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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麦小包上学记 ...

  •   话说麦秋知道自家老妈终于随了军,高兴地给爸妈一人一个湿吻。几天后,丁宁又被分配到市医院,继续干起“白衣天使”这老本行。自此,一家三口算是其乐融融。
      但是,还是那句老话——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中国家长最关心的是什么?大部分肯定是要回答“教育”的。
      没错,随着九月的来临,麦子杰夫妇开始考虑麦秋学前教育的事情,几番商量后,决定将麦秋送去离家较远的市直幼儿园,毕竟启蒙教育是很重要的。
      麦秋一听父母的决定,乐了。上学嘛,好办好办,就咱这水平,那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啊。前世有位童鞋说得好——混了这么多年,觉得还是幼儿园最好混啊。想到这,麦秋自是满口答应,显得相当兴奋。
      麦子杰夫妻对女儿的反应也是十分高兴的,哪个孩子一提上学不是又哭又闹的,还是自家孩子最懂事啊,还如此好学。
      于是,开学的第一天,麦秋背着新买的小书包,坐上麦爸爸的“大杠驴”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发了。
      显然,现实永远是残酷的。整个上午,麦秋就在哭声、笑声、叫声等混杂噪音的荼毒下度过。午饭时间,麦秋咬了口包子,立刻缭乱了——包子馅居然是米饭!注意:此包不是烧卖,里面的米也不是糯米,就是普通的圆米,还有几根青菜叶子,那味道,别提多销魂了,麦秋不禁内牛满面:师傅,当年在大学食堂掌勺的就是您吧?下午自然又是一通群魔乱舞不说。
      终于挨到放学时间,麦秋拖着饱受摧残的身躯回家。晚饭时,麦妈妈问起麦秋第一天上学的感受,麦同学双眼饱含着泪水,无比激动地感慨:“我恨小鬼!” 说完便埋头狂扒饭,以慰藉中午受伤的胃。
      麦妈妈失笑,这是什么话?自己不也是个小鬼头嘛。
      第二天早上,麦秋还是不情不愿地被自家老爸送到幼儿园,没办法,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万恶的教育制度啊!麦秋在心中呐喊。
      几星期之后,麦秋终于适应了高分贝的环境,真是不容易啊!忽略掉噪音的问题,幼儿园的生活显得自在多了。作为一个以懒出名的女人,麦秋是低调到不能再低调,混在小孩堆里跟着嗯嗯啊啊,日子别提多逍遥了。
      而再美好的生活里也会有瑕疵,这个瑕疵来源于麦秋的一个同班同学——于莎莎。此女家境不错,又被父母溺爱,成绩也很不错,由此形成十分乖张的性格。按说像麦秋这种不显眼的人物是不会和她发生冲突的,但是,俗话说的好:你不去惹事,自有事来招惹你。
      这两人的矛盾还要追溯于几天前,那天,于莎莎正好穿了身粉色的纱裙来上课,自是吸引无数眼球,同学们羡慕之意让于莎莎很是得意。
      但对麦秋这种重生人士来说,于莎莎这身行头是别指望能被给出多高的评价,简直是俗不可耐啊,那时代人的品位真不是一般的奇怪。
      她环视了下四周,却发现麦秋并没有露出和其他人一样的表情,这让于莎莎觉得不爽,在她看来,大家都应该羡慕、嫉妒她才对。
      于莎莎腾腾地走到麦秋桌前,骄傲地抬起小下巴道:“同学,我这身衣服很好看吧!”
      正神游太空的麦秋这才回过神来,对她嚣张的语气微微皱了下眉头,但麦秋也不想惹事,敷衍地说了句:“不错。”
      “你这是什么态度!”麦秋脸上明显的不在意自是惹怒了这位“大小姐”,
      “就这态度,不喜欢找别人去!”还穿粉色纱裙,你当你是去“二婚”呐?麦秋虽不屑于欺负小鬼,但也不能让人家骑自己头上不是。
      于莎莎涨红着小脸,半天憋出一句:“不跟你玩了!我还要去让其他人都不跟你玩!”
