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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个地盘,第一条规矩 智取废品站 ...

  •   第一条规矩

      巷口的废品站,是城西最偏的一块小地盘,没人看得上,却能遮风挡雨,还能收点废品换钱,是我们在这烂泥里,能抓住的第一根浮木。
      守废品站的是个老混混,外号曹夏,手下有两个小弟,平时欺软怕硬,收着附近流浪汉的保护费,抠抠搜搜攒了点小钱,日子过得浑浑噩噩。

      陆峥没带我们硬冲,他看向我,抬了抬下巴:“林砚,你说,怎么干?”
      这是他第一次问我主意,也是把 “军师” 的位置,明明白白摆给了我。
      我盯着废品站的铁门,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巷口窄,只有一条进出的路,曹夏每天下午三点会出门买酒,两个小弟在屋里打牌,门没锁,这是最好的时机。

      “等三点,曹夏出门,陈默直接冲进去控住两个小弟,别伤人,先绑住;季祁之去翻他的钱和账本,把他收保护费的证据攥手里;我守在巷口望风,你堵在门口,等曹夏回来,跟他谈。”
      我语速不快,每一句都算得清楚:“不打杀,不惹事,先占地盘,再立规矩。我们刚起步,不能惹麻烦,要让周围的人知道,跟着我们比跟着曹夏安稳。”

      陆峥眯着眼,听完,拍了拍我的肩膀:“就按你说的来。”
      陈默挠挠头:“不打啊?哥,我手都痒了!”
      “痒也憋着,” 陆峥瞪他一眼,“动刀子惹了派出所,我们四个都得进去,还怎么混?林砚说的对,先稳,再狠。”
      季祁之嘿嘿一笑:“砚哥脑子就是好使,比我想的周全多了!”

      我没说话,只是靠在墙上,盯着废品站的方向,掐着时间。
      底层混饭吃,光有狠劲没用,得有脑子,得算好每一步,不能错,一步错,就是万劫不复。

      三点整,曹夏果然叼着烟,晃悠悠地出门,往巷尾的小卖部走,手里还攥着几张零钱。
      “动手!”
      陆峥一声低喝,陈默像一头猛虎,直接冲了进去,屋里传来两声惊呼,紧接着就没了动静,陈默的力气大,控两个小混混,跟捏小鸡似的。
      季祁之紧随其后,翻箱倒柜,找出了曹夏的私房钱和记着保护费的小本子,揣进怀里。
      我守在巷口,盯着曹夏的背影,等他买完酒,晃悠悠往回走,立刻给陆峥打了个手势。

      曹夏推开废品站的门,刚要骂,就看到陆峥堵在门口,黑着脸,刀疤在阳光下格外刺眼,屋里两个小弟被绑在椅子上,陈默站在旁边,攥着拳头,虎视眈眈。
      “陆、陆峥?你想干什么?” 曹夏慌了,酒也醒了一半,手里的酒瓶差点掉在地上,“这是我的地盘,你别乱来!”

      “你的地盘?” 陆峥往前走一步,压迫感直接压得曹夏后退一步,“这一片,谁有本事谁守,你没本事护着这块地,还欺负人,就不配占着。”
      我走进屋,把季祁之递过来的小本子扔在曹夏面前:“曹夏,你收保护费,欺负流浪汉,偷拿废品,这些事,我都记着。要么,现在滚,以后别出现在城西,这块地盘归我们;要么,我把这个本子送到派出所,你进去蹲几年,自己选。”

      曹夏看着本子,脸色惨白,他就是个小混混,最怕的就是进局子。
      他咬着牙,盯着陆峥,又看了看我,看了看凶神恶煞的陈默和机灵的季祁之,知道自己没胜算,狠狠啐了一口:“算你们狠!我走!”
      他不敢多留,连两个小弟都不管了,转身就跑,连酒都忘了拿。

      陆峥看着他的背影,没追,只是转过身,看着我们三个,嘴角勾起一抹笑:“成了。”
      废品站不大,堆满了废纸、塑料瓶、破铜烂铁,味道不好闻,却有屋顶,有门,能挡风,能遮雪,比桥洞好一万倍。
      陈默把两个小弟松了绑,骂了两句,赶了出去,屋里就剩下我们四个。

      陆峥找了个破凳子坐下,看着我们,神色认真起来:“从今天起,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家。我立三条规矩,都记死了 ——”
      我们三个站成一排,听着。
      “第一条,有饭同吃,有难同当,有钱平分,不藏私,不独吞。”
      “第二条,对外狠,对内亲,谁也不能欺负自己兄弟,谁要是敢对兄弟动手耍心眼,打断腿。”
      “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 不背叛,不出卖,不勾结外人,不害大哥,不害团队。违了这一条,死。”
      第三条,他说得最重,声音砸在屋里,震得空气都发颤。

      陈默拍着胸脯:“哥,我记死了!谁敢背叛,我先剁了他!”
      季祁之连忙点头:“我绝不敢忘!”
      我看着陆峥,轻声说:“我守着。”

      守着这条规矩,守着这个团队,守着这个给我一口热饭、一条活路的大哥。
      那天下午,我们四个收拾废品站,扫垃圾,擦桌子,把窗户钉上塑料布,虽然还是破,却有了家的样子。晚上,我们用卖废品的钱,买了四个馒头,一包咸菜,还有一瓶最便宜的白酒,围在破桌子旁,第一次像模像样地吃了顿 “团圆饭”。
      陆峥给我们每人倒了一小杯酒,举起杯子:“来,干了。以后我们四个,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四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白酒辣嗓子,却暖到了心里。

      我那时候真的以为,这就是永远。
      我以为莫情怀会和我们一起,守着这条规矩,守着这份情义。
      莫情怀是半个月后,加入我们的。
      那天我们去河边收废品,看到他被人围在河边打,打得头破血流,却死死护着一个旧书包,里面是他妹妹的学费。他话少,性格闷,做事勤快,不偷懒,不耍滑,被陆峥救下来后,跪在地上磕头,求跟着我们混口饭吃。
      陆峥心善,看他可怜,也看他做事踏实,就收下了他。
      从此,我们四个,变成了五个。

      陈默负责打,季祁之负责盯,莫情怀负责跑外勤、联络、送货,我负责算、负责谋、负责定策略,陆峥负责扛、负责冲、负责定生死。
      五个人,一条心,在城西慢慢站稳了脚跟。
      我对莫情怀的第一印象,是踏实、靠谱、话少、肯干,让他往东不往西,让他送货不偷懒,每次出去办事,都办得妥妥帖帖,从不出错。
      我信任他,像信任陈默、信任季祁之一样,信任他是我们的兄弟,是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人。
      我甚至在很多次布局里,把最关键的外勤任务交给他,因为我觉得,他稳,他可靠,他不会出事。
      那时候的我,根本想不到,这个闷葫芦一样的男人,心里藏着那么多的贪念、懦弱和歹心,更想不到,他会在两年后的那个雨夜,把我们所有人的命,当成换取荣华富贵的筹码,卖给大哥的死敌余言。

      情义这东西,在底层最珍贵,也最易碎。
      有的人,陪你吃糠咽菜,陪你刀山火海,却在利益面前,瞬间变了脸。
      而我,作为大哥的军师,直到那夜雨落下,铁证摆在眼前,才彻底看清这张人皮底下,藏着的豺狼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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