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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经 有一颗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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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放到书架上的木盒子哪去了?”
左翻右翻,除了沾上一手的灰,林珀什么都没有找到。
从厨房传来妈妈的埋怨:“估计被我收到杂物间去了吧。你这孩子,出差刚回来就找什么箱子,也不知道给我搭把手。”
“妈!”林珀走进厨房,“你别老是收我东西,我还有用呢。”
“知道啦知道啦。你说你都二十七了,房间乱得跟狗窝一样!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
锅炉里的饭菜在翻滚,厨房里熟悉且忙碌的背影,絮絮叨叨的话语,扑鼻而来的香气,仿佛让她回到了那个时候,那个每天放学回家都能吃到妈妈做的饭菜的日子。
有家人等待,有朋友关怀;相见的人每天都能见,想去的地方都能跑着去。
长大以后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可能是那个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它结束在了多年前,却又一直活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
人们称之为青春。
放学铃一响,安静的校园像是被谁突然按下了开关,启动了吵闹模式。
郑繁星用笔戳了戳前面的林珀,“哎林珀,跟我去一趟书店吧。”
林珀回过头,一脸疑惑地看着她:“去书店?你要买书?”
“对啊,我最近发现自己的学习成绩确实要提上去了。”郑繁星一脸真诚,“虽然我们才高一,但是我决定好好学习,成为江湖上有名的学霸!”
林珀摇了摇头,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无奈地说;“大姐,你上星期去书店也是这么说的。”
她看着一脸坏笑的郑繁星,“可你买回来的习题还没拆封呢。”
郑繁星拉着林珀的手,一脸哀伤地说:“去吧去吧,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书想买。作为朋友,你难道就忍心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地挑选教材,然后也不给我点意见吗?”
林珀甩开她的手,故作冷酷地站起来说:“我忍心。”
书店内。
“这就是你说的很重要的书?”林珀差点当场落下泪来,她穿过三条街四条巷,郑繁星就带她来买这个?
郑繁星故作无辜:“对啊,林珀你看这纸质好不好?印刷格式怎么样?”
她透过书架偷偷看向柜台,“还有手感怎么样?有没有刺激性气味?哇这纸张还是米黄的,护眼诶…”
林珀翻了个白眼: 这种草稿本学校小卖部到处都有……
郑繁星开心地说:“我先去结账,你在这等我啊。”说完一溜烟跑到柜台,林珀顺着她的身影看过去,一位少年安静地站在柜台前给顾客结账。虽然被挡住了身影,但是依稀可以辨认得出他清秀的脸庞,以及…郑繁星花痴的眼神。
明白了。林珀无奈地想,这估计就是上一次郑繁星来这书店买书,“不小心”把微信号二维码当作付款码给少年扫的原因了。
想着想着,突然背后吹起一阵风。郑繁星兴奋地拍了拍林珀的肩膀,“等我很久了吧,嘿嘿嘿!”
林珀拍开她的手:“少来!你什么时候看上人家的?连我都瞒着。”
郑繁星害羞地抱着自己的草稿本:“你知道了啊…好吧,其实我就是觉得他人挺好的。他安静地给我们结账的时候,好帅。”
她无视林珀鄙夷的眼神,羞涩地勾住林珀的手往前走,“所以就想买点什么才能跟他说上话嘛。你觉得他…”
林珀赶紧看了看表:“不行我得回家了,你明天再跟我花痴吧。”
“哎林珀我还没说完呢!”林繁星看着林珀跑远的身影,不开心地跺了跺脚。
很快入秋了。风呼呼地往袖口里钻,住进了人的身体里。寒意在林珀的心头打了个转,“知道今天为什么有妖风吗?”
郑繁星戳了戳眼前的饭菜,好奇地看着林珀:“你又发疯了?”
林珀看了一眼郑繁星的后方,笑了笑:“因为有妖怪啊。”
郑繁星看了看没什么人的饭堂,踢了一下林珀的脚:“我看你就是最大的妖......”
话音未落,何程扬端着饭盘安安静静地从郑繁星身边走过,带起了一阵风。
郑繁星立刻做贼虚心地低下头:“死了死了,林珀他没看到我吧?”
