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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是一个小巷里的夏天 童话一定要 ...

  •   我叫阮殷。阮是阮,殷是殷勤的殷。

      很多人第一次听我的名字,会以为是樱花的“樱”,觉得这名字好看,像春天,像粉白色的花落在肩膀上。其实不是。我爸妈给我取名字的时候,没翻字典,也没问先生。他们只是希望我勤快、殷勤,眼里有活,手上有劲,能帮衬家里。我的命从名字开始就不是花,是活。是洗碗水,是油烟,是冬天裂开的口子,是夏天晒得发烫的柏油路。

      我从小就生活在流水巷里。流水巷在流水县最里头,说是巷,其实就是两排老楼夹出来的一条窄路。雨天积水,晴天扬灰。墙皮一块块往下掉,露出里面发黑的砖。电线像蜘蛛网,晾衣绳从这头拉到那头,裤衩、床单、校服,滴着水。夏天一到,巷子像蒸笼,风都懒得进来。冬天又阴冷,水管冻住,得用开水浇。我们家住三楼,一室一厅,厨房和厕所共用,窗子对着别人家的后墙,白天也要开灯。房东每年都涨一点房租,涨得不多,可对我们来说,每一块都像从骨头缝里刮出来的。

      我小时候以为世界就是流水巷这么大。后来知道不是,可知道又怎样。城里商场有空调,玻璃门一开,冷气扑到脸上,像另一个季节。我和发小洛野夏天最热的时候,会走四十分钟去县里那家商场。我们不买东西,只在一楼卖电器的区域站着,假装看冰箱。售货员一开始赶我们,后来也懒得赶。我们一人买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能蹭一下午。洛野说,等以后有钱了,他要买一台最大的空调,开到十六度,盖棉被睡觉。我说,我要买一台冰箱,里面塞满阿萨姆。他说我没出息。我说你懂什么。

      穷是什么滋味,我太清楚了。

      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是妈妈在生我之前打过一次胎,因为穷。她后来跟邻居吵架时漏出来的。那时我已经听得懂。她说,那时候连房租都交不上,怎么生?我站在门后,手里捏着半块橡皮,觉得自己的命也是捡来的。奶奶走的时候没咽下气,她还有得救,可我们穷。医院说交钱才能用药,妈妈把家里翻遍了,凑出来的钱只够住两天。奶奶回家后躺在木板床上,眼睛一直睁着。我给她喂水,水从嘴角流下来。她最后也没闭上眼。妈妈用手给她抹,抹了几次,还是睁着。后来妈妈说,那是她不放心我们。

      五岁那年,我被楼下的大爷猥亵过。细节我记不太清,只记得他手上的烟味,和裤子拉链的声音。妈妈知道后,拉着我的小手去找人家说理。她那时候还年轻,头发黑,声音亮。她站在楼下骂,骂得整栋楼都听见。那大爷的老伴从屋里出来,没骂,也没打,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红色的退休金,啪地甩在妈妈脸上。钱散了一地。她说,够不够?不够再给你点。妈妈没捡。她拉着我走,手抖得厉害。回家后她蹲在地上哭,哭完又去洗衣服。那天我就知道了——我们这种人,一辈子都很难直得起腰来。不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是因为我们穷。穷让人连愤怒都显得廉价。

      小学我成绩就好。不是聪明,是怕。怕老师不喜欢,怕要交钱的活动,怕妈妈为难。每次要买校服、买资料,我都要在心里排练很久才敢开口。妈妈总是说,买。然后晚上多接一份活。她给饭店洗碗,给宾馆换床单,给人家擦玻璃。手上裂口子,冬天贴胶布,胶布沾水就掉。她咳嗽,一开始只是早上咳,后来夜里也咳。我说去医院,她说老毛病,喝点热水就好。热水不要钱,医院要钱。

      初中时,爸爸离开流水县,说城里机会多,去城里打工了。刚开始,他确实累,但经常回来陪我。他会在周五晚上骑摩托回来,车灯照进巷子,我就跑下楼。他带过糖炒栗子、带过发卡、带过一双白球鞋。印象最深的是一瓶叫“阿萨姆”的奶茶。瓶子是淡蓝色的,上面有日文。我舍不得喝,每次都只抿一小口,放回窗台。后来放得太久,都变味了。穷日子苦,但偶尔尝到点甜味,心里头还是开心的。那时候我以为爸爸是爱我们的,只是穷。后来才明白,爱和穷不冲突,和自私才冲突。

