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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
大燕帝都燕京的青楼妓院,天下闻名。每晚便有无数恩客光临捧场,嬉笑之间,一掷千金。
莺莺燕燕,笑语嫣然。便是这人间极乐的销魂所在。
其中,燕京最大的青楼离人苑,虽然名字冷清。却是这帝都青楼中最顶尖最奢靡的乐处。
此间分为红花坊,绿英阁。红花坊里面,自然是千娇百媚美女如云。而绿英阁里面,由于男风日盛的关系,住的都是一些小倌伶人。
这里白天死寂,偶尔出行,遇到的人都是脂粉未卸,面色青黄神情恍惚。好似鬼怪一般,忽然见到都会被吓上一跳。而到了晚上,乐声迭起,灯红酒绿,一个个倾国倾城顾盼神飞。
这里的人,白天是妖怪,晚上,是妖精。
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总之,这绝对是鬼怪的窝巢。而我,李华黛,还没有姓氏。却自小和叔叔住在这里。
我叔叔徐青竹,是绿英阁里当红的清官,绿英阁里唯一不涂脂弄粉,年轻超过了三十却依旧生意红火的男人。
而我,自小跟着叔叔长在这里,见惯了人间所有的你侬我侬你情我爱,一刀两断反目成仇。长到了十四岁,变成了一名合格的下层侍女。
之所以是侍女而不是一个妓女,是因为我太丑。丑到所有看到我的人都想吐。于是我每天接待宾客的时候都要带个面具。虽然活计累了点,不过也好过玉臂万人枕,朱唇千人尝的命运。
我的任务就是见了男人,就要贱笑着把人领到楼上的红花坊或者绿英阁。虽然我的脸埋在了面具里,不过也没有关系。我有声音啊。声音越喜悦越热情越好,最好让他听了就感同身受,产生一种整晚上都要耗在这里一掷千金的冲动。
过去,我都是一个人站在门外迎客,无论酷暑严冬。可是三个月前,我身后便又多了一个跟班傻蛋。
那家伙和我不同,被我救回来的时候模样太俊了,于是我也让他带了一个丑丑的面具,每天屁颠屁颠的跟在我的身后。由于大家对我的丑相印象颇深,心里受到的创伤也比较严重,想起来就要吐一吐。于是见到他脸上和我一模一样的面具后也有了阴影。连摘都不敢摘下瞧一瞧。
于是我成功的保住了这傻子菊花的清白。
可惜他傻了,不懂得感激我,否则他一定会跪下来向我痛哭流涕的。有时候私下里,我看到他那张俊的人神共愤的脸,不由得感慨,若是我的脑袋,加上他的外形。我们双贱合璧,一定能独霸天下。
不过感慨归感慨,我还是得每天晚上当个合格的看门狗,身后再跟个更傻的狗腿。
时间长了,我觉得我却渐渐的喜欢上了那个傻蛋。
虽然他是真的很傻,脑子冒水坏掉了。但是起码,他不会像别人那样觉得我很丑。起码,他是找个世界上最需要我的人。虽然叔叔也不觉得我丑。虽然叔叔和我相依为命。但是,他是我的亲叔叔,而且叔叔经常在绿英阁,我这种下人是无法和他天天会面的。于是我十分冷静的考虑过,我们不适合发展那一方面的感情。
我再仔细的考虑了下,我承认我是空虚寂寞了。虽然每天夜里,经常有黑衣人来找我,交流下肢体的语言——不不不,你想歪了,他是教我武功。并且每隔几天便要给我一个目标,让我杀了谁谁,杀不死的话便威胁要废我的武功。
但是青春的骚动是无法被阻止的。
闷骚的暗恋就如同见风即起的幼苗,颤巍巍的就长了起来。
可惜另一个当事人毫无自觉,虽然他喜欢每天留着口水拉着我的衣袖说给我留了一口最好的点心。
十四岁。初恋加暗恋。我每晚站在青楼门前迎客,隔几天便偶尔出去杀个人。见血的次数比大姨妈还频繁。杀人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我得到了许多钱财。努力的攒钱,为了赎回一周才能见上一面,在绿英阁辛苦工作的我的叔叔,为了我们三个将来做着打算。
虽然辛苦。但是我真是快乐的。
