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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苏舞 ...

  •   1996——

      苏舞

      两个月来,夏瑜他们乐队的排练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这可苦了无辜的我,但谁让夏瑜是我的青梅竹马?又谁让常久是我的男朋友?两个字——认栽!有时甚至怀疑常久的告白根本就是夏瑜和何非那两个阴险的小子施的美男计,但这怀疑的确太缺乏证据,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拜托,人家不像你想的那么无聊!

      再说,如果真是美男计,我确信,抢先打冲锋的绝对不会是常久,夏瑜一定会自告奋勇……

      真恐怖,还是不要想了。

      看着讲台上历史老师正眉飞色舞地讲着第二次世界大站,百无聊赖地转笔,一边看向正睡得香甜的夏瑜。这两个月,他们每天最早也是练到晚上十一点,而且这也是因为我的强烈抗议才停止的。也许志趣相投的人本身就很容易相处融洽,四个大男人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自在快乐的很。如果不是在我家,我会很高兴看见这一幕。

      不过,说句实话,虽然我这个外行人说了实话也跟没说一样,他们本身的才华加上如此刻苦的练习,还有那一腔热血——使得这个连名字还没有的乐队让我越来越刮目相看……不仅每个成员都拥有绝妙的技巧,连乐队的默契也根本不像刚组建了两个月的样子,这无不给人一种感觉——似乎,生来他们就是该在一起玩音乐,他们就是该在一起的。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而我和常久的相处,却一成不变,与刚认识的时候相差无几。

      常久,中国人,1979年11月8日出生,在市七中的高三(2)班,身高184cm,体重69kg,最爱吃的水果和事物是无所谓,最喜欢的乐队是NIRVANA。我知道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夏瑜说过我,你当人家的女朋友当的有够失败。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但又有什么办法?我不是那种爱好挖别人隐私的人,就算他是我的男朋友。所以他如果不主动告诉我,我也决不会非要问个清楚。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他真的不想说,问了,得到的回答也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敷衍罢了,而这,我不需要,也不想要。

      都说知道是为了了解,了解是为了更好的爱。那么,一无所知,是否就代表着无法了解,也无法去爱?

      即使我知道这三者并无必然关联,即使后来我也知道了很早很早我就了解了他,爱他,在知道他的一切之前。但我还是经常感到不安。

      可,冷静和理智都在告诉我,你要忍,也要等待。

      毕竟,他最近都在忙着乐队的事,我和他单独相处的时间寥寥无几。而和我在一起谈的无非也是乐队与音乐,还有我。

      而他,知道关于我的很多事。也许是我言语中的透露,也许是夏瑜漏风的嘴。他知道我有一对感情好得可以忘记有个亲生女儿的父母,他知道我在遇见他前感情史是一片空白,他知道夏瑜和我不过是很铁的哥们儿,他知道像我这样双子座的女孩有双重性格,心里并不像外表那样大大咧咧,对什么都满不在乎。

      只是,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爱他。

      但就现在这种情况,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本就不平衡的天平若再在下沉的那端放上最重的砝码,那端会沉坠到最底,天平也会翻。

      感情是不该用这来比喻的。但我已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自己。或许是我的思想太灰暗太复杂,或许我应该把事情都看的简单一点,这样想着:常久是我的男朋友,而我喜欢他,真是天大的幸福!多么容易满足,多么容易心安。

      可毕竟只是或许,我永远不可能这样。连想想都觉得好笑。

      在这时拉回飞出去的思绪,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仍然眉飞色舞的历史老师身上。

      都说高中时候谈恋爱会影响学习,但就我看来,那都只是发生在自制力差或者太过感性的人身上。我当然不是,就这点,还是满自豪的。

      就算走神也只是走几十秒而已啦,现在,还是听课吧。

      ***

      放学的时候,我和夏瑜一起走出校门,却看见站在不远处的常久。他难得的穿着校服,白衬衫黑裤子,却是随意得很,我似乎都能算出他的衬衫扣子只系了几个。

      左手插着裤兜,右手夹着烟抽着。很是一副不良学生的样子,如果再加上色彩斑斓的头发或者密密排列银光闪闪的耳钉效果一定会更好。但他的头发仍是纯粹的黑,只是比我刚认识他的时候长了点,衬得俊美的五官更加深邃,使他让人觉得更加神秘和捉摸不透,周身也流露出一种“闲人勿近”的冷酷和高高在上。