      爸爸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妈担心他出事,带着我去城里找他。我们坐了最早一班大巴,妈妈晕车,吐在塑料袋里。到了城里,按他工友给的地址找过去,正撞见爸爸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逛街。那女人手上戴着金镯子,脖子上挂着珍珠项链,妆容精致。爸爸手里拎着购物袋,笑得很殷勤。很明显,她收到了很多爸爸送的礼物。可爸爸连一支护手霜都没给妈妈买过。妈妈年轻时也很漂亮啊,只是为了这个家,她牺牲了美貌与青春。她站在商场门口,像被灯照住的飞虫。爸爸看见我们,脸白了。妈妈没吵,只问了一句,你还要不要这个家。爸爸说,回去再说。妈妈说,不用了。

      后来,他们离婚了。妈妈一分钱都没要。街坊大妈说她死要面子活受罪,这种时候装清高,不想想孩子。可我只看到妈妈日渐消瘦,总是咳嗽,却还是一天打三份工供我读书。那时候我就想,我一定要争气,长大带妈妈去大城市,我养着她,再也不要她吃苦了。所以我一直拼命学习,天赋不够,就比别人多努力一百倍。别人做一遍的题,我做十遍。别人睡觉,我背书。眼睛熬得通红,滴眼药水。妈妈半夜回来,看见我还在写,就说,殷殷,睡吧。我说,马上。其实还有一张卷子。

      “哟,我们殷殷怎么长得越来越水灵啦。”菜市场的方婆婆夸我好看。如今我已经读高中了,长相越来越像妈妈年轻时候的样子,皮肤白皙,即便不用粉黛打扮,也扎眼得很。抽屉里常常被塞满情书,发小洛野总是帮我把那些追求者赶走,把情书替我扔掉。

      “我说你,每天和那些人吵,也不嫌累。他们要送就让他们送好了,我不理就是了。”

      “那可不行,你要好好学习,我就为你保驾护航。谁敢挡你的道,我就宰了他的手!”

      我瞪了他一眼,这话要是被班主任听到,估计又要罚他写检讨。洛野笑笑,从书包里掏出一块馒头递给我:“猜你今天又没吃早饭,将就吃一下。”我知道这是他的早饭,我吃了他就没得吃了,所以没接。他却直接把馒头堵到我嘴上,然后走在我前面:“你口水都在上面了,我可不吃了哈。”

      我没再推搡:“你多此一举,一人一半不就好了?不用担心我吃不饱,习惯了。再说,马上就暑假了。”暑假不用起那么早,我一般睡到下午再起来,这样一天只用吃一顿晚饭。妈妈工作的地方有免费的盒饭,寒酸是寒酸了点,但足够填饱肚子,不用我再操心。

      暑假终于到了,堂哥却突然来家里做客。我很不开心,因为这样一来,就不得不买些肉、买些菜回来招待他们。他们一家住在城里,即便我和妈妈再怎么倒腾厨房,他们也始终看不上这些粗茶淡饭。堂哥还时不时炫耀他的新手机,是舅舅给他买的,因为他这次考试有一门科目及格了,所以奖励他。我很羡慕,坦白说,其实是嫉妒。我次次考试都接近满分,可日子却越过越苦。

      “这可是我的手机,羡慕吧殷殷,你妈妈没给你买哦。”

      妈妈尴尬地笑了笑,舅舅生气地用筷子敲了一下他的头:“姐,殷殷,你们别往心里去,这孩子就是皮,殷殷你多让着点哥哥。不过姐,你确实可以考虑给殷殷买部手机,不然我们家也不能总帮衬着你们呀。有个手机,暑假她也方便打打工。”他看着好心,说了几句。

      他们走之后,我和妈妈一起洗碗。我气不过:“什么叫帮衬,要不是外婆把妈妈当年拿到的彩礼全给了舅舅,他创业怎么会这么顺利?现在有钱了就看不起人了……”妈妈洗碗的动作停下来,训斥我多嘴。但我知道,她也是不甘心的。

      “不过他有一点说对了,我暑假确实可以打打工。手机我自己攒钱买就好了,你身体不好,多休息。”

      虽然我总看着很成熟,可说到底也才十六岁,很多事其实并不明白,也不会做。流水县就那么大,有的店家给的工资太少,有的压根不招临时工。洛野看着我四处碰壁,也跟着沮丧,把一张纸撕成两半,一半收起来,一半递给我擦眼泪。我被他那副样子弄笑了。

      “要不我们去城里打工吧,”他说,“做家教也可以,虽然我们在小县城读书,但成绩不比那些人差,教教小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愣愣地点了点头。因为县城地方小,就去大地方找机会——这个想法因为爸爸做过的事,其实让我挺排斥的。可比起那些,我更想留在县城多盼盼,但没办法,我太需要钱了。不做违背道德的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哪还有抓着不放的资格呢。