我隔几天便宰一个人,就像宰鸡一样麻木不仁。却没有想到,宰着宰着,我惹出了一个大麻烦。
那天刚好不好的是一个月圆之夜。黑衣人也刚好不好的交给我一个任务。这个任务金额很大,要是办成了我便从此可以金盆洗手,带着叔叔傻蛋躲了黑衣人远走高飞。于是我欢脱的答应了下来(不答应也不行。)寻空,换了一身的夜行衣,蒙好了面罩,快快乐乐蹦蹦跳跳的就跑了出去。
月华阁。传说中那些喜欢装13的文人墨客必要举杯望月之地,我要杀的那个倒霉蛋,正一个人在那举杯望月。我仔细的用内力感觉一下,知道四处无人。再见他的背影,浑身上下,无处不是破绽。一看就是不懂武功的柔弱书生,送到我那便是要菊花残的。于是我放心的刺了过去。
一招之下,他定然没命。我当时得意洋洋的想。却是没有想到,却被那人一把握住自己的剑尖。
我一愣。便见他玉白的双手,轻轻抓住我那砍得千疮百孔的破剑。剑气袭人,他的手却丝毫没有见红。相反,他抬头,对着停在半空郁闷不止的我轻轻一笑,唇边笑涡十年后依旧明显。
那笑……用一句狗血的话说。真是硬生生的点亮了这片昏暗。比那空中的皎皎明月还要泛光。
我被他的微笑晃花了眼,身形一滞,便从半空中落了下来。更倒霉的是,我还被他弄得差了气,咳嗽的胸腔生疼。
照理说他应该趁此机会攻上来的。可是他没有。很显然的,他瞧不起我的一身功夫。
这厮只是淡淡的背过了手,将明月的昭昭都收进了他的眼眸。谪仙般的一站,再次成功的晃花了我的眼。
我呸呸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况我有了我家傻蛋。
我忙定下心声,便听得他轻轻的问道。
“是谁派你来杀我?”
我哪知道,我至今都不知道那个黑衣人是谁,为什么会教我的武功。我心下寻思,也不敢答话。因为我天天在青楼门口接客,我这大嗓门一出,几乎全京城的男人都要认出我来。于是我闭了嘴,手中一甩,便出现一条长约七尺的红绫出来。
我虽是一个贱人,天天贱脸迎客,可剑却不是我的绝招。我擅长的,唯有火。我身上时刻带着黄磷,运气洒满于武器上,便熊熊燃烧起来。不打死你也烧死你丫的。
一般人一般看到我这怒火熊熊的场面都要惊叫一声,“红绫!”(忘了说了,这是我作为杀手出道的艺名,貌似我还颇有名气。)可是这个家伙却出乎我意料的没有。反而微微沉了脸色。他长得像个老好人,生起气来,看起来却威严的很哪。
“原来那些大臣,都死在你的手上。”
原来我杀得那些都是官啊。我心想。可是临死前他们和正常人都一样,眼睛一闭,腿一蹬啊。
我运气,冲向这个和别人不太一样的月夜独酌装13党。
却被他轻而易举的躲过,他在半空中反手一握,做了一个复杂的手势,莫名其妙的,我的头顶便多了一大盆水,将我从上到下浇个透心凉。自然红绫的火也就灭了。
我浑身冒着烟,被他一把握住手腕。
“你作恶多端,杀人无数,本想直接将你正法。却没想到,你尚且年幼。我便放你一马,废你武功即可。”
他一边说的,一边对我的手腕用力,似真的要对我下手。
我活了十四年,之所以好好的,保全了叔叔和傻蛋,都是因为我这一身武艺的缘故。他费了我武功,就等于杀了我!
我心中大急,真气便不受我控制的一阵乱窜。这便是传说中的走火入魔。我哇的一声吐出血来,全都喷到了他那洁白如玉的脸上。
他满头是血的愣住了。
我也愣了。
不过我反应的稍微快一些。我忙撕下自己的一块衣物给他擦脸。
“那个……那个……我不是故意的啊。大人不记小人过。你就放过小的吧……”
他的眼睛却睁得更大,他呆呆的望着我,嘴唇颤抖,却一言不发。
难道这家伙也走火入魔了?我心中暗呼,天助我也,转身便要逃走。
却蓦地被他握住了手腕 。
我哆嗦着回了头。竟看到他依旧坐在血泊上,丝毫没有废我武功时候的那一身煞气。他只是怔怔的望着我,眼中一片伤痛,就连心大如我,也不敢细细探寻。
他拉着我的手,情意绵绵的叫我。
“眠儿?”
