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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凤里无 ...

  •   凤里无终

      第一章

      凤里的九月,热得像是蒸笼。

      我站在初一三班的教室门口,看着门框上方褪了色的班牌,手心全是汗。那块班牌上的漆皮翘起了大半,露出底下生锈的铁皮,像一块发了霉的疮疤。走廊里挤满了报到的新生和家长,有人在大声嚷嚷,有人在哭,有家长拽着班主任的胳膊往她手里塞东西,整个走廊像一个即将爆炸的蜂巢。

      凤里中学是这座小县城最烂的初中。烂到什么程度呢?每年能考上县一中的不超过五个人。剩下的要么去读中专,要么直接混社会。学校的围墙是八十年代砌的,墙头上插满了碎玻璃,但丝毫挡不住学生翻进翻出。操场上铺的不是塑胶跑道,是煤渣,跑起来尘土飞扬,呛得人睁不开眼。教学楼一共三栋,外墙贴的白色瓷砖掉了大半,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水泥,远远看去像三颗蛀了的大牙。

      我妈为了把我塞进这所学校,托了好大的人情。她一个在县城开小理发店的女人,能认识什么有头有脸的人?无非是七拐八绕地找到了教导主任的表姐的同学的邻居,请了好几顿饭,送了两条烟,才换来一个名额。临行前的晚上,她帮我收拾行李,把被褥卷了又卷,用一根红色的尼龙绳捆得结结实实。她蹲在地上的样子让我不敢多看,她的背已经有点驼了,头发里夹着好几根白的。

      “晓东,”她站起来,眼睛红红的,但没有哭,“好好读书,别学坏。”

      她说这话的时候,手在围裙上反复擦着,好像上面沾了什么永远洗不干净的东西。我点了点头,喉咙里堵着一团东西,说不出话来。我在心里想的是,我能学什么坏?我连跟人说话都费劲。

      在来凤里之前,我在镇上的小学读了六年,六年里我交到的朋友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我不是那种讨人喜欢的小孩,长得不出众,成绩不上不下,性格闷得像一块石头。老师点名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明明知道答案,声音却小得像蚊子叫。时间长了,老师也不叫我了。同学们玩游戏的时候,我永远是最后一个被选中的那个,有时候甚至没人选我,我就站在边上看着,假装自己不想玩。

      我知道我妈担心什么。凤里中学乱,打架的、谈恋爱的、抽烟的、翻墙出去上网的,什么人都有。她怕我来了这里,被那些人带坏。但她不知道的是,一个人如果本身就不起眼到没人愿意带他玩,那他连被带坏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当她红着眼眶叮嘱我“别学坏”的时候,我心里想的其实是——妈,你太高看我了。

      教室里头闹哄哄的,像一个煮沸了的大锅。前排的位置早就被人占满了,那些家长恨不得把孩子绑在讲台边上。我从后门溜进去,低着头,不敢跟任何人有目光接触,沿着墙根往里走,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

      椅子是那种老式的木头椅子,坐板上的漆早就磨光了,露出木头本来的颜色。桌面上刻满了字,乱七八糟的,像一幅抽象的版画。我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一行一行地辨认那些刻痕。

      “李伟是傻逼。”

      “张涛我爱你。”

      “XX届初三五班到此一游。”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放屁。”

      我拿手指摸了摸那些刻痕,有的凹槽很深,几乎要把桌面刻穿了,有的很浅,只是划破了一层漆皮。刻字的人一定很用力,咬牙切齿地用力,好像把这些字刻上去就能让它们变成真的,就能让李伟真的变成傻逼,就能让张涛真的爱上自己。我心想,这跟我在日记本里写“我要变得开朗”是同一个道理,都是自欺欺人。

      上课铃响了。那铃声是老式的电铃,声音沙哑刺耳,像有人在拿锤子敲一块破铁皮。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头发用一根黑色的发夹别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干巴巴的,像是被晒干了的菜叶子。

      她在黑板上写下“林秀芳”三个字,粉笔字一笔一划,端端正正。“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她转过身来,推了推眼镜,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教语文。”

      她开始点名。我竖着耳朵听,把每一个名字和每一张脸对上号。“张伟。”“到。”“李明。”“到。”“王芳。”“到。”声音此起彼伏,有的响亮,有的懒洋洋的,有的带着笑。我缩在角落里,等着她点到我的名字。

      “杨晓东。”

      “到。”我的声音闷在喉咙里,连我自己都差点没听清。林老师抬头看了我一眼,镜片后面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不到一秒,然后移开了,继续往下点名。那一秒钟的目光里没有任何内容,就像我是一张白纸,不值得多看一眼。

      然后,有一个名字响了起来。

      “黄静璇。”

      “到。”

      那声音不大,软软的,带着一点点鼻音,像是没睡醒的样子。它从我的右前方传来,穿过闹哄哄的空气,穿过前后排之间的缝隙,准确无误地钻进了我的耳朵里。不知道为什么,我抬起了头。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她坐在我斜前方两排的位置,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脖子又细又白。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那窗户是旧式的钢窗,玻璃上蒙着一层灰,但阳光还是执拗地透了过来——打在她的侧脸上,像给她镀了一圈金边。她正低头翻一本新的笔记本,动作很轻,手指捏着纸页的边角,小心翼翼地翻过去,像是怕把纸弄皱了一样。周围的嘈杂声跟她没关系似的,有男生在后面大声讲着暑假去网吧的事,有女生在叽叽喳喳地讨论新出的偶像剧,她就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像一株长在乱石堆里的小白花。

      我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然后开始疯狂地加速,像有人在我的胸腔里敲鼓,咚咚咚,震得我自己的耳朵都在响。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你一直活在一个灰蒙蒙的世界里,天是灰的,地是灰的,人也是灰的,你习惯了这种灰,甚至已经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然后突然有人把幕布撕开了一道口子,透进来一束光。你明知道那束光跟你没什么关系,它照亮的是别人的路,温暖的是别人的脸,但你的眼睛就是挪不开了。你盯着那束光,贪婪地看着,像一个在黑暗里待了太久的人。

      林老师还在点名,但我的耳朵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什么也听不进去了。我盯着黄静璇的后脑勺,盯着那个高高的马尾辫,盯着她耳朵上细细的绒毛——阳光透过那些绒毛,让它们看起来像是透明的——盯着她偶尔转一下头时露出的半张侧脸。她的皮肤不是那种雪白的,而是带着一点暖调的象牙白,干干净净的,像刚剥开的煮鸡蛋。她的睫毛不长,但很密,眨眼睛的时候像两把小扇子,轻轻扇动一下,然后就垂下去了。

      她中间回了一次头。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回头,也许是被后面的动静吸引了,也许只是随意地转动一下脖子。她的目光扫过来,从我脸上滑过去,没有任何停留。那个过程大概只有零点几秒,但对我来说,那零点几秒被无限拉长了,长到我能看清她瞳孔的颜色,是一种很深的褐色,像浓茶水的颜色。她的目光从我脸上滑过去的时候,就像在看一堵墙,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教室里任何一件普通的、不值得注意的东西。

      但就那零点几秒的对视——不,根本算不上对视,只是我单方面地看向她的眼睛——让我耳朵根烧了足足十分钟。滚烫滚烫的,我能感觉到血液从脖子涌上脸颊的路径,像是一条热乎乎的小蛇在皮肤底下爬。

      我把头埋得很低,假装在看桌子上的刻痕,余光却死死地锁在她的方向。我看见她转回去之后,用手撩了一下耳边的碎发,那个动作很轻很随意,但在我眼里像是被放慢了的电影镜头。我看见她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整整齐齐的,没有涂指甲油——从耳后划过,把那缕掉下来的头发别到耳朵后面,露出整个耳朵的轮廓。

      她的耳朵长得很好看。我从来没有注意过谁的耳朵长得好不好看,但那一瞬间,我觉得她的耳朵是全世界最好看的耳朵。不大不小,耳垂很饱满,像一滴将落未落的水珠。耳廓的线条流畅柔和,不像有些人的耳朵支棱着或者紧贴着脑袋,她的耳朵恰到好处地微微张开,像是在倾听什么。

      那一整节课,班主任讲了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无非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什么不能迟到早退,不能翻墙出去上网,不能在校园里抽烟打架,男生头发不能过耳,女生不能染发烫发。这些话从我左耳进去,右耳出来,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我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扎马尾辫的女孩身上,像一个雷达,锁定了一个目标,其他的一切信号都被屏蔽了。

      下课铃响的时候,我甚至没反应过来,直到教室里重新变得闹哄哄的,我才意识到第一节课已经结束了。黄静璇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她的个子在女生里算中等,大概一米六出头,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和深蓝色的校服裤子,校服裤腿有点长,拖到了脚踝,盖住了她那双白色的帆布鞋。她伸懒腰的时候,腰部的衣服被拉起来,露出一小截腰,很细,像一掐就会断似的。我赶紧把目光移开了,心跳又漏了一拍。

      她跟旁边的一个女生说了句什么,然后两个人一起走出了教室。我盯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走廊的人群里,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瘫在椅子上。

      我这是怎么了?

      这个问题我反复问了自己好几遍,但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只是我不太敢承认。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小学六年,班里的女生对我来说跟男生没什么区别,都是同学,都是玩伴——虽然也没什么人跟我玩。我看电视剧里那些情情爱爱的桥段,总觉得假得很,两个人才认识几天就爱得死去活来,怎么可能呢?

