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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CD:A ...

  •   CD:A:唤回那逝去青春只有这断肠红

      明森下班回来,照例在推开门的时候先喊一声,人未到而声先至。
      “老婆,我回来了。”
      “老婆?”
      “老婆,你在家吗?”
      门口悉悉簌簌的换鞋声、脱外套声。放下那个沉重的装着笔记本的工作包。他一路走进来,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音。
      “老婆,你在家啊,为什么不理我?”他站在卫生间门口,讶然道。
      我坐在马桶上,膝上放一本杂志。打开门,抬头看他一眼:“我在上厕所。”说完迅速将门关上。
      他站在外面,磨砂玻璃上影影绰绰,映着他的影子。
      “我知道,可是刚才我喊你你怎么不理我啊?”
      “因为我在上厕所嘛!怎么回答你,讨厌。”
      他笑,然后声音紧张起来:“你……你上厕所的时候很费劲是么?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上厕所费点劲是应该的嘛。”
      “不不不,孕妇如果便秘,是很危险的。你听我说,千万不要乱吃泻药,不舒服的话我们去看医生……”
      我冲水,洗手,哗哗的水声。开门出来,把杂志夹在腋下推着他往客厅走:“哎呀,哪有这么严重啊!好罗嗦,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像女人了!”
      他反身抱住我,又小心地离开我的肚子:“老婆,你倒越来越像男人了,嘿嘿……”忽一转头,“哎,都八点了?刚才在路上你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你在睡觉,拔了电话线,她又不敢来吵你。叫我下班回来跟你一起过去吃饭呢,她炖了一下午的沙锅鸡汤,现在还在火上温着。快去吧。”
      一直没有开灯。客厅里充满冬天的暮色。深蓝色窗帘变得暗淡,一些酒红条纹凌乱地凸显出来,看着暖和。白墙上那只黑铁挂钟滴答滴答,自顾悠悠走着,分针划过清晰的轨迹。我望着它,不觉出了神。
      “快去换衣服,我们走吧。你妈肯定等急了,我们不去,她也不会开饭的。”
      “哦,稍等,我马上换好。”
      我走到卧室,找出厚毛线外套罩在睡衣外面。然后将摊在床上的那张纸匆匆卷起来,塞进衣橱。

      我想我得搞清楚那间莫名其妙的三角房子,它的来处。淡灰的铅痕,寥寥几笔涂抹成一个印记压在我心头。是张网,不动声色地交织。
      那些漫不经心的线条里面,我感觉到一种隐隐的威胁。仿佛有些什么,事先策划已久。它们自看不见的地方,沿着看不见的路线,逼近我。
      不相信什么奇事怪谈,但我怀疑自己的身体是否并不如想象中般健康。听说某些疾病会引起幻觉,这并非传闻。许多重症发生在一夜之间,然而身体的衰退与变化却是日行月渐,并且往往以不被重视的、精神上的征象表现出来。在变化的开端,没有任何器质性的疾患被证明,此人只是略显神经过敏而已。
      就像我现在这样。
      这变化是不是由于怀孕引起的呢?我半信半疑。每个女人都会怀孕生子,没曾听说谁有过这样希奇古怪的征象。腹中的一个胎儿,会使得母体在无意识中随手画出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场景吗?
      我猜想我应该是见过那间房屋的。也许是在书上,也许是在电视上,也许,是什么时候去过此地而忘记了。这记忆一直被湮没在日常生活中,然后在某一时刻从意识深处浮起。是的,应该是这样的。
      可能怀孕使我虚弱。这种时候,人总是容易过于敏感,诸多幻觉。我想我需要一些安神的药物。
      “我想吃些镇静安神的药。”我咽下一口鸡汤,说道,“有什么药是吃了能镇定的吗?”
      一桌人,咀嚼的声音登时止息。餐桌对面的父母,右手双双悬停于空中,连筷子翘起的角度都一致,果然是做了三十年夫妻的人啊。
      “小叶,你怎么了?现在可千万不能胡乱吃药啊,哪里不舒服跟妈说,咱们去看病。听见没有?”母亲忧心忡忡地望着我,那眼神真叫我受不了。
      “我没什么,就是最近有点心烦,睡不着。这也不用去医院吧,随便买点安眠药吃吃就好了。”
      “胡闹!药也是乱吃的么?”我那老古板父亲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先大喝一声,随即在母亲的眼色频使之下放低了声音,“我看你就是睡得太多了!每天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下午还要睡午觉,晚上你再睡得着才怪!”
      末了还冷哼一声,表示威严。我只好闭嘴。明森将我手中的空碗拿去添饭。
      “爸,妈,我觉得小叶可能是一个人在家太闷了。您二老别担心,这段时间我尽量少加班,晚上早点回家陪她。还得麻烦妈,多过来看看她,别让她白天睡那么久。我也觉得小叶这段时间有点昼夜颠倒,对身体其实不好。”
      “就是,她现在越睡越多,我就说这样不好嘛,对大人孩子其实都不好。前几天说了她两次,她今天下午还把电话线拔了,这丫头!小时候倒挺听话的,眼瞅着要当妈了,倒调皮起来!也不知她怎么回事。”我妈在旁衷心附和道。
      趁群情汹涌于对我的批判之际,我偷偷把那装得冒尖儿的一碗饭搬运到明森的碗边。
      “你干吗?”糟糕,被发现了。
      “这也太多了,我真的吃不了呀!你们想把我喂成肥猪嘛……”
      明森把手虚虚按在我的碗口:“你现在是一人动嘴,两人吃——别再犟嘴了,快点吃。我看你睡不着跟这也有关系,你不好好吃饭,夜里饿了,胃不舒服,当然睡不着了!”
      “小叶,快趁热吃,你自己都是要当妈妈的人了,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让你妈追着你喂饭啊?”父亲把眼镜向上推推,显露出他难得的幽默。我却笑不出来。
      我把碗向着大家举了举:“当我没说。”