“没有吧。”林珀笑得乐不可支,“估计,估计看到你就要找你索赔了哈哈哈。”
书店的两次“偶遇”后,郑繁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少年的名字。何程扬,隔壁的隔壁七班的,学习很好,人不怎么爱说话。家里开了间书店,放学或者周末的时候会去帮忙。
郑繁星不愧是立志要在江湖上出名的女子,只不过这次她不是因为学霸而出名,而是因为“江湖恩怨”。放学后她一路跟踪何程扬到他家门口,想鼓起勇气跟他说话。无奈实在鼓不起勇气,正当何程扬把钥匙掏出来准备开门的时候,郑繁星看到时机即将失去,一紧张一哆嗦,就失手把邻居家放在走廊上的纸箱子打翻了。
玻璃破碎,两人四目相对,邻居闻声而出。郑繁星脑子一热,身体的行动远快于思维的运转,一溜烟就撒腿跑远了。
郑繁星一边祈祷楼道太黑何程扬没看清狼狈的自己,一边在心里向何程扬的邻居道歉,并惩罚自己晚上少吃一碗饭,以此谢罪。而后心安理得地回家了。
与此同时,由于邻居认定何程扬与郑繁星打碎自己的宝贝装饰品这事儿脱不了干系,何程扬不得不为此花了点钱。
“还好那天你拉我陪你去跟踪何程扬的时候,我要值日。”林珀幸灾乐祸道,“不然江湖上就会有两个女流氓调戏良家少男的传说喽!”
郑繁星气愤地丢下筷子。不行!她决不能就这样放弃。
在郑繁星第四次跟踪何程扬还没有跟他说上一句话的时候,何程扬主动跟她说话了。
林珀咬着可乐的吸管,惊讶地从台阶上跳下来:“真的假的?他说什么了?”
郑繁星慵懒地坐在操场上,头顶的一缕阳光透过树荫洒在她的头发上,她眼里有光:“他问我是不是想和他做朋友。”
林珀也一股脑坐在她身边: “这是原话?你确定?”
“他问我是不是想做他保镖,不然为什么老是跟踪他。我寻思着保镖和朋友不是差不多嘛。”郑繁星撑着手若有所思,“林珀,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保镖......他该不会想让我保护他吧?难道他喜欢我?”
“......”
郑繁星没救了,林珀心想。
不过郑繁星的办法虽然猥琐了点,效果还是有的。至少,何程扬知道了她的名字。
周四的那天下午是体育理论课,高一所有的班级一起上课。郑繁星拉着林珀鬼鬼祟祟地坐在倒数第二排的窗边,一本正经地把书本练习册铺开,俨然一副好好学生的样子。
“哎咱们干嘛坐这么后面?”林珀拉了拉郑繁星的衣角,看见她认真看书的样子,惊呼道,“你今天怎么有点不太对劲?”
郑繁星推了推眼镜:“我打听到了何程扬喜欢坐在倒数第三排窗边,所以特意选了这里。”
“可是……”
“别可是了,他来了他来了。”郑繁星紧张地推了推眼镜,心不在焉地看着手中的教科书。
……可是你看的是最后一章的内容啊,咱们还没学呢。
前面的座位被人占据,连同视线也被遮挡了。郑繁星看着何程扬棱角分明的侧脸,心跳逐渐上升。到底是什么时候对他产生莫名的情愫呢?也许是某一次在书店路过时看到他认真摆书的样子,也许是跟踪时看到他漫不经心地走在街道上的样子。
少年的心动总是来得没有道理,等你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深陷其中了。
林珀看见郑繁星失神的样子,打开习题册,兀自笑了笑:她该不会真的喜欢何程扬吧。这个男生看起来这么冷漠,一点也配不上我们家郑繁星。
一堂课下来,郑繁星和林珀各有所思。下课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前面的少年缓缓站起来,转身离开的时候看见身后的郑繁星,浅浅一笑:“郑繁星?”郑繁星吓了一跳:他,他,他怎么知道我叫什么?
