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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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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意识起,绥之便被“何妈”捡来安置于玖乐阁
天生的舞女,这是客人对她的评价
十八年过去,不争不抢,她把自己缩得很小很小
小到可以藏在任何一个人身下,仰着头,看不清任何一张脸
同命运一贯没有善待般,在18岁那年,她得了胃癌
对于这个结局她看得很开,等了很久的靴子终于落了地
这个结局,不过是把“本该如此”四个字,提前走完了而已
她想,就这样吧,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好像也不错
一天晚上
她送一名客人走出会所,却迎面撞上了客人的妻子
酒液从头顶浇下来,顺着头发滴进眼睛,辣得生疼
她没有叫,也没有躲
这对她来说十分平常,她早已不在意身上所发生的一切,灵魂可以从身体上脱离了出来,自身的一切均为别人的痛苦,不会流泪也不会悲伤
她没有换身的衣服,全身的酒渍,自然也没有司机愿意载她一程,她能给出的车费甚至负担不起一次洗车费
没有人愿意做这样的生意
用双脚回到那趟房子并不累,她一向看得很开
而关于那天经历的一切
就算是很多年后回想起来,也是一场不太好但并不想遗忘的回忆
一群人对着一个小孩拳打脚踢,这和她并无关系,打死了也和她没关系。
她从他们身边路过,甚至连报警电话都不愿意拨出
“妈妈!”那个小孩紧紧抱住了她的大腿,哭得鼻涕眼泪均往她身上蹭
她低头。小孩仰着脸,眼睛里全是恐惧
脏。比她身上的酒还脏。
这和她没关系,不是吗
可那个小孩像是终于找到了救命稻草,被踢她抬脚把他踹开。小孩摔在地上,马上爬起来,又扑上来抱住。再踹,再抱,手像钳子一样,怎么都甩不掉
被人抱着的感觉真是恶心极了
她刚想再次踹开
只见手上一空,小孩将她的背包丢给了那群混混,浑身上下止不住地哆嗦,重复道
“钱我赔给你们了钱我赔给你们了……”
至于后来的事情不记得了
只知道她成了一个孩子的债主
小孩多事不听话,她不喜欢这个孩子,但对方一直赖在她身边不走
她不让他进门,他就蹲在门口。
她把他的东西扔出去,他一件件捡回来,又默默摆好。
她去上班,他跟到巷口,她回来,他已经在屋里了,桌上一碗稀得像水的粥
她不习惯。
屋里多了一个人,多了一双眼睛,多了一碗难吃的粥。她嫌烦,嫌吵,嫌他碍事。她骂他,赶他,把他推出门去。
也许是因为身体太疼,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开始习惯有一个人在身边。
她再一次如同当年踢开他的手一般将他的东西都扔出了自己的屋子
本以为当她白天工作回来,还会在屋内看到那抹笑,以及一份难吃的早餐
但这一回,他没有回来
走了好,走了清净
日子一如往常,她的生命也进入了倒计时
这没什么可恐惧的,天堂亦或是地狱,还会比人间更难吗
只是偶尔,她也会想起那段做债主的日子
好像这一生,她永远在别人身下,仰望着世间万物,唯一低头可以看到的,只有那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