      他说他不再加班。但外企紧张的工作容不得自己做主,争分夺秒,效率就是收入。除非无视身边人人都紧锣密鼓的现实。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明森是理智的金牛座男子,他比谁都明白这道理。
      “老婆,这么晚你还不睡?明天又该睡一整天了。”深夜12点,他连工作包都懒得放下,一路直背进卧室里来,神情疲惫。
      我坐在床上倚着枕头,手拿遥控器不停地换台。电视屏幕上一片歌舞升平,各个频道均热播至深夜,延续白昼的喧嚣,甚而更甚。
      令人错觉世界并未睡去。或者,有另外一个世界醒着,在这万籁俱寂的时间。
      几部当红的连续剧被反复播放。手指按下按钮,屏幕不断跳转,看到那些雷同的面孔。剧情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时段被反复演绎。其实讲的是一个故事。
      他边解领带边说:“老婆,乖,快点睡吧。这些电视剧你都看了那么多遍了。”
      我连续按下按钮。屏幕快速变换,看久了,画面像在翻滚。我没有开灯,不同颜色的阴影投在他脸上。
      “我现在去洗个澡,你再看一会儿就睡觉了,好吗?”明森在床边俯身下来想吻我,我侧头躲开了。皱着眉:
      “怎么找不到那部剧呢?”
      “什么剧?”
      “我记得最近看过一个电视剧,只看了一点点。我想接下去看看后面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找不到它了。”
      “哦,什么名字啊?哪个台放的?”
      “就是不记得所以才要找啊。好象就是这个时段播出的,我明明记得看过几集的。”
      “演什么的片子啊,也许我以前也看过。”
      “是讲旧上海的,关于一个富家公子和一个舞女的故事……也许是歌女,我记不清楚了。那公子是银行家的儿子,有一次去夜总会,认识了那女人。然后……好象是歌女离开了那地方,和他在一起了。但是后来为了什么事,他们又分开了……”
      明森摸摸我的脸蛋,嘲笑:“哦?我老婆喜欢看这样的片子啊?真没想到,原来良家妇女都爱看风月场的故事。”
      “讨厌,你快去洗澡吧。”我皱着眉头继续把遥控器一阵乱按,心烦意乱,“你肯定没看过这电视剧,你这么忙。而且我记得好象是我一个人看的,没有和你一起。”
      “好,我就去洗澡。累死了。不过老婆,你的口味好象有点……这剧也太俗套了吧,你还看得津津有味的,还巴巴儿地找,嘿嘿。”
      “我就是俗,我本来就俗——哎呀你快去洗澡吧,别在这里烦人了!”我用力推他,明森笑着倒退,拿了睡衣往卫生间走。
      还要掉过头来再嘲笑我一句:“你慢慢找你的言情片啊!哎,你说的不会是上海滩吧?我听着这情节怎么这么耳熟呢。”
      “胡说八道,你看过上海滩没有啊。”我不再理他。
      是的,我承认那些情节是这样的俗套。但我想看。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看。我敢肯定我一定是看过这个剧的,甚至台词都记得这样清晰。除了忘记是何时、在哪个频道看到的。我知道他和她在一起三年。我那么想得知后来的剧情。虽然那三年,像无数这一类俗套故事的第N遍重复。充满廉价的煽情,是一部陈旧到五分钟之内就会让人打起呼噜的言情剧。20年前或许可以催人泪下,现在则催眠。
      不过是一个背父私恋歌女的富家子。她为他洗净铅华,他为她筑一个安稳的小巢。瞒着人双宿双栖,有时他带她出去看电影、上西菜馆吃大菜,有时拉着手从小菜场买来萝卜青菜,两个人挤在窄小的厨房里烧饭,手忙脚乱,烧糊了锅……所有必备的片断。自然他们也会在阳台上或天井里相拥跳舞,没有音乐。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总看不够。
      然后终于瞒不住。父亲却也并不生气,说儿子长大了难免,只要不耽搁了念书,学着历练历练风月声色,怕是于日后生意应酬上还有好处。谁没个逢场作戏,只别认真痴迷了那下等女子,也是世情寻常。他却言之凿凿,一定要正式娶她为妻。父亲自己便有两个姨太太,从前也捧过长三堂子里红倌人的。反复劝谕不成,他又将这些话柄倒腾出来质问父亲,大闹家庭革命,气得父亲狂怒大骂。开除了那引他去玩的银行职员,又将他严加看管,不准再与狐狸精厮混。终于一个月后他弃家而逃,世间万般的繁华,锦绣前程,他只要她。
      终于十里洋场漫漫,他只有她一个。