“下次别再跟着我啦。”他瞥见郑繁星的练习册,笑出了声,“学得真快。”
郑繁星脸红得抬不起头,一旁的林珀笑得抬不起头。
“我说短短几个月,你们已经成为朋友啦?”林珀疑惑地问。冬季来临,大雪漫漫,两个少女正在商店里挑选围巾。
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入冬新品层出不穷。各式各样的围巾挂在货架上,暖暖的颜色和针织的沉淀感看得人心里暖烘烘的。
郑繁星取下一条米黄色的围巾,开心地说:“只是见面会打个招呼啦,偶尔会发短信聊聊天,应该算朋友吧。”
她把围巾围在林珀脖子上,“哎珀珀这条你戴着真好看耶。”
林珀对着镜子照了照,打趣地说道:“说不定他知道打碎东西的人是你,正准备接近你替他邻居报仇呢哈哈哈!”
郑繁星羞愧地要去掐林珀:“不许提这件事了啊啊啊!”
少女们肆意追逐奔跑,开朗的笑容是寒冷冬日里的一抹暖阳,映入了远处少年的眼帘。
“程扬,你认识她们?”身旁的朋友问道。
何程扬看着郑繁星远去的背影,眼底有了笑意。
“一个跟踪狂和她的朋友。”
“林珀,你说咱俩认识一年多了,我还没去过你家玩呢。”郑繁星捧着刚刚出炉的烤红薯,烫得直哆嗦。
林珀撕开烤的焦黄的红薯皮,露出金黄的红薯肉,一口咬下去,“是啊。我也没去过你家呢。咱们每天朝夕相处,就差住在一起了。”
脚下两人的脚印交错叠加,路边光秃秃的树干已经裹上银装。道路两旁的小店传来烤板栗的香气,一颗颗板栗正咧着嘴对行人笑。
郑繁星揉了揉被冻红的鼻头,勾着林珀的手,“不过我们高二了,学习也很紧张。那说好了,高考完以后,我邀请你来我家玩。”
“好啊。”林珀把吃完的红薯皮塞到郑繁星的手里,“不过你到时候可别跟何程扬跑啦!”趁郑繁星没发现,林珀笑着往前走。
“怎么又提他啦?”郑繁星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红薯皮。
“林珀!你给我站住!”
“哈哈哈哈哈!”
少女们嬉笑着打闹,地上的脚印乱成一团,已经分不清是谁的了。年少的我们,觉得约定好的事情一定会实现,大家都不会变。所以那时的她们不知道,说好的未来,原来再也没有来。
林珀是羡慕郑繁星的。
她喜欢何程扬,喜欢红色,喜欢陈奕迅,喜欢橙子。她不喜欢豆芽,不喜欢跑步,不喜欢英语。
她的喜欢和不喜欢都那么简单明了。
她很开朗,但是她又心思细腻;她很勇敢,但是面对喜欢的人也会害羞。
她简单率直,善良明媚。
不像林珀,总是淡淡的。没有特别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
这样美好的女孩子,怪不得何程扬喜欢。何程扬曾经找过林珀,郑繁星不知道。
那天郑繁星因为身体有点不舒服,请假没来。何程扬约林珀到学校后操场的凉亭见面,问了她郑繁星的喜好。因为郑繁星的生日要到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繁星的?”林珀警惕地盯着何程扬,仿佛下一秒他会把郑繁星生吞活剥了一样。
何程扬微微一笑,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朋友过生日送个礼物而已。”
“繁星喜欢你。”
“我知道。”
“那你喜欢她吗?”林珀一定要问出来,这个答案对郑繁星很重要。
夕阳的余晖照在何程扬的脸上,金灿灿的。他没有回答。过了一会,他起身笑着说:“她挺有趣的。”然后挠了挠头,说:“你别告诉她我来找过你,谢谢你啊。”
林珀看着他颀长的背影远去,她知道答案了。
郑繁星的生日在圣诞前夜。
街上早已经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大大小小的店铺堆满了五颜六色的糖果,精美温馨的贺卡已经被摆在最显眼的货架上,期待被人们写上满满的祝福,传递给最爱的人。穿着圣诞老人服的人在门口派发着糖果吸引顾客,门口缠着许多小彩灯的圣诞树在跟随圣诞歌摇摆身体。
教室里同学们虽然心情澎湃,却也只能在教室上晚自习。不过还好,考虑到今天下了雪,怕同学们天黑滑倒,学校决定提前下课。
郑繁星握着笔,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雪花,思绪也跟着飘远了。
不知道何程扬知不知道我今天生日呢,我都没有告诉他,应该不知道吧。
林珀在前面写什么呢?她该不会也忘记了我的生日吧?
