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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he Two ...

  •   九岁——
      没有白天和夜晚的区分,因为这是个不被阳光眷顾的地方,灰蒙蒙的天空中看不到太阳或是月亮,只是透过云层撒下的银辉告诉我们月亮的确存在,只是我们看不到罢了,这是不是代表神没有完全放弃这里呢?显然,住在这里的人不会这么想。
      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环境里人的感觉器官灵敏的不得了,闭上眼睛都能知道哪里有障碍物,哪里有道路。耳朵像是可以听到远在边区的打斗声。因为无聊而自己和自己玩“三十秒”游戏让我现在完全可以不用表的准确说出时间。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也只有东想西想的打发时间了吧!
      想起大叔给杰取名字时,我就觉得他实在头脑简单的可以,呵呵的笑起来,是的,他的儿子叫杰。当时他还把杰“抛高高”的说:“我要他比任何人都杰出!”
      我问他为什么要叫我“月天”的,他说当时拣到我时月亮奇迹般的出现在天上,当时还好多人看呢,不叫“月”可惜了,又见我对着天上指手画脚的,以为我喜欢,拼起来就是“月天“咯,他还说当时决定了这个名字后,我还高兴的拍他的脸呢!
      我的确汗颜,指手画脚是抗议你拿胡桩戳我,看到抗议无效才打了你一下,没想到打出个这样的效果。。
      不过说起来,有四年没见他回来了呢,怪想的。
      就在这个时候,门被一下子踢开。条件反射的一瞬间隐藏自己的身影退至墙角。还没等我看清来人是谁,就听见干净的声音有点喘的哈哈笑道:“月天宝宝我回来咯,不过看来你的隐藏还有待磨练哦~你不动我还发现不了,你一动就完全暴露出来咯!哈哈~”
      一见是他,我便走了出来,不过满郁闷的,还有这样一个漏洞。“我说你四年没回来,一回来就是来打击我的么!”
      “嘿嘿~顺便看看你有没有饿死呀!”他拉开柜子的门,表情顿时有点恼怒,“果然都没有食物了,说吧,你饿了几天了?都不会自己去找吃的么?瞧你嘴皮都发白了!”
      耸耸肩“才三天而已,也没有觉得很饿。”以前就是有食物的时候也有三天不饿就没有吃的时候“不过……”我嘿嘿的笑起来,“你要是再不回来,我也准备去抢了。”像你这样的人都喘成这样,想必是突然想起还有个人被你遗忘在这里才匆匆赶来的吧,没良心呀!
      “算了,我去找点吃的来,我也饿了。”无奈的看着我,定是在想他当年怎么没事找事的拣个娃娃来养吧。
      “恩,快去快回哦~”呵呵,心里暖暖的。

