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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

  •   第二十二章

      东方不败无意中得知一个消息——杀他的“沧海一笑”是于千重披号上阵的。长久以来对于千重的执念与怨念在那一刻得到彻底的爆发。他忍辱负重,一天练级16小时,剩下8小时雇人练级,将沧海一笑都甩在了后头。他花重金从人手中买下轩辕剑,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把玄英剑当肉包子砍。酝酿了长久的复仇计划在今天得以实现——他砍他砍他砍砍砍!
      于千重钉在他身上的耻辱他难以忘怀,砍玄英只能泄一时之愤,无法根治他被重创的身心。他杀玄英,不过是为了逼出于千重的怒火。是的,男子汉就要以决斗分胜负!可于千重那龟孙子无视他的挑战,每天跟他玩捉迷藏,他忍无可忍就把主意打到玄英头上。
      玄英是他的心肝宝贝,他杀了他的心肝宝贝,看他敢不来找他报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东方不败整个笑得癫狂,下手又快又狠,玄英根本来不及挣扎就被轩辕剑干掉。
      轩辕剑,至高无上的天下名剑,它一出鞘,便可夺方圆十米内所有人的魂魄!没有人能抵抗得住它的力量,除非……你有黄金战甲!
      1000RMB一套的黄金战甲是玩家出门旅行打怪刷级进副本PK必备,有了它,你将无敌!有了它,你将无敌!
      这是“轩辕剑”诞生后官方趁机做的宣传推销,黄金战甲起价一千,之后还要强化等级,添加属性,这可都要花银子。免费抵抗轩辕剑乃至所有剑灵的目前只有一种办法——练级!把等级练得比操纵剑灵的玩家高,那你将有反转的可能!
      轩辕剑的问世在玩家之间引起轰动,得到它的人又是大恶霸东方不败,跟他结怨的玩家只能问候官方祖宗。玄英一向火星,目前游戏里有多少剑灵都不知。在官方的设定里,轩辕剑是凌驾于所有剑灵之上的存在。剑灵的力量取决于主人的力量,主人强剑灵便强,主人弱剑灵便弱。所以剑灵玩家在选择主人的时候都会选高手玩家为伙伴。而轩辕剑的情况又较为特殊,因为它至高无上的特性,剑灵玩家从一出声便没有选择余地——它只能跟随最强的玩家。倘若主人日后等级被人超了,轩辕剑就会变成可掉落装备,由更强的那个人取而代之。
      《御剑江湖》十二大服,数百万玩家,无论哪个服都有卧虎藏龙的人士。东方不败没耐心等轩辕剑灵选主人,直接花钱把号买走,自己当自己的主人!
      为了洗刷耻辱,东方不败堵住复活点,把玄英秒杀一遍又一遍。在强大的轩辕剑前,玄英不堪一击。最初被杀的时候他懵了,一着被蛇咬三年怕井绳,他曾被东方不败狠狠蹂躏了27次,那次东方不败尚没有轩辕剑就把他逼到那种绝境,这次,他更绝望。被打得怕了,他连反击都忘了,就那么去见了阎王。然后从复活点出来,迎面又是轩辕剑的攻击,他的电脑屏幕又灰了。玩家在复活点是不能下线的,只能走出复活点下线,可他一踏出复活点,就要被轩辕剑秒。起初麻木,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背包空了大半,然后他开始掉装备,耳钉,发簪,项链,手链,镯子……
      这些于千重送给他的小装饰每死一遍就掉一个。玄英的心都像被刀割一样,抽痛,愤恨,破口大骂:你个死太监你个死人妖你个变态你个同性恋!!!!!
      东方不败被他逗乐:你丫才变态同性恋!谁不知道你跟于千重有一腿啊,两个死基佬整天卿卿我我也不嫌肉麻腻歪,本大爷今天就来替天行道消灭你个兔儿爷!
      玄英:你个没JJ的大变态!!!
      东方不败发觉跟他对骂简直降低自己的智商,索性闭嘴,可劲砍他,直到把玄英杀得只剩一层里衣,他才罢休:今天到此为止,回家跟你主子好好哭一场,爷等着他!