怎么还没下课啊……
终于在不知道郑繁星默念了第几遍的时候,下课铃终于响起,与外面的圣诞歌形成一首交响曲。同学们互相祝福着平安夜快乐,嬉笑打闹着在黑板上写着圣诞快乐的字样。
林珀留意着身后安静的人,浅笑了一下:郑繁星肯定以为我把她生日忘记了,不然怎么这么安静。
郑繁星把头搁在桌子上,终于憋不住用笔戳了戳林珀的后背:“珀珀,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林珀转过去,看着郑繁星期待的样子,故作不知:“平安夜啊。”林珀把书塞进书包,“对噢你提醒我了!”
“什么什么什么?”郑繁星一下子兴奋地直起身子。
林珀故意打趣她:“我得去买个苹果保平安。”看着郑繁星又一点一点地泄了气,林珀才把礼物拿出来。
“喏,你的礼物。生日快乐噢!”郑繁星眼里闪着光:“嘿嘿嘿!我就知道我的珀珀不可能忘记我生日的。”
一个可爱的项链,还有一个小木盒子,装满林珀和郑繁星回忆的小木盒子。上课时两个人互传的小纸条,两个人出去玩拍的傻傻的合照,买东西留下来的票根,两个人的约定纸条,以后想一起干的事,一起去的地方,都被林珀一笔一画地整理,用心地装在了这个小木盒子里。
冷风吹红了郑繁星的眼眶,看着这些回忆,她心里觉得很温暖。
原来我们不知不觉已经一起做过这么多事情了啊……
“谢谢你,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
林珀揉了揉郑繁星的头:“哎呦那你更喜欢我,还是更喜欢何程扬?”
“林珀,你又来了!”
“郑繁星你过生日还打我!”
走出教室,迎面碰上何程扬。林珀识趣地跟郑繁星道别:“那我先走啦!要开心噢。”给何程扬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林珀就离开了。
“跟我走。”何程扬与郑繁星对视着,郑繁星一下就紧张了。
“去,去哪?”
何程扬紧紧拉着郑繁星的手,带她上了天台。“别紧张。带你看看这里的风景。”
她的手心沁着汗水,微微地颤抖着。
暗灰色的天空下着小雪,街上的霓虹灯在闪烁,店铺热闹的景象让人觉得心里一暖,奔跑着的孩子拿着气球。这里可以俯视雪白的大地和大地上的人们,可以看到暖黄色的街灯照在所有行人的身上。
真美啊。郑繁星一下子愣住了,何程扬在她的脖子上围了一条红色的针织围巾,是上次和林珀在商场橱窗里看到的那条。
何程扬看着她,笑了:“生日快乐。”
她也笑了。
天台上的两个身影被雪花亲吻,红色的针织围巾迎风飞扬。看似冷漠的少年心里有什么东西悄悄融化了,被温柔覆盖。
林珀对郑繁星和何程扬之间的事情知道的不多,也对何程扬来找她问郑繁星喜好的事情只字未提。只要郑繁星开心就好,林珀心想。
很快就进入了高三。学业一下子繁重了起来,郑繁星成绩一般,学起来有点吃力。
她瘫在桌子上,无力地说:“唉。我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叫郑繁星了。”
林珀笑着转过来,递了一张卷子:“新发的英语卷子。我知道,你说是你奶奶给你取的,希望你如星星般璀璨。”
“我简直就是‘真烦心’啊,别像星星般璀璨了,我已经被英语摧残得差不多了,唉。”
林珀把郑繁星从桌子上拉起来:“加油。你可以的。高考完咱们还要一起去旅游呢。”
“当然,你别忘啦我可是江湖女侠郑繁星!”
