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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冲进来的五个人中,我认识其中一个,就是刚才站在前院教训小“程蝶衣”的那个面目狰狞者。其他几人也都是布衣加身,身材魁梧却一脸猥琐,带上贼眉鼠眼,扮起小丑来根本不用化妆。

      “小宝,跟我们回前院。”
      其中一人吆喝,其他几人上来扯了我的胳膊就要架走。

      “停!”我喊“去前院干吗?我衣服没洗完,而且九歌病还没好”再者,到底是不是我的好事被发现了?

      “戏班子最近会有的忙,班主要你回去后台帮忙。走吧。”声音拉长,不愧是唱戏的,竟可以拖出一串的尾音。

      原来不是为了供品被偷的事,我大大的放心,但是——

      “我不去!”我还要留下照顾九歌,怎么可以把他那苍白虚弱的病患一个人丢在这荒郊野地?!

      “由得你不去?”

      “这还有没有人权了?”被拖了就走,我手脚挣扎,咆哮不已。

      “人全?加上你人就全了!”

      偏偏这小宝身材瘦小,纤细似兰如竹,我有力施不出,就像一只被拎住的猫,轻而易举的就被拖到了阁楼前面。
      接着被人挡住了去路。

      九歌站在台阶下面。

      他竟然下床来了?

      一身白衣,修长清丽的干净,脸色苍白,却是身材飘逸,秀气夺人,眉目之间隐隐透出一股子邪气,不对,是媚气……

      “小宝,你跟他们到前院去吧。”
      我还没来得及求救,唯一可以救我的人已悠然开口,出卖了我。

      我瞠目,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一来我不想离开九歌,虽说他的病情已经大好,自理完全没有问题,但还需要耐心的调理。
      而且我打心眼里是想要留在这后院了此“残生”的,因为对当前的外界我一概不知,又听九歌说过江湖上有个什么杀人不眨眉毛的九曲神教,恐怖的同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个□□加起来一样,一旦踏出这杂草疯狂的野草院子,不知有多少腥风血雨等着我。离开九歌简直就像离开仅有的亲人、乌龟离开自己的壳壳一样。一想到今后可能被这样那样那样这样,我就开始心酸。脸色想必也就凄楚了起来。然后就听九歌又说“我也很快过去的。”

      我鼻子发堵,哽咽:“九歌,你要记得喝药,那些东西我放在老地方了,如果可能我会再送些来,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半夜不要老是掀被子,自己学着烧水,不要吃凉东西,小心重感,还有,记得把包里的衣服拿出来晒,还有,手纸......”

      九歌一挥手“罗嗦。”

      这没良心的!
      真是好心没好报,亏我还没日没夜不吃不喝的照顾他这么久。
      但见他眼角有些微红,估计那冷漠坚强也是硬装出来的,于是我拉开嗓子,学胡汉三大叫:“我小宝——还会回来的!”

      但回去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中堂里的摆设一应朴实无华,被称为班主的人端坐在枣红椅子上,身上穿着秋香色立蟒白狐箭袖,系着五色蝴蝶鸾絩,华丽的有些过头。慢条斯理的喝茶,一口一口的抿,捧杯子的手不时习惯动作一般翘起兰花指。

      我看他的面首,白皙的近乎透明,眉眼细长,绽开点点桃花,不经意之间就飘散开一份份的媚气。是个美人,却是沾了风尘,洗不尽灰色千华的那种。
      据说戏班子里的班主一般都是戏子出身,看他的神色动作,倒象是曾经专唱花旦的。
      按理说,不是唱丑角的才比较有出路吗?

      “咳——”他叹口气,打了个哈欠,很无奈的样子。我站得更加笔直。

      “为了那点小事,耽误的也久了,从今儿开始你还在后台帮忙,手脚麻利些。也明白点儿眉眼高低,别老惹人生气,再象上次那样捅出了篓子,就不是打一顿蹲几天班房就可以混过去了的......”

      挨打?

      蹲班房?

      捅篓子??

      完全不知所云。

      “在后院一直没个人调理你,曾经学的曲子还记得吗?”

      “嘎?”

      “唱几句听听。”

      “嘎嘎?”

      班主的桃花眼飘了过来,我突然感到有些冷。

      嘴巴匆忙一张,卡拉OK精神被十足唤醒:“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肉,电视电影还是看过的,梅兰芳大师曾也是我崇拜的偶像(骗人),还好九歌教过我这句。九歌,我爱你!

      “还不错,继续。”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换别的。”

      别的?别的我不会啊!!

      “班主,听九歌说,他得了场大病,醒来的时候就把以前的事忘了。还说,开始的时候连自己叫什么都不清楚。”旁边有人对一脸不自然表情的班主说。

      我连忙配合的点头如捣蒜。

      “忘了?!”班主一脸复杂,眼底飘过的不知是惊喜还是懊丧,却是实实在在的让我感到不舒服“你怎么可以忘了......他......”

      “罢了......忘了也好,你领他下去,平日里和那新来的孩子一起加紧就好。”班主闭眼,慵懒的象只不屑再理会任何事情的猫。

      旁边那人便向我招手,领我出门,跨出高高的门槛。

      背后飘来一缕清唱,摇曳飘逸,竟是天籁一般
      “咫尺的天南地北,霎时间月缺花飞。手执着饯行杯,眼隔着别离泪。刚道得声‘保重将息’,痛煞煞叫人舍不得。‘好去者望前程万里’!”

      不知为何,这曲子让我感到一阵心酸,痛痛的感觉,不爽!

      青石板小路上铺满了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天气似乎越来越冷,赤裸的脚丫此时感到了一丝凉意,竟没双毛袜子可穿,真是郁闷啊。

      抬眼,正看到前面的樱桃树下站着的小人。眉清目秀,却明明是个男的。

      “小仙儿,领小宝回你的屋,以后你俩住一块。”

      名叫小仙儿的少年就是我在偷供品时看到的那个如程蝶衣的人。他低眉顺眼,十足女孩子一样,也不说话,瞅我一眼,便向前面走去。

      身姿摇曳,临水细柳,粘着飞絮,轻轻扬扬。看的我眼睛发直。

      住的地方是间狭窄的小屋,除了一张桌子两张床,竟再没有其他东西。简陋的足以大声朗诵《陋室铭》。

      我大咧咧的倒在那张一看就是好久没人睡过,却依然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床上,侧着脸问站在门口咬着下唇的人:“这屋子一直就你一个人吗?”

      “原来的时候还有一人。”小仙儿回答,声音细细的,蚊子也比他气壮山河。

      “那,那个人呢?”努力柔和的问。

      我支棱起手臂,望着这个容易害羞的少年。
      他直愣愣的盯着我,眼角渐红:“他,他被卖到象姑馆去了。”一声嘤咛,哭出声来“都是因为我,是我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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