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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本就不 ...

  •   本就不会说话的兔子沉默了,僵硬了,石化了。

      不应该,他计划里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在看到林宵演技的那一刻,刻在他骨子里的职业病控制了他不太灵活的兔脑。

      他好像要被林宵送去研究院解剖了。

      现在装傻还来得及吗?

      或者……

      听不懂人类在说什么的兔子闭上眼睛伸出脑袋,用柔软的粉色鼻子翕动着去嗅人类的鼻尖,两只直挺挺的耳朵蹭过人的脸颊,整只兔乖巧得像是一团洁白蓬松的棉花糖。

      牧桓屿对自己的能屈能伸感到敬佩,没有人能拒绝一团可爱的棉花糖。

      棉花糖偷偷睁开一只黑溜溜的眼睛。

      林宵垂眸看他,面色不改,不为所动。

      牧桓屿:……

      此人根本没有心!

      萌混过关失败的牧影帝学着印象中宠物的样子开始抖毛、打滚,在抬起后脚时陷入了僵直,整只兔子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般维持着一只脚在空中的滑稽姿态。

      不行,脸是演员的命脉。哪怕他现在是只兔子,也没有办法接受英俊的兔脸和缺乏自制力乱跺还陷他于不义的兔脚亲密接触。

      林宵突然伸出手挠了挠兔子的下巴,兔子脖子一梗,十分硬气地躲开了。

      让你摸的时候不摸,迟来的深情比草……

      林宵伸出另一只手轻缓地揉捏他的耳朵:“真可爱。”

      好吧,算你还有点眼光。兔子闭上眼睛,顺势将下巴搭在人类的手上。

      这只是他为了不去研究所当兔子标本的权宜之计,绝对不是因为林宵捏得他很舒服。

      林宵将上面的手也挪了下来,双手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别的兔子都不会演戏,你是一只很厉害的兔子呢。”

      牧桓屿被他盯得兔脸一红,两只小短手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

      也,也还好吧,常规操作罢了。

      林宵继续说:“今天很感谢你,或许你就是小雪信里说的福星吧。”

      好为人师牧影帝曾经很爱对人进行演技指导,但因为语气太差不是被当做找茬就是被人表面恭维背地吐槽,牧桓屿还因此道心破碎许久。

      如今变成了兔子,倒是得到了他做人时从未收到的感谢。

      牧桓屿一时心情复杂。

      “在给你找到新家前,就叫你阿福吧。”

      迅速从感慨中抽身的牧桓屿:?

      什么东西?

      你自己听听这名字像是给兔子的吗!!

      是狗吧!

      愤怒的兔子一口咬上人类的手指。

      但也不敢真咬。

      毕竟他是一个要在林宵手下讨生活的可怜兔子。

      没用的兔子愤怒地舔了舔人类的指尖。

      *

      林宵抱着牧桓屿回到客厅时,一时间陷入了迷茫。

      熟悉的空间整洁不再,能倒下的东西几乎倒了个遍,散落在地上的各个角落,兔粮碗的周遭变成了唯一的净土,在杂乱的空间里显得格格不入。

      罪魁祸首兔无辜望天:……

      他只是练习走路的时候多摔了几跤而已,那些东西肯定是自己倒的。

      牧桓屿偷偷盯着林宵平静到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庞,心想,林宵总不能因为这个就制裁他吧?

      或许是因为那双天生下垂的眼,林宵只是在那不说话也带着阴郁的色彩,落在干了坏事的兔子眼中,顿时让他更心虚了。

      阴郁的少年驻足片刻,突然将兔子举到胸前,翻来覆去地检查起来。

      牧桓屿跟着他的动作在空中来回翻身,并没有感到难受,只是少年柔软的手指每路过一个地方都带来止不住的痒意,让他忍不住想笑。

      终于,在林宵开始揉捏他的脚底板时,兔子再也忍不住,挣扎着跳到地上,还用他尚不熟练的独家步伐走远几步,同林宵拉开一个安全距离,防备地看着林宵。

      他是干了点坏事,但是林宵也不能挠他全身痒痒吧!

