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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翌日清晨,在床铺上弹了许久,都没能直坐起身。
      小腿肚的酸痛毫不留情的提醒着我,逞能不服老的悲惨下场,最重要的是,几年来一直相安无事的牙齿,竟然也开始出状况。
      止痛片吞了三颗,还是毫无效果,忍了许久,末了,依然“忍无可忍”,不得已,只能披衣出门。
      平素很不喜欢去医院,记忆中悲郁的部分,大都和它相连,可是,这一次,我却恨不能立马飞奔到达目的地。
      看见身穿白大褂的护士小姐,大喜过望,终于明白为何称她们为“白衣天使”!

      一手捂着腮帮,安安静静的站在长长的队伍后面,等着挂号。
      和身体上的伤痛比起来,什么情绪低落,什么愁情满怀,通通变得微不足道。
      忽然想起之前和人的笑谈:“饿你个三天三夜,看你还有没有心情风花雪月,顾影自怜!”
      哈,竟是一句金玉良言。
      看吧,一个小小的牙痛,就可以让我忘却其他所有的不快,满心牵挂的,就是这一方口腔内的某颗牙齿。

      排了近半个小时的队伍,挂完号,我也疼的有些麻木了。
      走近牙科室,一溜的器材,每个人都仰面躺着,张大嘴巴,一旁的医生还念念有词:“嘴巴再张开一点!”
      忽然想到四个字“血盆大嘴”,差点笑出声,嘴角弧度刚划到一半,想及一会自己也是这种情形,登时失了笑容。
      看到身旁站着的是位清秀的女医生,心情大好。
      我喜欢女医生。
      年少时看的那本《人到中年》,陆文婷给我的印象实在太好,所以,连带的对所有穿白大褂的女子有特别的好感。

      于是,忍不住和她闲聊。
      “每天看这些龋齿啊,蛀虫啊,不会觉得很难受么?”
      她笑:“习惯了就好了!”
      习惯?呵,是啊,什么东西,只要习惯了,就都变得自然起来。
      就像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而且,比想象中的要容易的多。
      “把头往右偏一点!”她轻声的在我耳边说道。
      “是蛀牙么?”
      她点点头:“我今天先帮你把牙神经弄断,过两天你再过来一趟!”
      “还要过来啊?不能一次就弄完么?”
      她笑了笑:“不行!”
      听着器械在口腔内“嗤嗤”作响,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胸口慢慢升起。
      “怎么了?”她关掉电源,俯身问我。
      “没什么?”我摇摇头,“只是突然想起一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她嫣然一笑,将清水注入我口中:“把水吐出来!”

      几分钟后,终于可以站起身,坏掉的那颗牙齿,底下的牙神经,也已经悉数弄死,整个过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难受,只是,牙齿间被塞了一团棉花,外加弥漫在口腔内刺激的药水味道,多多少少还是让人有些不适。
      想到几日后,还要再躺在那张椅子上,忍不住轻蹙了眉头。
      “沈……七襄?”身后,忽然有人叫我。
      我转过头,正看见有些欣然的靳方叙。
      “我看背影挺像的,没想到真的是你!”他颇为关切的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我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腮帮:“吃饭的家伙出了问题?”
      他顿时了然,看了我一眼,继而笑道:“在牙科椅上躺着的感觉很不好吧?”
      “是啊,任人宰割的滋味,真的是不太好受!”
      他不禁莞尔:“所以说呢,大手术中,麻醉剂的另一大功效,也在于此,除了减少病人的疼痛,也减少他们被人摆弄的挫败感!”
      亦不由得失笑,我看了看他:“你来医院,也是来看病么?”
      “不是,来看我朋友!”他轻叹了声,“昨天晚上喝醉酒,在酒吧和别人起了一点冲突!”
      恍然大悟,“原来你昨天匆匆忙忙离开,就是因为他!”
      他点了点头,继而问道:“对了,庆典还顺利么?”
      “还好!”忍不住问他,“那你朋友现在怎么样了?”
      “都是皮肉伤,没什么大碍,只是要再留院观察两天!”他低首看了一下时间:“一会我请你吃饭吧,弥补上次没能请你跳成舞的遗憾!”
      “不好意思,恐怕不行!”
      他微敛了下笑容:“已经有约了?”
      “不是!”我扬了扬手中的病例卡:“医生吩咐,四个小时内不许吃东西!”
      他登时笑出声:“看来我得去庙里求点福运回来了,每次都是这么不凑巧!”
      我亦微笑以对:“下次好了!”
      “那你现在准备去哪里?我送你过去吧!”
      我笑着摇手:“不用了,杂志社就在下个路口,我走过去就行了!”
      说完,两人都隐忍不住,相视而笑。
      “这回我真的是要去求神拜佛了!”与我道别时,他依然止不住笑意,“那下次我们再约?”
      “好!”我亦忍俊不禁,“那我先走了!”