郑繁星重新趴在桌子上,打了个哈欠,困倦地对林珀说:“女侠困了。我睡一会儿,上课叫我。”
林珀盯着郑繁星的头顶,这孩子最近是不是太疲倦了点。
何程扬来找郑繁星的时候,她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好几天了,郑繁星一直没精打采的。
林珀隔着窗户看见他,想要叫醒熟睡中的人。他目光轻柔,想说些什么,却又只字不言,冲着林珀摇摇头,把什么东西放在了窗户旁,默默走远了。
是一瓶橙汁。
林珀转身摸了摸郑繁星的额头,有点烫。她不会生病了吧。林珀心里着急,轻轻摇了摇,郑繁星睁开沉重的眼皮。“繁星,去趟医务室吧。”
医务室姐姐开了几副退烧药,让郑繁星回家休息几天再观察一下。“林珀,我想先回家了。你帮我跟老师请假好不好。”郑繁星从医务室出来,头脑发烫,感觉要喘不过气来。
林珀看着她虚弱的样子,拉着她不容拒绝地说:“我陪你回家。”
郑繁星勉强扯开一个苍白的笑容:“怎么,你不放心我?”她捏了捏林珀担忧的脸,“你快去上课啦,别担心我。”
林珀把橙汁塞到郑繁星手里:“路上小心,好好吃药,早点回来。”
郑繁星低头,一下子愣住了。他来过了。
天气阴沉得仿佛要滴下墨水,在苍茫的大地上留下浓重的一笔,晕染出暗淡无光的颜色。听同学们说,邮局附近的木棉花开了。林珀想着,等郑繁星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拉她去看看。
可郑繁星请假了一个星期还没回来,连林珀发的信息也很少回复。林珀没有多想,高三学业的繁重让她没有细想的时间,只觉得再过几天郑繁星就该回来了。
可她没有想到,她会等来郑繁星的死讯。
老师悲痛地在班里公布这个消息的时候,班里迅速炸开了锅。
林珀正在演算数学题的手瞬间僵硬,冰冷冒汗。她的眼泪瞬间就流下来了,周遭一切的惊讶或是悲痛她都听不见,脑子里死死地循环着那几个字眼。
急性白血病。潜伏。爆发。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郑繁星灿烂的笑颜在林珀脑海里闪过,在一起的日子这么清晰,一起走过的路,光顾的小店,都还在这里。
她怎么可能去世了,我不信。
林珀不顾老师和门卫的阻拦,疯了一样跑出去。
她跑过了郑繁星买书的书店,跑过了一起挑选围巾的商场,跑过了雪天卖烤红薯的小摊儿,跑过了一起打卡过的小吃店,跑过了邮局门口的木棉树,棉絮在风中轻轻飘荡……
跑着跑着,林珀就蹲在地上泣不成声。因为她压根就不知道,郑繁星的家在哪里。行人怪异地看着这个沉浸在悲痛中的女孩,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郑繁星,未来还没来,你却不会再来了。
二十二岁。林珀大学毕业了。和大多数人一样,林珀干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她依旧没有很喜欢的东西,在这座大城市里随风飘荡,隐没于人流。
二十三岁。林珀攒了一笔钱,托朋友买了很久的票,去南京看了一场陈奕迅的演唱会。有人说,如果你喜欢陈奕迅,一定要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去看看他在你耳朵里的那个声音,那个最绚烂的舞台。看着陈奕迅在舞台上唱着《好久不见》,林珀悄悄说:郑繁星,好久不见。
二十四岁。林珀在书店结账的时候,对方看着林珀的脸,觉得好熟悉。他挠了挠头,试探性地对林珀说:“你是,那个跟踪狂?”
