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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无法放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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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体育馆,头顶的阳光怎么好像冬日般的稀薄,一走出那样充满各种情绪的地方就觉得一切的光荣与梦想好像都被抽离了,心在极度绷紧的时刻突然松懈竟有些疼痛。一直我都试图做到宠辱不惊,看来,时至今日我仍然修行不够,这辈子,能达到这个高度么?
不自觉地走到室外篮球场上,所有人都在体育馆,这里空旷地可怕!
「恭喜!」
「恭喜什么?」我回头微笑着看他,笑得太过于平和几乎有点虚弱。
「我知道最后一个球是你和方慎一起练的,手势!」梁绎两手食指交叉,他竟明白了!看了三年终于明白了!我们的默契被第三个人懂了,也会慢慢被第四个第五个懂得直到不存在默契。
「是针对你的个性专门练的,你一定会在方慎将球交给别人的时候生气,而发现被骗后再来抢球,这时,你和他已经不是一个级别上的了,因为你的心燥了,再引诱你犯规就容易了!」其实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战术,但对梁绎的心理却格外管用,用在技术比他差的人身上都不一定有用。
梁绎一脸服了的表情坐在我的身边,「这是你想出来的吧!方慎打球靠技术,只有你才会想这种卑鄙招数!」笑了便是释然!
「是呀!我就是小人,偏能治你们这种自命不凡的家伙!」我撩着头发,总觉得就这样拨拉着,闲散的时光就可以这样随手抛去。十年也就和十天差不多!
「这样喜欢篮球为什么却不打?」他的表情认真,显然是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
「你得老年痴呆症了,同样的问题一问再问!」我站起来,修长的身形投下细瘦的影子,声音变得悠远。我喜欢篮球,天知道我有多喜欢,方慎是因为我喜欢才开始打篮球,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喜欢篮球虽然他打得真的很好!我们的时光几乎有大半都是在球场上,他打我看,在我明白我只能看的时候,我便安心于看球。我们一起研究他的漏洞,我们一起研究技巧,他以为我满足于看球了,可是,他的身影却还是不时刺痛我的心!这样的我是像老妈说的,我自私得只要看见自己!
「虚伪的家伙,别老那么帮方慎啊,什么时候也让我赢他?」梁绎人聪明在他不会执着于一点,放手永远比别人快!所以他应该是幸福的吧?
「你?别想了,我才不会帮你这个大色狼!快走,别让人看见我和你在一起坏我名声!」
「好了,我走了,帮我一个忙,别难为季琳!」这小子来找我真正目的是这个吧!
「这事我有分寸!」我背过身不愿多谈。他只好走开,我的臭脾气真是无人能领教啊!
静静坐着,等待那个人走近。
温热的手臂从后面环上我的脖子,肩上有了一颗头的重量,好重!
「对不起!」
说什么对不起啊?这么多年,现在却要说起对不起了,真是交情越来越浅了!
「看我打篮球其实你是难受的吧,我还傻到以为我能一个人托起两个人的梦!我……」方慎对我的愧疚足以为我做任何事情,我一直知道,也一直利用着。利用他的愧疚把他绑在身边,利用他的愧疚任性地活着。可是,我真的要这样绊住他一辈子吗?
上次那次事件过去以后,我就开始害怕他的离开,每一次他转身我都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好想冲上去抱住他,不要走,不要不理我……每天做梦都梦见自己回到那天那个街头,坐在路边,怎么也等不到他,怎么也看不见他……心抽空似的只剩茫然。
上辈子不是他欠了我,而是我大概杀了他全家,又把他拖出来鞭尸,才弄的干起了暗恋自己死党的下场。世界上多的是跳坑的人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是坑你还往下跳。
我动手拉开他的手臂,转身面对他,手凉的像冰,方慎轻颤了一下。我心情沉寂到最低点的时候身上的温度也会降到最低点,以前方慎总拿这个开我玩笑,说我是冷血动物。
他自然的捡起我的手护在手心。
「其实,你没什么对不起我!记得当时我说过什么吗?」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已经习惯放学后一个人回家,我讨厌成群结伙唧唧喳喳的,一个人在马路边等着过马路的时机,我家就在马路对面一条街,非常近,无聊中我看见一个我一个女人牵着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小男孩,我一直盯着他,直到他突然冲去马路,我在心里狂叫:笨蛋!有车啦!然后做了一件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我冲了上去推开他,我的速度很快,我们都躲过了车,我在心里自己得意着,却连得意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出现,背后便一阵刺痛。一个在马路上滑轮滑的白痴擦伤了我的后背。我以为是很轻的擦伤,顶多留下疤痕的擦伤实际上伤到背部神经,从此我不能剧烈运动,我是注定要过悠闲的生活的!
