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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且将她留下 从渡口到我 ...

  •   从渡口到我家,步行大约两炷香的工夫。

      她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她抱着包袱跟在我身后,脚步很轻。我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其实不可能跟丢,街上人不多,她又不是小孩子。但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每次回头,她都好好地跟在后面,垂着眼睛看路。偶尔抬起头来,撞上我的目光,就很快地笑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去。那笑很轻,像怕用多了会耗尽什么似的。

      “累不累?”我问。

      “不累。”她说。

      “包袱给我。”

      “不用,很轻的。”

      我没有坚持。她把包袱抱在怀里,不是用手拎着,是两只手抱着,像抱着什么不能失去的东西。那种抱法,是失去过一切的人才有的。

      拐过两个街角,巷口的烧饼铺刚刚开张,芝麻落在炭火上,噼里啪啦地响。空气里混着面香和炭火气。我回头看她,她的鼻翼轻轻动了一下。饿了,我想。

      巷口旁边有家早点摊,卖豆浆和粢饭团。我停下脚步。

      “先吃点东西再回去。”

      她张了张嘴,像是想推脱,但看了看我,又把话咽回去,点了点头。

      我买了两碗豆浆、两个粢饭团,在街边的小桌前坐下。她吃得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把油条最多的那半个留到了最后。

      “吃完了还有。”我说。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有一点不好意思,又有一点被看穿的窘迫。“我吃饱了。”她把剩下的半个粢饭团用油纸包好,放进包袱里。包得方方正正,像包一件礼物。

      我没有说什么。有些习惯是在五年的饥饿里长出来的,不是一顿饭就能拔掉的。

      吃完早饭,她站起身,拍了拍衣裳上的芝麻粒。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藕荷色衫子,又看了看街上往来的妇人,眼里的光暗了一瞬。

      “公子,”她轻声说,“我这个样子去您家,会不会给您丢人?”

      “不会。”我说。

      她看了看我,没有再说什么,但抱着包袱的手又紧了紧。

      又走了一盏茶的工夫,到了。推开院门,石榴树正开花,满树红花像一团一团的小火苗。树下石桌上照例放着一把旧茶壶——我娘生前用的,我爹不许人碰,也不许人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很轻的叹息。

      “好大的石榴树。”她说。

      “我娘种的。”

      “你娘呢?”

      “走了。六岁那年。”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那声“嗯”里有一种很深的懂得——不是客套,是她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并且知道安慰是多余的。她自己也在十八岁那年失去了母亲。所以她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多余的话。

      还没等我开口,堂屋的门帘一掀,我爹大步流星地走了出来。六十岁的人了,走起路来还像一阵风。那双鹰一样精明的眼睛扫过院子,落在柳翩身上。

      “爹,”我抢在他开口之前说,“这位是柳姑娘。路上遇见的,来咱们家借住几日。”

      我爹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柳翩屈膝行了个礼,动作不卑不亢:“伯父安好。小女子姓柳,叨扰您老人家了。”

      我爹“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我赶紧接上:“后院有热水吗?柳姑娘走了一路,先去洗洗风尘。”

      “有。”我爹说,“厨房里有新烧的。”

      “多谢伯父。”柳翩又行了个礼,跟着我往后院走。

      我把她领到后院,指了指沐浴间的方向。“热水在灶台上,你自己取。我去给你找两件换洗衣裳。”

      她点点头,没有多问,抱着包袱推门进去了。我听见里面传来水声,这才转身回到前院。我爹正坐在堂屋里,端着那杯凉透的茶,脸上的表情看不出一丝刚才的和气。

      “跪下。”

      我给他续了杯热茶,没跪。

      “爹,您先喝口茶润润嗓子。骂人费嗓子。”

      他噎了一下,瞪了我一眼,但还是接过茶喝了一口。放下茶盏的时候,盏底在桌面上磕出一声脆响——那声响里带着没消完的气。

      “行了。我问你,这姑娘到底什么来历?你给我一五一十说清楚。”

      “乐坊出来的。”

      我爹端着茶盏的手收紧了一下,指节微微泛白。

      “她叫柳翩。”我说。

      我爹的眉头动了一下——眉梢往上一挑,又落回去。每次他在生意场上听到一个熟悉但不太对劲的名字时,就是这个表情。

      “柳翩?”他把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不像问我,更像在跟自己确认。“乐坊那个柳翩?”

      “您知道她?”

      “江淮城里乐坊最有名的红倌人,”我爹说,语气不咸不淡的,“你把她带回来了。”

      我沉默了一瞬。我确实不知道她是红倌人。她在乐坊门口蹲着哭的时候,我没认出她。她跟我说她叫柳翩的时候,我也没想起这个名字在江淮城里的分量。但现在想起来也晚了——人已经站在我家院子里了。

      “她本名叫柳念儿,十四岁那年被她娘卖进乐坊,卖了二十两银子,”我说,“在那种地方待了五年。她娘死后,陈妈妈要把她卖到江北的黑窑子去。她蹲在乐坊门口哭了一整夜,没人管。我路过,看见她哭完了把卖身契折好放回怀里,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然后继续往前走。”

      “就这一个动作?”我爹问。

      “就这一个动作。”我说,“我赎她,是因为这个动作。她是谁——红倌人也好,念儿也好,柳翩也好——跟这个动作没关系。”

      我爹端着茶盏,没有喝,也没有放下。过了很久,他开口了。

      “她今年多大?”

      “十九。”

      “十九岁,乐坊最有名的红倌人。”他重复了一遍,语气不像在质问,更像在掂量——掂量这个身份背后的分量。一个人能在那种地方做到最有名,要么是手段了得,要么是被人踩了无数遍之后硬生生站稳的。不管是哪种,都不是一般人。“你把她带回来,打算怎么办?”