      十二岁——
      按照大叔给的方法,我的“隐藏”还是很有进步的了。呃~虽然和我自创的方法差不多,就是在你要想做什么时拼命的在心里集中意识的想就好,比如那有“气”保护食物,你想吃的时候就用手挨着它想“我要吃到它我要吃到它我要吃到它……”就可以了。虽然说的容易,不过我吃到第一份“自己的东西”时用了一个星期。。
      隐藏就是想“别人不要看到我”就好,我的隐藏从一开始“被看见就发现”到“一动就发现”到现在的不知道怎么样的地步,还是很漫长的九年了呢!十二岁了,我这次的生命过去将近一半了吧!
      依照约定的他来了,是的,我们约定了在我十二岁时他就来带我离开这个地方。
      他检查了我的“隐藏”后说:“不错嘛~月天宝宝,现在知道不碰到你,就感觉你像不存在一样,就是真真切切的看到了你,一转过眼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不过还是有漏洞,眼睛,在你隐藏时千万不要让人和你对视,一是会发现你的隐藏,二是会暴露你近乎完美的隐藏能力。”神情是难得有点严肃。
      我点点头,眼睛这点我是注意到了的,所以一出去就打算买眼镜,也庆幸就是在以前,我也不喜欢和别人对视,总觉得会浑身不舒服,所以说话时都是习惯看对方的嘴巴。当然,我绝不承认这和我的身高有关。。。。
      换下身上的破布和重力扣,穿上久违的新衣服。我发现大叔满喜欢绿色的,给我的是白色的鞋子和长袖T—Shirt,然后就是绿色的时尚及膝短裤和同他相差无几的绿色帽子。代替那笨重的重力扣的是大拇指宽的八个个性的手环样的东西,大叔说这是他找了好久的上好矿石,又小巧又……有重量。果然,明明小那么多,还比我九岁时他给我的重力扣轻不了多少。。认命的把它们戴到手膀,手腕,大腿,脚腕上。最后给我的是个黑色背心,说起来这也是个好东西,平时就是个装饰背心,冷的时候把它吹涨就可以当羽绒背心穿了。当然,如果可以忽略它的重量就更好了。。
      十二年没剪的头发有多长?你试试就知道了。当我好不容易把头发通通放进帽子里,打理好一切走出房间的时候,大叔脸上满是不耐烦。
      牵着我在中心区走了一圈,我发现这里还是满热闹的,起码有灯光,而且也是一个纯粹的信奉“弱肉强食”的地方,比如有人抢水果店里的东西,店里的老板到是不在意,只要你能成功的把东西拿出店子,拿出了,证明你比老板强,那么就拿走吧,老板也管不了。如果你被老板抓住了,老板也不生气,只要你交了钱走人就好。就这样,几乎所有的店都有这种不成文的规矩。
      在理发店里发现自己还是和原来一样,就是看起来瘦了点,恩,挺安慰的。把头发剪成半背左右,扎起马尾刚好能触到肩膀。你问我怎么舍得把头发剪掉?如果你的头发有些枯黄的像杂草一样,再长也没什么用处吧!
      我们开始准备走出这个不被阳光眷顾的地方,首先要通过的,就是被大叔称做活地狱的边区。
      一般像这种地方能有什么,我所能想到的就是为一点食物而撕杀,饿极的人分食尸体,女人和小孩在这种地方是绝对的弱者,被□□被扼杀……
      大叔说像这种地方让我见识下其实是有好处的,不过他心软了。他把我的眼睛用黑布绑住,让我坐在他手臂上搂住他的脖子,不过就算是这样,那里的声音也让我战栗。
      走了良久,在我再也听不到任何残叫后,大叔解开掩住我眼睛的黑布,入眼的是“连绵”的垃圾山,虽然平均只有一人多高,但数量还是很惊人的。角落的一块小小的木板上写着血红的三个字——流星街。
      迟疑一下,脑子重新开始转动,这么说这里是《猎人》咯~也对,毕竟我死之前都还在听西索唱歌,而且……貌似也是因为这个而死的。。。
      拍拍我的背,大叔示意我下来,可是我有点舍不得呢,很温暖的说。磨蹭的下来,恰好给他看见了左手上当年用他的念绳编的手链,他似乎有点吃惊我还留着这个,不过转而就是邪邪一笑说:“既然你还留着,就不介意我在上面多加点什么吧!”
      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你又不会害我。

      终于到了一个城镇,我眯起眼睛看这久违的太阳,张开双手接受阳光的洗礼,很舒服。
      突然想起一个满严重的问题,我拉拉大叔的衣角,郁闷的问到:“大叔,你叫什么?”
      显然他也很震惊“什么!十二年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鄙视的看着他,好气的说:“什么十二年,说的好听。除去最开始的那一年,我们一共见过几天??”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
      “也对!”他撇撇嘴,“那你可要记住了哦,我叫金,金•富力士。”
      果然。。你这个“抛妻弃子”的《猎人》里最大的恶人!
      金交代了一些事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我向城市走去,而他则向相反的方向离开,我没有回头,我知道,他也不会。
      想想他也满委屈的,因为工作而将儿子交给美特,却又不好意思去见儿子,而自己的儿子从一开始就不叫他“爸爸”。
      “A~A~ MA NA~ SA YO NA LA ,O DO~ SAN~(哎~算了,再见了,爸爸)”含笑的说出这段话,我知道他绝对有听到,但,我们都不会回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The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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