是的,那个小男孩就是方慎!
我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我对他说得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当我十年的奴隶!」老妈曾说,吃了亏就要索要报酬!我做得很好!我不仅要他做了我十年的跟班还附加了三年的利息。
「十年早就过去了,欠我的也还清了。」
方慎的手一松,我的手重重掉入空气当中。
「说什么啊,我欠你的根本还不清,如果不是我,现在不能打球的不是你,也许连我的存在都是你从上天那抢来的!」
是的,我从上天那抢了一条命,所以注定得不到快乐。
「真还清了,你看!」
我勾起脚边的篮球,三步上篮,手托起球拨入网中,全身疼痛得像纠结了,我长大了,不会像小时候一样叫出来了!擦板入篮!这一招我几乎练了五年,总算最后发挥的很好!
「你看!我可以打篮球的,只是我现在已经不想打了!你不用再给我还债了!」我利用着他还债的心理绑住他,却不能接受他真的只是为了这个所谓的债才呆在我的身边,我那么贪心,什么都想拥有,拥有他的心甘情愿。所以,我想放手,我想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一直在说什么还债不还债的?」方慎死命地瞪着我,不知道稀奇古怪的我这回又玩什么把戏。
「我的意思是——你自由了!不用再管我了!」
「你这样说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这么多年的交情我们就只不过是债而已,现在你觉得够了,就可以结束了吗?」方慎冷冷地看着我,他从来没有这样看过我,我的心也冷零零的颤抖。好像腊月的大雪在我心里飘,堆积了一层又一层,溶化的速度赶不及堆积的速度,只好让它慢慢冰封。
「不是的,我只是要你不要再觉得欠我什么。」我轻笑起来,声音好开朗,似乎能够穿透云层,直射晴空,「以后你想扁我的时候不用手下留情,我做坏事拖你下水的时候你更可以把我丢到一边!」
其实,我是想放手的,我是想转身的,我真正想说出口的是:我们到此为止吧!
我想要过没有他的生活,十年,十年的时间我足以成为一个富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将感情寄托在虚幻缥缈的梦上。我是沈非,意气风发的沈非,恶行恶状的沈非,虽然我学的是数学,但在多年的耳闻目濡下,我也明白什么叫经济效益,我耗费了十年毫无建树的行为在这寸秒寸金的社会真是该死的浪费行为。
可是,可是任何分手离别的话我都说不出来,我舍不得,舍不得离开他!舍不得看见他受伤的眼睛!舍不得他难过!在最后我终于还是功亏一篑没能做个了结!
我怎么恶行恶状都其实只是个胆小鬼,永远在退后一刻退缩,永远这样推着尾巴,让彼此痛苦!他为什么不说做我的朋友很累,他为什么不直接甩开我,那么我就可以有很好的理由走开!心拼命地拉扯身体走开,身体却像中了定身术一般定在原地。
我的鼻子涌过酸的刺激泪腺又一路引起胸腔的轻颤,我全身紧绷竭力抑制自己快要失去控制的情绪,我不会哭的,我不会流泪,不会在方慎面前流泪!更不会为自己的愚蠢流泪。
「你不要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我没欠你的,我会以为你想要跟我一刀两断再无瓜葛!」方慎轻轻的笑了,那样地轻,好像怕我会天外飞脚告诉他,我就是这样想的。
事实总是深藏在人的心中,而不表露。
「不管我到底是不是欠着你,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一辈子都不变的朋友!」方慎的眼光温柔,午后的阳光似乎都舍不得让他受热,柔柔地映着他的身形就好像某个小睡后就能见到的温雅少年,他陪我走过了十几年的光阴,承担了我五年的爱恋,可是,这些他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他这句一辈子都不变的朋友可以摧毁我所有的努力,就这么一句话就已经剥夺了我最后一点希翼。他以为最合适的承诺却几乎是我最大的梦魇。如果他不明说,我还可以做着欺骗自己的梦……一辈子,为什么他能那么轻易就说出一辈子的话。为什么就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定了我的死刑。
脆弱的梦,一碰便碎!