林珀愣住了,对他说:“抱歉。我不是什么跟踪狂,你可能认错了。”
他盯着林珀的眼睛,确信了自己没有认错。多年前他和何程扬在商场的时候,何程扬说她是跟踪狂。
“好久不见。”何程扬搅了搅杯子里的咖啡,对眼前变化不大的林珀说道。
林珀笑着说:“是啊,高中毕业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了。你都开连锁书店了啊何总。”何程扬已经成为一家大型图书公司的老板了。
何程扬腼腆地说道:“你就别打趣我了。怎么样,过得好吗?”
“还不错。要不是你朋友认出了我,估计我们很久以后才会再见吧。”林珀喃喃地说道,“不过他误会了,你说的跟踪狂不是我,是繁星。”
何程扬心头悸动,有多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他自己也不知道。
何程扬第一次见到郑繁星的时候,不是在书店,而是在教室走廊。郑繁星在帮同学捡起掉落的作业本,结果脚下一拌,把自己的水杯摔碎了。看着窗外郑繁星懊恼的样子,何程扬无情地在心里嘲笑了一下,真够傻的。
在书店她鬼鬼祟祟的样子,偷偷跟在他身后笨拙的样子,何程扬只能笑着假装没发现。
一开始只是想看看这个女孩子究竟想干什么,可是渐渐地,他发现她很有趣,很笨却很善良。这样明媚美好的女孩子照亮了他内心一角,他们不知不觉成为朋友,分享自己的烦恼和幸福。
她有时很羡慕林珀,成绩很好,老师同学们都喜欢她。不会像她一样,干啥啥不行,什么都很容易搞砸,对什么东西都三分钟热度。
郑繁星没有和何程扬在一起,他们离爱情那么近,可谁都没有说出来。
何程扬是知道她的病的。刚上高三的时候,郑繁星就查出来了这个病,可是她知道这个病很难治。她告诉了何程扬,却不敢告诉林珀。她知道林珀接受不了,她害怕了。
那天看到那瓶橙汁,郑繁星以为他告诉林珀了。
“我说我没告诉你,她求我不要让你知道。林珀,你对她来说真的是很重要的朋友,我能感受到。”
二十七岁。我回到了这个承载着我们青春记忆的地方。
繁星,何程扬要结婚了。新娘是他的大学同学,长得很美,性格也很好。他邀请我去参加婚礼,所以我出差完就立刻赶回来了。如果你也在这里,你一定也希望看到他幸福吧。
繁星,后来我阴差阳错地考上了你曾经理想的大学,替你看了这里所有的风景。我还去见了你最喜欢的陈奕迅,是不是很羡慕我?演唱会的票可真难买啊,我拿着珍贵的票在现场差点哭出来。要是你在的话,我估计你会兴奋得跳起来。
繁星,那个卖红薯的小摊儿不见了,估计老板觉得生意太好,已经开了红薯商店,红薯超市,甚至红薯公司了吧;那个商场还在,只是它早就不卖那种款式的围巾了;转角的小吃店快要开不下去了,其实我觉得它家的豆芽也没那么难吃,可是你不喜欢;商场附近的玩具店已经倒闭了,你曾经因为被玩具店老板坑了钱而诅咒它倒闭,现在如你所愿啦;对了,邮局门口的木棉花又开了,我们好久没有去邮局逛逛了……
繁星,我时常在想,明明我们之间的友情和大多数人的友情一样,一起吃喝玩乐,一起嬉笑打闹,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没有难以解开的误会。我们平凡地过自己有趣生动的日子,可为什么偏偏没有一个平凡的结局?
天气真冷啊。
林珀缩着手,蹲在阴暗潮湿的杂物间翻找。良久终于找到了那个木箱子,她拂去盒身的灰,这是她送给十七岁的郑繁星的生日礼物。高考完以后,郑繁星的父母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的。
承载着两个少女青春的木盒子尘封多年,锁孔已经生锈了。林珀没有钥匙,只好抱着它去开锁店。
里面除了林珀当年放进去的照片和字条,还有一张卡片。
林珀仿佛看到郑繁星认真地伏在桌子上,在贺卡上一字一句郑重地写着:
“十七岁生日愿望:希望我和林珀永远都是好朋友。”
繁星,希望你下次来时,星空璀璨。
谢谢你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