      关于这故事,前半段我了如指掌。那么,也许我看过不止一遍?不然怎会记得这么清楚。可是,到底是在哪个电视台看到的呢?片名又是什么?我的脑子里竟然一片空白。
      我要找到这部片子。我要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
      明森从卫生间走出来,拿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愕然站住:“你还在找?遥控器都快被你按坏了。睡吧老婆,也许今天不放那个电视剧,也许已经放完了。乖,快睡吧。”
      我不答,他坐到床上来想拿走我手中的遥控器,没有拿动。
      “老婆,我发现你有点偏执唉。你非找着它不可啊?要是人家今天真的不放,你准备这样一直按到天亮吗?”
      我悻悻地松手。他看了我一眼,接过遥控器,啪地关上了电视。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反而叫人觉得心里烦躁。
      明森扶我躺下来,轻轻抱住我的肩膀:“都快当妈妈了,还跟女中学生似的,一个电视剧也能把你迷成这样。呵呵。别想了,我的小偏执狂。明天我去问问同事,我估计公司里那帮女的肯定有人看过。对了,这电视剧是谁演的来着?是琼瑶片吗?你告诉我我好去问她们。”
      我摇了摇头:“我不记得是谁演的了。奇怪,刚才脑子里还挺清楚的,现在叫我就这么想,我还真想不起来那里面的男女主角都长什么模样了。都怪你刚才跟我打岔!”
      他又笑,像个溺爱孩子的家长:“好,都怪我,都怪我!我这不是想将功赎罪嘛!我一定帮你问来啊,咱买碟,让你一气儿全看完,看个过瘾!那,演员不记得了,这片是哪儿拍的啊,你总记得吧。是大陆?台湾?香港?别告诉我是美国啊,哈哈!”
      “我真的想不起来了。什么都记不起,你不用帮我问这个了,又不是什么要紧事,也许哪天我自己就想起来了呢。”我枕在他的臂上,“明森,你睡吧,明天还要早起。都是我不好,我以后不影响你休息了。”
      翻了个身,把脸贴在他胸口,是我熟悉的体温,带着刚刚洗过澡的肥皂的气味。睡意终于来临。我轻声嘟哝了一句:“我只记得,那个歌女的名字叫曼可。”

      你是我一个人的曼可。我记得这句台词,从男主角,那个银行小开的嘴里说出来,款款柔情。但他的眼里有不安跃动。他清俊的眉宇间阴云暗涌,我知道,过分的强调只表明没把握。所以格外的咬钉嚼铁,有如盟誓,藉此哄骗自己。他不确信自己能拢得住她。她太媚,一头卷发太张扬,又凉又滑,抓在手里也会溜走的。转头轻轻一笑,发丝半掩间那唇角能勾人发狂。但他固执地像个小孩得到渴想已久的玩具,日也抱着,夜也抱着,死不肯松手。不能设想会失去她,这念头,连稍稍触及也不敢。
      是的。他要她也只有他一个。即使后来,当他们从永庆里搬到祥和里,从祥和里搬到春风里,然后终于搬到天源里——的一间小阁楼。
      他早已不去圣约翰上学了。那时候,他在家中,替人抄写文书。换来小菜场的萝卜青菜,与从前的并无分别。只是当锅碗瓢盆不再被镀成金色,看清楚贫贱夫妻,本是这般油垢污黑的面目。冬日里他呵着僵硬的手指,夹一筷咸白菜,嚼在嘴里有苦涩的味道。原来有的时候就算两个人想要过家家,也不能了。
      是的,我记得。我记得他说他不后悔。湿冷的江南冬天,他手上生了冻疮。抄写的时候,也把她抱在怀里。当两个人只剩得一件棉袍。她用它裹着他,他用自己裹着她。
      曼可,对不起。你跟着我受苦。他说。她不说话。后来沉默的微笑成为她的常态,她眼里的神色始终温婉,从不流露怨恨或者悲伤的表情。她平静得明媚,在这样的贫寒之中。令他心疼,然后渐渐觉得深不可测。
      他始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从过去到如今。但是他还爱着她,以磨损残旧的心。越多伤害就越爱得凶。我还记得他的母亲一直叫人来劝他回去,是揣摩着他父亲不肯承认的心思。每当这时候她便对他说,文滨,你还是回家去吧。我真的不怪你。换来他的愤怒与痛哭。他说,他还要她。他只要她。跟着他抄写文书的差事丢了。父亲想要以此逼他回家的计策,只是将他逼入了空空如也的米缸里去。
      然后有一天,曼可出现在一个名叫不夜天的地方。我记得,那是一九四二年的冬天。急景凋年。