这一声真是杜鹃泣血,叫的人好生感动。恐怕世间的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再被他这玉手一握,都要梨花带雨的应一声。“哎。”
可是这一声硬生生的将我叫醒了。
好可惜,我不是他口中的眠儿。
我迅速的抽出手,在他挫不防及之下,拍出了一掌。因为心中稍有犹豫,所以手下也留了情面。不会让他毙命,却至少也是严重的内伤。
转身,麻利的跑路。
这一路轻功使得都费劲死了。
我走火入魔,真气乱窜。但是我又怕那厮追上来真的废了我。于是我拼了老命,在半夜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飞起来,掉下去,飞起来,掉下去。
就像一只掉毛的老麻雀。
等我跑回了妓院,觉得老命都消减了一大半。
我喘气着爬回我同傻蛋一起安身的柴房,动都懒得动一下。
一直想要宰了吃肉的公鸡咯咯咯的打鸣,天竟然都亮了。
傻蛋蹦蹦跳跳的回了柴房,看到我,直接扑过去,八尺的身高压上去弄我个半死。我哇的一声吐出一口淤血来,竟感觉好多了。
“呆呆呆,你怎么了?”他智商现在有问题,所以总是记不住我华黛的名字。时间一长,便叫我呆呆呆。这个呆头鹅。
他一脸着急的望着我,笨手笨脚的为我擦拭嘴边流出的血液。虽然我受伤的次数很多,他见过的也不少。但是他每次都这么着急。渐渐的,我竟然变态的觉得受伤也没什么不好。
哎,我这个受虐狂。
我的心中一阵暖。现在我摘了面具,顶着这丑的无法见到天日的脸,除了叔叔,唯有他,才能若无其事的和我说话。
唯有他,才能透过我那张丑的人神共愤的脸,看到我的内心。
我反手抱住他魁梧的腰,忽然觉得胸中好了很多。
“恩,没什么事情。我好好睡一觉,就好了。”我闭上眼,感觉他比一个月前到这里的时候有肉了。虽然不能宰了吃,心中却仍是宽慰。
“让我好好的睡上一觉。然后就好了。”我喃喃的闭眼。
他小心的拍拍我,一动也不敢动。“那呆呆就好好睡上一觉。”
我笑了笑,想说些什么安慰下他。可是他的怀抱太温暖,于是我很快的没心没肺的会了周公。
梦里面那个没杀死的人依旧满头是血,追着我满大街的乱窜,眠儿眠儿的叫来叫去像只绵羊,真是混乱。去他大爷的眠儿。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便要黑了。睁眼,便看到了另一双眼睛,瞪的大大的,和我正好四目相对。
我的心猛然跳了一下,却也习惯了没有大叫出声。我戴好面具,拍了拍估计是一直守在我身边的,大狗样的傻蛋。
“走吧,收拾收拾,等下接客去。”
“呆呆,吃!”傻蛋却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只鸡腿,邀功似的望着我,我这才发现,他的脸上满是鼻青脸肿。
“你这是?”
他低头。“汪……汪……”
又是那天杀的姓王的妓女。
我心中暗骂。傻蛋每次偷吃的都去她那,每次被抓到总要一顿胖揍。可是这家伙从来都学不乖。要偷吃的必偷她的,就好像别家都是剩菜剩饭,偏偏她家就是琼酿佳肴似的。
我揉着他青紫的嘴角。看着他虽然痴傻,但是却依旧不减英俊的脸,心中一阵心疼与感动。于是我大大的咬了一口。
“恩。呆呆吃了,很香。呆呆吃饱了,你吃吧。”
这傻子,估计是上午偷的。鸡腿都干了。恐怕他面对着这块肉,已经流了一天的口水。
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着鸡腿,我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傻蛋……”
“嗯?”
“每次你去那个贱人那里偷饭吃,她从来都不会给你。今天怎么会转了性?”
“这个嘛。”傻蛋得意的笑,一脸的天真。“这次傻蛋学乖了哦!在她夺回鸡腿之前,傻蛋飞快的将鸡腿舔了个遍!她只好把鸡腿给我啦!”
满是口水的鸡腿……
我一脑的黑线加风中凌乱。
罢了……罢了。我也四年没有尝过肉的味道了……如果吃蝗虫也算开荤的话。
我摇摇头,忽然觉得自己又老了十岁。待傻蛋吃光鸡腿,便为他戴上面罩,出门接客。
大家~喜欢的话~撒花吧~收藏吧~我绝对不坑文的~之前的两篇都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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