      但现在我知道了,可能。太可能了。

      从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到我喜欢上她,中间隔了多久?一分钟?三十秒?还是在我抬头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发生了?我后来无数次回忆那个场景,试图找出一个理性的解释,但始终找不到。也许是因为那天的阳光刚好,也许是因为她的马尾辫扎得刚好,也许是因为她翻笔记本的动作刚好戳中了我心里某根神经。但这些“刚好”拼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无法解释的事实——我喜欢她。

      我连她的声音都还没听清楚,连她是什么性格都还不知道,连她的成绩好不好、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不了解,我就喜欢上她了。这太荒唐了。我在心里骂自己没出息,但骂完之后,眼睛又开始不自觉地往门口瞟,看她回来了没有。

      她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玻璃水杯,杯子上印着一只卡通兔子。她走路的姿势不太一样,不是那种大大咧咧的走法,而是每一步都稳稳当当的,像是每一步都踩在一条看不见的直线上。她从我的座位旁边经过,带起一阵很淡的风,风里有一点点洗衣液的味道,是那种超市里最普通的蓝月亮,但我闻起来却像是某种特殊的香料。

      她在我斜前方坐下,拧开水杯的盖子,喝了一小口水。她喝水的时候会先看一下杯口,然后微微仰起头,喉咙轻轻滚动一下,嘴唇离开杯口的时候,杯沿上留下一个浅浅的水印。她拧上盖子,把水杯放在桌角,然后翻开课本,安安静静地看了起来。

      周围的同学还在闹腾,有人在追逐打闹,有人在分享零食,有人在大声讨论昨晚的动画片。只有她,像一潭静水,不受任何干扰。我看着她低头的侧影,看着她垂下来的睫毛,看着她抿得紧紧的嘴唇,心里涌上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不是那种激动的、热切的感觉,而是一种很奇怪的、酸酸涨涨的感觉,像是胸口里塞了一团棉花,不疼,但堵得慌。

      我想跟她说话。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跟她说什么?说“你好,我叫杨晓东”?说“你的马尾辫很好看”?说“我坐你斜后方,刚才上课的时候一直在看你”?不管是哪句话,听起来都像一个十足的傻逼。

      但我就是想跟她说话。那种冲动强烈得让我坐立不安,像是在身体里关了一只横冲直撞的鸟,拼命想要飞出去。我盯着她的后背,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反反复复十几次,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后来的很多年里,我无数次回想那个下午,回想那个阳光透过脏玻璃洒在她侧脸上的下午。如果那时候我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哪怕只是说一句“同学你好”,故事的走向会不会不一样?会不会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都可以避免?但人生没有如果,那时候的杨晓东,就是一个连“你好”都说不出口的胆小鬼。他只会躲在角落里,用目光偷偷地追随一个人,然后在心里把所有的可能演练一千遍,最终一个都实现不了。

      那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我像是着了魔一样,把我能观察到的关于黄静璇的一切,都刻进了脑子里。

      她每天早上七点二十左右到教室,从来不迟到。她走进教室的时候,肩上挎着一个米色的帆布书包,书包带子调得比较长,走起路来书包在屁股上一颠一颠的。她到座位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放书包,而是把椅子拉出来,用手在坐板上摸一下,确认没有灰尘或者别人恶作剧留下的东西,然后才坐下,把书包塞进抽屉里。

      她的课桌永远是整整齐齐的,书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摞在左上角,文具盒放在右上角,水杯放在文具盒旁边,桌面上没有贴贴纸,也没有乱涂乱画,干干净净得像一张白纸。对比一下我自己的课桌,抽屉里塞满了揉成一团的草稿纸、吃了一半的零食、断了头的铅笔,乱得像一个垃圾堆。

      她上课的时候很认真,背挺得直直的,双手叠放在桌面上,目光始终跟着老师走。但她不是那种死板的乖学生,偶尔也会走神。她走神的时候会转笔,一根黑色的中性笔在她手指间翻来转去,动作很熟练,但有时候也会掉,笔落在桌面上发出“啪”的一声,她会抿一下嘴唇,重新捡起来继续转。

      她喜欢用黑色的中性笔,不喜欢圆珠笔。这是我观察了好几天才确认的。她的文具盒里最少有五支笔,全是黑色的中性笔,没有一支圆珠笔。我见过她用圆珠笔写字,是同学临时借给她的,她写了没几笔就皱了一下眉头,把圆珠笔还回去了,换了自己的中性笔。她皱眉头的样子很好看,眉心微微蹙起,像平静的湖面被投入了一颗小石子。

      她写字的时候,头低得很低,几乎是趴在桌子上的。握笔的姿势不太标准,大拇指压在食指上,用力很大,每一个笔画都刻得很深,翻过一页纸,能在背面摸到凹凸不平的痕迹。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做什么都很用力的人,连写字都用尽全力。

      她喝水之前会先拧开盖子,把杯口凑到鼻子前闻一下,然后才喝。我不明白她在闻什么,杯子里装的是白开水,什么味道都没有。但我注意到,这个动作她每次都会做,无一例外。后来我想,也许只是一种习惯,就像有人出门前一定要看一眼镜子,有人进门后一定要先换左脚的拖鞋,毫无意义,但不可省略。

      她课间要么趴在桌上睡觉,要么一个人站在走廊尽头看操场。

      趴桌上睡觉的时候,她把脸埋在手臂里,只露出一个头顶和半个耳朵。她的头发很黑,在光线下泛着一点幽蓝色的光泽。她睡着的时候很安静,一动不动,如果不是肩膀在有规律地起伏,你会以为她是一尊雕塑。有时候会有风吹进来,把她额前的碎发吹起来,那些细细的发丝在空中飘一下,然后又落回她的额头上,她浑然不觉。

      站在走廊尽头的时候,她喜欢把胳膊搭在栏杆上,微微弓着背,下巴搁在手背上,目光越过煤渣跑道和疯跑的学生,看向不知名的远方。栏杆是那种老式的水泥栏杆,上面刷的绿色油漆脱落了大半,露出里面坑坑洼洼的水泥面。她靠在上面,白色的T恤蹭到了绿漆皮屑,但她似乎毫不在意。有一次我假装路过,从她身后走了过去,距离大概两米远,我闻到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液味道。我走得很慢,想多待一会儿,但又不敢太慢,怕被她发现。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我斜了一下眼睛,看到她的侧脸。她看着操场,神情很安静,但眼睛里有一点空,像是灵魂暂时离开了身体,去了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

      她在看什么呢?操场上什么都没有,无非是一群男生在追着一个破足球跑,扬起漫天煤渣。她在想什么呢?她会不会也在想某个人?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的心就揪了一下。我希望她在想的人是我,但我又清楚地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她跟我连话都没说过。

      我开始像一个变态一样,把所有能观察到的细节都记在心里,像集邮者收集邮票,贪婪地、疯狂地往脑袋里塞关于她的一切。

      星期一,她穿的是那双白色帆布鞋,鞋带是重新换过的,一根白的,一根淡粉色的。两根鞋带的系法不一样,白色那根系的是普通的蝴蝶结,粉色那根系的是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结,打了两个环,像两朵小花。我猜那根粉色鞋带原本不是她自己的,可能是她跟某个好朋友换的,也可能是她跟什么人换的。

      星期二,她换了一双黑色的帆布鞋,鞋帮比那双白色的高一截,快到脚踝了。鞋底很薄,走起路来几乎没有声音。

      星期三,她又换回了白色那双。

      星期四,她中午没有去食堂吃饭,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啃一块面包。面包是那种超市里买的白吐司,她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地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看一本课外书。那本书的封面是淡蓝色的,我隐约看到上面印着“平凡的世界”四个字。她在读路遥。这个发现让我更加难受了——她不仅长得好看,还爱读书,她跟我之间的距离,又拉大了一步。

      星期五,她穿了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领口系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那件衬衫很合身,衬得她的腰线很好看。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然后狠狠地在心里骂自己下流。

      星期六和星期天,我见不到她。那两天像一个巨大的空洞,难熬得像一个世纪。我在宿舍里无所事事地躺着,脑子里全是她的样子。她扎马尾辫的样子,她低头写字的样子,她拧开水杯的样子,她站在走廊尽头看操场的样子。那些画面像是被人用烙铁烙在了我的视网膜上,闭眼是,睁眼也是。

      星期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盯着上铺的床板,把开学第一天她回头的那零点几秒在脑子里重放了无数遍。她的眼睛、她的睫毛、她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是的,那天她鼻尖上有汗珠,很细很小的一层,像是刚运动过一样。我把这个细节从记忆的角落翻出来,反复端详,像是一个守财奴在清点自己仅有的一点财宝。

      然后星期一到了,我又能见到她了。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的心跳又开始加速。我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到座位上,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屏住呼吸,生怕自己的气息惊扰到她。她已经在座位上了,正在翻一本英语课本,嘴微微张着,好像在默念单词。我从她身边走过,她没有抬头。

      不管我在心里演练了多少遍,在现实里,我就是一个连从她身边经过都要屏住呼吸的胆小鬼。

      我不敢跟她说话。

      但我开始想办法接近她。不是主动搭话——我还没有那个胆量——而是制造一些“偶遇”的机会。课间她去打水的时候,我也会拿起水杯跟上去。饮水机在教学楼尽头的楼梯间旁边,是一台老掉牙的机器,外壳是米黄色的,上面贴着一张褪了色的“节约用水”标语。水流很细,接满一杯水要等将近一分钟。

      我第一次跟她一起去打水的时候,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我站在她后面,隔了两个身位,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的马尾辫搭在肩胛骨之间的位置,随着她身体的微微晃动而轻轻摇摆。轮到她的时候,她把水杯放在出水口下面,按下开关,然后站在那里等着。水流细细的,落在杯底,发出“沙沙”的声音。她微微侧着头,看着水位线一点一点上升,睫毛在阳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杯子里快满的时候,她关掉开关,拧上盖子,转身要走。转身的瞬间,她看到了我,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不到一秒,然后移开,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整个过程,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就像我是一个空气人。

