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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烛 架空短篇 ...

  •   我生活在一座大型赛博城市。我拥有公民身份,是属于这座城市的一名历史文化工作者。因为我们的工作可以促进凤灯城的人员流动,凤灯城每个月都会给我们这个团队送上一笔足以满足富足生活的资金。
      直到你为我送上一节烧至半截的红烛。
      “怀新,你认识这个东西吗?”你叫林思旧,一名刚加入队伍的探查人员。那天你拿着一本古籍,指着上面一张我翻阅过无数次的图片。
      我怎么会不认识这个东西?这就是很久以前最普通的蜡烛啊。
      “这个就是几千年前常用的白蜡烛,用火点亮会发热,古人都用白蜡烛来照明。”我解释道“你为什么会突然问我这个问题?这东西你不可能不认识。”
      你故作神秘,对我挤挤眼睛:“下班了我们俩一起走啊,我给你看样东西。”

      你没有食言,下班后,确实带着我去了你家。
      “你看,这个是不是你说的那个蜡烛?”
      你从一堆衣服里拿出一根鲜红的、拇指粗的东西,我却没认出来那是什么。
      直到你又拿出来一个打火机。
      “住手!”我扑过去将两样东西抓住,伸手将你推进房间角落。脚上穿的拖鞋,我顾不得许多,飞速跑过去将窗帘拉上。
      “怎么了?”你问我。
      我怒火中烧,语气一下子低下去:“你不知道在凤灯城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凤灯城城规第1923条,使用过时物品者,最高可判处死刑!你看看,蜡烛、打火机,哪一样不触犯这则条款?!”
      我好不容易坐上队长的位置,要是因为队员的一时疏忽导致全队解散,我会良心不安的。
      “扔掉!别让我看见这俩东西!”
      你拉住我的手,声音里带了些恳求:“队长,你当真认为这是对的?”
      “你说什么?”
      “你当真认为,这样践踏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是对的?”

      我是五年前毕业后来到凤灯城的,当时,这座城市远没有现在发达。以至于我在泥土中挖掘时,和其他人一起找到了不少老物件。
      但现在讲究的不是这个。
      “组长,这些老物件,真要全部丢掉?”
      “城主都不让用,留着干嘛?给游客当纪念品?回头小心被戴上引导犯罪的帽子!你记住,我们是来帮忙赚钱、搞旅游开发的!收起你那些心思,等下辈子投个好胎,说不定还能用上!”
      老物件都被丢了,建起一座座高塔,迎接了一批又一批游客。
      凤灯城,终于成了理想中的发达模样。
      那些老物件的去处,我并不清楚,或许被送去了博物馆,显然是与我无缘了。

      “队长,这是不是你第一次看见这东西吧?”你将蜡烛靠近我,蜡烛鲜红的皮在我眼中格外醒目。
      这不是常用的白蜡烛,古籍上记载,红皮蜡烛常用来进行祭祀、婚嫁、丧葬、作法,不是用来照明的。
      “不是,”我如实说道,将蜡烛拿在手中“凤灯城开发之前,也有许多这样的老物件。”
      你笑着:“这个就送你了,这个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这里还有一盒呢。”
      “这个东西我不能要。”
      “为什么?”
      “林思旧,我不止代表我一个人,我代表的是整个团队,我不能为了这一截蜡烛,把整个团队搭进去。”
      “但是……”
      “你收着吧。”

      走出你家,我快速回到了自己的房子。我将今天穿的所有衣服脱下来洗掉,确保上面没有任何残留的蜡。
      脑海里还是那截鲜红到滴血的蜡烛。
      但你怎么会有那样的蜡烛?还是整整一盒?