      这是酷刑,是虐待。

      林宵看着步步后退的兔子,眉头微蹙。

      看起来是没受什么伤,不过……

      他在原地迟疑一会儿,低头拿出手机拔出电话。

      灵敏的兔子立刻竖起两只耳朵。

      听到了,两只耳朵都听到了,听到你喊对面医生了,你还说你有只兔子!

      他果然还是想把我送去研究院解剖。

      愤懑的兔子挪到人类脚边,报复性地啃咬人类的裤脚。

      林宵蹲下身抚摸兔子脑袋试图安抚,得益于距离的拉进和兔子本就优越的听力,牧桓屿连电话那端的声音也依稀可以听到。

      “……兔子?什么品种的?”

      林宵仔细端详,盯得牧桓屿啃咬的动作都不自觉停了下来。

      这个问题牧桓屿也没有思考过,天下兔子在他眼中只分四种,白的黑的灰的黄的,他是那个白的。

      林宵小声但肯定地说:“眼线兔。”

      牧桓屿:?

      对面的兽医:……

      兽医在病历本上写下“海棠兔”三个字:“……海棠兔不算太聪明,偶尔出现奇怪举动是正常的。”

      刚安静不久的兔子又开始跺脚。庸医恶评,牧桓屿严肃怀疑他有没有研究资质。

      林宵:“不,他很聪明,就是……”

      林宵又看了眼兔子,牧桓屿下意识后退两步。

      林宵:“他走路整只脚掌着地,还外八。”

      被质疑训练成果的牧桓屿很生气,也不咬裤脚了,干脆将脑袋钻到林宵宽松的裤子里开始啃他的小腿。

      林宵:“兔子,不是踮脚走路吗?”

      牧桓屿:……

      是这样吗。

      兔子也不啃了,将脑袋抽出来,缓慢踮起脚后跟,试探性走了两步。

      !

      真的不绊脚了,也不别扭了,也不费体力了。

      愉快的兔子绕着人快速跑了两圈,展示自己惊人的新发现。

      闻所未闻的医生正搜肠刮肚想给出些专业建议,却听到林宵说:“……医生,他好了,谢谢你。”

      迷茫的医生挂了电话,在病历本上写下结论。

      两个笨蛋。

      *

      盥洗室中传来哗哗的水声,已经熟练掌握兔子活动技巧的牧桓屿在水声的掩盖下悄悄溜进林宵的卧室,瞄准林宵放在床头充电的手机蓄力弹射,随着床面上下抖动,白色炸弹安稳落在手机前。

      漆黑的手机屏幕映照出兔子邪恶的三瓣嘴,牧桓屿露出一个得逞的笑容,将兔手按在屏幕中央。

      作为寸秒寸金的爱豆,林宵居然整个下午都宅在家里,不是听歌就是搜刮奇怪的剧本,牧桓屿被迫扮演了一下午宠物兔,无聊得快要发霉。他凑上去看林宵选出来的剧本,不是青春伤痛片段就是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狗血偶像剧,甚至还有些降智短剧,险些给影帝大人看出工伤。

      终于熬到晚上林宵去洗澡,敏锐的兔子终于抓到了可以同经纪人联系的时机。

      外面的天或许黑了,但兔子的天,亮了!

      作为一个老谋深算的兔子,牧桓屿早早偷看了林宵的手机密码。0712,看着像是谁的生日,让牧桓屿难免想起关于林宵经常跟人私会的传言。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邪恶兔手按在手机屏幕上,等待。

      一秒。

      两秒。

      三秒。

      手机不为所动。

      牧桓屿抬起兔手,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兔子,没有肉垫。

      他的手上全是毛,根本触发不了手机的触屏感应!

      绝望的兔子想找块手机撞死。

      他也真撞了。

      啪,手机亮了。

      牧桓屿眼睛也亮了。

      天无绝兔之路!虽然他浑身都是毛茸茸,但他的鼻子是软的。

      软的!