      回到杂志社,回想刚才的情景,依然觉得有趣。
      所处的这个城市说大不大,可是,也至于像个螺蛳小壳,随便转个身,就能迎面相撞。
      若让昱文知道,不知道会不会兴奋的立马把我打包,快递到对方面前?
      忽然想起前日看的一个小品,范伟拉着赵本山的手,深情的说了句“缘分哪”,不觉莞尔。
      “沈姐!”同事小周凑上来,“一个人在偷乐什么?笑得这么暧昧?”
      “你认为,除了男人,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乐成一朵花的?”被牙痛折磨了一早上,难得这会有心情,索性陪着这群小姑娘打诨。
      “当然有啦!”小许接过话茬,“帅哥啊!”
      隔壁的小谢也闻声走了进来:“帅哥就不是男人了么?”
      小许撇了撇嘴:“用那两个字,就想把帅哥涵盖在内,不是便宜了天底下的男人了么?”
      “是是是,许美女的话,什么时候没有道理了?”
      “下次可别再叫我美女了!”小许刻意在办公桌前摆了一个颇为优雅的姿势,“本人已经决定向沈姐看齐,做一个知性女子!”
      “为何?”
      “你不知道么,现在大街上最多的是什么,就是美女啊!”她轻盈的坐下,“一抓就是一把,怎么凸现我们知识女性的与众不同!”
      众人齐笑出声。
      幸而几人都只是说笑,不多时,已然恢复安静,各自埋头工作。
      看着重又平静的办公室,我不禁摇头轻笑。
      世人都说,两个女人一台戏,今天,不大的办公室里,四个女人轮番登场,却没有天翻地覆,算不算是万幸?

      吃完午饭,大家坐定休息,插科打诨,偶尔埋怨几句老编,周末的时间也要剥削殆尽。
      “沈姐,能不能求你帮个忙?”摄影的许强忽然敲门进来,“丁姐临时有事,跟人约好的那个采访,她去不了了……”
      “好吧,我去,几点?”
      “约好了下午三点,不过,因为距离有些远,所以,半小时后,我们就得出门!”

      “紧那罗酒吧?”去采访地的路上,看着手上的资料,远离市区,依然客者盈门,不由对那间酒吧充满了些许好奇。
      许强点了点头:“听丁姐说,是一家很有特色的酒吧。”
      是很有特色。
      一共四层建筑,一楼是酒吧,很普通的陈设,市区中心比之精致比之时尚的酒吧,不胜枚举。
      走上二楼,俨然一个手工作坊,诺大的空间,中间一道屏风隔成两个世界,一边是陶艺区,一边是印染区。
      “如果你有耐心,在这里可以完成从抽丝到蜡染的全部工序!”酒吧的老板,颇为自得得向我介绍。
      三楼,别有洞天,和顶楼连成一片,各类绿色植株,繁茂蔓延,俨然一个空中花园。
      走上四楼,各式露营装备,一应俱全。
      “有不少客人,都很喜欢这种和大自然亲近的别样方式!”
      耳边,传来一首颇为空灵悠扬的曲子。
      “Fairyland!有一种清新悠远的感觉,是吧?”
      我只能讪讪的跟着微笑。
      “沈小姐没听过这首曲子?”
      我摇头:“我平时很少听音乐的!”将门铃换掉之后,连英文歌都听得少了。
      他亦连连摇头,继而笑道:“沈小姐,多多接触有品味的东西,也能提高自身的修养!”
      我笑了笑,为了那五斗米,人前,只能陪笑弯腰。
      却还是忍不住询问:“请问来你们这里消费的,最主要的是什么样的客人?”
      “白领居多,当然,也有一部分IF族!”
      “衣服?”
      “I……F……International Freeman,国际自由族!”
      “哦!”低声咕哝了一句,“什么时候又从BoBo变成IF了?”
      “BoBo已经过时了!”他看了我一眼,“沈小姐以前一直是负责时尚版块的么?”
      “不是!”我笑着“我是负责娱乐体育的!”
      “难怪,沈小姐,有时间也应该去关注一下其他方面的讯息!”
      差点没背过气去。
      来时恶补了一下时尚资讯,从白领到雅皮、从海龟到飘一代、从SOHO到光光一族,而今又从BoBo到IF,各式新名词足以让我头晕目眩,天知道,明年,经过包装后的丐帮大会,会不会重新成为流行词语。
      狠狠的咬了一下那颗已经坏掉的牙齿,终于将那几句话忍了下来。
      ——您可知道那个在1973年7月12日出生于意大利的著名球星维埃里,他的外号是什么?
      ——BoBo!
      ——您可知道德国汉诺威工业论坛的简称叫什么?
      ——IF!
      不过是个人的生活态度而已,何时被提炼成一种生活模式,要顶礼膜拜了?

