个沈措?!”
      他笑了笑,“怕你贼心不死。”
      挂线了。

      来的时候正值下午,阳光贼好。门一打开,扑入视线的强光和沈措一同把我吓了一跳,竟是骑车来的——还是那种颜色骚包、宽胎直把、座椅明显高于车身的山地车。穿得特别休闲,看上去特别年轻。除却眼角的笑纹有点显,完全可以冒充大学生。
      嘴角轻浅一勾,眼神妖娆地令人发憷,他全然老样子地对我馈赠一个迷人微笑,谭总。
      “你……你……”本想卖弄词藻表述相思之情,结果就结结巴巴出几个“你”字,如何捋不直舌头的模样简直蠢得冒泡。足足愣了五分钟我才想起来往他肩头砸上一拳,目光一指他的自行车,“你这是装得什么嫩,发得什么骚?”
      沈措笑,“环保。”

      他跟我说回来有一阵子了,先去了佛山,再去了连云港,看了看赵斌的工业园区,发展得不错。
      “一个人?”我往他身后甩去一眼,挺诧异,“林北声呢?”
      “没告诉他,自己回来的。”他说着就脱鞋进了我的屋子,目光卯向了大厅中央的一架钢琴,“怎么?人到中年,倒开始陶冶起情操了?”拉开琴凳,大大方方落了座。十指搁于琴键,他侧头对我一勾嘴角,“可以吗?”
      眼神声音都温柔地跟求欢似的,我又愣了愣,说,“砸了都可以。”
      继而便是琴音缕缕而来,什么曲子我说不上来,反正听着耳熟。弹琴时的沈措依然一脸目不旁视的认真,什么悠扬、什么律动、什么绕梁三日、什么以飨世人,不过如此。

      “谭帅!”一个乍呼呼的女孩声音响了起来,琴声随之戛然而止。进门来的丫头椭圆脸型大眼睛,一身T恤短裤的运动装束衬得腿长腰细,潇洒可人。
      她是我和邱岑歌领养的女儿,十三岁,名叫谭歌。乍一看是个能让男生舍生忘死前赴后继的美人胚子,可惜一开口就破功。
      领养她的时候她已经不小了,也不叫这么坑爹的名字。当时邱岑歌十分尊重地询问了她关于改名的意见,结果一个八岁丫头一脸“哀家赏了你”的表情通知我,可以跟你姓。
      这丫头是匹白眼狼,看见邱岑歌的时候一声声软软糯糯的“爸爸”,对我却向来只肯直呼名姓。她又没大没小地冲我嚷了一声,“谭帅,这是新请来的钢琴老师吗?”
      这架钢琴就是为谭歌买的。也不知道脾性随了谁,什么都拣最好的挑,一件破乐器花了我不少银子。
      “不是老师,是你叔叔。”对她的没大没小我一向纵容,说,“不过你如果能说服他教你弹钢琴,绝对不比那些专业钢琴老师差。”
      “叔叔啊?”谭歌溜溜转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沈措,忽然一脸怀疑地冒出一声,“喂,你这是骗人吧!你多大了?”
      “和长辈说话别那么没大没小!”
      我吹胡子瞪眼地喝叱谭歌,沈措倒丝毫不避讳自己的年龄,“42岁。”
      “可你看着比谭帅年轻多了,我怎么能叫你‘叔叔’呢?”谭歌把书包扔在地上,开始习惯性地讨价还价。
      “那就叫名字吧,”他笑了笑,“沈措。”
      “你好像钢琴弹得挺好的?”这丫头懂得近水楼台、趁热打铁的道理,立马揭竿上爬地提出要求,“你可以教我弹钢琴吗?”
      “可我的收费并不便宜。”沈措又笑了笑,面向着谭歌,却朝我投来若有似无的一瞥,“5K一节课,你能接受吗?”
      “我哪里有钱啊?”谭歌也朝我投来一眼。
      简直是居心叵测的勒索,明目张胆的敲诈!对她“请求支援”的眼神视若无睹,我当即摇头拒绝,铁板钉钉地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或者这样……”看见那丫头撅嘴生起气来,沈措做了个手势示意谭歌向自己靠近,凑头过去,压低声音在她耳旁说了些什么。
      一个男人一个女孩彼此对视,沈措的眼神暧昧萦迂地令人费尽琢磨,谭歌居然刷一下地就红了脸。
      然后我看见她爬上了他的膝盖,展开手臂箍上了他的脖子。撮起嘴唇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这样够了吗?”
      沈措露出一个表示“遗憾”的表情,伸出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嘴唇,居然还面带微笑地给予她“接吻”前的建议,“闭起眼睛,但不要紧咬你的牙关。”
      谭歌微微迟疑一下,真就阖起眼睛开启红唇,把头凑向了沈措——沈措也垂下眼睫略侧脸颊作为回应,两个人作了一个要“接吻”的动作。
      这个丧尽天良的衣冠禽兽,居然敢打我女儿的主意!
      “给我打住!”眼见谭歌的纤细鼻尖擦上了沈措的英挺鼻梁,我赶忙大嚷,“8K一节课,再多没有了!”
      沈措顺势抬了抬他的漂亮下巴,扶着谭歌的后脑勺,及时把那个即将四唇相贴的吻轻轻落在她的额头上。回过脸来对我勾了勾嘴角,“成交。”