      听到这句话,麦秋差点笑出来,这话太经典了,不知多少童鞋都说过。
      “嗯嗯,去吧去吧,巴不得呢。”麦秋嫌弃地对她摆摆手。
      至此,二人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小孩子的报复方法不外乎是严密监视对方行动,有一点违纪现象立刻向老师打小报告。因此别指望于莎莎小同学能有啥创新精神。这种行为虽幼稚了些,但对麦秋也造成了些许困扰。
      过惯了大学生活的麦同学对幼儿园的课堂纪律本就很不习惯,想想也是,你见过哪个大学生每天上课还双手被后面,腰挺得直直的,恨不得把老师盯出个洞来?不躺桌子上给你玩挺尸就不错了。
      每当麦秋腰酸背痛偷偷扭几下时,就会听到某女尖锐的声音:“老师,麦秋同学不认真听课!”那语气激动的,跟打了鸡血似的。
      在这就不得不提下麦秋的班主任杨芹芹了,用两个字形容——万恶。很多老师都有一个通病,喜欢成绩好的同学,这不算啥,但有些却是偏心偏得把肺叶都给挤没了。杨芹芹就是典型代表。
      麦秋的档案中,麦家夫妻的职业都填的十分隐晦,再加上麦秋无比低调的成绩,自是无法同成绩好,家世优越的于莎莎比。天平偏向哪边,答案显而易见,麦秋挨训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久了,某麦便成了大家眼中的坏孩子,被华丽丽地孤立了。
      对这种结果麦秋无比乐意,天知道她多不喜欢和这群没长毛的孩子打交道。于莎莎也十分高兴,自以为出了口恶气,也就懒得再去挑她的毛病。麦小包的生活终于又一次回归平静。
      没了于莎莎的针对,老师同学也对她爱理不理,麦秋过的更加自由。课没必要再听,某麦便顺了自家老爸的借书证,跑去图书馆借了本小巧的英汉字典,用以消磨无聊的课堂时间。
      麦秋前世学得最烂的就是英语,原因很简单——懒得背单词。对于某麦来说,做一套数学或理综卷子都比背一篇课文来的轻松,因此在英语上吃了不少亏。有了前世的教训,麦秋自是不敢怠慢,语言这玩意,越早学越好,再说现在也有的是时间。
      除了背单词,麦秋还缠着麦子杰给她买了个收音机,每天早上伴着号角声起床后,抱着收音机跑离家不远的小公园里呱唧呱唧一会儿,再洗漱、吃饭准备上学。生活变得充实多了。
      后来,麦秋又多了项新的娱乐活动——弹吉他。话说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麦秋像往常一样往公园走,忽闻一阵悦耳的吉他声,寻其源,只见一青年坐在台阶上,边弹边唱,无比沉醉。
      听到熟悉的旋律,麦秋便坐在离他不远的椅子上,一边欣赏,一边不住点头:嗯,水平挺高,声音也挺有磁性,不错不错!要不要把他骗来教我捏?
      “听得还满意?”
      一个有些戏谑的声音打断了某麦的思索,抬起头,看到的便是张放大的俊脸。原来人家已经唱完,自己却天马行空不知跑哪去了。
      “额,挺好。”麦秋差点咬到舌头,这哥们长得,真让人想失态啊。
      “你能听懂?”语气里透着怀疑,甚至还有一丝轻视。
      麦秋眯了眯眼睛,对其态度很是不爽,随即轻笑一声,说道:“Sealed With a Kiss,蝴蝶梦的主题曲,啧啧,居然被你糟蹋成这样。”
      “哟,小丫头还真知道!”此男自动忽略掉最后一句话,抬起爪子摸摸麦秋毛茸茸的头顶。
      麦秋本想拍掉他的爪,想了想却也没动,任他“roulin”了会自己的秀发,接着扯下他的衣角:“你教我弹吉他呗。”
      麦秋一直对吉他很感兴趣,前世倒也学了一些,只是后来要做的事越来越多便渐渐荒废掉了。
      “教你?有啥好处?”某男突然有了逗小孩的兴致。
      “切!”麦秋翻个白眼,“头发都给你摸了,还要啥好处?”
      “这也算?要不,叫声哥哥来听听。”
      麦秋在心里谩骂几句,接着笑得无比纯洁道:“叔叔!”
      某男黑线无比。。。
      之后,此男便担任了教麦秋弹吉他的任务,时间定在每个周末的早晨。半大的孩子抱着把巨大的吉他,成为公园中一道惊悚的风景线。
      经过相处,麦秋知道他名叫谢明伟,正值二九年华,在B市读军校,现在已经放假了。麦秋咂舌,这时大学放假就是早啊!
      因为有基础,麦秋学得挺快,两星期后就能自弹自唱。有个如此“聪慧”的徒弟,谢明伟很是得意,对麦秋左一个“大叔”,右一个“沧桑”的也就不那么计较了。
      上课背背英语,回家听听广播,周末弹弹吉他,欺负欺负谢明伟,跟着麦家夫妇去顾家串门还能逼问顾坤关于她家顾郎的情况。人生如此真是美好啊美好!麦秋不仅感慨。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麦小包上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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