      轮到我接水的时候,我的手是抖的。水洒出来了一些,溅到我的手上,冰凉的。

      另一次“偶遇”是在食堂。食堂是一栋独立的一层平房,灰色的外墙,里面摆着几十张长条桌,每到饭点就像打仗一样,人声鼎沸,饭菜的味道和汗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气味。我端着不锈钢餐盘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打到了饭菜——土豆烧肉和炒青菜,肉是肥的多瘦的少,青菜炒得发黄——然后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然后我看到她了。

      她坐在食堂另一个角落,旁边是她的同桌,一个圆脸短头发的女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她吃饭的样子很斯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细嚼慢咽,从不狼吞虎咽。她用筷子夹菜的动作很标准,一根筷子架在虎口上,另一根用食指和中指夹住,夹菜的时候两根筷子像鸟的喙一样轻轻张开又合拢。她夹起一块青菜,放在米饭上,然后舀一勺带着菜的米饭送进嘴里,慢慢嚼,嚼的时候腮帮子微微鼓起,像一只仓鼠。

      她好像不太爱吃肉。我注意到她的餐盘里,土豆烧肉的土豆已经吃完了,肉还剩了好几块。她同桌的那个圆脸女生问她怎么不吃肉,她摆了摆手,说了句什么,隔得太远我听不清。

      我一边假装吃饭,一边偷偷看她。那顿饭我吃了将近半个小时,比平时慢了好几倍。米饭凉了,土豆烧肉凝固成了一坨,但我一点也不在意。能多看她一眼,比什么都重要。

      还有一次,是在操场上。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体育老师让全班跑步,绕着煤渣跑道跑三圈。我跑得不快不慢,但跑起来的样子不太好看,有点驼背,手臂摆动的幅度也不对。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喘了,嗓子里全是煤渣的味道。

      然后我在跑道拐弯的地方超过了黄静璇。她跑得很慢,几乎是走的速度,脸蛋红扑扑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她的马尾辫在背后一甩一甩的,几缕碎发贴在脸颊上,她一边跑一边用手把头发往耳朵后面别。我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汗水混着洗衣液的味道,不是香味,但也不难闻,是一种很鲜活的味道,让我想到夏天、青草和刚洗过的衣服。

      我超过她之后,鬼使神差地放慢了速度,慢到她快要追上来的时候才重新加速。我就这样跑跑停停,始终跟她保持着几米的距离,不敢靠得太近,也不舍得离得太远。跑完三圈之后,我比跑了十圈还累,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嗓子干得要冒烟。

      解散之后,她走到操场边的水龙头前,拧开水龙头,双手接了一捧水,低头喝了一口,然后把剩下的水拍在脸上。水珠顺着她的脸颊滑下来,在下巴上聚成一颗很大的水珠,她用手背擦了擦,把手上的水在裤子上蹭了两下。

      然后她站在树荫下,靠着树干,仰着头闭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气。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她脸上,形成斑驳的光影,随着微风轻轻晃动。她闭着眼睛的样子很好看,嘴唇微微张开,能看到一小截白白的牙齿。胸口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我站在远处看着她,心里涌上来一个冲动——我想走上前去,递给她一张纸巾。我口袋里有纸巾,是在小卖部买的那种五毛钱一包的。我的手伸进口袋里,摸到那包纸巾,捏了又捏,手心全是汗,包装纸都被我捏得变了形。

      但我没有动。

      我就站在那里,像一个石雕,看着她在树荫下喘气,看着她的同学走过去,递给她一瓶水,她接过来喝了一大口,对那个同学笑了笑,露出右边那个浅浅的酒窝。那个笑容不是给我的,但我还是被那个笑容击中了,胸口像被人狠狠地捶了一拳。

      回到宿舍之后,我趴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在心里把自己骂了一百遍。杨晓东,你这个废物。你有纸巾为什么不递上去?你连送一张纸巾都不敢,你还能干什么?你知道那个递水的女生跟她说了什么吗?“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啊?”就这一句话,简简单单一句话,你连这句话都说不出来吗?

      骂完之后,我又开始替自己辩解。辩解的内容无非是——我如果递上去,她会怎么想?她会觉得我很奇怪吧?一个跟她毫无交集的男生突然递一张纸巾,谁都会觉得不对劲。而且她旁边有同学,我当着别人的面递纸巾,那不是更尴尬?万一她不要呢?万一她皱眉头呢?万一她用那种看怪人的眼神看我呢?

      这些“万一”像一个密不透风的网,把我牢牢困在里面,让我迈不出任何一步。

      然后我又开始想那个递水的女生。她叫什么名字?我看她的脸很眼熟,应该也是三班的,但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她跟黄静璇是什么关系?她们是好朋友吗?她们什么时候认识的?才一个星期,就已经熟到可以互相递水的地步了吗?

      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最后汇成了一种苦涩的、带着嫉妒的情绪。我嫉妒那个递水的女生,因为她可以那么自然地走近黄静璇,可以跟黄静璇说话,可以看到黄静璇对她笑。而我呢?我只能躲在远处看着,像一个见不得光的偷窥者。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宿舍里其他三个人都睡着了,鼾声此起彼伏。我睁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脑子里全是黄静璇在树荫下仰头闭眼的画面。那个画面像一张照片,被无限放大、锐化,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可见。她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她贴在脸颊上的碎发,她微微张开的嘴唇,她起伏的胸口。

      我把那张照片在脑海里翻来覆去地看,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着。睡梦里我梦到她了,梦到她从我身边走过,我鼓起勇气递了一张纸巾,她接过去,对我笑了一下,露出右边那个酒窝,说了一声“谢谢”。然后我就醒了,嘴角还挂着一个傻笑。

      醒来之后,我看着天花板发了好一会儿呆。窗外天已经亮了,麻雀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我对自己的梦感到羞耻又满足。羞耻的是,在梦里我居然能因为她的一个笑就高兴成这样。满足的是,至少在梦里,我跟她之间有了一次完整的互动。

      开学第一个星期,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来了。成绩什么的完全不在我的心上,开学测验我考了全班第二十一名,在全年级大概排到两百名开外去了。林老师在班会课上念成绩的时候,我的名字被念出来,她顿了顿,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往下念。那个眼神里有不满,有失望,也有一种“我就知道”的了然。她大概在想,托人情进来的果然不行。

      我不在乎。我真的不在乎。我妈送我来读书是为了让我考高中考大学,但此刻坐在教室里的杨晓东,他脑子里装的根本不是这些。他脑子里装的全是一个叫黄静璇的女孩,装着她的马尾辫,装着她的黑眼睛,装着她笑的时候右边嘴角那个浅浅的酒窝。

      开学第二周,我摸清了黄静璇的基本情况。

      这不是我刻意去打听的。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她,没有向任何人打探过她的消息。我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竖起耳朵,像一台雷达一样捕捉一切关于她的信息,然后把这些碎片一块一块地拼起来。

      她家在县城老街那边开了一个小卖部。这是我从她跟她同桌的对话里偷听来的。那天课间,圆脸女生问她周末去哪里了,她说在家里帮忙看店。圆脸女生问“你家开店的?”她嗯了一声,说“小卖部,在老街那边”。圆脸女生又问老街哪里,她说了个路名,我没听清楚,但我牢牢记住了“老街”和“小卖部”这两个关键词。

      她爸腿不太好。这个细节是无意间捕捉到的。有一次她请假半天,林老师在班上问了一句“黄静璇家里有没有人来接”,然后看了一张纸条,说“哦,她爸腿不方便,她妈走不开”,就让一个女生送她回去了。从那以后我注意到,每次上下学,她都是一个人走,从没有人来接送她。我猜测她爸的腿可能是有些残疾,没办法骑车载她,她妈要开店,也顾不上她。

      她妈是个很瘦小的女人。这个印象来自一个周五的下午。那天放学后,我没有马上回宿舍,而是鬼使神差地跟在她后面出了校门。我不是跟踪狂——好吧,也许在那个下午,我就是跟踪狂。我远远地跟在她后面,保持着大概五十米的距离,混在放学的人流里,假装自己也要往那个方向走。她沿着学校门口那条水泥路走了大概十分钟,拐进了老街。老街是县城最旧的一条街,两边都是两三层的老房子,一楼是店面,二楼住人。路面是石板铺的,已经被岁月磨得光滑发亮,石板缝里长着青苔。

      她在一间很小的小卖部门口停了下来。那间小卖部门面大概只有两米宽,门口摆着一个玻璃柜台,柜台上搁着一个塑料架子,架子上插着棒棒糖、泡泡糖之类的小零食。门头上挂着一块褪了色的招牌,上面写着“静璇便利店”——这四个字让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原来小卖部的名字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

      一个瘦小的女人从里面走出来,接过她的书包,说了几句话。那个女人的个子很小,大概不到一米五五,体重大概不到八十斤,穿着一件花布衫,头发胡乱地扎在脑后。她的脸跟黄静璇有一点像,尤其是一双眼睛,也是那种深褐色的、亮晶晶的眼睛。但她的脸色很憔悴,眼圈发黑,颧骨突出,像是长期睡眠不足的样子。我想那一定是她妈妈了。

      她跟妈妈说话的时候,脸上有一种跟在学校里完全不同的神情。在学校里,她安安静静的,像一潭静水。但在妈妈面前,她的表情变丰富了,眉毛一挑一挑的,嘴角带着笑,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比划着什么。她妈妈听她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点头,然后用手摸了摸她的头,那个动作很温柔。

      我在街对面远远地看着,心里突然涌上来一股说不清的感觉。酸酸的,涨涨的。我想到了我妈,想到了她在理发店里给人洗头的样子,想到她蹲在地上帮我捆被褥的样子,想到她红着眼眶说“晓东,好好读书”的样子。

      然后黄静璇走进了店里,消失在门后的阴影里。她妈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朝街两头看了一眼,然后也进去了。