      生命果然是很苦的,并不怪我总抱怨。那个夏天燥热又漫长,我教的孩子很不听话,不仅不认真听课,还动手动脚,我不想闹大,拿着工资就走了。洛野一天发上千张传单,大热天把他晒黑了好几个度。我怕他晒伤,拿工资去给他买了一瓶防晒霜,他却生气地说我乱花钱,和店家掰扯了好久,硬是把东西退了。我最终还是买了两个馒头,因为我知道他肯定又没吃饭。馒头五毛钱一个,城里的物价,用的肯定不是什么好面粉,但能填饱肚子,下午才有力气赚更多的钱。

      暑假结束,我终究还是凑够了买手机的钱,虽然是二手的,但不影响使用。我很开心,不过也不常拿起来玩,省着点流量,用着怪心疼的。洛野这人特别傻,防晒霜不舍得给自己买一个,却把所有钱都拿来给我买了一件大牌的裙子。裙子很好看,可我觉得不值当。他说吊牌都摘了,退不了。我穿上,确实挺好看的。

      “你以后要去北京那些大城市工作的,那里的高管可看不起土包子,我这叫培养一下你的气质。”

      “就你厉害。”

      开学后,班里来了一个转校生,听说他爸爸失业了,回老家放松一阵子。他跟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浑身潮牌,洗发水用的是最贵的那种,我不认识什么牌子——像我这种买卫生纸都只买散装、还要对比哪个更便宜的人,每天想着怎么省钱才是头等大事。我本来不太想和他接触,高二了,与其把心思放在这些上面,不如多记几个单词。但他显然不在乎学习,也不在乎别人的感受。

      “喂,同学,认识一下,我叫陈柯明,今年十七,身高一八六。为了和大家好好相处,今天我包了个KTV,一起唱歌呀。”

      “不用了,我放学后还有事。”

      “什么事也比不上同学情谊对吧?给我个面子。”

      我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破天荒真的跟着他们一起去了。KTV的灯光闪烁,颜色缤纷,环境吵闹,没给我任何偷摸着学习的机会。正唱着,门“咚咚”响了,服务员进来送果盘。我抬头瞟了一眼,是妈妈。

      我没有非常震惊,但妈妈很无措,她不知道该怎么跟我打招呼,怕丢我的脸,局促之中不小心绊了一下,摔了一跤。我冲过去扶她:“妈,你没事吧?”正唱歌的陈柯明注意到这边,放下话筒过来查看情况。他是话题的中心,他一动,跟着他的人也都围了过来。被关注反倒让我不自在,更不自在的是妈妈,她仓皇地逃走了。

      “刚刚那是阿姨吗?”

      “嗯。”

      “阿姨真年轻漂亮,你可没告诉我你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妈妈呢!我真羡慕。”

      我想说,大哥,我第一天跟你认识,不至于讲这么多吧。

      “好了好了,他们说你叫阮殷,名字很好听嘛,殷勤的殷吗?”

      我愣了一下。他是第一个猜对我名字的人。

      “对。”

      “好!那殷殷同学能否赏脸,和我一起唱一首歌呢?就这首,《童话》吧。”

      我没怎么唱过歌,也不爱听歌,爱好是很烧钱的东西。我大概只记得楼下大妈广场舞的音乐,和儿时爸爸教我的《虫儿飞》。五音不全,但在他死拉硬拽下,还是带着我唱完了整曲。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少年的爱总是炽烈又张扬的。即便我自认为理智成熟,可面对这样热烈的喜欢,还是控制不住那颗燥热起来的心。是的,几个月后,陈柯明和我表白了。我立了许多规矩:不能亲吻,不能拥抱,不能牵手,不能耽误我学习,不能让彼此家长知道。他都笑着答应了。这期间他总是不厌其烦地送我红玫瑰,我觉得不实用,他干脆直接给我钱,但我都一一回绝。他有时也会生气,可我也愿意低下头哄他。有一次我去网吧找他,他正抽着烟,一副不学好的做派,可看到我进来,还是老老实实把烟灭了,说如果我生气,他就跪键盘。我觉得他那样子真好玩,最后在他兄弟们的起哄下,我默许他亲了一下我的左脸。