      走出酒吧时,我看着有些闪亮的招牌,忍不住轻笑了声。
      是是是,我已落伍,而且还小肚鸡肠,此生注定难登大雅之堂。
      思绪忽然停顿了一下,这句话,之前我也曾经对他说过。
      “只要你出得厅堂,我就心满意足了,何必要去挤那个大雅堂!”
      头顶有飞机呼啸而过,忍不住抬首,看着那渐渐缩成黑点的庞然大物,眼底,酸涩不已,晚霞中的阳光,依然刺眼!
      “行远,再见!”迎着微风,我轻轻的说道,“再见!”

      回到市区,已经华灯初上。
      南华小区大门口,突然看见昱文的身影,吓了一大跳。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大为诧异,“老编不是给了你十天婚假么?”
      她一脸苦色:“明璋他食物中毒,所以只好提前回来了!”
      登时紧张起来:“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其实就是拉肚子,也没什么,就是没什么心情再玩下去了!”她忽然拉住我,“周末也不在家呆着,难道是,约会去了?”
      我将手上的那叠采访稿摊开:“你忘了,因为叶太太您的缺席,我们被迫在周末去加班啊!”
      昱文“嘿嘿”笑道:“让您受累了!”
      “对了,你怎么会跑来我这里?”
      “给你买了礼物啊,看你不在家,刚想走呢!”
      接过她递来的纸袋,笑着问她:“新婚蜜月,感觉如何?”
      她一脸的甜蜜:“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见我不以为然,她凑上来笑道,“赶紧找一个吧!”
      不禁轻叹:“我刚刚才跟办公室那帮小姑娘上了一堂爱情教育课,你就饶了我吧!”
      “怎么,小许又有什么高论?”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游戏,除了死亡可以当机之外,其他都可以重启,失恋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再找一个game player啊!”
      昱文顿时大笑:“那你呢,找到你的partner了么?”
      我亦和她打趣:“正发出信号,四处寻觅呢!”
      她忽然止住了笑声,对着我身后,微微点了点头,随即和我告别:“我先走了,回头再跟你联络!”

      转身,看见有些凝峻的乔柏舟。
      “去哪里了,怎么一整天都不在家?”
      我笑了笑:“去见识了现今最流行的生活!”
      他凑近我,皱了皱眉:“你喝酒了?”
      “是啊,喝了两杯!”尝了那家酒吧最富盛名的两种饮料,在我看来,味道,还不如路边一块钱的冰激凌。
      “有事么?”看他沉默不语,我便准备从他身边走过。
      “七襄!”他忽然拉住我,“失去温行远,难道也改变了你对爱情的态度么?”
      回头,正对上他有些凝重的眼神。
      没有戴眼镜的双眼,愈加的高深莫测。
      心,砰的一声,我登时心虚,迅速的低下头。
      “难道你也要学着去玩一场爱情游戏了么?”
      “是又怎么样?“
      “那么,我来陪你玩这场游戏,如何?”
      登时惊愕。

      午夜两点,盯着时钟的指针,看着它一格一格的跳过,那么的循规蹈矩,每一步,都在按照预定的速度前行。
      可是,我的思绪,却好像脱了轨,茫茫然,四处乱撞。
      在床上辗转反侧,心乱如麻。
      听到他那句话后,我当时做出的最快反应,就是,在愣了半分钟后,抱头鼠窜。
      呵,是啊,逃,是那时我脑海中唯一想到的一个中文字。
      怎么会?他怎么会对我说那样一句话?
      即便我再迟钝,也明白了那句话的深意,只是……
      怎么可能!
      伸手重重捶了一下那颗已经不堪重荷的脑袋,晕晕沉沉,可是,却依然无法成眠。
      忍不住坐起身。
      如果没有他的那句话,或许,此刻的我,依然带着微酸的情绪入睡,尽管微凉,微涩,可是,闭眼假寐一两个小时之后,还是可以见到周公,因为早已习惯。怎会像现在这样,为着一个叫做乔柏舟的男子心烦意乱。
      若让之行知道,定会笑着向我道贺:“七襄,恭喜你,走了一个,立马有人来填补空缺!”
      轻叹了口气,回顾身后,明月空床,满室凄惶!
      在朋友面前再如何的风淡云轻,可是,依旧欺瞒不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真的有些寂寥,尤其是出门逛街时,满街双双对对,甜蜜腻人的情侣;尤其是你满篇的计划中,安排的都是两个人的生活,陡然间,却硬生生抽去身边那个人的身影……
      对我而言,一场失恋,和旁人的一次离婚,没什么差别。
      震级一样剧烈。
      结果也同样是,“再找一个”:震后如何的惨不忍睹,最终,还是要埋头重建家园。
      可是,那一个,决不可能是乔柏舟,决不可能!
      沈七襄和乔柏舟,哈,怎么可能?