      这个问题让我彻夜难眠,第二天,我立刻从队员档案里抽出你的资料。
      资料上没有任何问题,你的籍贯一直在凤灯城没有任何改动。
      那红烛,真有可能是你的祖辈留下来的。
      不容我多想,你敲门走进来。
      “队长,城西有个任务。”
      “好的,给我吧。”

      城西的任务没有成功,我作为队长,理应受到惩罚。
      我坐在台下,听着台上那人对我的审判:
      “队长鹿怀新,城西开发任务完成不佳,在岗期间擅离职守,品行不端,现撤去队长职位。队长职位由鹿怀新下属林思旧暂代。”
      你似乎有人脉关系。
      但我不在乎。

      “喂,真让那丫头坐你的位置啊。”
      “林思旧想坐就坐喽。”
      “啧啧,真可惜。”

      再次回到家,窗外传来吵闹和喧哗。是凤灯城的烟火表演。烟火表演每隔三天就有一次,烟火师站在高处,将“烟火”用机器送上天空。
      然后那个东西顺着线路幻化成一些LED灯管。
      我拉上窗帘,隔绝外界的喧嚣,从衣柜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盒子里,装着那半截红蜡烛。

      城西任务……
      “怀新。”
      “干什么?”
      “我有个计划。”
      “说。”
      “我和上面有关系,你在城西的那个任务里做点事情,我代替你的位置。那截红烛,我过两天送到你家去,具体在什么位置,我放好了再来告诉你。”
      “我拿那个东西没用。”
      “《旧意杂事》里记载,点燃红烛,可以回到过去。”
      “……你真是把我的喜好了解得一清二楚。”
      是的,作为一名历史文化工作者,我对老物件的执念达到了一种痴迷。但现在局势不佳,我需要一个切实的证据。
      向沉迷赛博快乐的凤灯城献上老物件的瑰宝。
      “你拿你需要的,我拿我需要的。
      “这很公平吧?”

      我拿出火柴和那截你答应的、放在我衣柜里的红烛,划出一簇火来。红色的火药头炸开一朵橙红的蕊,我用手去碰,火焰掠过我的皮肤,瞬间将我的皮肤烧伤。
      我护着那簇火,将红烛的蜡芯点燃。
      那簇火传递给蜡芯,我快速关掉灯,拿起记录器,对准那簇火拍摄。
      烛泪滴在地板上,荡起一圈一圈涟漪。
      什么都没有发生。
      回到过去?
      蜡烛燃尽了。
      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看着最后一缕烟散尽,烛泪已经在地上凝固成一小滩血红固体。没有回到过去,没有穿越未来,只有我站在黑暗里,对那凝结在固体里黑乎乎的灯芯愣神。

      “你骗我……”
      “我没骗你。”你眨着眼睛,险些要哭出来。
      “为什么我没有回到过去?”
      “我给你的那截是假的,真的那个,我早就给你了。”

      第三次回到家,我坐在沙发上,努力回想你到底把那个东西藏在了哪里。
      我们没见过几次面,你还能藏在哪里呢?城西那次任务,我根本没带背包。
      视觉不经意间扫过去你家那天背的包,开合口正好是开的。
      我探进头去。
      红烛,在这里面。
      同样的动作,我举起录像机,点燃红烛。录像机却突然崩溃了,像素点一个一个往外蹦,蓝色屏幕衬得那缕烛光微不足道。
      “不好!”
      “录像机好像被控制了。
      “我快速将录像机往旁边一摔,蓝屏依旧在闪,门外传来一阵砸门声。

      “犯人鹿怀新,私藏过时物品并使用,违反第1923条和第1946条城规,判处死刑。”
      我被关进去,离行刑日仅有三天。
      你的脚步声,在第二天响起。

      “小队还好吗?”
      “还好,一个不少。”
      “那我就放心了。”
      “没事,我现在的身份,没人敢放窃听器。”
      “我的房子封锁了吗?”
      “封锁了,那盒红烛我过两天就去拿。”
      “好。那些不知所踪的老物件,你查到去处了吗?”
      “……”
      “没事,你说吧。”
      “主城,拍卖行。”
      我们相对无言。
      “博物馆的批准文书下来了,过两天就能建好。”
      “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你可以不用死的。”
      “这是我能跨越时空的唯一路径。谢谢你。”

      上路的那一天,我隔壁的狱友在读最新的报道。我也调动面前的显示屏,像素点在面前跳来跳去:
      “凤灯城决定建立城博物馆,专门收纳、展览过时物品,最新镇馆之宝:红烛一盒……”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红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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