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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所谓习惯 ...

  •   “味园轩”是一家融合了川菜和湘菜两种口味的私房菜馆,特色菜做的雅淡精致,味道极好,在江大一带小有名气。

      路月记得,小的时候,只有儿童节和考试拿第一名的时候,爸爸才会带着全家人下馆子以示庆祝,而每次他们去的都是这家叫做“味园轩”的餐厅。从那个时候起,路月便记住了这家店,再后来,渐渐长大,她去的次数也逐渐增多,跟同学,跟朋友……但奇怪的是,从来没有厌倦过。

      路月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特别执拗的人,好比对“味园轩”的情感,百吃不厌,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换一家餐厅换一种口味。偶尔跟同事或者朋友去了别的地方吃饭,回来之后她总是打电话对着丁小泉抱怨,“今天的菜真难吃,还是味园轩的比较可口。”

      丁小泉每次都恨铁不成钢的唾弃她,“我说路月同学,你怎么对什么事情都这么一根经啊,认准了就死盯着不放是吧?发型是这样,穿衣服是这样,吃饭是这样,找男人还是这样……哎,路月,你说叫我怎么说你才好呢?”

      呵,丁小泉说的好像都对,她从来都是这样,不善于改变,也不喜欢去尝试新的东西,总觉得在心理上无法适应和接受。这,还真是个不好的习惯,也许她真的该试试走不同的路,尝尝不同的口味。

      不过今天是她第一次请厉天明吃饭,还是找自己熟悉的地方好了,如果有下一次,或许她愿意和他一起去尝试新的口味也说不定。

      “味园轩”在偏街深巷中,厉天明的Q7自然是无法开进去,好在江大在江川也算赫赫有名,学校地大物博,停车的地方倒也不少,厉天明将车子开进校园内找停车位,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看见他夹着公文包翩翩而来。

      从江大正门右侧的马路拐过去,走过三五十米之后再拐进一条小巷子,沿着小巷子一直走,走了五分钟却还深不见底时,厉天明和周韶华这两位人高马大的帅哥便有些汗噤噤了,倒不是累,只是,这山路十八弯的阵势,当真是去吃饭的么?

      路月回头,看着一路打哑语的两人,忍不住调侃,“该不会是在害怕我把你们拐去卖了吧?”

      周韶华只是笑,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倒真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厉天明拉他一把,立刻扯开薄唇,“哪里的话,我们是因为今天走路走的太多了,这会儿看见这一眼望不到头的巷子,着实是有点畏惧罢了,让你见笑了。”

      “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也还好吧,呵呵,就在前面,快到了。”其实路月心里面正嘀咕着呢:走这么点儿路就嫌累,看来还真是平时小车坐多了享受惯了,天生大少爷的命呢!她哪里知道,这两个人今天是跑上跑下当了一天的搬运工啊!

      说话间,果然有点走到尽头的感觉,厉天明看着墙壁上的路标指示,跟在路月身后右拐过去,便是一条宽敞的马路呈现在眼前,快七点钟了,马上路早已是灯火通明,不过行人倒不是很多,这里宽敞、幽静,在深巷尽头别开洞天,倒是颇有些世外桃源的感觉。

      “味圆轩”位置便处在街道的第一家,小小的招牌虽谈不上宏伟壮观,倒也不至于让人忽略。而真正让厉天明没想到的是店里面,推开活动的玻璃门,还隔着一副塑料帘子,拉开帘子进去,门口便是半月形的收银台,一位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正趴在收银台写着什么,见他们进来,立刻笑着直起身,“小月,你来啦?好久都没见你过来了。”

      “嗯,雪姨好,这阵子太忙了,今天特地带朋友过来吃饭。”路月也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

      厉天明和周韶华立即客套的笑着打招呼,倒是被称做雪姨的女人一边咯咯笑,眼睛一边在厉天明和周韶华的身上迅速来回巡视,“哦,让雪姨猜猜,有一位是男朋友?小月呀,你也该找个男朋友咯,雪姨可是想喝你这杯喜酒想很久了呢。”

      路月抿嘴不语,露出浅浅的酒窝,仔细的听完,然后不露痕迹的转移话题,“雪姨您放心,到时候一定请你喝喜酒。雪姨,我看今天客人挺多,我订的包房有留吗?”