      而他,是不扎耳洞的,就像对发色的坚持。

      这样的常久,毫无疑问,吸引了众多女生,甚至部分男生的注意。可他一派悠闲,不带什么表情的吞云吐雾,目光中仿佛没有任何人的存在。

      很遥远……我看着他,不知不觉停下脚步。他就站在马路的另一端,可是为什么让我觉得那样远?而他,竟让我觉得那样陌生?

      怔忡之中,胳膊被夏瑜握住又带着向前走:“你停下干什么,没看人家等着呢吗?还想表演牛郎织女隔河相望……哦不,隔路相望啊?”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无声地骂着,再次抬起头时,正与常久的视线交汇。

      满眼的笑意迎向我,瞬间,那个目中无人的他不见了,这让我疑心刚才只是我的错觉。

      他转身将烟仍到垃圾筒里,接着冲我笑,又向夏瑜打了招呼,说道:“我找苏舞有点事。”言下之意,就是让夏瑜快点闪人。

      夏瑜笑嘻嘻,却装出很受伤的模样:“虽然早知道你这小子重色轻友,不过你这么说还是让我很伤心啊!”

      “哦?”常久挑眉,眼往旁边一瞟,“那就让何非来安慰你受伤的心灵吧!”

      “说什么呢?”何非走过来,看见张牙舞爪的夏瑜并不感到惊讶,反而皱眉显出一脸无奈,“夏瑜,我跟你说多少遍了,在外面要像个人!枉费你祖先进化了那么多年!”

      想不到何非的损功也不是盖的,我笑出声,“人家本身条件有限,别为难他!”

      “你们!你们!!……”夏瑜俊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地指着我、何非还有常久,无比生气愤怒的样子,“狼狈为奸!!我……”

      换来的不过是我和何非阴谋得逞后更加响亮轻快的笑声。

      目光不经意的扫过身边的常久,然后定住。他也正是在笑着,不像我和何非那么可恶的大笑,而是安静的微笑——好看的唇勾起上扬的弧度,狭长的眼微微眯起。

      可那深邃的眼,却分明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神情,在真心的愉悦和温暖的感动后面,闪着丝丝寂寞。

      我愣住。

      为什么他会流露出这种表情呢?那种在他没注意时、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寂寞;那种像深深根植在内心深处的寂寞。甚至,是那种连他自己都没发觉的寂寞。

      心脏突然像被什么扯着似的生生地疼。

      我是在为他心疼。我非常明白。

      右手忽然被一团温暖攫住,这才惊觉自己的手不知呵时变得无比冰凉。也这样从烦乱的思绪中回神,最近走神的次数真是频繁的超乎所想。

      “那,我们走了。”常久低澈的嗓音响起。

      何非挥手:“Bye!”

      看来似乎已经气消的夏瑜也懒懒地点头:“再见。”

      我笑着道别,然后随着常久的步伐走着。“有什么事?”两个月来,他还是第一次来学校找我,可现在又二话不说只是拉着我在街上走。表示一下疑惑总可以吧,虽然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跟着他的。

      无论去哪儿。无论何时。

      这样想着,浑然不知道,多少年后,这终究只成了奢望。

      他扬出一抹迷死人不偿命的笑:“约会,不行吗?”

      我深吸一口气,试图压下很没用地跳快的心脏:“乐队不练习?你还有这闲工夫来约会?”说完才发觉这话带了多大的酸味,听起来就像个不甘受忽视的怨妇。

      偷偷地抬眼想确认他没听出我语气的异样,却在听见他的话后巴不得有个洞让我钻下去:“苏舞,你是觉得我陪你的时间太少了吗?”