      “她识字,会记账。先在布庄帮忙。”

      “帮忙。”我爹把这两个字重复了一遍,像是觉得这个说法很好笑,又像是觉得这个说法太轻巧。“你花八十两赎一个红倌人回来,让她给你记账?”

      “她值得。”

      “值什么?”

      “值八十两。”

      我爹看着我。他看了很久,久到窗外石榴树上的花瓣落了两朵下来。然后他把茶盏搁在桌上——不是磕,是搁。搁得很轻。

      “行。”我爹说完这句,停顿了好一会儿,”我且看着。你自己选的路,以后别后悔。”

      我起身往外走。

      “站住。”

      我回头。我爹没有看我,他端着茶盏看着窗外的石榴树。“买衣裳的时候挑好一点的料子。别小气。”

      我笑了一下。

      出了堂屋,我先去了布庄。挑了几匹料子——一匹藕荷色的软缎,一匹月白色的细棉,一匹靛蓝色的绸子。又去成衣铺买了几套现成的衣裙和一双绣鞋。路过首饰铺子的时候停了一下,看中一支银簪子——素素的,簪头刻了一朵小小的桂花,花心嵌一粒米粒大小的珍珠。不算贵,但我觉得她会喜欢。她在桂树下接住落花,揣进袖子里。从此以后,每次看到桂花,我都会想到她。

      回到宅子时,柳翩已经从后院出来了。她换上了我买的那套藕荷色衣裙,尺寸刚好。衣裳衬得她整个人都亮了起来——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亮,而是一种干净的、温柔的亮。她站在石榴树下,花瓣落在她肩上,她没有拂。

      “我就知道,你穿藕荷色最好看。”我说。

      她低下头笑了一下。那笑容和刚才不一样了——不再是那种怕用尽的笑。她大概被热水泡开了,整个人看起来松了一些。肩膀不再端得那么直,手指也不再绞着衣角。

      “公子,这院子好多年没有人好好收拾了吧?”

      “嗯,我爹一个人住,平时就两个老仆打扫打扫。”

      “那棵树倒是长得不错。”她走到石榴树下,伸手摸了摸粗糙的树干。

      “我娘种的。二十多年了。”

      她的手停了一下,回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层东西。她知道这棵树对我意味着什么。

      “石榴是好东西。多子多福,吉利着呢。”她说,声音很轻,像是在对那棵树说。

      “那以后你负责给它浇水。”

      她回头看我,眼睛亮了一下。不是因为石榴树,是因为我说了“以后”。

      “走吧,先吃饭。你刚才那半个粢饭团,顶不了多一会儿的。”

      她的脸红了。“你看见了?”

      “看见了。”

      她张了张嘴,想解释什么,最后只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我习惯了。”

      “以后不用习惯了。我家的米缸,饿不死人。”

      厨房里还有些剩饭和菜,我翻了翻,有半条烧鱼和一大碗白饭。把烧鱼热了热,又炒了一碟青菜、煮了个蛋花汤。她站在厨房门口,看得有些发呆——她大概以为,我这样的富家公子是不会进厨房的。

      “你还会做饭?”她问。

      “手艺不好,糊口而已。你呢?”

      “会。”

      “那以后你做。”

      她听到这五个字的时候,嘴角翘了一下。那是我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一种可以称之为“期待”的表情——不是感激,不是害怕,不是紧张。是对某种未来的期待。

      我们坐在厨房的小桌前,一人一碗饭,中间摆着鱼、青菜和蛋花汤。我爹没有出来,大概是刻意给我们留了空间。她吃了一大碗,又添了半碗。我没有说什么,但心里很踏实。一个女人能在一个男人面前添饭,说明她没有在装。

      她放下碗,看着我,眼神认真。

      “公子,我有句话,想跟你说清楚。”

      “叫我沈阳就行。”

      她怔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沈阳。我有句话想跟你说清楚。”

      “说。”

      “关于梁公子的事。”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摸了摸腕间那只银镯子。镯子很旧了,表面有些划痕,但擦得很亮。

      “他是在乐坊里第一个没有轻薄我的人。教过我认字,给过我纸笔和碎银子。我挨妈妈责罚的时候,他替我挡过酒。我一直记着这份恩。可那也是过去的事了。往后跟了你,你就是我夫君。”

      我放下筷子看着她。她低着头,手指还在摸那个银镯子。

      “这镯子,是他送你的?”

      “不是。”她抬起头,把镯子从腕上褪下来给我看。内侧刻着两个字,笔画很浅,已经磨损得几乎看不清了,但我凑近了还是认了出来——“柳沈”。柳是她的姓,沈是她爹的姓。她爹走后,她娘把自己的镯子改了刻字,留给她。

      她把镯子重新戴回腕上,动作很轻,像是戴一件易碎的东西。

      “那就留着。”我说,“至于梁宥之——他对你有恩,你记在心里,那是你的情分。我不会因为这个看轻你。”

      她的肩膀微微往下垂了一点,垂眸时眼角似乎有些泛红,但最终还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她把碗筷收进灶台旁边的水盆里,卷起袖子。

      我看着她洗碗的背影,补了一句:“我不是在你和梁宥之之间做选择。如果我要娶你,跟他没关系。”

      她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洗碗,头没有回。但我看到她抬起袖子擦了一下眼角。我知道她不是因为皂角水才擦眼角的,但我没有拆穿。

      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她洗碗的背影。藕荷色的袖子卷到手肘以上,银镯子在手腕上轻轻晃动。窗外的石榴树影子斜斜地投在地上,厨房里弥漫着皂角的清香。

      我忽然觉得很安静。是那种很多年没有过的安静,不空洞,是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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