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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明明该死的   这是我 ...

  •   这是我杀死前男友后,找到的第三份工作。

      在一家保险公司做推销员,每天打不完的电话,见不完的客户。

      疲惫但也充足。

      至少能将大脑填补得满满当当,以至于我可以不去胡思乱想,没时间做噩梦,没时间忧心忡忡。

      01

      2017年,前男友死后的第三年。

      我肚子上的疤还在,又粗又长的一道狰狞疤痕,横贯整个腹部。

      启良平说这是剖腹产才有的疤,那里面有我们的孩子,但因为我的恨死了。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我们之间只有恨,当然没办法供给一条鲜活的生命活下去。

      我知道这个道理,启良平却不知道,他甚至连男人不能怀孕这点都搞不清楚。

      在我肚子上砍了一刀后,还装模作样,自欺欺人地让我陪他演起了家家酒。

      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肚子上缠着厚厚一层纱布,启良平就一直陪着我。

      出院时,还给那个不可能拥有的孩子起了个名字。

      他的蠢样让我恶心,我顺手掀翻了桌子,又给了他两巴掌。

      可那样依旧不能让这个男人清醒过来。

      毕竟这世界上再没有比启良平更神经病的了。

      02

      在今天之前,我只认识启良平这一个神经病。

      然而今天以后,我的世界里又多出一个疯子。

      冬天,太阳早早就落了山。

      从保险公司下班后,我提着公文包走在路上。

      抵达公交站牌需要经过一条漆黑的巷子,巷子里没有路灯,远远瞧去一眼望不到头。

      我的幽闭恐惧症好了许多,已经不那么怕黑怕独处密闭空间。

      屏息凝神,敛了一口气,闷着脑袋直直往前走。

      秉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原则,步子能迈多大迈多大,只求快点穿过这条巷子。

      然而今天的巷子好像跟我有仇,走不完似的没有尽头。

      直到我感觉到疲惫,才终于发觉前方的一丁点光亮。

      离公交站牌还有四百米,甚至隐隐约约能看到那里亮着的广告牌。

      我稍稍松了口气,加快速度往前跑,然而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

      脚下好像绊到了什么东西,绳子或者一截木头。

      腿脚瞬间不听使唤,重心偏移,整个人都往前倒去。

      然而,预想之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来。

      腰间突兀地出现一双大手,轻而易举就将我捞进一个怀抱。

      身后是男人坚实的胸膛,一道炙热的呼吸随之落在我的头顶。

      过于炙热地温度使我没由来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咳嗽。

      转身要和好心人道谢:“谢——”

      一个谢字还没说出口,那原本放在腰上的大手就缓缓上移,以极快的速度掩住了我的口鼻。

      呼吸间带着一股独属于男人的香气。

      这香气让我觉得有几分熟悉,但又实在没办法把他和记忆中的那个人划上等号。

      毕竟启良平已死,是我亲眼看着断的气。

      总不能借尸还魂?

      阴魂不散吧?

      我脑海中想着这些,直到被人推到墙上,下半身窜来一阵凉风才终于回神。

      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终于意识到这个男人要做什么。

      我慌乱地张嘴,想要呼喊求饶却做不到。

      不知何时,男人的手指分开了我的唇瓣,态度强硬地夹住我的舌头,霸道狠厉,不给我留任何开口的机会。

      来不及吞咽的口水从嘴角蔓延至脖颈。

      熟悉的感觉让我陷入回忆。

      一如既往地胆怯闭上眼,已经绝望地做好了被人欺辱的准备。

      然而,身后的男人却在这时候放开了我。

      男人后退一步,给我让出转身的空间。

      “看我!”

      他的声音沙哑,似乎是通过了某种装置的改造,带着一种独属于机械产品的电子噪音。

      “转过来看我!”