      “没……没有。”垂下头,一世英明全毁在这小子手里了,悲哀啊!

      “你脸红了哦!”他伸出手指轻刮我滚烫的脸,并成功地让它温度再次上升。

      真是毁了……我凄惨地闭了闭眼,又认命地叹了口气。却在最后关头死死攀附住仅寸的一毫镇静,扬眉冲他挑衅地微笑,又用似真非真的口气说:“是啊,太少了,让我怀疑你是同性恋,就知道和夏瑜何非还有张迟陌在一起哦。”

      一层阴霾笼上他的双眸,又迅速淡去,他唇边的笑僵涩而不自然:“怎么会?我是想反正每天都能见到你啊。”

      我装作没察觉到他的异样,只是把疑惑和不安深埋心底。这个谜样的男人,迟早有一天让我神经衰弱,又能怪谁,不过是自作自受。“那你今天又为什么找我?是真的有事吧?”

      “是有事,也是想见你。”他远了个两全的答案,得意洋洋的宣布。

      暗中翻个白眼:“有事就快说。”

      “陪我买东西。”

      ***

      “你妹多大?”

      “十三。”

      “喜欢什么?”

      “不太清楚。”

      “……以前的礼物你都是怎么选的?”

      “别人帮我挑。”

      我彻底沉默,抱着双臂无奈地看着眼前微笑得一脸无辜的男人。他所谓的有事,是陪他给他妹妹买生日礼物,这我勉强能接受。但他这样大大咧咧,一副你随便挑我不介意的神情,仿佛那妹妹是我的,而陪人买东西的是他。这着实让我无话可说。

      可,这妹妹不仅是他的,也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妹妹。而且,他们的感情,非常之好。他这样说完,我立刻有种感觉:他又在捉弄我。

      老天,我知道我的思想是太过灰暗,可眼前这个男人……

      再次无奈的叹气,我哼着说:“别人?是不是都是你那时的女朋友啊?”

      惊讶地眨下眼,常久的笑好刺眼:“你怎么知道?”

      狠狠地瞪他,明知他的话大多不可信,心里还是微微疼痛。不光是嫉妒,我知道。

      迈开脚步,开始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走,视线内各种商品一闪而过。我是在挑,只是没怎么用心挑罢了。

      他就在后面跟着我,人少时和我并排走,我不说话他也保持安静。那种让我越来越不知所措,无法镇定下来的安静。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脚已开始感到酸痛,余光中他还是很悠闲自在的样子,耀眼地吸引着一个个女人的目光。

      心中窒闷的感觉更甚,索性在卖首饰的柜台停下脚步,兴趣缺缺地浏览着光彩夺目的项链、戒指,我随口问他:“给你妹买个钻戒吧。”

      “钻戒?这不是该送妹妹的吧。”

      “有什么关系?我看这个就挺好……”恶意地指着一个最贵的白金钻戒,我要笑不笑地看他,“就它吧。”

      常久眉一扬,显然已经知道了我是在恶作剧,却很配合地继续:“其实是你想要吧,那就直说,过生日我一定送你。”

      笑容一敛,我皱眉斜睨他:“那可真谢谢你的心意了。”根本没有当真。

      就在要转身离开的那一刹,视线忽然莫名地被一团银白强烈地吸引了,我看着平放在黑色绒面上的一条项链,停住了脚步。

      那是一条男式的十字架项链,白金质地,上面零星地镶着碎钻,相当个性的设计,矛盾地融合着硬朗、夸张、冷漠和柔和,仿佛在向世人宣告诉说着它是独一无二。

      没有过多的考虑,竟看也没看标签上的价码,我就决定买下它。

      营业小姐开着票,常久才开口:“这个项链,是要送给我吗?”

      “再等个几百年吧。”我笑着说。

      “那你买它干什么?”