      像五月天歌里唱的: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她的脸,就以为和她能永远。

      可我们的世界不同,人生轨迹不同,终究是无法在一起的。妈妈还是知道我谈恋爱的事了。她怕我因为早恋,以后跟她一样没出息,非常气愤,痛骂我,甚至扇了我耳光。陈柯明又着急又愤怒,他骂了我妈妈,说他的条件多好,不会让我受苦,也不会拖累我,不像妈妈。我很生气,当场和他提了分手。

      失恋的滋味不好受。刚开始几天他会来找我说清楚,我把自已关在房间里背书,不愿见他。后来他也不来了。我知道他未来是要出国的,冷静下来后找他聊了聊,第二天,他就离开了流水县。一切仿如庄周梦蝶。

      “殷殷,你第一次哭得这么难过。”洛野从一开始就不喜欢陈柯明,可我们分手之后,他看上去也并不开心。大概是因为,我难过到连挣钱的动力都没有了吧。

      但日子再怎么样也得继续。高三压力大,事情多到挤得我每天都没有空闲的时间,也就不再去想那么多了。洛野也很少来找我,他也要备考。期间他来找过我一次,说有个男生很喜欢我,让我看一下那封情书。我觉得洛野怪得很,之前一直阻拦那些人,高□□倒跟别人齐心了。但我还是没看,把信放在了抽屉里。

      后来我经常学到很晚才回家,不再和洛野一起上下学。没过多久,他告诉我,他奶奶身体不好,住院了,他需要照顾家人,要放弃高考。我虽然觉得可惜,可他的人生,他的决定,我选择尊重。高考那天,妈妈换了一件最漂亮的衣服来接我。我考得很好,当天拿出自己攒了很久的钱,和妈妈吃了人生里第一顿火锅。但之后几天我去找洛野,一次都没找到,最后撞见了从医院方向回来的洛野奶奶。

      原来住院的从来不是他奶奶,而是他。已经胃癌晚期了。之前他也痛得倒地不起过,可还是不舍得花钱去医院看,以为只是吃坏肚子。他活不长了。他要死了。

      我感觉天塌了。我努力生活了这么多年,为的是让妈妈不再受苦,为的是不再为了碎银几两低三下四。可马上就要实现了,我最好的发小却要死了。人们常常用香火供奉神仙,可老天却从未悲天悯人。

      我跑到医院骂他、吼他,他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看着我,眼泪哗啦啦地掉。我好心疼啊。以前洛野被混混欺负,肋骨都被打断了一根,眼泪也没掉一滴。这几天,我几乎时时刻刻在医院照顾他,我不敢想他会不会好起来,其实结果早就注定了。为了治病,洛野奶奶的退休金已经全部用完。就在这段日子里,我收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

      妈妈很开心,实实在在为我开心。为了学费,她去找了爸爸要钱。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背着我去找那个男人。十几年过去,爸爸和那个女人有了孩子,孩子已经到了要上小学的年纪,正为选哪个高档学校发愁,钱是分毫都不愿往外送的,然而在和那个男人现在的老婆争执时,妈妈被推倒了,磕到了头,当场就走了。

      我撕碎了那张漂亮的录取通知书,强撑着办完葬礼,给越发不行的洛野喂完最后一口粥。回到家,意外翻出抽屉里那封一直没看的信。

      是洛野的字。

      “殷殷: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的病了。你别生气,也别哭。我想来想去,还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本来想一辈子都不说的,可我怕再不说,就没机会了。

      陈柯明追你的时候,我特别难受。但你笑的时候,我又觉得挺好的,毕竟你活得太苦了,可我又帮不了你什么。如果他能对你好,那也行。可你们最后还是分手了,看你哭成那样,我更难受。我想安慰你,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殷殷,你是我见过最努力、最厉害的人,你一定要走出去,走出流水县,走出这个小地方。去一个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的地方,去吃好吃的,去过好日子。把我的那份,也一起活了。

      不用记得我,但往后要幸福。

      洛野”

      我攥着信纸,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眼泪一滴一滴砸在纸面上,把字都晕花了。那天黄昏,窗外有鸟叫,有蝉鸣,是个多明媚的夏天,然而我只看到了生死离别,只听到了我的嘶喊声。

      可我没死,我活着。一个人,背着两个人的命。

      多年以后,我在北京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敲下这些字,天空从未变过,一望无际,大到什么都看不清,乐也看不清,痛也数不清。不过还好,我终于替他们看过了更大的世界,吃过了好吃的食物,住进了冬天有暖气的房子。可我也再也不能拥抱我深爱的人了。

      这就是我的人生,爱情、亲情、友情……一样都不圆满,很痛苦,但或许这些人间欢笑本就不属于我。所以我选择接受,直到头发白去,直到往事烟消云散,直到我老到只记得多久清晨,多久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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