      他又重复了一遍,语速加快一些,显得十分不耐。

      熟悉的语调让我心慌,一瞬间被恐惧包围。

      几乎是出于本能的动作,拖着挂在脚腕的裤子在他阴冷的视线下转了过来。

      他扒掉我最后一层遮羞布,没再逼我睁开眼。

      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只感受到一双冰凉的手托住我的腰臀,缓缓下移。

      摸索了一阵后,好心地帮我提上裤子,顺便帮我理了理衣服上的褶皱。

      “你跟我走。”他命令我睁眼,态度强硬地牵上我的手腕。

      我想要挣扎,却被他一个眼神止住:“梁夜……”

      他知道我的名字。

      视线中那张脸被口罩和帽檐遮住大半,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双眼睛,冷漠无情地冒着寒光:

      “你是想在这里做还是去酒店?”

      他嗯了一声,语气像谈论天气一样平淡。

      把发生关系说的像吃饭那样平常,把威胁当做习惯,这样的人我只见过一个。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03

      我被迫跟男人回了家。

      他把我放在副驾,车子行驶一路,他的手就没离开过我的膝盖。

      像把玩什么玩具一样在我膝盖上摩挲,隔着粗糙的布料抚摸揉弄。

      明明什么都没做,我却感到熟悉的疼痛。

      我的膝盖上有旧伤。

      上学时被人打了一棍子,进医院治了一个多月,红肿淤青尽数消了下去,却还是走不利索。

      医生让我回家养养。

      从那之后就有了后遗症,平日里看着没太大毛病,阴天下雨就痛得受不了。

      开始走不成路,动弹不得。

      每当这时候我就不爱出门,宁可躺在家里将就两天,也不想一瘸一拐地上街,被人喊瘸子。

      很显然男人知晓我膝盖受过伤。

      故意用手指在上面摁过去。

      他的掌心宽大,轻而易举就罩住我整个膝盖。

      这样被掌控的感觉并不好受,再次让我想起了那个已经去世的男人。

      那个被我亲手杀死掩埋,这个世界上我最恨的人——启良平。

      眼前的男人,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我熟悉的身影。

      即便如此,我依旧不敢将他和启良平画上等号。

      三年前,我把启良平推下楼的时候,我用刀割开他脖子的时候。

      亲眼看着他没了气儿。

      他的秘书负责了葬礼的全过程,哪怕怀疑也一直保持沉默。

      拒绝警察局的验尸流程。

      只有秘书和我,我们一起把他送进火葬场。

      出门时,作为合法配偶的我抱着一个盒子,盒子里就是启良平的骨灰。

      他明明是死了的。

      我把他的骨灰撒进了火葬场不远处的臭水沟里。

      他明明该死的。

      怎么还要派别人来阴魂不散!

      04

      车子行驶的方向不是酒店,而是市中心新建的高档小区。

      离开京城三年,在建安市落脚三年,我送过快递,送过外卖,也在深夜的便利店做过兼职。

      为了生存走遍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却从未来过这里。

      这种高档的地方与我无缘。

      准确来说,是与那个没有学历背景,高中都没毕业,腿脚不利索,身上又背着案底的我无缘。

      启良平在世时总爱拿这点嘲讽我。

      我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我被他按在地上 ,在那间地下室,脸颊蹭过粗糙的水泥地,他揪住我的头发,一遍遍折磨,又一遍遍嘲讽。

      问我后不后悔?

      问我这个校园霸凌者有没有过一丝悔意?

      问我是否愧疚?

      问我在一个人的深夜里敢不敢闭上眼,能不能睡着?