      “我自己留着啊,等哪天遇见了我的真命天子,再送给他……”故意露出夸张的花痴表情,就差两眼冒出金灿灿的星星。

      “哎哎,你不用等了,他就在这儿。”他得意地指着自己,笑容满面。

      “去死。”低声骂道,真不知他是不是自我感觉太过良好呢!拿过小票,我走向收银台,让他在原地等我。

      其实,在看见那项链,被它吸引的同一刻,我就想道:它要是带在常久的脖子上,会是多么契合。

      却没有告诉他。而他,也许在笑闹过后,不会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

      看着收银员刷卡,不禁有点良心不安,毕竟那么多的银子一下就花掉的说。但心想那两个逍遥在外的恩爱男女——我的父母又哪会在乎这点钱?就当他们冷落女儿的精神损失费好了。

      边自我安慰着,边走回柜台。

      却远远地看见常久瞬间僵滞的神色。紧抿的唇流露出决然的冷酷,脸色也仿佛苍白许多。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某处,那是一种夹杂着痛苦和轻蔑,甚至仇恨与耻辱的目光,那是对我来说全然陌生的目光。

      飞快地跑到他身边,仿佛怕瞬间陌生的他就这样离开似的,我拉住他的手,一面迅速将小票交给营业员,拿过项链。然后挤出一抹好灿烂的笑:“我想好给你妹妹买什么了!”

      他的视线这才缓缓落到我的脸上,冰冻的双眸出现融化的迹象,总是挂在唇角的那丝淡淡的笑,却是没有立刻恢复的:“什么呢?”

      “走,我带你去看。”

      谁知刚走了几步,身后一个陌生的男声响起:“小久,你怎么在这里?”

      温暖从常久的指间退去,他停了脚步,动作艰涩的回头,我便也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一个非常俊美的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却显得很年轻。狭长的凤眼盈满惊讶,美丽精致的五官、周身偏近妖艳的气质……让我感觉似曾相识的。

      “你呢?”常久的手不知不觉握紧我,却那样冰凉。他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感,神情也是冷漠如雕像。

      “……陪朋友买东西。”男子笑了笑,薄唇勾起,说不清的妖媚,这样的词原来也是可以形容一个男人。而常久,虽然也是俊美得甚至妖异,却没有他那种媚,也比他多了几分男子气。

      “朋友?”常久冷冷地笑,“是她?”长指一伸,指着不远处一个正挑选着首饰的女人。

      女人在这时也正巧回过头,高档的服装、闪光的首饰、以及精心化妆修饰的脸,虽然让她显得年轻不少,却依然遮不去岁月留下的残酷痕迹。她,应该超过了五十,这也只是保守估计。

      而我,看人一向是很准的。

      男子没回答,冲那女人招了招手,才对常久说:“没事就回家吧,思思虽然懂事,但一个人在家总是很寂寞的。”

      常久又是冷冷地笑:“是啊,你那么忙,哪有时间管思思呢。不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在一年前,就已经把她送到寄宿学校了吧?”

      男子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半晌才吞吐开口:“抱歉,我忘了……”

      “没关系,反正你总是以‘工作’为重,是吧。爸爸。”淡淡的语调,到最后终于流露出讥诮和嘲讽。

      然后再没看他一眼,带着我快速走开,一路沉默着上了电梯。

      他一直没有看我,只是不着痕迹地松开我的手。

      心脏仿佛忽然被冷水浇过,寒冷地发抖。紧紧地咬唇,看着他低垂着视线,黑色的发丝有几缕挡在眼前。双手插在裤兜里,固执又坚决地将自己与别人隔绝起来,当作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我深吸一口气,再次握住他冰冷的手,若无其事地摇了摇:“你渴不渴,喝杯饮料吧。今天还真热呢!”

      他终于抬起头,有些诧异。

      我笑:“好啦好啦,我知道我好看,你不用再这样看得目不转睛了,我请你喝饮料还不行吗?”