      我在街对面站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下来,路灯亮了,我才转身走回学校。老街的路灯是那种老式的白炽灯,昏黄的光晕在夜风中微微摇晃,把我一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那天晚上,我在被窝里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去老街看她。

      这个决定让我兴奋又紧张。我不是去跟踪她,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跟自己说的。我只是想……去她家附近看看。看看她生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看看她每天走过的路是什么样的,看看她在学校之外是什么样子的。

      第二周的星期六,我没有回家。我跟宿舍管理员说我家太远,这周不回去。管理员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头发花白,牙齿掉了好几颗,说话漏风。他看了我一眼,摆摆手说“别乱跑”,就没再管我了。

      下午两点,我从学校出发,沿着那条已经走过一次的路往老街走。县城很小,从学校到老街步行也就二十来分钟。周末的县城街道很冷清,店铺大多关着门,只有几家小饭馆和杂货铺还在营业。偶尔有几个人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车铃铛叮叮当当地响。

      到了老街,我放慢了脚步,假装成一个闲逛的路人,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往前走。老街周末比平时热闹一些,两边的店铺都开了,有人在门口择菜,有人在逗孩子玩,有人在门口支了桌子打麻将,哗啦哗啦的洗牌声和叫骂声此起彼伏。

      我走到了“静璇便利店”对面,脚步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店门开着,玻璃柜台后面的小凳子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大概四十来岁的样子,头发很短,脸上有胡茬,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旧T恤。他坐在那里,身体微微往右边倾斜,一条腿伸直了搁在一个小板凳上。那条腿的膝盖以下是裸露的,皮肤上有一条长长的手术疤痕,像一条蜈蚣趴在腿上。他一只手搭在柜台上,另一只手搁在自己那条伤腿上,偶尔揉一揉膝盖。我想这一定是黄静璇的爸爸了,那条腿应该就是他的旧伤。

      店里没有黄静璇的身影。

      我在对面站了大概半分钟,不敢停留太久,怕被人注意到。我正准备转身离开,店门后面突然走出了一个人。

      黄静璇。

      她穿着一件淡黄色的居家T恤和一条深蓝色的短裤,脚上踩着一双塑料拖鞋。头发没有扎起来,散着,披在肩上,发梢有点微微的卷。她的头发披下来很好看,不像扎马尾的时候那么精神,但多了几分慵懒和随意。她端着一个搪瓷盆,盆里泡着几件衣服,弯腰放在门口的一个小板凳上,然后直起身来,用手腕擦了擦额头的汗。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在洗衣服。她弯着腰,把搪瓷盆里的衣服捞出来,一件一件地搓洗。她搓衣服的动作很熟练,肥皂在衣领和袖口上来回抹几下,然后把衣服放在搓衣板上用力搓。泡沫从她的手指间溢出来,白色的泡沫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她额前的碎发随着搓洗的动作一颤一颤的,偶尔她停下来,用手背擦擦额头,把手上的泡沫在围裙上蹭两下,然后继续搓。

      我隔着一条街看着她,看着她弓着背搓衣服的样子,看着她把搓好的衣服丢进另一个清水盆里漂洗,看着她的手指在清水里搅动,看着泡沫被一点一点冲淡。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在她身上,把她整个人都染成了暖色。她穿着一件印着小碎花的围裙,围裙带子系在腰后,系得松松垮垮的,露出一截腰来。那截腰跟她坐在教室里的样子完全不同,有一种很生活的、很真实的质感。她不再是那个安安静静坐在阳光里的漂亮女孩,而是一个在洗衣服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那个画面太美了,美得让我胸口发闷。不是因为她洗衣服的样子有多美——虽然确实很美——而是因为那种真实感。在教室里,她是遥不可及的,是被阳光镀了金边的。但在自己家门口,她挽着袖子搓衣服,手上沾满了泡沫,围裙歪歪扭扭地系着,拖鞋在地面上蹭出啪嗒啪嗒的声音。她是真实的,是可以触碰的。

      我站在那里看了大概有十分钟,直到她端起那盆洗好的衣服走进店里,消失在门后,我才回过神来。我的腿站得有点发麻,阳光晒得我额头上全是汗,但我不想走。我在附近找了一个冷饮摊,买了一瓶五毛钱的桔子汽水,坐在摊边的小马扎上,一边喝一边远远地看着那间小卖部。

      桔子汽水很甜,甜得有点齁嗓子,气泡在舌尖上炸开,微微地刺痛。我慢慢地喝着,喝一口看一眼对面,生怕错过什么。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我看到黄静璇进进出出了好几次。她出来收了一次晾在外面的衣服,出来扫了一次门口的落叶,出来帮一个邻居大妈拎了一袋子东西。每一次她出现在门口,我的目光就像被磁铁吸过去了一样。她收衣服的时候踮起脚尖去够晾衣绳,整个人绷成了一条直线,小腿的肌肉线条很好看。她扫地的时候动作很轻,不急不慢的,扫帚在地面上划出沙沙的声音。她帮大妈拎东西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露出右边那个酒窝,跟大妈说了几句话,大概是“不用谢”“没关系”之类的话。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她从店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个小板凳,在门口坐下。她没有扎头发,披散的头发在晚风里轻轻飘动。她手里拿着一个搪瓷杯,杯子里冒着热气,大概是茶或者热水。她端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喝,目光越过老街的石板路,看向远处。

      晚霞把半边天烧成了橙红色,光线变得温柔而绵长,把她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片暖色里。她坐在那里,像一个安静的小兽,在一天结束的时候,给自己一点独处的时间。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希望她的思绪里,能有那么一瞬间,飘过我的影子。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她根本不认识我。

      但那一个下午,让我对一个叫黄静璇的女孩,陷得更深了。她不再是教室里那个被阳光镀了金边的漂亮女孩,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她洗衣服的时候会把泡沫溅到脸上,她扫地的动作不急不慢,她帮邻居拎东西的时候会露出那个只有一个的酒窝。

      我想了解她更多。想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喜欢听什么歌,喜欢看什么书。想知道她的生日是哪一天,她怕不怕打雷,她会不会在半夜里偷偷哭。想知道她的一切,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对我来说都像是宝藏。

      但与此同时,我也更加清楚地意识到一点——我跟她之间的距离,比我想象的还要远。她家的店叫“静璇便利店”,她爸腿上有伤,她妈瘦小憔悴,她周末要在家里帮忙干活,她喝的是搪瓷杯里的白开水。她的生活跟我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那个教室,那四十分钟一节的课,那个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的教室。

      这种感觉让我很难受。你喜欢一个人,了解她越多,就越觉得她好。但了解得越多,也越清楚自己配不上她。不是那种矫情的“我不配”,而是真真切切的差距。她在家帮爸妈干活的时候,我在干什么?我在网吧里打游戏,在床上睡懒觉,在街上无所事事地闲逛。她妈妈用她的名字给小卖部命名,她一定是很被珍视的孩子。而我呢?我妈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我却在这里为了一个根本不认识我的女孩荒废学业。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我想,我不能再这样了。我要好好读书,我要考一个好成绩,我要让她看到我。她喜欢的可能是成绩好的男生呢?可能她只是还没注意到我呢?如果我考全班第一,她会不会多看我一眼?

      这个念头让我兴奋了起来。我从床上爬起来,翻出了那本几乎没打开过的数学课本,坐在桌前,借着走廊里透进来的灯光,开始看书。那些公式和定理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脑子里全是黄静璇坐在门口端着搪瓷杯的样子。

      我看了十分钟,然后把课本合上了。

      算了,明天再看吧。

      第二天我也没有看。

      但我对她的关注,一天都没有减少。

      她星期一穿的那双白色帆布鞋,鞋带是重新换过的,一根白的,一根淡粉色的。这个细节我确认了。我特意在上课的时候假装弯腰捡笔,低头看了她的鞋子,确实是一白一粉,粉色那根鞋带系的结很特别,像是两个连在一起的小花。我在心里把这个细节反复咀嚼了好几遍,像一个侦探分析线索一样。为什么要换鞋带?原来的鞋带断了?还是故意换的?如果是故意换的,为什么是一白一粉?粉色那根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从另一双鞋上拆下来的?那另一双鞋是谁的?

      这些问题当然都没有答案,但我就是忍不住去想。

      她笑的时候右边有一个很浅的酒窝,左边没有。这个发现让我兴奋了整整一节课。那天不知道谁讲了个笑话,班上一阵哄笑,她也笑了。我眼角的余光捕捉到了那个笑容,看到她右边的嘴角微微上扬,脸颊上凹下去一个小小的坑,很浅,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而左边什么都没有,平平整整的。不对称的酒窝,这让她笑起来的样子多了一种不对称的美感,像一幅故意不画对称的素描,恰到好处地打破了完美带来的距离感。

      我比她自己还了解她。

      这句话听起来很变态,但却是事实。我知道她用黑色的中性笔,知道她喝水前要闻一下盖子,知道她不爱吃肉,知道她跑步的时候像在走路,知道她趴在桌上睡觉的时候会露出一截腰来,知道她洗衣服用肥皂不用洗衣粉,知道她围裙系得松松垮垮。她大概都不知道有一个人把她观察到了这种程度。如果她知道,会不会觉得恶心?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跟踪狂、一个变态?

