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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早早 评《白丁》 ...


  •   我不看耽美,群里有人说有人求砖的,我一激灵就去点了。
      看了大段,觉得手痒,于是收了。

      一篇文章,或以情节曲折、主人公命途多舛吸引人,或以文字功底深厚、作者思想丰富打动人,起码到现在为止,姑娘做到了。极其简练的文笔,勾出一个烟花之地(喂)自甘堕落(喂)的才子(喂……)。
      作者说故事的方式,我其实是喜欢的。就是因为喜欢,所以不拍都不行。
      第一章,以为是个流氓猥琐流的文。行柳三变之事的男猪脚,一想便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名字,言语之间古风味道十足,用词老到没有多余。第一章便抓住了人,于是有了兴趣往下读。
      却原来是个朝堂相斗文。
      于是…………我掀桌了。
      姑娘,你这转来转去的,把男一号丢了n章去写宫斗,或是剧情需要,但却让我摸不着头脑。如果说有伏笔在此,或与白丁有所联系,那倒是好的。
      只是白丁显然不会是木子李。
      Ps,小皇帝颇有爱,就是太小了,不好攻下。

      故事说得好,耽美言情其实都无妨。姑娘文笔是很好的,前后却文风不太一致。
      开头抽风,中间沉郁,后面平淡中又见笑点,然而想让人爆笑的地方却总憋一口气,要抒情的地方总觉得不够深刻,随着文字变长,先前的简练却渐渐没了。

      譬如第十章:那先前发难的庞海一见这情形,登时跟吞了臭鸡蛋似地:靠,这小子居然连顾尚书家的公子都勾搭上了!那自己要是再上前挑衅,岂不是自找麻烦……于是,他立马脚跟一挪,朝后退了一步,示意带来的仆从回庄上取银两去了。
      姑娘,作为开篇明明是抽风吐槽与大气猥琐并存的文,你这么写实在让我满是吐槽点。

      虽然姑娘是古言耽美,文字的运用其实可以不用太追求刻意的古风。并且,这一段明明刻意更简洁些。
      庞海脸臭得像吞了个臭鸡蛋,却将脚跟一挪,朝后退了一步,示意带来的仆从回庄上取银两去了——这小子居然连顾尚书家的公子都勾搭上了,他要是再上前挑衅,岂不是自找麻烦……
      以上试修改,个人觉得这样更符合姑娘一贯简洁凝练的文风。
      朝堂相斗的部分与白丁tz的发家史结合得不够紧密,让人看到这里忘了那里,所步谜团之间,伏笔相连不够深刻。

      人物使用名字太多,同一段落中,可以适当使用第三人称“他”来指代,以减少行文的重复累赘。人物的性格刻画本可以更形象生动,但姑娘在第一章如此出彩地描写了白丁之后,竟然再没有哪里让人感觉这个人物眼前一亮,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你既然以他的名字为名写了这个故事,至少这个人物应该出彩,十章下来,大致的性格,其实应该更有轮廓。
      关于文风,我必须说一下。姑娘在古风中努力开辟抽风的新天地,这是好的。然而姑娘想要简练又不够笔力凝聚,想要华丽出彩又不够浓重,想要搞笑萌点和对比又不够强烈,这方面如果加强些,文字会更有张力和吸引力。

      下面是吐槽时间。
      作为一个对标点符号运用有异常执著偏好的变态,我是来吐槽你所有的省略号的。
      请把省略号打完整!!!!
      省略号是……不是…

      还有,应该是十五共婵娟吧!
      还有,只见那上头用蝇头小楷工工整整地写着:愿娟银五百两者,方可赴会。——我还要多说吗?
      某一章节是盯着人家的脚不是盯着下身吧!我会误会的!喂!

      毕竟才十章,其实我觉得姑娘大有可为,于是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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