      他无语,只是一径地看我。看到我唇角抽筋,脸部假笑的肌肉挂不住的时候,才眨了眨眼,勾起坏坏的笑容:“我是在看……你的额头上起了一个痘痘哦!”

      “啊?!……”

      ……

      最后选了一条很可爱的手链作为常久的妹妹——常思思的生日礼物,自信眼光一流的我,心想虽然她妹妹只有初中一年级,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还是正在成长中的少女。

      常久貌似满意地点头,不知是真的满意还是压根丝毫不关心。

      他送我回家,就在我说完再见正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听道他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不问我,那是怎么回事吗?”

      他口中的“那”,我当然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我甚至已猜出个大概。

      没有回头,我低低地道:“如果你不想告诉我,问了也是没用的吧。”尽量不让语气中流露出太多真实的情感,但不安、失落还有更多萦绕其中。

      夏天的空气闷热潮湿,我的手搭在门把上,动作僵硬地等待着他下面要说的话。是的,我承认,虽然我多少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但我还是多么希望他能够亲口告诉我。

      知道了的意义并不单是知道那么简单。

      我等着,等着,沉默在流动,流动。

      终于忍不住回头,却也正是他开口的那一刻:“很晚了,进去吧。”

      却又在我以为他已离开,而对着大门无声落泪的时候,他用略带沙哑的嗓音,似是喃喃、自言自语般说着:“不要离开我。”

      下一刻,我打开门,走进去,自始至终没有看他,也没有回答。

      任性又自私的男人,只是想着让别人爱他,让别人给他安全,不让他孤独,却从来不想着给别人什么。一味地要求别人爱他,嘴上挂着似假似真的情话,却在心里不让别人接近他,像只刺猬般保护着自己。

      可恶!可恶!!

      那么当初,又为什么来招惹我呢?!

      而我,又为什么明知道是火坑还往下跳呢?

      纵使,万劫不复。

      ***

      后来,过了一段相当风平浪静的日子。

      我的父母终于甜蜜归来,去机场接他们,一见面老妈就抱着我,无限心疼状:“小舞啊,看你瘦了好多,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啊,还是太想我们了?!”

      “别忘了咱家女儿厨意可是一流,不可能是饿的。莫非是……故意减肥?”父亲托着下巴,恍然大悟状。

      母亲接道:“怎么可能,小舞身材那么好,减什么肥!说到减肥,该减的也该是我吧,最近在国外净吃高热量高脂肪的东西了,又胖了!!”

      父亲接道:“不会不会!我可一点不觉的你胖啊。再说,就算真胖了,在我眼中,你也永远是美美的啊!!”

      母亲害羞状:“讨厌,都四十多岁的人了,说话还没个正经……”

      父亲神情状:“那有什么关系,这是我的真心话啊,不管我有多老我都会一直说下去!”

      母亲更加害羞状:“哎呀,你呀,真是……”

      父亲更加神情状:“不喜欢吗?我以为你就是喜欢我这样啊!”

      母亲更加更加害羞状:“没说不喜欢啊……”

      恶!!看着两个年逾四十的人彻底无视我的存在,柔情蜜意地脉脉相望,我真是太后悔今天大发孝心来接机。瞅瞅,瞅瞅,就差配个满是桃心和“I love you forever”字样的背景和“My heart will go on”音乐了!

      由于害怕鸡皮疙瘩掉一地会被警察叔叔骂随地乱扔废物,我当下步伐迅速冲出机场钻进早为父母预备好的车子里。

      老爸的专属司机见怪不怪:“你说这回需要多长时间?”

      “大约半个小时。”作呕之意渐渐褪去,我感觉舒坦许多,心想早上不吃饭的选择真是正确,“保守估计。”

      “可上回快到一个小时了呢!”

