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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明明该死的 这是我 ...
这是我杀死前男友后,找到的第三份工作。
在一家保险公司做推销员,每天打不完的电话,见不完的客户。
疲惫但也充足。
至少能将大脑填补得满满当当,以至于我可以不去胡思乱想,没时间做噩梦,没时间忧心忡忡。
01
2017年,前男友死后的第三年。
我肚子上的疤还在,又粗又长的一道狰狞疤痕,横贯整个腹部。
启良平说这是剖腹产才有的疤,那里面有我们的孩子,但因为我的恨死了。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我们之间只有恨,当然没办法供给一条鲜活的生命活下去。
我知道这个道理,启良平却不知道,他甚至连男人不能怀孕这点都搞不清楚。
在我肚子上砍了一刀后,还装模作样,自欺欺人地让我陪他演起了家家酒。
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肚子上缠着厚厚一层纱布,启良平就一直陪着我。
出院时,还给那个不可能拥有的孩子起了个名字。
他的蠢样让我恶心,我顺手掀翻了桌子,又给了他两巴掌。
可那样依旧不能让这个男人清醒过来。
毕竟这世界上再没有比启良平更神经病的了。
02
在今天之前,我只认识启良平这一个神经病。
然而今天以后,我的世界里又多出一个疯子。
冬天,太阳早早就落了山。
从保险公司下班后,我提着公文包走在路上。
抵达公交站牌需要经过一条漆黑的巷子,巷子里没有路灯,远远瞧去一眼望不到头。
我的幽闭恐惧症好了许多,已经不那么怕黑怕独处密闭空间。
屏息凝神,敛了一口气,闷着脑袋直直往前走。
秉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原则,步子能迈多大迈多大,只求快点穿过这条巷子。
然而今天的巷子好像跟我有仇,走不完似的没有尽头。
直到我感觉到疲惫,才终于发觉前方的一丁点光亮。
离公交站牌还有四百米,甚至隐隐约约能看到那里亮着的广告牌。
我稍稍松了口气,加快速度往前跑,然而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
脚下好像绊到了什么东西,绳子或者一截木头。
腿脚瞬间不听使唤,重心偏移,整个人都往前倒去。
然而,预想之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来。
腰间突兀地出现一双大手,轻而易举就将我捞进一个怀抱。
身后是男人坚实的胸膛,一道炙热的呼吸随之落在我的头顶。
过于炙热地温度使我没由来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咳嗽。
转身要和好心人道谢:“谢——”
一个谢字还没说出口,那原本放在腰上的大手就缓缓上移,以极快的速度掩住了我的口鼻。
呼吸间带着一股独属于男人的香气。
这香气让我觉得有几分熟悉,但又实在没办法把他和记忆中的那个人划上等号。
毕竟启良平已死,是我亲眼看着断的气。
总不能借尸还魂?
阴魂不散吧?
我脑海中想着这些,直到被人推到墙上,下半身窜来一阵凉风才终于回神。
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终于意识到这个男人要做什么。
我慌乱地张嘴,想要呼喊求饶却做不到。
不知何时,男人的手指分开了我的唇瓣,态度强硬地夹住我的舌头,霸道狠厉,不给我留任何开口的机会。
来不及吞咽的口水从嘴角蔓延至脖颈。
熟悉的感觉让我陷入回忆。
一如既往地胆怯闭上眼,已经绝望地做好了被人欺辱的准备。
然而,身后的男人却在这时候放开了我。
男人后退一步,给我让出转身的空间。
“看我!”
他的声音沙哑,似乎是通过了某种装置的改造,带着一种独属于机械产品的电子噪音。
“转过来看我!”
他又重复了一遍,语速加快一些,显得十分不耐。
熟悉的语调让我心慌,一瞬间被恐惧包围。
几乎是出于本能的动作,拖着挂在脚腕的裤子在他阴冷的视线下转了过来。
他扒掉我最后一层遮羞布,没再逼我睁开眼。
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只感受到一双冰凉的手托住我的腰臀,缓缓下移。
摸索了一阵后,好心地帮我提上裤子,顺便帮我理了理衣服上的褶皱。
“你跟我走。”他命令我睁眼,态度强硬地牵上我的手腕。
我想要挣扎,却被他一个眼神止住:“梁夜……”
他知道我的名字。
视线中那张脸被口罩和帽檐遮住大半,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双眼睛,冷漠无情地冒着寒光:
“你是想在这里做还是去酒店?”
他嗯了一声,语气像谈论天气一样平淡。
把发生关系说的像吃饭那样平常,把威胁当做习惯,这样的人我只见过一个。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03
我被迫跟男人回了家。
他把我放在副驾,车子行驶一路,他的手就没离开过我的膝盖。
像把玩什么玩具一样在我膝盖上摩挲,隔着粗糙的布料抚摸揉弄。
明明什么都没做,我却感到熟悉的疼痛。
我的膝盖上有旧伤。
上学时被人打了一棍子,进医院治了一个多月,红肿淤青尽数消了下去,却还是走不利索。
医生让我回家养养。
从那之后就有了后遗症,平日里看着没太大毛病,阴天下雨就痛得受不了。
开始走不成路,动弹不得。
每当这时候我就不爱出门,宁可躺在家里将就两天,也不想一瘸一拐地上街,被人喊瘸子。
很显然男人知晓我膝盖受过伤。
故意用手指在上面摁过去。
他的掌心宽大,轻而易举就罩住我整个膝盖。
这样被掌控的感觉并不好受,再次让我想起了那个已经去世的男人。
那个被我亲手杀死掩埋,这个世界上我最恨的人——启良平。
眼前的男人,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我熟悉的身影。
即便如此,我依旧不敢将他和启良平画上等号。
三年前,我把启良平推下楼的时候,我用刀割开他脖子的时候。
亲眼看着他没了气儿。
他的秘书负责了葬礼的全过程,哪怕怀疑也一直保持沉默。
拒绝警察局的验尸流程。
只有秘书和我,我们一起把他送进火葬场。
出门时,作为合法配偶的我抱着一个盒子,盒子里就是启良平的骨灰。
他明明是死了的。
我把他的骨灰撒进了火葬场不远处的臭水沟里。
他明明该死的。
怎么还要派别人来阴魂不散!
