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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番外:女史 ...

  •   显庆十七年,春。

      刑律司新修的衙署里,种下了一排新柳。

      沈霜序已经不怎么管具体的案子了。她如今是刑部侍郎,正六品,是开国以来,第一个走到这个位置的女子。朝廷新设了“女史司”,专门协理涉及女子的刑名案件,她兼任主官,手下带了七个年轻的女官。

      今日当值的,是一个叫阿荞的姑娘。

      就是当年陇西那个脖子上带着勒痕、差点被斩首的阿荞。她如今穿着青色官袍,坐在案后,腰杆挺得笔直,正在誊写一份判词。

      “阿荞,”沈霜序走过去,声音温和,“这份判词,‘情理’二字写得太重,‘律法’二字写得太轻。”

      阿荞连忙起身,有些紧张:“老师,可若不加‘情理’,那妇人被夫家虐打十年,只因未致残,便不能‘义绝’,岂非不公?”

      沈霜序看着她,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那个在公堂上据理力争,却总被人说“不懂人情”的自己。

      “你说得对,情理该有。”沈霜序拿起笔,在判词上轻轻改了几处,“但记住,我们修律之人,要用‘律’去载‘情’。你要写:‘夫殴妻,虽未至笃疾,然十年间伤痕累累,依《刑统》疏议,屡犯者,当视同笃疾,准其义绝。’——你看,这样写,便是用律法的语言,说了你想要说的‘情理’。”

      阿荞看着那几行字,眼睛亮了起来:“学生明白了!不是律法无情,是我们没找到用律法说情的方法。”

      沈霜序点点头,看着窗外那排新柳。

      十年前,她在这里修律,是为了给自己、给沈家讨一个公道。

      十年后,她在这里教人修律,是为了让更多像阿荞这样的女子,不必再经历她经历过的黑暗。

      “老师,”阿荞忽然小声问,“当年您和宗正卿大人,在太极殿上争‘家法非刑’的时候,怕吗?”

      沈霜序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她抬起手,食指上那枚银质护指,已经被岁月磨得温润如玉,上面的“律”字,却依旧清晰。

      “怕。”她轻声道,“但那时候我想,若我怕了,这世道,就真的没有光亮了。”

      她顿了顿,看向远处正和几个年轻官员讨论案卷的萧执。他鬓角已经有了几根白发,但背依旧挺直,眉眼间的冷厉化作了沉稳的威仪。

      “后来我发现,我从来不是一个人。”她声音很轻,却带着笑意,“有人替我挡着风,有人替我点着火。所以那点怕,也就不算什么了。”

      阿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也笑了。

      京城的风,吹过新柳,也吹过刑律司的匾额。那匾额上的字,是陛下亲笔所题,也是沈霜序亲自拟定的一—“法平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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