      “那你说,这回难道还要一个半小时吗?饶了我吧。”

      “啊?呵呵……”

      看着手表上的分针顺利走过半圈,我开始认真考虑起要不要打个车先回去。已经是下午,还很有耗到天黑的可能。但今晚,不能不说是个重要的日子——

      大概是在前几天,大家一起吃饭时,夏瑜说起:“苏舞你父母快回来了吧!”

      “嗯,应该是。”如果他们甜蜜够了的话。

      “这么说,咱们乐队组建了也快三个月了。”带点自豪、带点欣慰,夏瑜开心地笑着点头。

      “是啊。”何非应着。

      这时,一直沉默,并且给人感觉要继续沉默下去的张迟陌忽然开口:“上台试试吧。”

      “耶?”夏瑜很白痴地发出疑问,“上什么台,试什么试?”

      “他是说,要不要正式上台演出。”常久带着笑意说,很乐意地帮张迟陌翻译。

      “不行吧,毕竟只练了三个月……”何非沉吟。

      “可以。”惜字如金的张迟陌淡然说道,抬起的眼眸闪过自信的光,让我仿佛又看到几个月前,在圣影公园的广场上,夺目耀眼的他。

      “是啊,总不能光自己练吧。”常久缓缓说着,“上台演出,是检验也是磨练。我们已经有了不少自己的曲子,虽然只练了三个月,但大家不都觉得效果、感觉很棒么。难道你们不想看看真正的成果吗?”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

      夏瑜沉思,可我看来,怎么看怎么像是犹豫不决,信心不足,条件反射般开口:“夏瑜,什么时候你也这么缩头缩脑了,一点不像个男人!”

      “谁说我不像了?!”一激就中,夏瑜站起身狠狠拍桌,“演就演,有什么好怕的!?”

      漏嘴了吧!我又没说你怕!心里得意地笑道,却没有说破。

      常久笑着看我一眼,视线又转到何非身上:“你呢?何非。”

      何非深吸口气,道:“好。”

      “那就这个礼拜六晚上,圣影公园。”张迟陌早有预谋,紧绷着的脸上却流露出隐约兴奋和激动,“已经安排好了,时间上不会和别的乐队有冲突。”

      何非和夏瑜一副被人卖了的样子,常久则是笑得高深莫测,一看就知道他先前就已和张迟陌穿通好了。这么一想,本来一无所知我,却有了帮凶的嫌疑。

      “没问题!”常久拍拍夏瑜,“下面就该讨论一下以后的场地问题了。”

      “我家。”张迟陌又是一语惊人。

      还没等我有所反应,夏瑜就先叫出来:“你家?有地方怎么不早说!”

      张迟陌一脸茫然,莫名其妙:“我一个人住啊,你们不知道?”

      回答他的,是三颗摇动的头,对了,还有我。

      他却“哦”了一声再没下文。

      “那场地也解决,下面就是……”

      “队名问题!”夏瑜自感思维敏捷地接道。

      何非点头:“是啊,咱们乐队到现在连个名字都没有呢。”

      “叫什么呢?”

      “真难起……”

      “哎……”

      四个大男人陷入沉思,一脸绞尽脑汁却无所得的痛苦模样。终于明白,本该是组建乐队的第一件事——为乐队起名字,为什么拖啊拖,一直拖到现在。

      “对了,小舞,你不是作文老拿高分吗?那文学细胞一定很多啦,你起吧!”夏瑜轻而易举把炮弹丢给我。

      何非松一口气:“是啊是啊,女孩子应该对这拿手些。”

      “这是你们的乐队吧,让一个外人起名?”我试图将炮弹丢回去,“难道起什么名都无所谓吗?祖国花朵?东海龙王?”……靠,我在想什么啊,就这还叫有文学细胞呢。

      “是无所谓啊,只是个代号而已。”张迟陌轻轻地再次将炮弹丢回。

      “算了,名字先搁一搁,先决定队长吧。”常久英雄救美,一句话拯救我于水火之中。

      “就你啦。”夏瑜、何非、张迟陌异口同声。

      “哎哎。”常久摆手,无奈地笑,“我不行啊。迟陌年龄是最大的吧!”