      “快点走,商场要关门了。”
      “不会,今天他们有特卖场,不会关门那么早的。我们先去哪边?”
      冬天,一开口,呼吸凝成白气阵阵飘散。我和小敏挤在商业街的人群中,周遭声浪嘈杂,说个话也几成喊叫。今晚是平安夜,明森他们公司每年例有聚餐活动,小敏打电话来说不如一起吃饭,然后去逛街。今天各大商场都在圣诞特卖,可以买到打折的衣服。
      于是跟母亲打了个招呼,今天不在家吃饭了,便和小敏出来……我早已料到这样的场面。今晚仿佛所有人都拥到商业街来。情侣,一对一对,在灯火辉煌的繁华大街上挽着手闲逛——也许是鏖战。人实在太多了。他们挤到教堂去感受平安夜的气氛,不管是否教徒。连门外的广场都挤满了人,树上挂满彩灯,一闪一闪,五颜六色的人群。我与小敏远远地向那教堂望了一眼,即绕路而走。她走在我前面一点,奋力替我挡开人潮。那苗条的小身板,即使裹在羊绒大衣里依然楚楚单薄,倒让我看得怪不落忍的。
      “没事的小敏,不用这么照顾我。”
      她回过头来笑笑:“没办法,你老公不在,我只好替他做护花使者了。记得叫他请我吃饭就行。唉,谁让您现在是重点保护动物呢?”
      “呸,我又不是大熊猫。死丫头,越来越贫嘴,难怪你那小弟弟不敢娶你。”
      “小弟弟?这个词儿可不能乱说啊!”她呵呵地笑起来。
      “……人家说的时候可什么都没想,是某些思想复杂的人,专爱往歪里想。”
      “谁知道你想什么来着?你这已婚妇女——你怎么啦?又不舒服了?”
      “撑死我了!你非要吃什么PIZZA,太腻了,吃得我直恶心。”
      “大姐,你现在吃什么不恶心?”
      ……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穿梭于各间商场。这里的人也不比街上少,每一个美丽时尚的女子,或挽着男友,或独自在各品牌服饰店里挑挑拣拣的,看起来都愉悦而满足,为扮靓不吝花销的样子。我呆呆地看着正在试穿一条ONLY的艳粉色镶皮饰长裤的小敏,终于忍不住说话:“你升职了?长薪水了?还是中了彩票?”
      “没有啊,怎么了?”
      我提起手上一大堆购物袋:“你今天已经买了9件衣服,如果不算这条裤子的话。虽然打折,你也忒大方了点。”
      她耸耸肩:“那有什么关系。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吗?不然为什么要赚钱?”我跟着她走出试衣间,看她在镜子前转侧腰身,反复打量,“怎么样?这条裤子衬不衬我?”
      “……”
      “哎呀,有话你就说嘛!死酥糖,我发现你嫁人之后变得像你老公一样温吞水了!”
      “我觉得……你的年龄和身份,穿这条裤子好象不太合适吧。”
      她挑挑眉毛:“有什么不合适的?它很合身啊。”
      “这颜色跟款式太惹眼了,十七八的小姑娘穿还差不多,还得是巨能折腾的那种。再说,跟你一贯的淑女造型反差也太大了。”
      “无所谓。淑女有什么好,我喜欢就行了。”她端详着镜子里自己修长的双腿,被那艳丽颜色紧紧包裹,更显出线条来。这么嚣张的裤子,经过的人不论男女,不免都多看两眼。小敏叹了口气:“一眨眼,都快三十岁了。没关系,看来我还能再美几年。嘿嘿!”
      “臭美~”
      “帮我到银台交钱去,我不想换下来了,就穿着走好了。”她翻出钱包递给我,一面把原本穿着来的褐色长裤塞入购物袋。
      这丫头今儿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当我从银台回来时,她仍然在镜子前面顾影自怜。招摇的粉红女郎。莫非近来春心大动?据我推测,八成是她那小弟弟要回国来看她了。这披着淑女皮的女流氓。嘿嘿。
      “走,我们去买化妆品。”把钱包还给她,还没站稳,被她一把拖了又走。
      “……大姐,可以了吧。就算你男朋友要回来了——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地——但是,今天真的够了……”
      “不够。你今天光陪我逛了,自己什么都没买。不行,我要送你一件圣诞礼物。”她头也不抬,审视着柜台,“小姐,帮我拿这种粉饼看看。还有这款睫毛膏。不,不是这个,我要那种防水加长的。”
      “我?我有什么好买的。买了好看衣服,很快也都穿不下了。再说生完孩子还不知身材变成什么样呢。化妆品就更用不着了,人家都说怀孕期间不能用化妆品。对胎儿不好。”
      她扬起脸来望着我:“你真的这么心甘情愿,为一个男人生孩子?”
      我微微低下头去:“没想那么多。反正现在是不能化妆啦,你知道我本来也不喜欢化妆的,无所谓。”
      “好啦好啦,就知道你是贤妻良母。我可不行,别说身材变形,光是现在看你这难受劲儿我就够了。要受这么大的罪,我才没那么伟大。我才不要生孩子。”
      “那你家小弟弟能同意吗?”
      “他?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她短促地笑了一声,“他哪有心思想那么远的事。读书,打工,有点闲工夫还不够他玩的呢。”
      我无语。小敏忽道:“这口红颜色很好。我送你这个吧——别推辞,这又不是粉底什么的,才涂那么一点面积,伤不了你们家孩子的。”
      我望着她纤纤玉指旋开那支亮光唇膏。妩媚的酒红色——也许不是,比酒红色更鲜艳明亮,我对口红的颜色向无研究。售货小姐道:“这款是今季的最新品,效果挺好的。小姐你看,模特儿用的就是这款。多漂亮。”
      她指着专柜内那巨大的广告画,美女笑容灿烂,一张红唇发出水晶般的璀璨光芒。尤其画在灯箱上,内里灯光一打,的确漂亮。漂亮得简直刺目。
      我一生都没有用过这么夸张的口红。想都不敢想这种颜色出现在我脸上会是什么模样。
      但小敏已自说自话地叫小姐开了单子,跑去银台结帐。
      “别再罗嗦,这口红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这丫头今晚似个小霸王,我只好将口红放入提包。虽然预计它今后将永久性地躺在抽屉最里面。
      “现在陪我去跳舞吧!今晚一定热闹得很。”
      我瞪大眼睛:“你疯了?今天去跳舞会被挤死的!我们哪挤得过那批孩子!”
      “为什么挤不过?难道我们很老了么?——这世道,谁怕谁啊!”
      “你今天一定是疯了。我可不能陪你再疯下去了,我得回家睡觉。”
      她看看我的肚子,歉意的表情。穿着粉红长裤的小敏看上去忽然显得年轻了许多,年轻得甚至有些弱小。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像个犯错的孩子。
      “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是重点保护动物了。那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现在已经很晚,你自己早点回家吧。我不用送。”
      “是我把你约出来的,我一定要把你安全地送回家去。我怕你老公杀了我!嘻嘻。”
      于是大包小包出得商场。街上的人潮仍然汹涌,或许平安夜的狂欢尚未来临,一点点逼向高潮。我们打了辆出租车,满载而归。
      灿烂的灯火掠过她的脸。一明一暗。这疯丫头在车里总算安静下来,她也该累了。她将头靠在车窗上,似乎要睡着了。
      “酥糖,他和我分手了。”
      ——车子拐了个弯,她忽然转过头来,安静地说。
      我惊讶,她面上一片平静。只好笨拙地接口:“怎么会这样?没那么严重吧,估计是闹闹别扭……”
      “三天前他打来电话。他说想得很清楚。我们已经有好几年不在一起,他说感情不是互相喜欢就可以的。他见都见不到我,怎么爱?而且我比他大,他说,现在对我的感觉只是一个关心他的好姐姐。挂念他,对他很好。但仅此而已。我知道他是真的决定了。”她对我笑笑,“他已经和一个女孩同居了好几个月。也是从中国去那边读书的,今年23岁,据说很漂亮,是他们学校的校花。他们打算今年暑假回国时结婚。”
      我张口结舌。小敏低下头去,轻轻地把垂落胸前的长发捋到背后。那弯薄唇的笑容依然温柔动人,仿佛被镌刻在嘴角。我伸出手去抱住了她。
      “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这是没有办法的。”我喃喃地说。