      但是用鼻子玩手机是个体力活,白毛球艰难地拱了半天,才堪堪打开短信界面开始编辑。

      我变林宵兔子了,速救——牧桓屿。

      只是发送短信,就耗尽了兔子全部力气。

      坚强的兔子缓了一缓,一边等待经纪人回复,一边删除短信记录清理作案痕迹。

      他发的是经纪人的私人号,一般来说不会等很久。

      果然,他刚删完记录,经纪人的回复就来了。

      牧桓屿满怀期待打开。

      【TD】

      牧桓屿:?

      没有危机感的经纪人,你的工作和六险二金现在对你很失望。

      就在他思考该如何自证之际,经纪人又回了一条消息。

      牧桓屿:我就知道我精心挑选的经纪人绝不是连老板失踪都不知道的无能之辈!

      【V我50助力牧桓屿变回人类,必有重谢】

      牧桓屿:……

      愤怒的兔子脸滚手机,甚至没有注意外面渐息的水声。

      林宵推开卧室门,身上只穿了一条短裤,顶着毛巾的头发湿漉漉的,还在向下滴水,然后就看到本该在客厅的兔子正躺在他的床上,身下压着他亮着屏幕的手机。

      “阿福?”

      牧桓屿心脏骤停,想做些危机处理,却发现身体又陷入了应激反应,动弹不得。

      俗称,等死。

      林宵走到床边,弯腰。

      灯光打在少年精瘦的躯体上,投下的阴影将牧桓屿全然笼罩,身下轻缓的配乐也像是在为他哀泣一般……

      等等?配乐?

      林宵抱起兔子拿过手机,上面正打开着他为了找剧本专门下载的某短视频平台,播放着其他兔子的萌宠视频。

      第一次养宠物的林宵看看屏幕,又看看自己的兔子,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的样子,心中却升起一丝茫然。

      他的兔子……在看别的兔子的视频?还是戴围脖的兔子?

      如果代入人类视角的话……

      林宵凝重地看着牧桓屿,后者此刻却颇为悠哉,甚至看起来格外快乐,整只兔都喜气洋洋的。

      牧桓屿:那还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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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水珠突然砸到兔子脑袋,牧桓屿疑惑抬头,率先映入眼中的是林宵认真思考的面容。紧接着,另一颗水珠在林宵的发梢凝结,落到他的锁骨上,又从锁骨滑下,打湿了紧靠在少年胸膛上的兔子。

      危机解除的兔迎来了新的心事。

      什么事?

      非礼勿视。

      明星本就是吃脸的行业,偶像更是其中要求最为苛刻的一类。牧桓屿也不是没见过同台的男星脱上衣,但偶像出身的林宵和他们都不一样。

      林宵本就长着一张略显柔和的脸,穿上衣服时还会因为腰身过于纤细而略显单薄。牧桓屿甚至怀疑白导就是因为这个形象才选了林宵去演电影中弱小无助的孤儿。

      哪怕此刻牧桓屿切实看到了林宵在舞台上跳出的薄肌,看着那张还挂着水珠的脸,还是很难不生出保护欲。

      他难得能够共情林宵那些粉丝了。

      逐渐迷失的兔子伸出两只小短手,嘭的给了自己两拳。

      不要被这张脸骗了,他可是为了洗白不择手段的混蛋!

      不过……看他白天那副认真练习的样子,说不定是真心想演好?

      不,难道你忘了他风评有多烂了吗,在大众面前逢场作戏罢了。

      牧桓屿反复左右脑互搏之际,林宵却终于忍不住想证实自己的猜测,开始在他柔软的腹部摸索,吓得兔子一个激灵跳到了地板上。

      左脑因此短暂胜出。

      看,无风不起浪,林宵就是这样一个阴晴不定莫名其妙还变态的人。

      林宵追到兔子面前蹲下,严肃地问:“阿福,你的前主人是不是没给你做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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