      这些问题可笑。

      可笑到我在他身下剧烈咳嗽起来,流着口水露出疯癫的痴态,喘息得像条狗,却还是努力往他脸上吐口水。

      答案显而易见,我不后悔。

      弄死启良野,我一点也不后悔,只觉得痛快。

      启良野是启良平的哥哥,他们家就他兄弟俩,爸爸是做生意的老板,妈妈是拉大提琴的艺术家,全校的学生都羡慕这兄弟俩。

      而十五岁,作为插班生来到这所高校的我只有迷茫。

      不懂旁人对这两兄弟的谄媚,更不懂为什么人要有如此分明的界限。

      我生在一个贫穷困苦乃至可悲的家庭。爸妈是换亲认识的,妈的精神有问题,爸的腿残疾。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他们长得不错,而我又很好地遗传了这一特点。

      过于鲜艳立体的五官使得我和这个贫困的家庭格格不入。

      从小到大我没少听人夸奖,说我不像个男生,眼睛水灵,皮肤白净,比城里的小闺女还引人瞩目。

      上高中前我没去过城里。

      更没见过城里地小闺女,不知道她们白净与否,也不知道她们过得是不是像我一样惨。

      家里就我一个孩子。

      妈生了我之后大出血,没救过来,只剩爸一个人。瘸着腿养我,也瘸着腿打我。

      他打人狠,好几次我都差点被掐死。

      好在我成绩好,也不知是遗传了谁的脑子,在读书上颇有造诣。

      中考是县里的状元,被英华高中破格录取,不仅免了我的学费,每个月还补助了五百块的生活费。

      上学的机会对我来说难得,在我爸看来却是笑话。

      他奋力阻拦,唯恐失去我这个儿子,没了依靠,没劳动力,被人欺负或者瞧不起。

      我被他关起来,求不得,跑不了,险些失去得之不易的免费生名额。

      那段时间闹得天翻地覆,我第一次向他反抗,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努力地争取我本来就该拥有的权利。

      显然意见的,我成功了。

      然而却不是逆天改命。

      费尽心思的几个月,也不过换来一个比初中高一些的高中学历。

      05

      开学那天下雨。

      天气雾蒙阴沉。

      我一个人去,撑着一把黑伞,背着两个大包,一包是被子,一包是旧的带补丁的衣服。

      我不知道这些是否足够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立足。

      但这些已经是我能拿出手的最好的一切。

      报道时间是9点。

      我迟到了三十分钟,保安用这个借口将我拒之门外。却又当着我的面打开门,放另外两个男学生进去。

      两人的外形相似,一样的俊朗帅气,为首的个子高一点的是哥哥,叫启良野。

      启良野,整个一中最出名的学生,他爸是江城首富,他便是首富的孩子,人人羡慕的富二代。

      家里有钱,有钱这件事帮他们解决了人生能遇到的几乎所有麻烦。

      也让别人不得不高看他们一眼,事事恭敬恭顺。

      老师关爱,同学关注,就连保安和这个学校的规则也很大程度地为他们让步。

      说起来还真是讽刺,那天能进学校,全靠启良野替我说话,保安才检查了学生证,不情不愿地放我进去。

      雨滴得密集,我提着大包小包,他们撑着伞,一面是狼狈一面是体面。

      我往宿舍,他们去教学楼。

      在宿舍放好行李,来不及收拾我就去跑去班里报道。

      或许是缘分,我在班里看到了那两张熟悉的面孔。

      他们长得实在好看,像画里的人物一样精致,也不怪无数女生为他们失声尖叫。

      启良野温柔体贴,相较于冷漠一些的弟弟,显然更受欢迎。

      他的抽屉里总被塞满情书,桌子上也总堆满各种礼物。

      他很大方,班里的男生都爱跟他做朋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他们说启良野没架子,不像启良平一样,会嫌弃他们。

      这个年龄的男生爱讲些荤段子,聚在一起不是谈班里的女生,就是攀比球鞋,和喜欢的球星。

      只有启良野不一样,就像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所有人格格不入,但这种格格不入是温和的,不让人讨厌的。

      作为插班生,班主任很自然地将我安排到班级最后一排——夹在那群坏男孩之中。

      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好事。

      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作为透明的存在。

      但偌大的群体,无趣又充满压力的高中生活,总需要一些有趣的刺激。

      自然而然的,穿着老土,来自农村作为插班生的我成为了全班孤立的对象。

      而这些人中只有启良野例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他明明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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