      我想起来了。这句话是我曾经看过、而至今仍没找到的那部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它出自那名叫樊文滨的男主角之口。在一间破旧的小酒馆浇愁,喝得酩酊大醉后拉着堂倌絮絮叨叨。那时他刚从国外回来,落魄潦倒,又在码头的审查室里被打了一顿,钱也不见了。他徜徉上海,找不到他的女人。
      奇怪我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它似乎对小敏并无安慰作用。但脑子一片空白,任什么劝慰也想不起来了。车窗外哗哗地流过变幻的灯河。
      我唯有沉默。紧紧搂着她瘦削的肩膀,在背上轻拍。小敏把脸埋在我脖子上,有温热的东西,渐渐浸湿了皮肤。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此刻,当我最好的朋友因为失恋而哭泣,我却奇怪地感觉到一些幻影……啊像一部胶片磨损的电影,那些错乱颠倒的片段被剪刀剪碎,纷纷抖散在我的脑子里。
      像蝴蝶追着花不肯离去。逐渐穿越幻想边界。

      曼可。她像我一样地沉默。她什么也不说,有天她重施脂粉,对着缺了边角的镜子,把嘴唇涂抹得艳红。吹熄了火柴头,描出两钩黛眉。她翻出唯一不曾典当的缎子旗袍,用茶杯装了开水熨平。腰身,眼神与卷发。一刹那,她的妖娆又回来了。
      一个江湖打滚过来的女子。花团锦簇之下是明净的容颜,明净容颜之下,是超乎年龄的精明心计。她眉解语,目传情。
      她是不夜天的台柱曼可小姐。一切犹如当年。当他找到她的时候,台上风情妩媚,她的沧桑不露痕迹。
      他在角落里,怔怔地望着那个女子扭动着腰肢唱,难为情,难为情,什么叫做难为情。想爱我,要爱我,你就痛快地表表明。
      有个男人送一只大花篮到台上去。她走下来坐在他桌旁,绿酒荡漾红灯,鲜艳得像有毒。一口仰尽。那人俯耳说句什么,她笑得前仰后合,伏在桌上颤抖。男人捋下一只金戒指,戴在她指上。便就势让手被那肥胖的男人持着,软软垂落,没骨头一般。待他拉到嘴边去吻,却疾如电闪地轻轻给了他一下,抽回手来又放声大笑起来。那人一怔,随即也陪着嬉笑,嘟嘟哝哝说个不了。她只是转动着那只戒指,懒懒地笑望着他。
      ……他在黑暗的角落里,攥紧了拳头。然后颓然松开。人像断线的木偶般痹绝,要一动也不能。
      原来台上风情,台下风骚,此刻让他在地狱里望见。她的万种娇媚,都是酷刑。
      彩灯满场飞旋。这目迷十色的欢乐,举国挣扎在铁蹄之下而有人病态地癫狂。是一条脓血腐烂的伤口,红绿黄白,越是五颜六色越是疼痛。冲鼻的腥臭,击晕了头脑也会以为是种异香。飞旋的彩灯里他看见曼可的一头卷发,随俯仰剧烈地张牙舞爪,被每一分闪光定格。千万条飞扬的灵蛇。
      ……她在他身下轻轻摇首。醇酒一样的眼神。她双手钩住他的脖子,辗转唤着文滨。……一枕的卷发。
      他闭上眼睛。
      原来她洗净铅华,洗不净这风尘的骨。骨子里的堕落与放荡。
      陡然间想起她曾说过,污泥中哪里会有莲花。

      他等在凌晨的马路上。半明半昧中,听得她一路笑语,高跟鞋咯咯地敲打着地面走近了。有人跟在身后缠夹不清,要她上他的汽车去,许下百般誓愿。她只是笑。又滑,又媚,三分拒绝,听了越发勾的人心痒难搔。
      “曼可小姐……曼可小姐!曼可小姐,你听我说……别走呀,好歹给点面子……”那男人一路小跑亦步亦趋。
      他突然闪身挡住去路。黑糊糊的似个幽灵。
      “曼可,跟我回家。”
      她抬起水意迷蒙的眼睛看着他。两颊酡红。她醉了。她怎能不醉,这样一杯一杯,饮鸩一般的痛灌……不堪入耳的男女调笑……然而她定定地望着他,脸上红潮褪去。
      卷发在寒风中张狂。她动动嘴唇,几乎无声地说了句:“太冷,你穿得这样少。”
      那矮胖男人兀自纠缠。走上来斜视着他:“去去去,路倒尸,别讨人嫌。要饭上别处要去——你哪根葱啊?”
      他发狂般地一掌推在他胸口。
      “她是我太太,你他妈的给我滚!”
      男人踉跄了几步,惊诧得张大了口。他又转头吼道:“滚!别让我再看见你缠着我老婆,宰了你!”然后一把扭住曼可的手腕,拖了便走。
      她静静望着他清秀的脸孔。乱蓬蓬的浓发。此时像头咆哮的狼。她一言不发,抛下那跳脚大骂的男人,顺从地被他拖了走。他这样用力,手腕上一圈紫痕。
      她的眼睛平静若冰。苍白的脸,渐渐漫成淡青。太冷了。