      玄英自暴自弃地坐在地上,他才不会把这么丢人的事告诉于千重,也不想于千重为了他再得罪东方不败一次。他不怀疑于千重的能力,可是,玩游戏就是要开开心心组队杀怪,与人打打杀杀一点乐趣都没有。
      【诛仙】笑弯弯:总算找到你了,我真不容易啊~~咦,你怎么果奔?
      玄英:???
      笑弯弯送给他一套装备,等级不高,耐久度被损得快失修了,但有的穿总比光着身子好。笑弯弯说:走,我们去茶摊坐坐。
      客栈酒馆茶摊这类的公共场所是安全区,不允许玩家进行任何攻击。玄英跟笑弯弯在现实中有过一面之缘,游戏里甚少交流,笑弯弯给人的感觉难以接近。
      【诛仙】笑弯弯:本来我可以私信你的,但亲自来找你显得我有诚意。玄英,深渊跟你在一起吧?
      玄英:是啊。
      【诛仙】笑弯弯:我问他很多他都不告诉我,我想知道他要找的那个人找到了没。
      玄英:啊?他说找到了,现在正在去找。
      【诛仙】笑弯弯:哦,这样。今天才去找?之前都没有行动?
      玄英:之前都陪我找千重。弯弯,深渊大哥看上谁啊?
      【诛仙】笑弯弯:你居然猜不到?
      玄英:猜不到。
      【诛仙】笑弯弯:沧海一笑。你不是常跟他们一起组队吗?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玄英重归于千重的怀抱后,就不知深渊和沧海一笑仍保持着组队的习惯。沧海一笑能够洗清红名也多亏深渊监督他,禁止他再杀人。深渊见到红名就想砍,这是职业病,沧海一笑想跟他组队,就必须把红名洗清。于是,一代红色杀手陨落,从良后的沧海一笑在江湖上沉寂,于东方不败一战再次威震四方。
      玄英如遭雷劈,深渊和沧海一笑……深渊喜欢的是沧海一笑……OH MY GOD!玄英被雷得外焦里嫩,才知深渊是受虐狂,就喜欢被人骂!
      这么说,他是去找沧海一笑,他认出了沧海一笑,会是谁?

      (更新)

      突然就想起S大认识的那个叫景尧的男生,他凶巴巴的眼神总会让他联想到沧海一笑,可那样一个清秀白净的男生实在不像游戏里叱咤风云的终极杀手。心中有一千个疑问,憋了半天,他还是把景尧跟笑弯弯说了:我们在S大碰见一个男生,他给我的感觉很像沧海一笑。
      【诛仙】笑弯弯:深渊见到他有没什么异常?
      异常?
      玄英:他今天盯着那男生看了一下午。
      【诛仙】笑弯弯:那八成就是沧海一笑。玄英,你帮我看着他,千万别让他和沧海一笑真成了,他妈会打死他的。
      玄英:嗯嗯。
      他妈妈因为他出柜就把他赶出家门,如果他和沧海一笑成对了,后果会更恐怖!
      白莲华急急忙忙下了线,再急急忙忙去穿鞋,于铭追了出来:“白莲华,你去哪儿。”
      “我去找深渊大哥!”
      “等等,我开车送你去。”
      在车上,于铭问他:“发生什么事?我不想你出任何意外。”
      “我要去阻止深渊大哥向笑笑表白。”
      “嗯?”
      “深渊大哥喜欢一个游戏里认识的人,现在找到了那个人,还要向他表白。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他老了,跟年轻人有代沟,这一个两个的,全部玩游戏玩得疯掉,不远万里来追人。
      “于铭,两个男人相爱很罪恶吗?”白莲华看向于铭的眼睛,企图在他眼眸里寻找答案。
      “很正常。”于铭琥珀色的瞳仁没有任何情绪。
      “嗯,那就是深渊大哥的妈妈不正常!”
      “……”什么逻辑。
      大半夜还要开车送人去宾馆,于铭道:“你以为他俩去开房间?”
      “这是我和深渊大哥住的宾馆,这么晚了他该回来了,他要是带笑笑回来我就把笑笑赶走!”
      于铭只负责护航,年轻人的热闹不想去凑,就在宾馆大厅的沙发上等着。白莲华自行回了房间,庆幸看到的只有深渊一个人,卫生间的灯也是黑的。
      “玄英,你怎么回来了?”
      “我不放心你。”
      “……”
      “深渊大哥,你找到那个人了吗?”
      “找到了。”
      “然后呢?”
      “没然后。我跟他谈了一会话,他不是很想面对我,连话都不愿意多说,我们在SK上不是这样的。大概……我的用意太明显了,让他反感吧。”深渊苦笑,“如果一个同性对你有意思,直男排斥很正常。”
      白莲华无言以对。
      “小玄英,我明天就回T市。你明晚去S大门口等于千重。”
      “啊?”
      “我帮你约好了他,他一定会来的。”
      “真的?”
      “嗯。”傻玄英,我骗你的。
      深渊唇角一弯,以后不能再照顾他,就帮他实现一下心愿吧!