      后来趁沈措去洗澡,我没好气地问谭歌,“刚才你沈叔叔跟你说什么了,让你亲他一下来抵学费?”
      “不是啊,”谭歌眨了眨眼睛,“沈措说,我先亲他一下,在亲他第二下前,你就会帮我出学费的。”
      胳膊肘往外拐的死丫头,甩了甩马尾,心情看似十分愉快地走了。

      他在我房间的浴室里洗澡,而我在浴室门外,一面听着里面的哗哗水声想入非非,一面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瞎聊。以前的我宽肩窄腰,腹肌八块,标准男模身材;而现在,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时看着还有那么点青年才俊的味道,一旦脱了衣服立马露出“中年人”的马脚——腹部一块平田坦丘,稍不留神吸气便肚腩明显。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真挺佩服那小子的,也不知道当初的他怎么在成日里海味山珍的应酬中保持的纤纤楚腰。
      随后他就以浴巾裹着下[]体出来了——
      霍!
      看着我直勾勾望向他身体的眼睛,沈措说完一声“别意淫我”就靠坐在床,在我的身旁。
      谭歌就在楼下房间,我怎么也不敢冒着“少儿不宜”的风险对他动手动脚。
      “三个月前我去摩纳哥找过你,你恰好不在。”我想起了当时给林北声的建议,忽然满脸淫邪猥琐地望着他,“那天晚上……感觉怎么样?”
      他转过脸望着我,微微眯起眼睛以示自己正在“回忆”,唇角蓦地勾出一个暧昧模糊至极的笑来,“还不错。”
      “那天林北声真的把你……你、你你……你真的是下面那个?!”
      “事实上不仅是那个晚上,”他以手指摩了摩稍稍抬起的下颌,“你走以后,这样的情况又发生了不少次。”
      “你怎么能是bottom呢?!怎么能呢?!”感到三观颠覆天昏地暗,我一刹坐起身,几近失态地嚷了起来,“不别扭?不奇怪?不……不变态?!”
      他又想了想,然后表情还挺严肃地回答我说,“不变态。”
      仰头栽倒在床,发出一声痛苦至极的哀嚎。在我真的要用枕头把自己扼断气前,沈措把它从我脸上拿了开,“别闷死了。”
      “你这话说得我气结在胸,一辈子不可能疏解了。”拼不了死的人终究会与河豚的味美失之交臂。悔不当初,我以一个无比干涩懊丧的声音说,“早知道你是这个反应,我当年无论如何也该霸王硬上弓。”
      沈措露出一口白牙,大笑。
      毫不见外地拿我的小腹当枕头躺了下来,还有点湿漉的头发蹭在我快消亡殆尽的腹肌上。
      “养得挺肥。”阖起眼睛,他说。

      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次不告林北声而别,是为了回国做一个手术。
      胃溃疡幽门梗阻,名字挺复杂,据说胃疼得厉害的时候完全无法进食。
      胃大部切除术,手术有点风险,接近三分之一的死亡率。国外当然也可以做,但他说他想我了。
      我姑且就相信了。

