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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这件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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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漂泊的日子很充实。
不用摸课本,不用整天的坐在教室里,不用为了那两个破物理分数揪头发,手指上因为握笔而出现的茧也消去了,近视度数也没有再加深。
以前只是梦想的生活成为现实了。
我每天走来走去,到现在,就算我走一整天也不会腿酸了。
其实它没有我一开始想的那样紧凑和艰难:喜欢一个地方就多住两天,不喜欢一个地方可以立马离开。
我就曾经在佛罗伦萨住了近两个月。每天早上去面包房买香喷喷的面包和醇香的牛奶,上午在城市里逛逛,中午找一家有特色的餐馆吃饭,下午有时候去看看戏剧……生活充满了悠闲和艺术感,虽然总是被搭讪,这很成问题。
我还曾经为了《家教》,满怀期待地乘火车去西西里岛。
这个半开放的小岛其实和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同,就在我失望地打算住一晚就离开的时候,一个年轻的男人开着车过来搭讪,我直截了当地问他:“Are you the Mafia(你是黑手党吗)”
然后他说我是又一个过来看黑手党的女孩,又说他就是一个黑手党成员,把我吓了一跳!
之后我逛完罗马就离开了意大利。
当然我不会漏了柬埔寨,因为我想去吴哥窟想很久了,它神秘又美丽,真想住在里面啊!只是柬埔寨的治安真的不太好,所以我没有久待,几乎是看完了吴哥窟就立即离开了。
我选择了在夏天去英国,永远十七八度的气温实在太适合避暑了。只是要全天带着伞让我感到有点麻烦,真怀疑这里的老人是不是各个风湿关节炎。
英伦风真的很让人激动。
我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原址,去了福尔摩斯的家,去了蜡像馆和Jack the Ripper(开膛手杰克)还有captian Jack(杰克船长)合影。
伦敦眼,我曾经坐在这个巨大的摩天轮里,当它带着我转到最顶端的时候,我对着天空大喊。
在德国慕尼黑的时候,我接到老爸老妈的电话,他们说他们也开始旅行了,说不定会和我在某个地方相遇。
还有神秘的玛雅遗址,在南美洲。我看着鬼画符一样的玛雅文字,嘴角抽搐:真不知道那些科学家怎么从里面看出来2012地球就要挂了的。
在埃及,我穿着米白色的袍子坐在骆驼上,慢悠悠地穿过沙漠:这条路是不是曾经的克楼帕特拉(艳后)也走过?
美国我也没落下:迪斯尼乐园、天使之城、赌城……
还有澳大利亚,我在这里吃过了袋鼠尾巴,在农场住了一周,悠闲而又平静。
——还有日本。
在三四月份的时候一个人站在盛开的樱花树下,粉色的破口花瓣在我的头顶飘摇,那种感觉只有我自己知道。
穿上和服在镰仓的古道上走,想象自己是位风雅的艺妓;路过日本的高中的时候感叹一下这里的校服真好看;吃春华堂的点心吃一整天,还是觉得好好吃……
去北海道吃螃蟹,顺便在薰衣草田前面为自己拍照;去神奈川看海,直到太阳被海水淹没。
我在每一个地方都会从那里往家里寄明信片和纪念品,不能用快递,所以只能以邮件的形式慢慢地寄。
而现在,我觉得我是时候可以回去看看家里的信箱有没有被这些东西塞爆了。
三年已经够久的了。
19岁,比18岁刚成年要再成熟一点,但又没有20岁那么更被世人所接受。
……
我撑着伞站在机场外面阴暗的天空下。
去过太多的地方就很容易把它们弄混,弄混的下场就是迷路,所以为了保证我能安全地到家,我在一下飞机就打电话去出租车公司订了车。
雨点噼噼啪啪地砸在我的雨伞上,我透过灰蒙蒙的雨帘,看见不远处一辆绿色的车开过来。把巨型行李箱放进车的后备箱里,我收起伞上了车。
去我阔别三年的家。
外面是倾盆大雨,黑压压的天,和我与一护相见的第一天如此相似。
车开上了天蓝色的复兴大桥,我透过漾着水光的窗看着桥下的钱塘江飞快地上涨,好像要淹上来一样。
我靠回椅背上,舒了一口气。
无论如何,我也——
用手指梳了梳垂到胸前的漆黑长发,把它们撩到耳朵后面,露出了在脖子旁摇晃的孔雀绿的长羽毛。
从包里掏出首饰盒,我用一对小巧的黑珍珠耳环换下了这对经常需要细心打理的羽毛耳坠。
越好的东西、越漂亮的东西、越珍贵的东西,总是越容易坏掉。
我看着首饰盒里的耳坠,最终盖上了盒盖。
要是前桌这个不要脸的极品看到我对着一样东西发呆良久,还不笑得撒手人寰……也不知道现在他和同桌怎么样了。
突然有点害怕回家。
会不会到家后只能看到一堆废墟?会不会到家后看到爬山虎已经淹没了整幢房子?会不会到家后看到里面的家具都被偷了个空?……
害怕到家之后,那个地方陌生得要让我问自己:“你是不是走错路了?”