      第二天天空灰蒙蒙的,白莲华去送深渊,万分舍不得,握着深渊的手不放。
      “玄英,别忘了今天的约会。”
      “嗯,我跟于铭说好了。”于铭不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且十分鼓励他独立行动,就准许他再放纵一天。
      七点到S大门口,天空开始打雷,白莲华纳闷怎么这么倒霉。八点天全黑了,并开始泼下倾盆大雨,白莲华躲在屋檐下避雨。于千重没来,很苦闷。
      游戏里,深渊借由沧海一笑之口向于千重转达消息:玄英今晚7点在S大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沧海一笑又说:深渊回T市了,玄英没走。
      于千重:……胡闹。
      沧海一笑:你可以不管他。外面雨下很大,我去收衣服。
      如果白莲花知道今天会下雨,他会带把伞。他想回去,可不甘心,他要等到于千重!
      坐在火车上的深渊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用这么卑劣的手法逼于千重见玄英是以让玄英吃苦为代价,他不敢保证于千重是否会心软,还是狠心到底。
      十点,白莲华被雨水淋湿,再过一个小时就门禁了,再等一个小时看看……
      他把头埋在怀里,微微抽泣,当心中的希望和信念消失,他感到害怕,在陌生的他乡,在陌生的地方,身边没有亲近的人,他等不到他要等的人,这种彷徨茫然让他害怕……
      “呜……”
      细碎的呜咽淹没在滂沱大雨里,引起一声叹息。
      “如果你是女的,我会很感动。可你是男的,我只想骂你傻X。你不会去保卫室啊?”
      这个声音……仅在YY上听过一次,便印在他的脑海里。他设想过,就算认不出于千重的人,但总能认出他的声音。
      “千重!”
      他抹着混着雨水的眼泪扑了上去:“呜,你总算来了!”
      于千重将大半的伞都为他遮风挡雨,抚摸他湿漉漉的短发,温柔的声音说:“到我宿舍换衣服吧。”
      白莲华被人牵着手,他擦干眼泪,抬头看向挂念多时的于千重潇洒的背影,他跟他一样,都戴着鸭舌帽,两人竟这么默契,白莲华呵呵傻笑,于千重的手比他宽大骨感,被这么强有力的一只手握着,白莲华很有安全感。
      于千重的宿舍居然是在湖光居里,住在古色古香的宿舍里上大学,非常带感。他的门牌号是101,宿舍的布置也向古典靠拢,但免不了现代化的电器机械。白莲华一进去就吓了一跳——十二台电脑在同时运作,他差点以为进了网吧。
      “先去洗个澡,我给你找身衣服。”
      “嗯。”
      “热水会开么。”
      “不会。”
      于千重进浴室帮白莲华调好热水再出来,他的衣服给白莲华穿显得略大,但睡衣的话先凑合。等白莲华换下衣服,他就拿去洗。
      白莲华洗了五分钟就结束,换上于千重给的衣服,头发都没擦干就跑出来,生怕于千重跑了。
      “玄英,我待会把你的衣服烫一下你在这儿住一晚,明天我送你回去。”
      白莲华眨眨眼,于千重背对他,摘了鸭舌帽,他看见那一头飘逸的长发。“千重,你居然留长发!”
      “我师父不让我剪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剪了就是对不起天地父母。”
      “……你师父哪门子外星人。”
      “思想古板而已。”于千重垂着眸,酝酿片刻才开口道,“玄英,你看过瑶瑶的照片么。”
      “看过。”那么美丽的人白莲华只见过一次就难忘。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跟瑶瑶是龙凤胎兄妹,所以……”于千重转过身,眼睛带笑,被他注视着心跳都会静止一般,“我长得跟她很像。”
      “……”
      这是很像吗?根本就是一张脸好不好!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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