      离京之后的邱岑歌照例打来电话,在斩钉截铁地拒绝我phone sex的要求后,得知我让沈措住家里居然当时就冲我嚷了起来,“你怎么能让沈措住家里?!”
      “别说让他住一阵子,让他把房子拆了都成,怎么不能?”欲求不满,说话的口气也不客气了。
      “你考虑下家里还有未成年少女,行不行?”
      他的意思是沈措劣迹斑斑偏偏魅力又足,谭歌这种涉世未深的少女一准儿被迷得五迷三道,日后的婚恋观必将受到不可撤销的负面影响。他对于女儿的关心近乎溺爱,每次外出一定悉心嘱咐,防火防电防水灾防锐器,这会儿又加了一条:防沈措。
      “杞人忧天,四个字会写么?那丫头还小呢,这点点年纪知道什么是成熟男人的吸引力。”对此我不以为然,这丫头平日里除了疯狂迷恋那些在我看来都外表不男不女、说话矫揉造作的偶像明星,别的一概不管。我一直觉得沈措的到来正是天赐良机,实在有必要纠正一下她对男人的审美。

      “谭帅!”谭歌两年前开始每周都上声乐进修班,风雨无阻,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一点。天黑人静,可她一进门就扯开嗓门扰民似的冲我嚷,“你和谢逸凡说什么了?”
      进修班上有个大她好几岁的男生叫谢逸凡,名字琼瑶,长得也春光和煦花开秾好,很有那么点当年的邱岑歌的意思——怪不得人都说女孩子容易恋父呢。谭歌对这个大男生一见倾心,屡次表白未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危机之中。为此我特意去查了一下那男孩的背景,发现比一般的工薪阶层生活得还困难些。我约他出来见了一面,那男生对我说自己实在不喜欢她,说着说着居然还哭了。瞧那出息!我让他去办张银行卡,每个月我往他卡里汇款四千,我说就当我发工资给你了,你只要没事儿逗逗我女儿开心就行。
      后来一段日子沉浸在这种“过家家”似的爱情里的谭歌也确实很开心,没想到还是出了岔子——
      原来自那天差点和沈措接一个吻以后,她就被勾起了这方面的花花心思。趁声乐课程结束俩人并肩而行,她就主动向对方索吻,结果把那个男生吓了一跳,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
      “你女儿有那么次嘛,用得着你雇一个人来陪我谈恋爱?!”这丫头一生气就口不择言,先骂我是资本主义的走狗,后来又骂我是暴发户行径。“你这种人穷得就只剩个钱,可你以为钱可以买到一切吗?买个女儿,再给女儿买个男朋友?”
      我问心有愧,又想起沈措胃不舒服上楼先睡了,所以有些示弱地对她说,“别嚷了,你沈叔叔在休息。”
      可她还是照旧扯着嗓子鬼嚎,“我就嚷!”一边把触手可得的东西全砸向地板一边说要离家出走——什么德行?绝对都是邱岑歌惯出来的!她走到钢琴边,打开琴盖,十个指头赌气似地噼里啪啦往下乱摁,发出一阵阵能把人耳膜刮破的噪音,“我就嚷!我就嚷!”
      “让你别嚷了!要吵醒你叔,当心我抽你啊!”我挥了个要扇她一巴掌的动作,其实完全就是虚张声势的恫吓,手掌离她的娇嫩脸蛋明显隔开一掌宽的距离。结果这丫头居然恶人先告状地尖叫起来,“谭帅你敢打我!我要告诉爸爸,你打我!”
      一摔卧室房门,就哭了个惊天动地。

      沈措果然被吵嚷声惊动了。他开门出屋,迈下几级楼梯,俯下目光看着我。
      “这年头叛逆的青春期少女太叫人吃不消了。”我仰起头回视于他,叹出一口气,一脸的无可奈何与心力交卒。
      “自以为是的中年男人也一样。”他不以为然一笑,走来我身边。
      “不准火上焦油煽动离间。”我看见他敲了敲谭歌的门,忽然想起了当年那才比谭歌大出一岁的白未果,于是又说,“更不准冲我女儿乱放电,她要说出‘长大之后嫁给你’这类的话,兄弟都没得做!”