      我样样都记得。从此后是六个月的折磨。一把锯子,各持一端,推拉来去的疼痛。
      她不作任何解释。任凭他是如何的发狂,自相识至今从未有过的厉声呵责。她半掩的眉睫是偃息的蝴蝶,一任风狂雨暴。有种认命了似的安静。然而她还是去。不夜天,生意日益红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曼可小姐的缘故。她的艳名再次掀涌了上海滩。
      她在家里给他烧饭。系着围裙,驯良的,平常的。然后肥皂洗了双手与脸上的油烟,一转眼一个风骚绝世的红歌女。像个妖精,随时摇身蜕去人的躯壳。
      她踏着笃笃的高跟鞋走出天源里窄脏的小巷。一撇左邻右舍侧目的浓香。
      他管不住她。除非用绳子绑起来。他舍不了她。即使日日夜夜争执、伤害、哭泣与原谅的轮回。他一人在家抱头,看着手上未愈的冻疮。抄写的差事早已丢了,纱布里透出的红迹子还湿着。新伤旧伤,层层叠加。
      他发狠般握住笔,掀掉了疮痂。新的血殷出来。旧报纸上她的名字写不完回环的笔画。那疼钻心,不抵她在他心里。
      她是他心头骨上一颗盐粒。磨着,咸涩往伤里渗。嘶嘶沥沥。仿佛要他焚骨为灰,也逃不开她的味道。

      不夜天受到日本人的赏识。他们去那里,特为听她唱歌。学着李香兰,青出于蓝。
      日本人在上海的人物带了随从和朋友坐在台下,齐崭崭为她鼓掌。她陪他们喝了酒。那张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她与留着人字胡的日本军官,酒杯双碰,眉眼间艳光四射。一条大字标题:上海新星——皇军特别赏识之曼可女士。底下密密赞颂,女士青春貌美,歌舞俱臻佳妙,深得日本驻沪要人称悦,前途未可限量。那天他第一次打了她。
      她唇边的血迹,沾在他青筋暴起的手背上,格外刺目。

      “曼可!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人……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世上!”
      他双手捧着头,满脸挣得通红,却早已没有眼泪。她跌在地上,面颊上五条指印渐渐肿起来。只有一双眼睛,依旧平静若冰。
      她始终不作任何解释。满屋刺鼻的浓烟,是她身上一件日本人赠送的黑貂大衣。被他剥下来剪成了碎块,一把火烧得吱吱作响。地上熊熊融化,一室毛皮燃烧的焦臭。呛得人涕泪横流。
      浓烟里她的眼睛熏红了。她挣扎起身想要去开窗子,他揪住了头发又是一记耳光。
      “我为你什么都不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想不到你却是这样的!——”他嘶声嚎叫。嗓子哑了。
      他以为她会逃出屋去。然而竟没有。那夜,他在未散的焦臭气味中醒来,伸手摸到灰烬中是她蜷卧的身子。一把卷发,混在皮毛死灰之中,一时竟辨不出来。听到浅浅的呼吸声,眼泪登时便下来。
      “曼可,我求求你!……不要再这样了……我求你!”他爬过去将她的头颅压在胸口。已是嘶哑难言。而她只是静静地说:“我所作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从头到尾,都跟你没有关系。随你爱信不信。”
      她的声音比灰还冷。

      我记得。那天,是她第一次讲这句对白。

      明森下午四点钟就回来,说要带我出去吃饭。
      “你们公司怎么这么爱聚餐啊,前几天不是刚聚过么,又聚。你自己去就行了,我不想去。”
      “那次是圣诞,这回,不是快过春节了吗。外国人也是入乡随俗的。上一次你就没去,好多同事都带老婆或女朋友去了,今天他们都点名要求你参加呢。去吧,好老婆。”
      我打了个呵欠:“怪累的。你知道我不习惯这种场合,也不会应酬。你自己去吧,啊。”
      “不用你应酬什么,这又不是谈生意,只不过是公司里同事一起吃个饭而已。”他半拉半哄,企图将我从沙发上弄起来,“去嘛,就当是散散心也好。我觉得你现在身体总不舒服可能就是在家闷出来的。是我不好,一直都没有时间陪你,我应该带你走入我的生活的。”
      “你的同事们带去的都是漂亮美眉,你带个大肚子黄脸婆,还不如不带呢。多没面子。让我在家睡觉吧。”
      他板起脸:“谁说你是大肚子黄脸婆了?我要当老爸了,他们羡慕还来不及呢,谁敢笑话你?再说,你现在才三个月,一点儿也不显。真的,身材还跟以前一样好呢。不信你看。”
      我被按在梳妆台前的小凳子上坐下。他站在身后扶着我的肩膀。
      “乖老婆,还是那么好看。去换件衣服,走吧。”
      但镜子里那女人,长发乱蓬蓬的,面容苍白,略略有点儿浮肿,一双眼睛呆滞无神地瞪着我。
      她的手习惯性地放在肚子上。
      除了孕妇与邋遢,从她身上我看不出任何其他可以用来形容的字眼。
      “我不去。”我转过头去,赌气道,“我不要让任何人看到这么难看的样子。”