害怕到家之后,那个地方已经不是家了。
……但事实证明我想错了。
卧槽这墨绿色的杵在这里的东西是毛啊是毛!绿巨人他石化了以后做成的房子吗!爸妈你们的贵族情结就是在出去旅游之前把房子刷成墨绿色吗!你们把自己当斯莱哲林了是不是!怎么不干脆刷成屎黄色算了!
我撑着伞看着眼前这熟悉的屋子,心里暗暗地斯巴达了。
所以这个世界根本就不适合悲伤,看吧,我刚刚有点近乡情怯的感觉就被以如此凶残的方式扼杀了。
我翻遍箱子,终于找出了快生锈的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发现所有家具都像死人一样被白布盖着。
虽然这样做没什么不对,但是我还是看到了就想笑。
——这个世界的主流果然是幽默没错。
把巨型行李箱拖进玄关,我砰地关上门,连带着把飞溅的雨滴也关在了门外:明信片啊什么的明天再看吧,我现在只想睡觉。
硬睁着困顿的眼睛,我从储物间里拿出拖把和抹布,去我的房间里拖干净了地面又擦干净了家具,把盖在床上的死人白布一掀,往床上铺了垫底铺了床单,拿行李箱里的羽绒衣当做被子,我一躺下就睡着了。
……
我很肯定装修工人是个难做的活。
现在我一手明黄色的立邦漆,一手滚刷,两脚站在扶梯上——刷墙。
我忽然很理解当初旅祸一群人不愿意走进志波家时的感觉了,这是何等掉面子的事情啊!就像我现在不愿意每天顶着别人(我认为是)鄙夷的目光走进这幢墨绿色的房子一样,太失态了!
于是我就打算把它刷成明黄色,没有什么颜色比这个更好看的了~
你不觉得明黄色的房子和白色的窗框、白色的房顶、白色的木质栏杆很配吗~所以原来的墨绿色配白色简直就是渣啊!
我欢乐地刷着墙,但是也难免仰脖子仰得久了,很酸。
但是想想我要一个人在这里住很久,又充满了干劲。
几天刚回来的时候,那一觉我整整睡了21个小时,起床的那瞬间眼前一黑差点又跌回床上。赶紧从箱子里翻出春华堂的点心补充能量。
将整个房子从里到外做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大扫除,然后打电话叫外卖,跳过中饭直接吃晚饭。
寄回来的东西基本全齐了,除了那些还没有到的:世界各地的明信片、英国银饰、瑞士军刀、印度纱丽、日本和服、美国买的手表、埃及买的符号挂饰……
都是我的收获,以及……
我从扶梯上爬下来,揉揉脖子,在院子里的猫脚椅上坐了下来。
脱掉了手套放在一边,我拿起一旁小木桌上放的蜂蜜茶喝了一口,又拿了一片曲奇吃解解馋。
左手不自觉抚到了右手的无名指上。
右手无名指的根部,是我在日本纹的文身:黑色的日文细细密密地绕了无名指一圈,就像结婚戒指一样。
噓悪い。
不是说谎。
当初不知道为什么就像要文这个,不知道是为了证明什么的真实性,又或者是我知道,但是想装作不知道。
每次不自觉地抚这个文身,都会让我的心情变得有些微妙,虽然不是故意想给自己找不痛快,但是——
无论如何,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