      门没锁,沈措说了声“进来了”就自己开门进去了,只留下一个愣愣杵在门口跟孙子似的我。
      “别当说客!我不会原谅他的,这辈子不会!”谭歌侧过头看了沈措一眼,又把脸埋回了被子里,继续死了妈似的恸哭。
      沈措没有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入屋坐了下。半靠于谭歌很喜欢的那个单人粉白沙发,手肘搁于扶手,手指托着下颌,他像瞻赏艺术品那般面带微笑地看着我那个十三岁的女儿。二十岁的沈措独立于校园过于少年老成,三十岁的沈措周旋于商场又过于锋芒毕露,四十岁的他已经完全把那副骨子里流露出的凌驾他人之感收敛得一干二净,笑容的收放、眼神的指向、声音的抑扬顿挫乃至眉尖唇角的勾挑都拿捏得极具火候,贴切自如。
      “你在看什么呀?”哭了一阵子的谭歌意识到沈措的目光,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爬了起来。
      沈措换了一个坐姿。倾身向前,十指相扣,手肘支于膝盖——这个动作一下子拉近了他与谭歌的距离,我甚至怀疑他那长得有些夸张的睫毛即要触到谭歌柔软的面颊上,他说,“一个漂亮女孩就算在哭泣,也还是很惹人心动的。”
      “我讨厌老男人,”谭歌依旧咬牙切齿,对刻意的恭维毫不感冒,“所有的老男人都自以为是,仗着阅历与经验,妄图掌控一切。”
      “哈,”棱角挺好看的唇勾了勾,笑出一声,“同感。”
      “你觉得我漂亮?”谭歌大约也觉得火气撒错了人,又凑过头向沈措靠近了些,一双大眼睛里写满了黯然与不甘,“可我想找个喜欢的男生接吻都被拒绝了,还是我的初吻呢!”
      “你还太小,”沈措伸手掌起谭歌的脸颊,以拇指轻擦过她含泪的眼眶。他拭去她眼泪时噙起的笑容简直堪比起泡的鲜奶油,天性嗜甜的女孩十有八[]九会神魂颠倒。他说,“如果你十六岁的时候还没有献出初吻,就来找我。”
      “十六岁?”听见这话的我破口就嚷,“不行!至少二十岁!”
      “现在不行吗?”小丫头果然被他的鬼扯说动了心,一本正经地又要索吻。
      “不行,”些微眯起的深邃眼睛衔起了一丝笑意,眼角的笑纹一刹就加深了,“以前我和你爸爸打架还是平手,现在恐怕得输给他了。”
      “好想明天就十六岁。”谭歌哀叹一声,蔫着她的漂亮面孔躺回床上。没过一会儿忽又侧过头问,“欸,沈措,你也喜欢过人吗?”
      “那是自然。”
      “你有遇见过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的情况吗?”
      “当然也有的。”
      “那时你怎么办呢?”
      “我从不让自己处于追求者的劣势地位。当你发现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却没有同样注意到你的时候,你就应当自我提醒‘我该变得更优秀了’。”
      “变得更优秀?”
      “是的,”沈措点了点头,“对于你这样的女孩来说,或许是新买的唇膏,或许是年级里数一数二的成绩,或许是弹得一手好琴。”
      “可是,你难道不是那种只要勾勾手指,女孩就会趋之若鹜的人吗?”谭歌睁大眼睛,一脸疑惑与不可置信,“我觉得你是那样的人。”
      “大多数时候确实如此。”并不刻意否认自己的辉煌情史,沈措微微一笑,“不过,事情总有例外。”
      “是什么?”
      “我在大学的时候曾和一个男生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那个男生家境殷实,又高又帅,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个无可挑剔的对手。”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谭歌朝我扔来怒气冲冲的一眼,没好气地说,“然后呢?”
      “他对那个女孩展开了最热烈的追求,每天名车接送礼物相赠,甚至动辄就以玫瑰铺满校园。”
      “果然我没说错,他就是个暴发户!”再朝我扔来一眼。
      “那个女孩很漂亮,但却骄纵任性。我意识到同时两个出色男生的追求会加重她的优越感,而另一个同样漂亮的女孩的选择则会干扰她的判断。所以我决定转移目标,先从追求她的室友开始。我想每天晚上我的名字出现在她们的聊天内容里,不亚于央视新闻黄金时段的广告。”
      “这很无赖!”犹挂泪痕的脸孔放了大半的晴,谭歌翘着唇角说,“没想到你当年那么无赖。”
      “不要曲解我的进取心。”他以修长食指点了点谭歌的鼻子,笑,“不管怎么说,喜欢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先来喜欢你。”
      “后来呢?那个女孩后来和你们当中谁在一起了吗?”
      “后来,那个女孩成了我的第一任妻子,”沈措似笑非笑地瞟了门口的我一眼,微一耸肩,“而你爸爸只好改变性取向去喜欢男人。”
      这混蛋王八蛋居然歪曲事实诋毁我!但是显然谭歌非常受用,她终于彻底擦干眼泪,阴霾扫尽地大笑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授人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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