      结果我还是去了。换了件宽松的毛衣,棕色长裙,遮掩着已开始隆起的小腹。头发还是扎了马尾,脂粉不施。餐会在某个星级酒店举行,庞大而光鲜的建筑,即我老爸鄙视的那种“最新的未必最好”之所在。凭心而论,他们公司虽然有如榨油机器,不将人最后一滴精力榨出来决不罢休,出手倒还是大方的。堂皇的大厅里音乐如水倾泻,长桌上那些精心造型的食物,颜色和谐得像布景。自助餐,不时有人端着酒杯走来走去,西方式的姿态与神情,不知是熏陶所致抑或刻意为之。
      女子衣着时尚。“这就是我家夫人,苏叶。这是ELLEN,跟我一间办公室的同事。”
      她穿着刺绣的黑色缎子长裤,一只七彩凤凰,尾羽盘旋,环绕着她修长的左腿回翔九天。这么冷,上身却是一件无袖衫,紧贴着腰肢。
      “你好。JERRY结婚的时候我正在国外培训,没能参加你们的婚礼。”她对我点点头,耳上的小粒钻石顿挫地一闪。有着一双聪明眼睛的女子,不漂亮,却是耐看的。
      “ELLEN一直很想见你。”明森说。
      我也对她点点头。大家都是中国人,却彼此相呼英文名。我知道这是公司的习惯,我也知道他叫做JERRY,但不知怎的,听起来觉得有点别扭。好象被冠以此名的这个男人不是我每晚枕着胳膊睡觉的丈夫。
      ELLEN与我相视微笑。她的笑容矜持,我的则勉强——是的,我知道我笑得有点勉强,嘴唇仿佛因此地太热的空调而发干。没来由地,我有些妒忌。虽然ELLEN与被唤作JERRY的那个男人只是同事关系。
      JERRY。只能让我想起猫和老鼠里那只老鼠。此刻连明森看起来都那么的不顺眼,像那只老鼠,恶作剧之后露出无辜的笑容——是他让我难堪,恶狠狠地想。
      我想我是在妒忌她的美丽。或者,这间大厅里所有女子的美丽。即使人长得并不很美,总能在得体的打扮之下显出气质。她们是这个时代里美的主流与中坚。
      只有我,穿着肥大拖沓的衣服,腰身粗壮,眼神疲倦,面容浮肿。我只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孕妇,JERRY之妻。这小丑般的头衔。
      “听JERRY说他要做爸爸了。”她优雅地端着一盘小甜点,向我走了两步,凤凰眩目地逼近,“恭喜你们。”
      “还有半年吧,呵呵。”明森在旁答道。
      她不经意地打量着我,眼光在毛衣下摆停留片刻:“看得出来,你会是个好妈妈。JERRY真有福气,现在的女孩为了保持身材,怀孕的时候一般都要控制食量,我有个同学,快生的时候腰围还只有2尺6呢。身材是苗条了,孩子生出来却成了先天营养不足,人家也没后悔,说产后身材能恢复回去比什么都值。难得你不想什么美不美的,一切以孩子为第一。现在像你这样的贤妻良母可不多了啊。”
      明森傻呵呵地笑,还揽了揽我的肩膀:“没错,我这老婆跟现在的年轻女孩是不一样。她没怀孕时就不怎么爱打扮的,属于朴素型,是不?”
      ELLEN笑了笑,拈起一块小饼干放于齿间轻轻咬去了四分之一,眼睛又在我腰身上一旋:“所以说你有福气。JERRY,你们的宝贝将来一定健康得很。看,营养多足。”
      “唔,她不忌口。我们跟她父母住得很近,她母亲每天变着花样给她炖鸡汤鱼汤的,她天天要喝好几大碗呢,营养当然跟得上了。”他笑着拍拍我的手臂,“胖乎乎的小妈妈。”
      “我变成这样还不都是因为你!好,反正我是肥婆,黄脸婆,邋里邋遢,又胖又丑——反正我就是难看,上不了台面,你满意了吧?都是因为要给你生孩子!你以为我愿意生这个孩子?!”
      我摔掉他的手,一口气忿忿地喊完。我痛快地站在挑选甜点的长桌前,胸膛起伏。
      ……我在说些什么?
      周遭几个也在拿点心的人诧异地望过来,随即避开视线。
      “不好意思,她最近心情不太好。”
      我听到明森对ELLEN与旁边几个同事道歉。
      “怀孕的人是这样的。脾气总要大一些。JERRY,你可不许惹你夫人生气,这时候怄气,对大人孩子都不好。”一个不认识的中年女子说。
      “是是,我不会惹她怄气的。”明森诺诺连声,“都怪我,都怪我。咱们子债父还,老婆,我任打任罚。”
      众人都笑了。我感到愧疚。真是没来由,发作这一场,如今自己也不明白刚才生的是哪门子的气。太给他丢脸了。人家会说,傅明森的妻子是个不但难看、而且无理取闹的黄脸婆。我变成这样还不都是因为你,这话现在自己听着都无理。我从来都不曾好看过的啊。再说,怀这个孩子也是我愿意的。发昏了,说这些胡话。
      “不好意思。”我低声说道。明森拉住我的手。
      “没关系小叶。我知道你心里烦,回家再跟我算帐,好吗?你再吃点东西,一会儿我们来跳舞。”

      原来今晚的活动如此丰富多彩。除了吃喝,饭后他们还搞抽奖。公司按人份购买各式各样的礼物,各人各凭手气。我抽到一瓶浴盐。亮眼的宝蓝色颗粒装在磨砂玻璃瓶中,瓶口还系着一条丝带。十分美丽。虽然我疑心这种东西如果放到水里洗澡,会不会把整缸水染成蓝色、进而把我变成蓝精灵?我从来没用过浴盐。
      明森则抽到一个芭比娃娃。几个跟他相熟的男同事立刻哄笑起来,连他的老外上司也忍不住微笑。明森尴尬地拿着那娃娃走过来,塞到我手里。女同事纷纷议论起来。
      “JERRY,你夫人一定要生个千金呢,看,连BABY的玩具都给准备好了。”
      “生个像芭比娃娃那么漂亮的女儿!”说话的大眼睛小姑娘,自己长得倒有几分像是芭比娃娃。我红了脸对她笑笑。
      一瞥眼看到ELLEN站在稍远的地方喝水。她发现我在看她,隔着人群,对我点了点头,唇角向左一挑,算是一丝笑纹。她的唇色完美无瑕,不知道什么时候补的妆。
      她只喝矿泉水。她从不喝含糖份的饮料。
      我对我的身材不满意。刚才,她笑笑地说。
      她的身材像模特一样。

