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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莉莉说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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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说生活还是要按着它自己的节奏不断地继续着的,不管我是沉溺于过去的回忆之中,还是踌躇不前于今天的感伤,所以我要仰首挺胸地往前走。
还没有想好自己要干什么,所以接着去上ESL。在学校里我认识了Omar,一个从Gabon来的黑人。那天老师让我朗读一篇文章,文中谈到非洲某个国家很穷,居民每天要吃很多的土豆。Omer那朗朗的笑声打断了我的朗读,我有点恼火,以为他是在嘲笑我的口音。下课的时候他来找我解释他笑的是文中的内容,不是我,后来我们就熟了。
Omer 在一家法语电台Part-time讲述足球新闻,我也是个足球迷,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朋友。他喜欢泡酒吧,拉着我去过几回,每次都是他一猎到猎物,就把我甩一边,几次下来,我就不愿意再去。
有一天,他又来找我去酒吧,我拒绝了他,并直截了当地把理由说了出来。他笑了,说这次是想介绍我认识他新交的朋友Joe。我本来是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说Joe 是一位爵士音乐的高手,就答应了。
那个酒吧座落在Downtown,不大起眼,但温馨和随意。Joe的乐队设在一个角落里,他们一共是三个乐手,一个歌手,属于很小的乐队。
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演奏。Joe的鼓槌象雨点般地击打在鼓面上,裸露的双臂上一块块黝黑的肌肉随着音乐的节奏上下地跳动着,一头凌乱的辫子四处飞扬就象是无数的蛇在张牙舞爪。
随着鼓声渐渐低沉, Saxophone(萨克斯管)的声响悠扬而起,和着keyboard 的轻轻伴奏,一位身着一袭黑色晚礼服的中年女士开始了她的演唱。那低沉的嗓音恰到好处地体现了爵士音乐的深沉,忧伤和怀旧感。随着音符的上升,她的嗓音逐渐地转成明亮,一阵阵地勾起着聆听者的心弦,那心弦里奏的是浪漫的,感伤的,和暗淡的回忆。
我喜欢爵士音乐,喜欢它那令人迷醉的旋律,那种旋律是一种生生死死的抒情。
Joe很健谈,告诉我他在香港住过几年,遇上了他的妻子Chantal,共育了一双女儿。去年,随着Chantal的工作回调,他们举家迁回了Montreal。
我喜欢上了这个酒吧,喜欢它温馨随意的氛围,也喜欢Joe的演奏风格。久而久之,我和Joe也成了朋友。和喜欢音乐的人在一起心情总是很愉快,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了多伦多,尤其是在夏天来临之后,白天变得特别长,湛蓝的安大略湖上轻波荡漾,白色的海鸥和星星点点的帆板在晴空万里的蓝天上象是随风飘荡的白云。街上的行人也多了,窈窕和健壮的身影随意地交叉着,加上街边激扬的音乐和Patio上色彩缤纷的鸡尾酒,给这座城市增添了不少的风景线。
Omar法语电台的Part-time工作终于如愿以偿地转成了Full-time,我们在那个小酒吧里为Omar庆祝。
那天唱歌的是Ramon,一个鲜有名气的吉他弹唱手。他的歌声温柔又性感,仿佛是在诉说着一个浪漫又感伤的故事。看着他,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在衡山路上的那个酒吧里用音乐倾诉着对一个女人的爱。
Joe问起了我准备找什么样的工作,我说还没有想好。
“我看你挺喜欢这个酒吧的,也许可以在这里找份工作。”他说。
“我是挺喜欢这里的,可惜我只会唱中文歌曲。”我说。
他们俩哈哈大笑,说不是歌手,是Bartender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前在酒吧里唱歌的日子是不会再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做Bartender总比去工厂打工好,而且我确实也喜欢这个酒吧的氛围,于是点点头。 Joe把我介绍给了酒吧的老板John。John跟我单独谈了几分钟,问了一些以前的工作经历,给了我一张Bartending 学校的名片,让我学满后来这里上班,一周工作4天,从晚上8点到凌晨1点。
我想这个工作时间倒是挺适合我的,至少不用再一个人坐在家里,守着电视机磨着长长的夜。
一个月的Bartending 课程很快就过去了,我回去找John,开始了bartender的生涯。我上班的时段刚好是Dining 的结束Pub的开始,客人不少,但是我们三个Bartender相互照应着倒也不是很忙,还有点时间与客人们闲聊几句。
老板John 8点来与他当厨师的弟弟交接,10点之前起身回家,接着Bartender Marc就成了总管。他大约40 岁左右,高大英俊,感觉上象是Viking(北欧海盗)的后裔。一身强壮的肌肉加上幽默的言谈,使他应付女人们的时间多余调酒的时间。Alex是一个典型的Fairy,温柔,腼腆,一张秀气的脸,总是笑得象朵花似的,招男人喜欢,也投女人所爱。我经常性的搭档就是他们俩,有时候也会碰上Tony,他是CBC,很热情和友好,可惜太年轻,我总觉得和他有代沟。
第一天上班,老板John找我谈话,让我take it easy,尽量维持一个轻松的环境,使来这里的每一个客人都感到轻松自在。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也许认为我们中国人从商是以盈利为主,而他们是以客户服务为主,也许是我想得太多太远了。听说他是一个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开了个会计事务所,在那里赚的利润要远远地大于这个酒吧的利润。
Marc和Alex都非常友好。我从给他们当下手做起,几天后就熟练了。客人们绝大多数很友善,所以我上班的心情很不错。
我的薪水不高,但是分摊到的小费却比薪水高。我们三个Bartender和三个Waitress 把所有的小费放在一起,根据Shift的钟头分摊。我新来乍到,就识相地多干点杂货,他们因此都喜欢我。
Joe每周两天来我们的酒吧演出,等我上班的时候他的演出也基本上接近尾声,然后我们会闲聊会儿,Omar 有时候也加入我们,总是谈些他近来交女朋友的趣闻。
周末的时候,我经常去陈江家混饭。日子过得很悠闲,每天总是睡到将近中午起来,游个泳,自己做点好吃的,下午去图书馆或者High Park 逛一圈,傍晚去社区的篮球场凑伙打一会儿篮球,然后洗个澡吃点东西再去上班。不上班的日子,晚上就看看电视,翻几本图书馆里借来的书,或者去Omar和陈江那里坐一会儿。钱赚得不是很多,但是足够交房租和应付我那不奢侈的生活起居。
我是那种很懒散的人,很容易得过且过地满足眼前的生活,小时候,要不是父母亲和莉莉督促着,我估计连大学都考不上。想起了前段时间看的一本老外写的书,书中说到:人在一生中,要有几个阶段是Do nothing,否则人会一直处于疲惫的状态,而Do nothing其实是一种recharge energy(重新补充能量)的过程。
觉得此话很有道理。我们从小被熏陶成:人活着就是要有目标,要向着目标去奋斗,否则就是浪费人生,结果大多数的中国人都认为自己活着真累。
但是凡事都要有个限度,整天无所事事久了,也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父母亲。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在酒吧做Bartender毕竟不是一份正经的工作,我还是应该想想自己的将来,至少去做一份不让老父老母担心的工作。那天有个素不相识的中国兄弟给了我一些职业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