      我被这个想法惊出了一身冷汗。我反复告诉自己,我只是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我又知道,正常人的喜欢不是这样的。正常人的喜欢,是会走上前去说话的,是会光明正大追求的。而我呢?我只会在远处看着,在暗处记着,像一个不敢见光的虫子。

      但让我停下,我又做不到。

      国庆节前的一周,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这个决定是在周三的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冒出来的。那天白天,黄静璇在教室门口跟一个男生说话了。那个男生是班里的体育委员,高高壮壮的,皮肤很黑,大家都叫他大黑。大黑找她是问她体育课请假的事情,因为她是小组长。她跟大黑说话的时候,微微仰着头,因为大黑比她高很多。她说了大概三四句话,然后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互动,让我嫉妒得发狂。

      大黑可以那么自然地跟她说话。他可以走到她面前,开口问她“体育课请假的事你知道吗”,然后她就会仰起头看他,跟他说话,对他点头。而我和她的交流呢?开学快一个月了,除了“不好意思”和我的僵硬点头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躺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胸口像有一万只蚂蚁在爬。那种感觉不是单纯的难过,而是一种滚烫的、焦灼的、让人坐立不安的焦虑。我怕。我怕如果我再不做点什么,就会有人抢先一步。大黑不会喜欢她吗?别的男生不会喜欢她吗?她那么好看,那么安静,像一朵长在乱石堆里的小白花,迟早会被人发现的。到时候,会有很多人围在她身边,而我连挤进去的资格都没有。

      我必须抢在所有人前面。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一颗种子在湿润的土壤里疯狂生长,一夜之间就长成了参天大树。我要告诉她,我喜欢她。不管结果怎么样,我至少要让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在初一三班的角落里,有一个叫杨晓东的人,觉得她很好看,想跟她做朋友。

      这个决定来得毫无道理。我连跟她正常说话都做不到,居然想去表白。但那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她,上课想,吃饭想,睡觉想,走在路上都在想。再不把那句话说出口,我感觉自己就要炸了,像一个被不断充气的气球,总有一个时刻会承受不住,“砰”的一声炸成碎片。

      周四晚上,宿舍熄灯之后,我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开始写情书。

      我铺开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横格纸,握着我最顺手的黑色中性笔——跟她用的同一个牌子,是我在小卖部挑了好久才找到的——深吸一口气,开始写第一版。

      “黄静璇同学,你好。我是杨晓东。我从开学第一天就注意到你了——”

      不行,太直白了。

      我把纸揉成一团,撕了,又开始写第二版。

      “黄静璇同学,冒昧地给你写这封信。我想了很久——”

      也不行,太正式了,像是要跟她谈生意。

      又揉掉。

      第三版。

      “静璇——”

      我写到这两个字就写不下去了。太亲昵了,我有什么资格叫她“静璇”?她跟我连话都没说过几句,我这么叫她,她一定会觉得我轻浮。我把“静璇”两个字划掉,墨迹把纸都划破了,露出一个黑洞洞的口子,像一个缺了门牙的人在咧嘴笑。

      第四版。

      “黄静璇,我喜欢你。”

      就六个字。我看着这六个字,心跳得厉害。太短了,短到她可能会觉得我在开玩笑,或者觉得我是一个随随便便就能说出“喜欢”两个字的人。不行。我得解释一下,我得让她知道我是认真的。

      第五版。第六版。第七版。

      我一版一版地写,一版一版地撕,手电筒的电池都快被我耗光了。被窝里闷得不行,全是我的汗水味,空气浑浊得像一个密闭的罐头。我伸出头来换了几次气,然后又缩回去继续写。宿舍里的其他人都睡得很沉,不知道谁在磨牙,嘎吱嘎吱的声音在黑暗里格外清晰。

      最后,在不知道第几版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那张横格纸已经被我写写划划弄得皱皱巴巴的,但上面的四行字还算清晰——

      “黄静璇同学,你好。我是初一三班的杨晓东,坐在你斜后方靠墙的位置。我觉得你很好看,想跟你做朋友。如果你愿意的话,星期五放学后我在操场后面的乒乓球台等你。”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心里在“行”和“不行”之间摇摆不定。说“觉得你很好看”是不是太肤浅了?她会不会觉得我只是看上了她的外表?但我说什么?“我觉得你性格很好”?我跟她又不熟,我凭什么觉得她性格好?“我觉得你翻笔记本的样子很好看”?那不是更变态吗?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不管怎么写,在她眼里估计都是一样的——一封来自陌生男生的奇怪纸条。

      我把纸条折成一个小小的方块,折了又折,直到它变成指甲盖大小的一个纸疙瘩。折完之后我把它攥在手心里,汗水很快就浸湿了那层纸。

      那一夜我几乎没有睡着。我反复想象着明天的场景:我把纸条塞进她的文具盒,她打开文具盒的时候看到它,展开来,看到上面的字,然后回头看我。她会是什么表情呢?惊讶?好笑?厌恶?还是……一点点好奇?我幻想了无数个版本的结局,有好的,有坏的,但不管哪个版本,我都紧张得心脏快要跳出来了。

      周五早晨,我醒得很早。天刚蒙蒙亮,宿舍里还是一片灰暗,其他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我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把那张纸条从枕头底下摸出来,在昏暗的晨光里看着它,把它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捏。纸条已经被我的汗水浸得有点潮了,折痕处起了毛边。

      整个上午,我都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第一节课,她全程坐在座位上,文具盒放在桌上,没有离开过。我不敢动。

      第二节课间,她出去打水了,但她的同桌还在座位上,没有离开。我也不敢动。

      第三节课后是眼保健操,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只有广播里传来的口令声。我闭上眼睛假装在做操,手按在太阳穴上,手指却在微微发抖。我透过眯起来的眼缝,看到黄静璇也在做操,她的手在脸上轻轻按揉,动作很标准。如果我不是要做这件大事的话,我可能会觉得她做眼保健操的样子也很好看。但现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什么时候才能把纸条塞进去?

      第四节课下课,机会终于来了。

      她站起来,跟那个圆脸同桌说了句什么,然后两个人一起走出了教室。她的文具盒留在了桌上,是一个浅蓝色的帆布文具盒,上面印着一只白色的猫。

      我的心脏开始狂跳。

      我站起来,假装要去上厕所,沿着过道往前走。走到她座位旁边的时候,我放慢了脚步,飞快地朝四周扫了一眼——周围没有人在注意我,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聊天的聊天,打闹的打闹。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已经被捏得有点潮的小纸团,捏在两指之间,然后弯下腰,假装系鞋带,用另一只手飞快地掀开她文具盒的盖子,把纸团塞了进去。

      盖子合上的瞬间,我的手抖了一下,文具盒的边缘碰到了我的手指,发出一声轻微的“啪”。我吓得差点跳起来,但周围的人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我直起身来,快步走出了教室。

      走廊里,阳光明晃晃的,刺得我睁不开眼。我靠着墙壁,大口大口地喘气,像是刚跑完了一千米。我的手在抖,腿也在抖,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我把那封该死的情书塞进了她的文具盒里。

      然后呢?

      然后我就开始后悔。

      万一她不喜欢我呢?万一她看了之后觉得我是一个恶心的变态呢?万一她把纸条交给老师呢?万一她给王少辉看——不对,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王少辉是谁。但我知道,万一她生气了,万一她讨厌我了,那我就连远远看着她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想冲回教室,把纸条拿回来。但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她随时都会回来,打开文具盒,看到那个纸团。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回到教室的时候,低着头,不敢看她的座位。我缩回自己的角落,坐在椅子上,把脸埋进手臂里,假装在休息。但实际上,我的耳朵竖得像雷达一样,捕捉着前方的任何动静。

      上课铃响了。

      她回来了。

      我听到她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是她拉开椅子的声音,她坐下来的声音,她跟同桌低声说了一句话——我竖起耳朵想听清,但没听清,大概是“下节什么课”之类的。然后是寂静,老师还没有来,教室里有一种上课前特有的短暂安静。

      然后,我听到了文具盒被打开的声音。

      那声音很轻,是一个小小的“咔嗒”,但在我耳朵里,它比晴天霹雳还要响亮。我屏住呼吸,手指在桌面上不自觉地攥紧,指甲刮在木头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刺响。

      我偷偷抬起头,从手臂的缝隙里往前看。

      黄静璇手里拿着那个小纸团,正在展开它。她低着头,马尾辫垂在肩膀上,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她展开纸条,目光在上面扫了一遍。整个过程大概只有几秒钟,但对我来说,那几秒钟长得像一个世纪。

      然后——

      她把纸条揉成一团,随手扔进了抽屉里。

      就那样。揉成一团,随手一扔,像扔掉一张用过的草稿纸,一个吃剩的糖纸,一个毫无价值的废品。她的手没有任何停顿,她的动作没有任何犹豫,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

      然后她抬起头,翻开课本,安安静静地等着老师来上课。

      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没有任何反应。

      就像是收到了一张废纸。

      我坐在后面,感觉胸口被人掏了一个洞,冷风呼呼地往里灌,吹得我整个人都是空的。那个洞里原来装满了期待、紧张、不安、幻想,现在什么都没了,只剩下一个黑洞洞的、空荡荡的窟窿。

      我花了三个晚上写的四行字,被她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揉成一团扔进了抽屉里。我反复演练了无数次的场景,最终的结局是这个。

      但我还在安慰自己。

      也许她只是不好意思当场回头呢?女孩子嘛,收到这种纸条肯定会害羞的,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回头看我,那不是等于承认她看到了吗?她肯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所以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定是这样。而且她也没有把纸条当场撕碎或者扔在地上啊,她只是放进了抽屉里,说明她至少没有讨厌到那个程度。也许,也许她星期五会去乒乓球台呢?