      莫明的,想起当日和之行的笑谈。
      “七襄,如果赐你一个愿望,你会许下什么?”
      记得当日我的回答是:“希望某人能立刻在我面前消失,此生永不再相见!”
      可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小声的说了句:乔柏舟爱上沈七襄!
      彼时的我,对于他,有气,有恼,有恨,有妒,且很不齿的,对这个太过优秀的男生,有着不小的好感。
      尽管那时,拼命对自己催眠,之所以会在心底冒出那句话,是想看一眼他向人低头的情景,却怎么也掩盖不了我对他的莫明情感。
      可是,那些懵懂的感情,早已随着青涩的过往一同逝去,现在的沈七襄,面对他,早已没有彼时的心动。
      可以放下一切,与他谈笑风生,却没了可以谈情说爱的可能。
      即便是我和他,已经没了行远站在中间。
      心,忽然被扎了一针,不是很痛,可是,足以蹙眉。

      呆坐了许久,濒临崩溃之时,起身去了书房。
      打开电脑,winamp播放清单里一长串歌曲,随意点了一首,音乐声起,竟是《梁祝》的钢琴独奏。
      将身子慢慢的靠向背后的沙发,任着泪水缓缓的滑落。
      ——生离和死别,行远你说,哪个更为残忍?
      ——一个还有机会再次聚首,一个穷极一生都没有可能两两相对,你说是哪一个?
      可是,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经过那一点之后,就是两条愈行愈远的线段,那么,我情愿时间停留在那一点。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呵,若只如初见,为何这世间,除了陈年老酒之外,所有的人事,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褪色呢?
      差点忘了,即便是陈年老酒,若少了严密的封口,也同样会失了香,变了色,跑了味。

      临晨时分,生理机能已抵挡不住,率先投降。
      醒来时,已见绚丽晨光,从窗帘缝隙间映入房间,诺大的书房,亦一片明媚。
      试着活动了一下,发觉脖颈处似像灌了铅块,动弹不了,小腿也满是酸麻,稍稍一移动,就像千万只蚂蚁在脚底爬挲,刺痒无比。
      好不容易从沙发上站起身,拉开窗帘,懒腰刚伸到一半时,看见了对面阳台上那个熟悉的身影。嗖的,将身体缩了回去,我靠在一旁的墙壁上,心跳,快的有些异常。
      过了许久,偷偷的往外看了一眼,发觉,那个身形依然岿然,心虚的,竟然又只有我!
      深深的吸了口气,我转过身,暂时将一切都抛诸脑后。
      洗漱完毕,将冰箱里所剩无几的黑米、绿豆、银耳还有东北大米统统丢进高压锅内。
      煮了一刻钟后,打开锅盖后,满眼的紫红色。因为加了黑米,绿豆早已失去原有的颜色,盛在碗中,恰如赤豆一般。
      忍不住轻笑,怪不得大家都说“近朱者赤”!

      门铃响起时,差点被口中的“八宝粥”呛噎出两滴女儿泪来。
      站在大门后,忐忑不安,踯躅良久,直到门外有人高喊:“沈七襄,还不起来!”
      这才松下一口气来。
      一进门,昱文就仔细打量:“怎么,又失眠了?”
      我将两个黑眼圈大方的向她展示。
      她登时吓了一跳,继而看着我轻道:“既然决定放手,就不要想的太多了!”
      心中一热,原来,她这般着急赶过来,竟是得知了行远离开的消息,又忍不住汗颜,昨夜失眠,泰半原因,并不是为他。
      “你怎么知道的?”
      “你忘了,明璋的师兄和行远在同一间实验室!”她看了一眼桌上的那碗粥,笑道,“还有没有?”
      我指了指厨房:“在高压锅里,自己去盛!”
      刚喝了一口,她便皱了皱眉心:“怎么这么甜?”
      “是吗?”我又尝了一口,“我觉得刚刚好啊!”
      她重又喝了一口,随即笑道:“我都忘了,你吃惯了甜食,自然不觉得甜了!”说完,走到饮水机边,加了一些开水,“这下就刚刚好了!”
      忍不住舀了些许,送进口中,却觉淡而无味,不禁哂然:对于一些人而言,已经很甜蜜的东西,可是在另一批人看来,却是那般平淡。
      和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相比,沈七襄已经足够理由幸福,至少,衣食无忧,还略有闲钱,可以用作享受。
      为一些无关生死的问题,浪费大好时光,值得吗?
      不由得摇头失笑。
      这个问题,对我而言,依然无解!
      看来,我依然做不成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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