我的脸上终于滑下一行控制不住的泪,我用指尖抹去,「你……真是的,突然说这种话,我都被你感动了!」
「傻瓜,你该感动的是我的心意!」方慎摸摸我的头发,一副拿我没辙的样子,以前每次他说拿我没办法的时候我总是在心底窃窃笑着,这样的说法本就包含着宠溺。但现在我想说,如果对我不是爱情就不要这样宠溺着我,我会这样淹没在你的温柔中越来越难以自拔!
「你是来找我干什么的?」我抹干眼泪,淡淡地问!
「对了,差点忘了我是来叫你一起参加庆功宴的!」方慎拉起我的手就要走。
「我不去了,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我想回家睡觉了!」去干什么呢?谁知道我会不会想看看范晓琳花容失色的样子。心情已经跌倒谷地,就算是杀人也没人敢有意见。
「谁说的,你可是今天的大功臣,他们都一定要你来呢!」方慎恳切的看我,「一起去吧!」
好吧!去就去!
我率先迈开步子。
篮球队的人把我当神似的崇拜,最后那招实在太妙了!一个个过来敬酒,若不是明白他们对我没有敌意,我真以为他们是想乘机整我,因为这种灌酒法我只在婚宴上见过!
我来者不拒,一杯一杯喝着,我表现得狂开心,就跟我自己得了mvp似的。想这么着就喝醉,醉生梦死,如果可以死在自己的梦中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可是虽然我不常喝酒,但是我天生的好酒量!越想醉便越清醒的让人想砍人。
「小非,你别喝了!」方慎拦住我又要灌下去的酒,K吧里昏暗的灯光更加重他脸上的幽暗,我那么开心,为什么他还要皱着眉,「这杯我来喝!」
「哎,队长,这你就不对了,想喝酒轮的着你的,别急,沈非都那么痛快了,你就别鸡婆了!」7号队员已经有些微熏了,今晚一大半酒都是被他灌的,他已经有了醉意,我却清醒依旧。
「对呀对呀!自己都顾不过来了还想捞过界啊!帮范晓琳有的你挡的……」我呵呵地笑着,「你忘了我是千杯不醉的!」故意不去看他担忧的脸,我大口喝着别人的敬酒,大声地笑着。
「小非,你今天发什么神经,死命地喝!」方慎自己说不动我,就派他的小跟班来!杨乐乐一把抢过我手中的酒杯,一边瞪着我周围的人,大有谁再给我喝酒,她就发飙的架势。面对女生,男生都是比较容易放弃的!
「哎呀,高兴啊,随便喝喝而已,放心的,等会我还能自己走回去呢!」我整个人趴在杨乐乐的肩上,这个时候我想抱着个软软的温暖的东西。心底流淌着呜咽的河,杨乐乐的脸温热的,刚好可以帮我捂热我冰凉的脸,泪水还未涌出就冻结在眼底,一块一块,压的眼睛非常疼痛,我闭着眼,听见闹哄哄的包厢里,不知是谁带来的女生的歌声!