04
车子行驶的方向不是酒店,而是市中心新建的高档小区。
离开京城三年,在建安市落脚三年,我送过快递,送过外卖,也在深夜的便利店做过兼职。
为了生存走遍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却从未来过这里。
这种高档的地方与我无缘。
准确来说,是与那个没有学历背景,高中都没毕业,腿脚不利索,身上又背着案底的我无缘。
启良平在世时总爱拿这点嘲讽我。
我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我被他按在地上 ,在那间地下室,脸颊蹭过粗糙的水泥地,他揪住我的头发,一遍遍折磨,又一遍遍嘲讽。
问我后不后悔?
问我这个校园霸凌者有没有过一丝悔意?
问我是否愧疚?
问我在一个人的深夜里敢不敢闭上眼,能不能睡着?
这些问题可笑。
可笑到我在他身下剧烈咳嗽起来,流着口水露出疯癫的痴态,喘息得像条狗,却还是努力往他脸上吐口水。
答案显而易见,我不后悔。
弄死启良野,我一点也不后悔,只觉得痛快。
启良野是启良平的哥哥,他们家就他兄弟俩,爸爸是做生意的老板,妈妈是拉大提琴的艺术家,全校的学生都羡慕这兄弟俩。
而十五岁,作为插班生来到这所高校的我只有迷茫。
不懂旁人对这两兄弟的谄媚,更不懂为什么人要有如此分明的界限。
我生在一个贫穷困苦乃至可悲的家庭。爸妈是换亲认识的,妈的精神有问题,爸的腿残疾。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他们长得不错,而我又很好地遗传了这一特点。
过于鲜艳立体的五官使得我和这个贫困的家庭格格不入。
从小到大我没少听人夸奖,说我不像个男生,眼睛水灵,皮肤白净,比城里的小闺女还引人瞩目。
上高中前我没去过城里。
更没见过城里地小闺女,不知道她们白净与否,也不知道她们过得是不是像我一样惨。
家里就我一个孩子。
妈生了我之后大出血,没救过来,只剩爸一个人。瘸着腿养我,也瘸着腿打我。
他打人狠,好几次我都差点被掐死。
好在我成绩好,也不知是遗传了谁的脑子,在读书上颇有造诣。
中考是县里的状元,被英华高中破格录取,不仅免了我的学费,每个月还补助了五百块的生活费。
上学的机会对我来说难得,在我爸看来却是笑话。
他奋力阻拦,唯恐失去我这个儿子,没了依靠,没劳动力,被人欺负或者瞧不起。
我被他关起来,求不得,跑不了,险些失去得之不易的免费生名额。
那段时间闹得天翻地覆,我第一次向他反抗,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努力地争取我本来就该拥有的权利。
显然意见的,我成功了。
然而却不是逆天改命。
费尽心思的几个月,也不过换来一个比初中高一些的高中学历。
05
开学那天下雨。
天气雾蒙阴沉。
我一个人去,撑着一把黑伞,背着两个大包,一包是被子,一包是旧的带补丁的衣服。
我不知道这些是否足够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立足。
但这些已经是我能拿出手的最好的一切。
报道时间是9点。
我迟到了三十分钟,保安用这个借口将我拒之门外。却又当着我的面打开门,放另外两个男学生进去。
两人的外形相似,一样的俊朗帅气,为首的个子高一点的是哥哥,叫启良野。
启良野,整个一中最出名的学生,他爸是江城首富,他便是首富的孩子,人人羡慕的富二代。
家里有钱,有钱这件事帮他们解决了人生能遇到的几乎所有麻烦。
也让别人不得不高看他们一眼,事事恭敬恭顺。
老师关爱,同学关注,就连保安和这个学校的规则也很大程度地为他们让步。
说起来还真是讽刺,那天能进学校,全靠启良野替我说话,保安才检查了学生证,不情不愿地放我进去。
雨滴得密集,我提着大包小包,他们撑着伞,一面是狼狈一面是体面。
我往宿舍,他们去教学楼。
在宿舍放好行李,来不及收拾我就去跑去班里报道。
或许是缘分,我在班里看到了那两张熟悉的面孔。
他们长得实在好看,像画里的人物一样精致,也不怪无数女生为他们失声尖叫。
启良野温柔体贴,相较于冷漠一些的弟弟,显然更受欢迎。
他的抽屉里总被塞满情书,桌子上也总堆满各种礼物。
他很大方,班里的男生都爱跟他做朋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他们说启良野没架子,不像启良平一样,会嫌弃他们。
这个年龄的男生爱讲些荤段子,聚在一起不是谈班里的女生,就是攀比球鞋,和喜欢的球星。
只有启良野不一样,就像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所有人格格不入,但这种格格不入是温和的,不让人讨厌的。
作为插班生,班主任很自然地将我安排到班级最后一排——夹在那群坏男孩之中。
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好事。
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作为透明的存在。
但偌大的群体,无趣又充满压力的高中生活,总需要一些有趣的刺激。
自然而然的,穿着老土,来自农村作为插班生的我成为了全班孤立的对象。
而这些人中只有启良野例外。
避雷:狗血第一人称,结局be(大概率),现炒的故事不会太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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