      “我不适合。”张迟陌语气很淡,却很坚定。我们只知道他在一所贵族学校读大二。关于自己的事从不多说,几乎是不说。正如常久。

      “那……”常久还是为难。

      “你什么时候也那么谦虚了?不太像你的作风哦。”我凉凉讽道。

      “是真不行,你想想,如果我当了队长,那就会很忙,很忙就没工夫……陪你了。”常久凑进我耳边,轻声细语道。

      “肉麻。”瞥他一眼,好冷啊,是空调温度太低了?

      显然,那句好冷好冷的话被其他三人听到,夏瑜夸张地抖了抖:“啧,我怎么觉得一阵阴风吹过来了呢?”

      常久只是笑。

      “你就当吧,没人管你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好学生摸样的何非伪善地建议。

      常久装模作样地思考许久,才貌似谨慎地点头:“也是。但我要先问问苏舞……”

      “Stop!”忍无可忍地打断他,“你当,你当,我没意见!”呜,越来越冷了。

      “哈哈,你什么时候那么惧内了,常久!”夏瑜笑得很大声。

      哼,明摆着是耍我啊,还是当众的!在桌子底下使劲踢了常久一脚,不动声色地开始像一桌美味的菜进攻。那可是我辛勤劳动半天的结果!

      他笑眯眯,也似乎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拿起筷子:“那就没事儿了,吃饭吧。”

      “吃,吃。”

      演出的事就这么决定了,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昨天晚上。走的时候,夏瑜不忘提醒明天我无论如何都要去,但我不得不提醒他另外一件重要的事——给乐队起名字。

      他当然是答应得好好的,其他三人也猛点头。

      但还是有不详的预感……

      兀自想着,父母已相携从机场的大门走来,我立刻从后座改坐到副驾驶,给他们留下充裕的空间相亲相爱,也给自己的眼睛找条生路。

      到了家,正是该吃晚饭的时候。可不知怎的,却是什么也吃不下。

      是被父母的行为恶心到了?不对,早在八百年前我就习惯了,早练成了顶多掉掉鸡皮疙瘩或者干呕咳嗽的火候。

      莫非是因为乐队要表演激动的?不可否认,虽然可以说,和我是没什么关系,但我现在心里像被什么揪着的感觉、坐立不安,不都是为了今晚乐队的演出?

      “小舞,你真的在减肥啊,看你都不怎么吃!”母亲终于把注意力拨给我了一点,“还是闲张妈的手艺不合你口味?”

      “没有,张妈做饭一直都是很好的。”只是没我好而已,不忘自夸一下。

      张妈是父母雇佣的管家,能力样样顶级棒,父母甜蜜之旅的时候让了她三个月的假——当然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今天下午和父母同一时间回家。

      哎,真是命中注定,本想一个人清净、舒服地过三个月,却因此给了夏瑜抢占地盘的机会,也因此认识了他……

      “我今天晚上要出去,现在该走了。”早点去好了,反正也是闲着,反正在家也不过是颗超级无敌电灯泡。

      “晚上出去啊?去哪儿?”

      “夏瑜组了个乐队,今晚有他们的表演。”实话实说,丈着父母对夏瑜的好感,和他们自己观念的开放。

      果然,母亲听后,点头道:“去吧,就是别太晚了啊。”

      父亲笑眯眯:“夏瑜小子还可以嘛,什么时候我们也去看看啊。”

      “别逗了,要您们去,他没吓死就不错了!”

      “他那么害羞啊?呵呵呵……”

      不是害羞。你当全天下的人都像你女儿一样,对一对像橡皮糖一样甜的发腻的中年夫妇有免疫力啊。以夏瑜的个性,吓死还真是保守估计。暗自想到,不再久留:“那我走了,再见。”

      “拜!”老妈飞吻抛来。

      我踩!……算了,还是捡起来好好珍藏吧,千年不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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