也许是你修长的手指尖
也许是你突然笑起来的感觉
轻靠着你的肩 我已经不在乎 靠不住的永远
有时候不知不觉会流泪
有时候觉得对你完全不了解
寂寞很安全 但我宁愿冒险
看不到的明天 只要看得到你
因为爱上了 什么都舍不得
为了爱心疼 说真的我很快乐
你也许不会是我牵着手走到最后的人
那又如何 思念是诚实的
因为爱上了 什么都原谅了
爱到那一天 自己都不敢保证
我们之外的别人
不会懂 我这样的选择 那又如何
我就是爱上了 我就是认真了
有什么不对呢
「我就是爱上了,我就是认真了,有什么不对呢?」我跟着念着,爱没有错,认真也没有错,错的是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错的是对一个永远不会有回应的人认真。这样的错一旦形成就是个死结,没有修正的可能。只能放手!视线越过杨乐乐的肩头,看不见范晓琳窝在方慎怀里星眸半开的娇媚样子,只死死地记住他面对情人的脸是这样的,眼睛漾满温柔,嘴角微微弯着,脸上仿佛拢着光。
这么近的距离我却觉得历经千山万水都好似到达不了。一个人的眼太小,只能装下一个人,我又什么时候才能在他的眼里看到自己?……太奢侈的幻想虚幻到连自己都知道只能是个梦。现实中是没有实现的可能的。
「你喜欢这歌吗?」杨乐乐拉回了我的视线。她的声音在喧闹中那么清晰,那么温柔,直直传到我的心底,荡起一圈圈涟漪。
「不错啊,是谁的?」我的不错就是很喜欢,而喜欢也许只是不错。但方慎的喜欢就仅仅是喜欢。
「没记错的话是杨千桦的《因为爱上了》,我好像有这张碟,改天拿给你听?」杨乐乐还有这点好处的,她家别的不多,就碟多!
「好啊!杨乐,我们要当一辈子不变的好朋友哦!」我在她的肩上好像猫咪般磨蹭。
「你做什么突然说这种话?」杨乐乐受不了我突来的温情!
「呵呵,我想试试说这种话是什么感觉!」
「我真受不了你,经常都跟个刺猬似的,谁都接近不了,有时又突然跟小孩子一样撒娇!」杨乐乐象征性地拍拍我的背部!死命地搂着她的脖子,我觉得已经到底了,这个地方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想回家!
「我想回家!」
「那就走吧,我陪你一起回去!」杨乐乐推推我,我还是抱着她不放手。
「我是说我想回那个有我老妈的家!」累了就想起老妈,虽然她对我一点都不温柔,但是我现在却好想她。
「你别发疯了,叫你少喝点你不听,现在又闹起酒疯来了。走啦,我先陪你回去!」杨乐乐一把捞起我,动作非常粗鲁,我总是给她找麻烦,她这辈子认识我真是倒霉,所以我总是会原谅她的粗鲁。「方慎,我和小非先回去了,她好像喝多了。」
方慎站起来,眼中闪过挣扎,我半趴在杨乐乐身上,开始笑得不可遏制。他在挣扎什么?想要送我们回去?可是范晓琳呢?这挣扎取舍间究竟还是朋友被牺牲掉了啊……
「我们要先走了,这女人开始发酒疯了!」杨乐乐一副搞不定我的样子,看得方慎皱起眉头。
「晓琳,你先在这玩一会,我把小非乐乐送回去就来接你!」
「哎哟,方慎,你别鸡婆了,我们自己能回的去,放范晓琳这种大美人一个人才危险哩,连我看了也很想扑上去呢!」说着挣扎着就做势要搂住范晓琳,还好杨乐乐死死地抓着我!
「传说沈非是同性恋果然是真的啊,难怪能放着方慎这样的好青年不下手呢!」哪个家伙这么会踩,一脚就踩到我的痛处!我微眯着眼,原来是我们的候补弟弟啊!
「学弟,这你就错了,我可是男女通吃的,只要够美形,都在我的扫描范围。我的最爱可是王邈黄思思那一对。」我邪气地靠近他的脸,吓得他脸色惨白地好像我会随时扑上去染指他似的,「至于你——是安全的!」
男生的脸又开始涨红。不要怪我啊,你送上门让我娱乐的,我怎么能辜负你的好意?
方慎对我狂皱眉头,很有想要大义灭亲的意思,我露出大大的笑容,「好啦,我走了,大家慢慢喝,我不奉陪了!」
挥着手,我简直跟痞子似的搂着杨乐乐走出去。我就是要让人以为我是个无可救药的痞子,疯疯癫癫的过自己的生活,这样的人哪里会有烦恼?该烦恼的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