      我用这些想法拼命地修补那个破了的洞,像拿一张薄薄的纸去糊一扇破了的窗户,风一吹,纸又破了。

      整个下午,我都在这种自欺欺人的状态下度过。我观察她的一举一动,试图从她的行为中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她上课的时候依然认真听讲,课间依然趴在桌上或者站在走廊尽头,放学的时候她收拾书包的动作跟平时一模一样,不快不慢,井井有条。

      她没有看我一眼。

      整整一个下午,她没有回头看过我一眼。哪怕是一次不经意的回头,一次目光扫过,都没有。她甚至好像比平时更加刻意地忽略了我所在的方向。以前她的目光偶尔还会从我脸上扫过去——虽然没有任何内容——但现在,她像是完全把我从她的世界里删除了一样。

      但我还是在等星期五。

      星期五下午,放学的铃声响起来的时候,我的心跳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加速。我故意磨蹭着收拾书包,慢吞吞地把课本一本一本塞进去,用余光观察黄静璇的动静。她收拾书包的速度跟平时一样,不快不慢。她把课本摞整齐放进书包里,把文具盒放进去,把水杯放进去,然后拉上拉链,背上书包,跟她同桌一起走出了教室。

      她走的时候没有看我。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会不会去乒乓球台。也许她只是不想当着同学的面去,也许她会先跟同桌分开,然后再绕回来。对的,一定是这样。女孩子嘛,脸皮薄,这种事情肯定要偷偷摸摸的。

      我第一个冲出了教室,几乎是用跑的速度穿过走廊,冲下楼梯,跑过操场,来到了操场后面的乒乓球台那里。

      那个乒乓球台是水泥砌的,砌在操场最偏僻的角落里,旁边是一排旧平房,以前大概是体育器材室或者什么仓库,现在门窗都破了,里面堆满了废旧的桌椅板凳。乒乓球台已经荒废很久了,台面上的水泥坑坑洼洼的,中间有一道深深的裂痕,像是被什么东西砸过。球网早就没了,中间用几块砖头隔开,砖头上长了一层暗绿色的青苔。台子周围长满了杂草,有的草长得比台面还高,枯黄的叶尖在晚风里瑟瑟发抖。

      我站在乒乓球台旁边,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往下沉。

      操场上的人声从喧闹变得稀疏,打篮球的男生们一个一个地散了,最后只剩几个在练投篮的,篮球砸在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煤渣跑道上还有几个女生在慢跑,扎着马尾辫,有说有笑的。食堂方向传来了饭菜的味道,很淡,被晚风一吹就散了。

      我站在那里,像一个傻子一样,直挺挺地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指尖紧紧掐着掌心。晚风有点凉了,吹在脸上有点刺,但我一点都不觉得冷,因为我的脸是烫的。每一分钟都像十分钟一样长。我不断地抬头看通往教学楼的那条路,看有没有一个扎马尾辫的身影朝这边走来。

      没有。

      太阳又沉下去了一点。操场上打篮球的最后几个人也散了,篮球架下空荡荡的,只剩下锈迹斑斑的篮球架在晚风里发出轻微的嘎吱声。煤渣跑道上的女生也不见了,操场上一个人都没有了。

      我还在等。

      我开始跟自己讨价还价。再等五分钟。五分钟之后她如果还不来,我就再等十分钟。也许她是有事耽误了,也许她被老师留下来了,也许她在教室里写作业忘了时间。有无数个“也许”,每一个都在拼命地帮我挽留那一点正在快速流失的希望。

      然后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

      太阳彻底沉下去了,天边最后一点橙红色也褪尽了,天空变成了深蓝色,几颗星星隐隐约约地亮了起来。操场边上的路灯亮了,昏黄的灯光在我身后投下了一个长长的、孤零零的影子。

      我等了将近一个小时。

      黄静璇没有来。

      乒乓球台旁边的那排旧平房,在暮色里看起来像一口巨大的棺材,黑洞洞的窗口像一双双死人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

      我垂着头往回走,脚步很慢,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脑子里空空荡荡的,没有愤怒,没有悲伤,只有一种钝钝的麻木,像是被人打了一针麻醉剂。穿过操场,走过煤渣跑道,脚底传来沙沙的声响,那声音在安静的傍晚里格外清晰。

      我经过教学楼拐角,准备回宿舍。宿舍在操场的另一头,是一栋四层的旧楼,外墙上的白色瓷砖掉得比教学楼还厉害,露出了大片大片黑乎乎的水泥。

      然后我听到了篮球场那边传来的哄笑声。

      是男生的笑声,粗犷,放肆,带着一种特有的少年气。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脚步猛地停住了。

      篮球场上还有几个人没有走。借着昏黄的路灯和天边最后一点微光,我能大概看清他们的轮廓。三四个男生,都是高年级的,穿着校服或者T恤,有的在运球,有的坐在篮球架下面抽烟,红色的烟头在夜色里一明一灭。空气里弥漫着烟味和汗味混合的气息。

      然后我看到了黄静璇。

      她站在篮球场边上,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路灯的光照在她身上,把她整个人都染成了暖黄色。她的马尾辫还是扎得高高的,脖子上那截皮肤在灯光下显得更加白净。她正笑着看向球场上的一个男生,那个笑容跟她平时在教室里的样子判若两人。眼睛不是那种安安静静的样子,而是亮晶晶的,像是装满了星星。嘴角的弧度很大,大到我隔着这么远都能看到她右边脸颊上那个浅浅的酒窝。

      我的目光顺着她的视线移向球场。

      一个男生正朝她走过来。他刚打完球,背心湿透了贴在身上,头发也湿了,额前的刘海被汗粘成一缕一缕的,露出宽阔的额头和一双带着笑的眼睛。他长得不算帅,但身上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劲儿——下巴微微上扬,肩膀端得很开,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像一头懒洋洋的豹子。他走到黄静璇面前,伸出一只湿淋淋的手。

      黄静璇把那瓶矿泉水递给他。

      他接过来,拧开盖子,仰起头咕咚咕咚地灌了大半瓶。水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他的脖子流下去,在锁骨处积了一小洼,然后继续往下淌。他喝完之后,把瓶子往旁边一扔,塑料瓶在水泥地上弹跳了两下,发出一串空荡荡的响声。

      然后他伸手搂住了黄静璇的肩膀。

      那只手,大咧咧地搭在她肩上,五根手指微微张开,霸道地覆盖了她整个肩头。黄静璇没有躲。不但没有躲,她还往他身上靠了靠,把头微微歪向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眼睛里的星星更亮了。她的手臂很自然地环住了他的腰,手指勾在他腰侧的裤袢上。

      那个动作是那么自然,那么熟练,像是已经做过了无数次。不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是无数次。

      我站在原地,浑身的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像有人在我脑子里点燃了一根炮仗,炸得我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的脸在烧,耳朵在烧,脖子在烧,整个人像是被丢进了一个大火炉里。十月的傍晚已经有点凉了,但我感觉自己的皮肤烫得能煎鸡蛋。

      然后,那阵热又一下子退得干干净净,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从头皮到脚底,每一个毛孔都在收缩,冷得我打了个哆嗦。

      我不认识那个男生。但我知道他是谁。

      王少辉。

      初三的。凤里中学出了名的混混。开学这一个多月,我不止一次在走廊里见过他。他走路的时候,旁边总是跟着几个人,像是簇拥着一个小头目。他经过的地方,低年级的学生会自动让出一条路。有一次在食堂,一个初二的男生不小心撞了他一下,被他一把推出去老远,餐盘摔了一地,米饭和菜汤溅得到处都是。那个男生爬起来,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捡起餐盘灰溜溜地走了。

      关于他的传闻有很多。有人说他爸是街上混的,因为打架坐了牢,他从小跟着奶奶长大。有人说他小学五年级就拿刀砍过人,差点把人手指剁下来。有人说他在校外认了大哥,每个星期都要去给人看场子。有人说教导主任见了他都绕着走,因为有一次他爸带着几个人来学校闹事,把教导主任堵在办公室里不敢出来。

      这些传闻真假掺半,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是凤里中学的“人物”,是不能惹的人。

      而此刻,这个“人物”正搂着黄静璇的肩膀,而黄静璇靠在他身上,笑得像一朵花。

      我站在那里,像一尊石像,动不了,也移不开眼睛。我看着他们两个人勾肩搭背地朝校门口走去。王少辉的手臂从她肩上滑下来,搂住了她的腰。他的手放在她腰侧,手指微微收紧,把她往自己身边带了带。黄静璇的腰很细,被他的手一揽,整个人都靠在了他身上。她的头微微仰着,侧过脸来看他,嘴角带着那个我朝思暮想的笑容。

      她的马尾辫在她背后一甩一甩的,像是在跟我说再见。

      他们消失在校门口拐角的黑暗中。篮球场彻底空了,只有那几个烟头在地上明明灭灭,像几颗垂死的萤火虫。路灯的光惨淡地洒在水泥地上,照出一片孤零零的亮。

      我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

      我只记得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盯着上铺的床板。那块床板上有一块水渍,是很久以前漏水留下的痕迹,形状像一个歪歪扭扭的问号。我盯着那个问号,脑子里一片空白。其他舍友在聊天,在吃零食,在听收音机,声音好像隔了一层厚玻璃传过来,模模糊糊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过了很久很久,一种钝钝的、闷闷的疼才从胸口蔓延开来。

      那种疼不是针刺的疼,不是刀割的疼,不是火烧的疼。它是一种很迟钝的、很沉闷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缓慢地膨胀的疼。它从胸口正中央开始,一点一点地往外扩散,漫过肋骨,漫过胃,漫过小腹,最后整个上半身都沉浸在这种钝痛里。像是有人拿了一把生了锈的刀,在心脏最柔软的地方一下一下地搅,不快,但每一圈都精准地碾过最疼的位置。

      我把手按在胸口上,用力压着,以为这样能好受一点。但没用。那种疼是从里面来的,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外面的压力根本影响不了它。

      我想不通。

      我想不通她为什么会喜欢王少辉那样的人。王少辉抽烟,我见过他在厕所里吞云吐雾,眼睛眯成一条缝,脸上的表情带着一种痞里痞气的惬意。王少辉打架,我见过他在食堂把一个男生推倒在地上,周围的女生吓得尖叫,他却笑着说“没事没事,闹着玩的”。王少辉骂脏话,每句话里都夹带着几个脏字,像是饭菜里的盐一样不可或缺。王少辉期末考试成绩单大概从头红到尾,连及格线都够不着。

      他拿什么配得上黄静璇?