      明森说:“老婆,我们来跳舞。”
      “我不会呀。”
      “没关系,我教你。最简单了,来。”
      轻柔的音乐慢慢回旋。抽奖之后开始跳舞。他拉起我的手,另一只手揽在腰上。我突起的肚子挡在两人中间,使脚下的移动越发笨拙,越慌越不会跳,然后觉得脚底被狠狠地硌了一下。完了,明森的新皮鞋。
      我低下头去,但觉自惭形秽。
      “老婆,抬起头来,不要看脚下。看我。”他的眼镜片反着点亮光,看不见眼里的笑意,但听得出。我望着明森并不轮廓分明的脸,第一次发现,原来他生得也算是谦谦儒雅。他的声音里满是鼓励:“对……老婆,就这样。你看,一点也不难,是不?对……我带着你……跳得好极了。”
      我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来,我们来跳舞。
      忽然之间,脚面上好象拂过一个什么东西,长长的,软软的,又凉又滑,好象是……一条蛇?不,如丝般的触感,更像是绸缎。绸缎衣裳的下摆。
      ……你看那长长的绸缎下摆,拂过脚面去了。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来,我们来跳舞。

      我猛然抬头。一袭辨认不出颜色的旗袍闪过眼前。那是它的一角。还有花露水的味道,浓香,飘过鼻端。
      大厅的墙边有面镜子。我和明森转呀转的,不知何时转到了那里。我抓住他的胳膊,呆呆地朝里面望着。明亮的酒店大厅,背后旋转的人群。我甚至看到了那个长得像芭比娃娃的小姑娘,她在人群中,拥住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正闭着眼睛满脸陶醉地随着音乐晃动。没有人穿旗袍。
      我抽抽鼻子。那是CD男用香水的气味,明森有次去法国出差时买的。我再熟悉不过。
      镜子里看到自己呆滞苍白的脸。是的,扎着马尾,露出额头,几小时下来,已经满脸油光光的。白色的肥大毛衣,棕色灯芯绒裙子。这是我。不苗条也不美丽的平庸的孕妇,但是有个好丈夫,他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明森问:“怎么了?跳得累了是吗?我们不跳了,到那边去歇歇。”
      “不,我没事。”
      我转过头来。

      我看到他的肌肤上刺着她的名字。两个字,青色颜料渗入,在心口处狰狞着像中了毒的花。他额角青筋暴起,满脸红涨,双手抓住那件单薄的破衣用力扯开。嗤啦,那声音教人心惊肉跳。
      他说:“你到底要我怎样。曼可……你让我这么疼痛。”
      凌晨归来的她妆容微微融化了。眼圈与嘴唇,红的黑的,晕染开来。看去□□而疲惫。她看着拦在门口的他,垂首无语。
      缀着水钻的蜜色丝绒旗袍被酒污了。条条干却的痕迹。
      她低着眼皮轻声说:“我们还是分开吧。”
      他忽然抱住了她。眼泪揉搓在已经皱了的旗袍上。
      “曼可,如今大家都在骂你……说你是没有廉耻的女人,东洋婊子……你知道他们说得多难听吗?曼可……!我求你……不管你是为了什么,这样下去他们会杀了你的……肯定会有人来暗杀你……”
      “曼可,我不能没有你。请你就算为了我——就算是,为了我……求你!”

      她轻轻推开他,手指碰到他胸口的刺青。
      “不要说这种话。这世上谁是为了谁活着的,两个人,终究是两个人。我到底明白。原来我只能属于我自己。”
      她在他的怀抱中激烈地挣扎。可是语气如此淡漠。影象与声音,荒谬的错位。她抬起一双似乎透明的眼睛看着他,没有注意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双被妖冶浓艳的化妆包围着的眼睛如同两颗黑白石子。这样的冷。
      她用手盖住那刺青。
      “何苦。这么大的人了,做这种事情真的没意思。”她低声说,“文滨。别再说孩子话。谁离不了谁呢。”
      她凄然微笑。
      “都是些笑话。从来就没谁能够拥有另一个人。”
      “谁说没有……”他固执地喊,“曼可,你是我的不是吗?是我一个人的……曼可……我发誓我永远只有你一个!”

      我闭了闭眼睛。一阵昏眩。又来了,那些幻影。又来了那些营营乱飞的碎片。那些被剪刀剪碎的蝴蝶啊它们不肯离去,它们随时拜访。它们始终盘旋在我周围,有时看得见,有时看不见。
      满天纷纷扬扬的碎屑。被剪碎的不只是蝴蝶的翅膀。还有头,脚,触须。支离破碎的尸,洒落浓香的鳞粉。
      它们围着我跳舞。大厅里音乐如水倾泻,跳舞,跳舞,跳舞……活动着的前尘,离合悲欢,一一上演。那胶片磨损的电影中的男女。
      电视连续剧……到底,是在哪个台看过的?……啊我要看,我要看到后来的故事,我要看到结局。我要回家去打开电视,从第1频道搜寻到第90频道,一个也不放过。
      我要看到后来的故事。
      “明森,我要回家。带我回家,我要回家看电视。”我带着哭音说,把头埋在他怀里。
      他慌乱地抚摸我的头发,连声答应。
      “好好,我们回家,我们这就回家,马上回。我带你回家,啊!”
      我抽噎着点头。眼前,他打得漂亮的领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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