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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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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的手机上确实有条还没来得及发出的短信,我把手机朝艾伦·托马斯的脸上砸,“你以为我是白痴吗,你杀了他之后再拿他的手机打一条短信来糊弄我?”
艾伦·托马斯躲开了手机,呵呵笑起来,“我向上帝发誓,除了这手机的边框,我再没碰过它其他地方。”
“你可以去做指纹鉴定。”他还补充道。
“就算他在通风报信,你他妈有必要杀了他吗??”我心里来气,站起身点了根烟。
“下意识反应,”艾伦·托马斯耸肩,脸上是无所谓的表情,好像刚才死在他手上的不是个人,而是只蚂蚁,“你知道当过军人的,手都比较快些。”
我不想听他再放屁,没去接他话茬。艾伦·托马斯跑去淋浴间上厕所,我看他关上门,才走到冰柜边上,把冰柜里面的瓶瓶罐罐全都取出来,从冰柜深处摸出个黑色垃圾袋。垃圾袋里面是我的逃亡基金,专门应付像今天这样的情况。
里面的钱一分没少,就是摸上去有些冷。我把这些钱分开藏在上衣口袋和裤兜里,收起了茶几上的手枪。
“我们去外面抽根烟吧。”这时,艾伦·托马斯从厕所里缓步行出,伸出两根修长手指在嘴边比了个夹香烟的动作,对我说。
我指指淋浴间那敞开的窗户,“从这里走。”
我们两人才翻到墙外,艾伦·托马斯忽然问我,“你到底是来看你的老相好的,还是来拿钱的?”
我问他刚才是不是在偷看。艾伦·托马斯走在我前面,忽然转身对我笑,“我看你都是光明正大。”
他长了张比强尼还欠揍的脸。
我抓着消防楼梯的扶手,快步往下走。休息室外面的人抽了大麻反应有点迟钝,这会儿也该反应过来刚才响起了枪声。要再不快些,等酒吧里的人追出来,插翅也难飞。
我和他说我们就在这条小巷分手,他可以向东一路走回第八街,回到他的法拉利身边,如果它还在的话。
他问我下一步想去哪里。我连瞪他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低头看着他脚上那双黑色皮鞋,对他说了句“与你无关。”转身便走。
艾伦·托马斯没来拦我,只是跟着我,用他低沉嗓音带着些笑意说,“如果我是那个金发小子,我也选择出卖你,你这人一点都不值得付出。你知道吗,你看到他尸体时,眼神都是冷的。”
我扔下还没抽完的半支烟,“我曾想和他去海边,远离这里。”
“不如和我去。”艾伦·托马斯走到了我边上,“我有私家游艇和以我名字命名的海滩。”
他有神经病,我要下地狱,估计还能拉他同行。
我把帽子拉起来,与艾伦·托马斯保持距离,低头走着。现在得想办法搞个交通工具,巴士肯定不行,这破地方除了艾伦·托马斯,也没人敢把车停路边。
自行车吧,要是有辆自行车也能加快些逃跑的效率。
“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艾伦·托马斯跑到了面前,指着我们来的方向,雨林酒吧所在的那幢四层建筑。
第八街上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觉得奇怪,要是走出巷子,一眼就找到辆能骑能用没人要的自行车我才觉得最他妈离奇。
“你还记得刚才金发小子手机上那条短信的内容吗?”艾伦·托马斯问我。
我记得,一条常见的通风报信的短信。
“他来了。”艾伦·托马斯把我心中默念的语句说了出来。
我想不明白这条短信哪里奇怪。这时,艾伦·托马斯变戏法似地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掏出只手机。
“你偷死人东西。”我朝他呸了一口。
“重点不是这个。”他说。
重点当然不是这个,重点是这混球什么时候拿走唐纳德的手机?我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
“重点是收信人。”艾伦·托马斯把唐纳德的手机递到我面前,“你看,上面是两个收件人,这两个号码你都认识吗?”
两个号码都没有保存,全是现打的,头一个我记得,是强尼的手机号。另外一个实在眼生,没有印象。
“更奇怪的是,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人追出来。就算他们已经来过这里,当时没逮住你,”艾伦·托马斯停下脚步,开始分析推理,“对于你这种杀害老大私吞帮派财产的混蛋,难道不应该派两三个人盯住酒吧和你的金发小子,尽早捉你回去问罪?”
末了他还问我,“你怎么看?”
我看他该赶紧订制面具和披风,用他的聪明才智拯救世界。绰号我都给他想好了,黑暗骑士艾伦·托马斯。
“嘿,如果你实在没地方去,我有个去处。”艾伦·托马斯在我面前打了个响指,试图引起我的注意。
“我有地方去。”我撇开他碍眼的手,大步往前走。我要去找维特,得弄清楚强尼现在到底在干什么勾当,我可不想背着莫名其妙的罪名一直逃亡到生命终结。
我和艾伦·托马斯就此分开,他没再继续跟着我,我也再听不到他惹人头疼的声音。
我没找到我要的自行车,只得一路朝着维特住的地方走,我从烟盒里掏出最后一根香烟,想了半天还是没点上,又塞回了烟盒里。我感觉我这一天都像抽了大麻而产生的幻觉,一定是那叫“不羁夜”的玩意儿在作怪。强尼八成也是抽了它才干出了陷害我的蠢事。
我实在想不明白他有什么理由陷害我,尽管对他满腹怨言,可我从来都没在他面前提过只字片语。我与强尼的相处,在外人看来,那可是“和平和睦”的典范。就连娜塔莎也曾夸奖我耐性奇佳,与强尼同出同进这么久,都还没挥拳揍他。
强尼是个白痴,我不想把自己拉到和他一个水平线上。
强尼说不定是患有人格分裂症,拥有两种极端人格,“不羁夜”成了启动他第二人格的关键道具,让他从一个惹是生非的蠢蛋瞬间变身成惹是生非的邪魔。
这两种人格的本质并无差别,活着的宗旨就是不让人好过。
我感觉有些不舒服,我想给自己来杯酒,我甚至开始自言自语,不停问自己还有多久才能走到维特先生的家。
我快要被看不到目的地的行走逼疯,不,我已经疯疯癫癫了,我开始为自己设计各种角色,我幻想自己是东方的苦行僧,一路向西去往天边的佛家胜地。然后我遇上了围着火炉烤火的黑色怪兽,他们脖子上带着镀金项链,裤子掉到□□,自以为露在外面的条纹内裤是美的象征。
哪怕举办狗屎比美这样的比赛,他们的内裤也不会比最难看的狗屎好看。
“哟,那边的小子。”我看不到说话人的脸,他离火炉有些远,只能借着路灯光看到他雪白牙齿。
我把手从上衣口袋里伸出来,“我没钱,真的,我没钱。”
喊住我的黑鬼窜到了我面前,扯下我的帽子,把我推到人群中央。围拢着的人开始笑着起哄,他们喊,“强尼,快上!”
“你叫强尼?”我问那个黑鬼,他提了下裤子,绕着我转了两圈说,“没错,鲨鱼强尼!”说着,他抬高双手,这动作引来一波欢呼。
“上啊强尼!”
“撂倒这狗娘养的小杂种!”
“把他干趴下!”
这样的喊话声此起彼伏,我在心里替这个黑鬼惋惜,他真可怜,和蠢货强尼同名,我向上帝发誓,他包准见不到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