      那个干干净净的、安安静静的、笑起来只有一个酒窝的、连翻笔记本都怕把纸弄皱的女孩,她怎么会跟王少辉在一起?

      她帮他拿水。她帮他拿矿泉水,站在球场边上等他,像一个乖乖的小媳妇。我花了三个晚上写的四行字,她用了不到三秒钟就揉成一团扔进了抽屉里。而王少辉甚至不用写字,他只需要打完球,出完汗,走过去伸出手,她就乖乖地把水递上去。他甚至不用开口要,因为她就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水,等着他。

      我算什么?

      这个问题在黑暗中一遍一遍地响起,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小锤子,砸在我最疼的地方。我算什么?一个坐在角落里偷偷看她的胆小鬼。一个连打招呼都不敢的废物。一个写了情书塞进文具盒、然后自己吓得发抖的傻逼。一个在乒乓球台等了一个小时、等到天黑都没等到人的可怜虫。

      我连被拒绝的资格都没有。

      被拒绝至少说明你被看到了,被考虑了,然后才被拒绝了。而我呢?我的情书被揉成一团扔进了抽屉里,她甚至懒得回头看我一眼。我对她来说不是“不好”,不是“不够好”,而是“不存在”。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一个透明人。一个坐在角落里,偶尔会出现在她余光里,但下一秒就被忘得一干二净的背景板。

      而王少辉呢?他是鲜活的,是张扬的,是不可一世的。他走到哪里都是焦点,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被他吸引。他是那种站在人群里,你第一眼就会看到的人。她喜欢这样的人。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一个道理——在那个年纪,坏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那个年纪是什么年纪呢?十二三岁,青春期刚开始,身体在疯长,心里在躁动,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不安。学校的围墙把所有人圈在同一个空间里,规则把所有人框在同一个轨道上,所有人都被要求穿同样的校服、剪同样的发型、遵守同样的纪律。但在这种整齐划一的压抑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敢于打破规则的人——他敢翻墙出去上网,敢在厕所里抽烟,敢跟老师顶嘴,敢在校门口打架。他像一匹没有被驯服的野马,在整齐的马厩里横冲直撞,所有的马都转过头来看他,目光里有恐惧,有鄙夷,但也有掩不住的好奇和向往。

      王少辉身上那种不守规矩、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对我们这种从小乖到大的学生来说,是一种完全陌生的、充满诱惑的东西。它代表着另一种可能,一种跟循规蹈矩完全相反的可能。被老师骂了不敢还嘴的男生,看到王少辉跟老师对骂,心里会有一种快意。被高年级欺负了不敢吭声的男生,看到王少辉一个打三个,心里会有一种崇拜。

      而对女生来说,那种“坏”更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坏男孩是不确定的,是危险的,是不可预测的。跟他们在一起,每一天都像在冒险,永远不会无聊。他们会带你去你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做你从来没有做过的事,让你觉得自己也变得特别了。

      黄静璇看王少辉的眼神里,有崇拜,有迷恋,还有一种——“我跟别人不一样”的得意。

      是的,得意。

      她在篮球场边等他的时候,旁边还有几个女生在偷偷看王少辉打球。她们的目光里也有好奇和向往,但她们只能远远地看着。而黄静璇不一样,她可以走到他面前,把水递给他,接受他的拥抱,在他怀里笑。她是被选中的那个人,是所有偷偷看王少辉的女生里最特别的那一个。这种感觉对于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来说,诱惑太大了。

      她觉得跟王少辉在一起,自己就也变得特别了。

      我没有放弃。

      这是我的性格里最要命的东西。从小到大,我认准了一件事,就很难回头。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非要学会骑自行车,摔了无数次,膝盖上摔得全是疤,但我就是不放弃,最后终于学会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非要看完那套《三国演义》的连环画,每天中午不睡觉躲在教室里看,看了一个学期,终于把六十本都看完了。

      我妈说我“犟”,说我“认死理”。她说这话的时候,有时候带着笑意,有时候带着叹息。

      现在我把这股犟劲儿用在了黄静璇身上。我认准了黄静璇,就觉得她应该跟我在一起。王少辉配不上她,我迟早会让她明白这一点。她只是一时被迷惑了,被那种肤浅的“坏”吸引了,等她清醒过来,她会发现我才是真正适合她的人。

      这个逻辑现在想来简直荒谬绝伦。但在那个年纪,在那个还不知道什么叫“自欺欺人”的年纪,我对此深信不疑。

      我开始找各种机会接近她。

      国庆节后,天气终于凉了下来。十月中旬的凤里,早晨和晚上有了一丝秋天的寒意,梧桐树的叶子开始变黄,操场上铺了薄薄一层落叶。但中午的太阳还是很毒,晒得人头晕。

      我开始更加积极地“偶遇”她。课间她去打水,我一定会在同一个时间去。我已经摸清了她的规律——她通常是第二节下课和第四节课间去打水。第二节下课打的热水,够喝一上午。第四节课间打的,够喝一下午。我准时准点地出现在饮水机附近,有时候排在她前面,有时候排在她后面,有时候假装正好路过。

      排在她后面的时候,我可以近距离地看着她的背影。她的马尾辫从后面看,发根扎得很紧,一丝不苟的。头发在光线下呈现出一圈淡淡的光晕,发梢微微有点毛躁,大概是很久没有修剪了。她的脖子又细又长,皮肤上有一颗很小的痣,藏在耳朵后面的发际线边缘,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我盯着那颗痣,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发现了新大陆的探险家,心里涌动着一种自私的窃喜——这个细节,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她值日的时候,我会主动留下来帮忙。初一三班的值日表贴在教室后面的墙上,每组五个人,轮流打扫教室和走廊。我特意看了一眼黄静璇是哪一组——第三组——然后去找第三组的组长,一个叫李什么的男生,说我愿意替他们组打扫,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李组长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问我是不是有病。我说我就是想多动动,他说随便你,反正他们组少了个人,正好缺一个擦黑板的。

      于是每逢黄静璇值日,我就留下来擦黑板。黑板是那种老式的黑色木板,粉笔灰积了厚厚一层。我用湿抹布擦,擦一下,白色的灰就溶成了一道道灰色的水痕,顺着黑板流下来。我把黑板擦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它黑得发亮,能照出我自己模糊的影子。

      黄静璇在扫地。她扫地跟在家门口扫地一样,不急不慢的,扫帚在地面上划出沙沙的声响。她从教室前面扫到后面,扫到我旁边的时候,会低声说一句“麻烦让一下”。她的声音还是软软的,带着一点点鼻音。我赶紧往旁边退开一步,差点被后面的课桌绊倒,慌忙中扶住了桌沿,膝盖磕在椅子上,疼得我龇牙咧嘴,但我强忍着不叫出声。

      她扫过去,看都没看我一眼。

      但我不在乎。至少她对我说了一句话。六个字。“麻烦让一下”。这六个字我回去之后在脑子里反复咂摸了一晚上,像品茶一样细细品味。她说的是“麻烦让一下”,不是“让开”,说明她很有礼貌。她用了一个“请”字——虽然用了“麻烦”代替,但意思是一样的。她的声音在说这几个字的时候,语调是平的,没有什么感情色彩,但声音本身很好听,软软糯糯的,像糯米团子。

      她的作业本掉在地上的时候,我第一个冲上去捡起来。那天风很大,窗户没关严,一阵风吹进来,把她桌上的一摞作业本吹到了地上。她还没来得及弯腰,我已经从座位上弹了起来,两步跨过去,蹲下身子把本子一本一本捡起来。本子是那种普通的学生作业本,浅绿色的封面,上面印着“凤里中学”四个红字。我拍了拍上面的灰,摞得整整齐齐的,双手递给她。

      她接过去,看了我一眼,说了句“谢谢”。

      那一眼大概持续了零点几秒,但已经足够让我受宠若惊了。她的眼睛在近处看,比远处看还要好看。瞳孔周围有一圈很细的纹路,像指纹一样一圈圈地扩散开来。眼白很白,没有血丝,干干净净的。她的睫毛——我之前观察过的——确实不很长,但是很密,像一把小刷子。

      我张了张嘴,想说“不用谢”,但喉咙又像被掐住了一样,一个字都发不出来。我只能僵硬地点了点头,脸上挤出一个大概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她大概觉得我很奇怪,但也没有在意,把本子放回桌上,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谢谢。”两个字。这大概是开学以来,她对我说的第三个词。第一个是“不好意思”,第二个是“麻烦让一下”,第三个是“谢谢”。我把这三个词小心翼翼地收进记忆里,像集邮者把邮票放进集邮册里。它们是我跟黄静璇之间,仅有的、单薄的、可怜的连接。

      她忘了带英语课本的那次,我激动得差点叫出声来。

      那是十月底的一个上午,英语课之前。英语老师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年轻女老师,姓吴,戴着一副圆框眼镜,说话语速很快,总是风风火火的。她最讨厌学生不带课本,说过好几次“上我的课不带课本,跟上战场不带枪一样”。

      黄静璇在书包里翻来找去,动作越来越急,脸上露出了一丝焦急的神色。她的同桌把课本推到桌子中间,示意可以一起看。她感激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我看到了这一切。

      几乎是本能反应,我从书包里抽出自己的英语课本——我的课本封面已经有点卷边了,用透明胶粘过两次——然后站起来,走到她座位旁边,把课本放在她的桌上。

      “我……我带了。借给你。”我说,声音有点发抖,但好歹说出来了。

      黄静璇抬头看我,表情有一点惊讶。她大概是没想到我会主动把课本借给她。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桌上的课本,然后摇了摇头:“谢谢,我跟我同桌一起看就行。”

      我的心往下一沉,但我没有放弃。我把课本往前推了推:“没事,我用不着。”我说了一个谎,一个拙劣的谎。怎么可能用不着呢?上英语课不用课本,跟瞎子摸象有什么区别?