      “哦,你看,说着我差点忘了,二楼的冬菊给你留着哩,快带你朋友上去吧。今天忙,雪姨就不招呼你们了,你点了菜自己喊一声小玉哈。”雪姨这点说的倒是不假,进门开始厉天明便发现,小小的店面生意是极好的,甚至还有三两个客人在等着翻桌子。深巷里的小店生意这般好,倒是应了那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谚语。

      “嗯,我知道,谢谢雪姨。”路月说完引着二人向二楼走去。

      看来路月是这儿的常客,厉天明心下顿时便了然。他想起方才那位雪姨问是否是带男朋友过来时,路月虽然没承认,但却也没有拒绝,那样的话,他是否可以理解为一种默认?想到这里,厉天明按耐住内心小小的窃喜,亦步亦趋的跟在路月身后,完全忽略了身旁的周韶华正用哀怨的眼光控诉着他的漠视。

      冬菊在二楼最末端,房间虽不大,但装修布置倒是别有风格,方桌、木凳、墙纸、吊灯搭配的玲珑别致,因是临边的房间,还多了一个小窗户,小小的窗台上搁着一盆吊兰,乍看之下,让整个房间又显现出另一番别致情调。

      路月招呼二人坐下,递过菜单,便熟门熟路的去一旁的台子上给他们倒水。

      “看来你是这儿的常客,不知道他们家有什么特色菜?”厉天明一边翻看菜单,一边状似不经意的问。

      路月递过水杯,倒是答的干脆,“特色菜是红椒酿肉片,翠竹鮰鱼……反正他们家的菜我都挺喜欢吃的,就看你们的口味了。小时候,爸爸偶尔会带我们过来吃饭,后来渐渐长大,和同学、朋友也常常过来,就这样逐渐习惯了他们家的口味。”是啊,习惯,从来不知道,原来当一个人养成了某种习惯之后,会是这样的沉沦和眷恋。而这本身,到底又是个好习惯还是坏习惯呢?

      路月似乎陷入了一种迷茫的臆想之中,厉天明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她出神的样子,一时间心里竟生出一丝许久不曾有过的苦涩感,她应该是在回忆吧?而他苦涩的竟然是,她往日的回忆里,决不可能有他。

      不过厉天明倒是没多少时间去介意,因为一旁的周韶华好不容易逮住个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他,二人就这样翻着菜单讨论来讨论去,最后按照自己的口味各自点了平时喜欢吃的菜,然后又参照路月的建议要了几个特色菜。

      大盘小盘色香俱全的菜肴端上来的时候,周韶华正和路月聊的起劲,他果真如之前对着厉天明承诺的,没有暴他半点缺点,从头到尾都在夸他,夸到最后路月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倒不是不信,而是很好奇,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到底他有着什么样的伤心过往,才让他至今保持着单身?甚至现在“沦落”到要兄弟来推销?

      厉天明看着路月不怀好意的笑容,脑子里早已将周韶华狠狠的揍了千百万次,想想就郁闷,本是请周韶华来做旁观者,来替他把关的,却不曾想,见到路月本人之后,这厮,竟然自动站到路月的一边去了,竟然还做起了推销他的工作。这不是明显觉着他是个讨不到老婆的人,急着给他找老婆了么?可是,他,他厉天明,有那么差劲么?

      不过,这么看来,是不是说明周韶华也觉得路月是个不错的女孩子?那么,他的决定看来是对的。

      这一顿饭路月吃的相当开心,也相当圆满。当然,如果没有最后时刻丁小泉的那个电话的话会也许会更好。而她不知的是,厉天明在那一时刻也是这么想的。

      电话打来的时候已经接近9点,满满的一桌子菜已经让三人吃的干干净净,路月正在聚精会神的听周韶华讲白天他们搬家的曲折过程,心里正为刚才在来的路上错怪了他们二人而微微自责,手机铃声便在此刻突兀大作。

      路月缓过神,去包里掏手机,精致小巧的手机屏幕上,丁小泉三个字不停的闪烁,她快速按下接听键,那端立刻有咆哮声传来,“路小月,你这个死女人,到底在干嘛,这么久不接我电话?”

      路月识相地将手机与耳朵的距离拉开,然后轻柔的回话,“我的丁大小姐,你小点声我也能听见好不好?我在味圆轩吃饭呢,找我有事?”

      却不曾想,她话刚说完,那端再次传来的却是哇哇哇的哭喊声,“找你当然有事了,小月,我在时光钱柜,你过来找我好不好?我好难过……”

      路月愣了三秒,立刻将手机贴近耳膜,神情也紧急起来,“小泉,你怎么了?你一个人在钱柜吗?你老公呢?……发生什么事了?……你别哭了……好,我马上过去找你,你一个人不要喝那么多酒,也不要离开房间,我马上过去。”

      挂断电话,路月便收拾包包着急的要走,丁小泉在电话里的声音大,厉天明在一旁自然也将通话听了个大概,他看到她着急,下意识的就起身询问,“出什么事了?你要去哪里?我送你。”

      路月想着他有车过去能快点,倒也没有回避,“是我好朋友,她在时光钱柜,应该是跟她老公吵架了心情不太好,我得过去找她。如果你方便的话送我一段吧。”

      “走吧,送完你我和韶华再回去也没关系。”

      “好,那谢谢你。”

      此时的厉天明并不是认识丁小泉,但很久以后,他不得不承认,在他和路月的关系上,丁小泉无疑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丁小泉之于路月,就和周韶华之于他一样,他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是知己,是真诚希望对方能幸福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所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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