      她犹豫了一下,大概是想到吴老师那张严厉的脸,最终点了点头:“那……谢谢。下课还给你。”

      “不着急。”我说,然后转身回了座位。转身的瞬间,我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咧开了,像一个中了彩票的人。虽然我知道她坐在我斜前方,看不到我身后的表情,但我还是赶紧把笑容收住了,假装若无其事地坐好。

      那节英语课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但我非常非常开心。比考了一百分还开心——虽然我从来没有考过一百分。因为我的课本在她手里,她正在翻开它,正在看着我翻过的页面,可能还会在上面写下她的笔记。那本课本上从此就有了她的痕迹。下了课她还给我的时候,我发现有几页上有她用铅笔轻轻写下的单词释义,字迹工工整整的,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很认真。我小心翼翼地保留着那几页,从此再也没有擦过那些铅笔字。

      这些事情我做得很笨拙,笨拙到一眼就能看穿。我每次走到她旁边都会紧张得手不知道往哪放,说话声音会变调,脸会烧得通红。我自己都知道自己很可笑,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往上凑。因为我确实不知道一个不笨拙的人应该怎么做。我没有追过女孩,没有人教过我,电视里演的那些桥段在现实里根本不适用。我只会用最笨的办法——出现在她身边,帮她做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希望她能注意到我。

      黄静璇对我的态度始终不咸不淡。她不是那种刻薄的女生,不会直接甩脸色给我看,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嘲笑我,不会说“你怎么又来了”或者“你烦不烦”。她甚至可以说是有礼貌的。她会对我说“谢谢”,语气是温和的,嘴角甚至会带上一丝丝笑意。

      但那种礼貌的、带着距离感的客气,比甩脸色更让人难受。

      她跟我说“谢谢”的时候,语气跟对所有人一样,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她对值日检查的老师说“老师好”,用的是一个语气。对食堂阿姨说“谢谢”,用的是一个语气。对不小心碰到她的路人说“没关系”,用的是同一个语气。她对我说“谢谢”,也是这个语气。

      标准的,客气的,疏离的。

      我在她眼里,跟一个路人、一个食堂阿姨、一个值日老师没有区别。不,也许食堂阿姨的地位比我高,因为食堂阿姨至少能打饭给她吃。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会帮点小忙的同学,偶尔方便的时候,顺手借一本课本给她。仅此而已。

      她不讨厌我。这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吧?至少不是最坏的结果。但这句话的另一面是——她眼里根本没有我。讨厌一个人也是一种情绪,也说明这个人在你心里占有一席之地。但她对我,连讨厌都谈不上。我对她来说,只是初一三班这个集体里的一个模糊的背景,一个坐在角落里的、偶尔会主动帮忙的、奇怪的、不爱说话的男生。

      仅此而已。

      这种被完全忽视的滋味,比被直接拒绝还要难受。被拒绝至少是一种回应,是把你当成一个平等的、值得考虑的对象,然后给了你一个否定的答案。而被忽视,是根本不认为你有资格被考虑。你的喜欢,你的靠近,你自以为是的殷勤,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

      但我还是不肯放弃。我告诉自己,至少她不是讨厌我。这是一个起点,一个虽然很低但是存在着的起点。只要我继续努力,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我的。

      而王少辉看出来了。

      王少辉那种人,在街上混大的,察言观色的本事比我强太多了。他大概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发现了有一个初一的小子对他的女朋友不太对劲。

      我后来回想,应该是这些细节出卖了我。每次放学,我都会磨蹭着不走,等黄静璇收拾好书包,然后假装顺路跟在她后面。她在走廊尽头等王少辉的时候,我会在楼梯拐角站一会儿,假装系鞋带或者看手机——虽然我根本没有手机。她跟王少辉一起走出校门的时候,我会远远地跟在后面,看着他们勾肩搭背的身影,心里又酸又疼,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脚。

      王少辉肯定注意到了。那种在街上长大的人,对目光有一种野兽般的敏感。他能感觉到有人在看他,能分辨出哪些目光是害怕的,哪些是崇拜的,哪些是嫉妒的。而我投向黄静璇的,是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喜欢。那种目光太直白了,直白到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一眼看穿。

      十一月中旬的一个周五下午,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那天下午的天气不太好,从中午就开始飘毛毛雨,到放学的时候雨停了,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像是随时会再下一场。操场上湿漉漉的,煤渣跑道变成了泥浆跑道,踩上去又粘又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泥土味,还夹杂着食堂那边飘来的白菜帮子的味道。

      最后一节课是语文,林老师在上面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声音平板得像是念经。我没有听进去,因为我一直在偷偷看黄静璇。她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卫衣的帽子耷拉在背后,马尾辫从帽子下面钻出来,搭在帽子上。那件卫衣看上去有点旧,袖口处起了一些毛球,但穿在她身上还是很好看。

      下课铃响了。林老师合上课本,说了声“下课”,教室里的学生像被松了绑一样轰地炸开了。椅子拖动的声音、文具盒碰撞的声音、说笑声、打闹声混成一片。

      我照例磨蹭着不走。

      我把课本慢吞吞地塞进书包里,一本一本地塞,每一本都调整好位置。我把文具盒里的笔一支一支地拿出来检查,看看有没有没盖好盖子的。我把桌上的橡皮屑扫到手心里,然后走到垃圾桶旁边扔掉。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余光一直锁着黄静璇。

      她也在收拾书包。她的动作不紧不慢,先把课本按大小摞好,放进去,然后是文具盒,然后是水杯。她跟同桌说了声“拜拜”,同桌背起书包走了。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喧闹声渐渐降了下来。

      我还在磨蹭。

      黄静璇站了起来,背上书包,朝教室后门走去。她要从后门出去,然后右转,经过走廊,下楼梯,在教学楼门口等王少辉。这是她每天放学后的固定路线。

      就在这时候,教室后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那扇门是老式的木头门,门框上方的合页已经松了,平时关门都要小心地推,不敢用力。但那一脚直接把门踹得弹到了墙上,发出一声巨响,震得墙上的粉笔灰簌簌往下掉。门上的玻璃也跟着颤了几下,差点掉下来。

      王少辉带着两个人走了进来。

      他穿着初三的校服——那件校服比他本人的尺码大了不止一号,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袖子挽到了手肘,露出两条精瘦的手臂。校服拉链敞开着,里面是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T恤上印着一行白色的英文字母,有几个字母已经开裂了。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根银色的金属链子,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在日光灯下反射出冷冷的光。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高帮运动鞋,鞋底在地面上踩出一串湿漉漉的脚印。

      他身后那两个人,一个胖一个瘦。胖的那个留着一个锅盖头,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红色的痘痘在灯光下格外显眼。他穿着一件红色的篮球背心,外面罩着一件黑色的夹克,露出两条粗壮的胳膊。瘦的那个个子很高,比王少辉还高半个头,脸颊凹进去,颧骨高高凸起,看起来像一根竹竿。他嘴里叼着一根牙签,用牙齿咬着,牙签在嘴角上下晃动。

      他们走进来的时候,带着一股冷风和一股烟味。王少辉的目光在教室里扫了一圈,像是在清场。那几个还没走的学生,看到这阵势,脸色都变了。有人低下头假装在整理书包,加快了手上的动作,然后从另一侧的门口溜了出去。有人连书包都没拿完,拖着半开的拉链就往门口跑。不到十秒钟,教室里除了我、黄静璇、王少辉和他的两个跟班之外,就再也没有别人了。

      黄静璇站在座位旁边,手里攥着书包带子。她的脸色变了一下,嘴唇微微张开,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往后退了一步,后背靠上了课桌的边缘。她的目光在王少辉和我之间飞快地扫了一下,然后垂下了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不是我不想动,是我的腿突然不听使唤了。它们像是被钉在了地上,沉重得抬不起来。我的手攥紧了膝盖上的布料,指甲掐进了掌心里,掌心里全是汗,湿漉漉的,黏糊糊的。

      王少辉朝我走过来。

      他的步子不快,晃晃悠悠的,像是在散步。运动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他身后那两个人也跟了过来,一左一右堵在了我座位的两侧,和教室后门之间形成了包围圈。那个胖子把手撑在我旁边的课桌上,身体微微前倾,我能闻到他身上一股浓重的汗味。瘦子靠在墙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嘴里的牙签从左边的嘴角移到了右边。

      王少辉走到我面前,站定。

      他比我高半个头。不,也许更高一点,因为我是坐着的,他是站着的,所以他几乎高了我一整个头。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个角度让我不得不仰起头才能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大,单眼皮,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凶相。瞳孔是深棕色的,在灯光下显得很亮,但不是那种温暖的亮,而是一种冷冷的、审视猎物般的亮。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像是在看一个笑话。

      “你叫杨晓东?”

      他开口了。声音不大,甚至可以说是不大的。不是那种扯着嗓子吼的音量,但他说话的时候,音调压得很低很平,带着一种懒洋洋的、居高临下的轻蔑,让人后背发凉。

      我的名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像是一道宣判。

      我仰头看着他,想站起来。但腿还是不听使唤,软得像两团棉花。我把手按在桌沿上,用力撑了一下,身体只抬起来一半就又坐了回去。椅子在地上擦出一声刺耳的响。我的手指在桌沿上攥得发白,指甲盖因为用力过度而泛着不健康的白色。我只能硬撑着,仰着头,保持着一个屈辱的坐姿,看着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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