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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年生活 老家 ...

  •   童年是模糊的照片,记不清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儿。只记得,一个概括。
      我经常在作文里面写,我有一个爱我的姐姐。经常与那个姐姐玩。这不过是我的幻想罢了。我的童年是在老家度过的。
      那会儿老家的经济不发达,一星期赶一次集,如果那次集没有准备好一星期的吃食,那就只能饿着,如果运气好,应该会有人开着三轮车卖菜。偶尔,有大喇叭喊,收手机勒收手机勒。那个时候奶奶便会抱怨年幼的我,去家里小屋中的抽屉,拿出旧手机,去换钱。不过全是老年机。也换不了多少。换了钱便会带我买些吃的,那会太小不可能给我买零食。便会给我买一些其他的,黄瓜,西红柿,或者肉。或者,去快餐店给我选3道菜,我这个人,吃到好吃的就想一直吃。所以那三道菜永远都是,西红柿炒鸡蛋,炒菜花,炒包菜。那会儿不喜欢喝汤,奶奶就不买汤,给我倒水喝。这三道菜我肯定吃不完,吃不完,奶奶就吃了。我至今还记得那三道菜的味道,谈不上特别好吃,我能记到现在,不过是因为那是童年的味道,不咸不淡,马上就要被我忘记。不过现在却吃不到了。因为那家店的主人走了,走的时候73了。也算是寿终正寝。听奶奶说,那家店的主人,有两个孩子。当时他走的时候,孩子还在外地。没来得及来看他最后一眼。
      我记得那个人,他是一个老头,经常带着慈爱的笑。在老家,到了他那个年纪,基本上都会佝偻着背。他不是,他的腰板是挺直的。正如他的一生,清廉。这家饭馆很挣钱,十里八乡,只有他这一家。他挣了钱,就把一半多的钱捐到郊区,自己,留些不被饿死的饭钱,与,买菜的钱。他的衣服从来都是有补丁的,不过他走的那天穿的是新衣服。也是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
      他经常会给我和奶奶免点饭钱,他说,哎呀,不要了不要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别到时候还得麻烦你。这个时候,奶奶就不好再推辞了。我觉得,他是因为奶奶的退休金不高,父母也不常来的原因给我们抹点钱的。
      爷爷与这个老头的关系也不错,他们经常在一起聊天,那会,爷爷经常从他家拿些东西,也不算拿,实际上是他给的,爷爷不要,他就非要给,他自己家里都快穷得揭不开锅了,还在补贴我们家。
      哪怕这样,他的饭馆用的也是新鲜菜,新鲜肉。可能,好多人都觉得他的饭馆脏,实际上他的饭馆一点也不脏,后厨的锅碗擦得锃亮。各种东西都被摆得井井有条。他的家也是这样。所以他的饭馆就有很多人去吃,因为干净。价格,也不算贵。村里人能接受得了。
      他爱笑,旁人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便会说,爱笑的人运气总不差。确实。
      我老家,还有一个卖布鞋的老头。那老头有一双巧手,做出来的布鞋很好看。一赶集他便会卖。可他这布鞋的质量好,村里人又觉得鞋没穿烂不能换,他便回回都把这些鞋拿回家,可下回再赶集,照样能看到新的样式。
      老家还有一个奶奶,那个奶奶做玩具,特别好看。那奶奶的腿脚不好,脸上带着笑。可长相却感觉很凶。她一年能挣3万,在老家这已经算很多了。她挣了钱,就给自己的丈夫。后来她生病了,找丈夫要钱,丈夫给了她45。她问钱哪去了,她丈夫说,借给别人买车了。
      老家还有一个人,是妻子管钱。丈夫在糖厂上班,把玉米榨成糖。一个月挣好几千,家庭美满。
      老家还有一个人,他到处找别人借钱。事实上他很聪明,之前借银行的钱,然后借给别人,让别人还利息,比银行的利息还多。到时候把银行钱还了,还能再赚点儿。可他把钱借出去之后,钱就石沉大海了。没人还。他还没工作,之后就一直找别人借钱也不还。不止他借,他哥哥也借,三年前借了我父亲2万。说一个月还,现在还没还。
      实际上他哥跟他不一样,他哥一个月能挣8000多。就是单纯不想还。
      而且,他长得还行,和一开始的妻子离婚了。找了一个比他小五六岁的女生,说是当年女生,上大学的时候他就开车堵她,他俩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见过那个女生,特别好看。特别年轻。好像比我小姑姑还小一岁。
      他有个孩子,学习不好。当年让我爸帮我找工作。可她学历太低了。而且,我爸说让她,去我们对面的那个楼住。我妈说,那这样咱们一做饭她就知道,一日三餐都得跟她吃。最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她去南方充棉花了。
      我跟她实际上没有什么交集,可在我写的作文里,她却经常出现。
      毕竟,为了800字。谁没撒过谎。如果你没撒过。那我将真真切切的对你说一句,你真厉害。
      说实话,我的人生,并不像小说女主那样光彩夺目。可我却不想这样平庸的过完这一生。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里面有一句话,
      “一个只想使过程精彩的人是无法被剥夺的,因为死神也无法将一个精彩的过程变成不精彩的过程,因为坏运也无法阻挡你去创造一个精彩的过程。”
      读完这句话的时候,我想,我的人生既然不精彩,我就要去创造一个精彩。
      说实话,我很佩服他们,这也是无数的作者。他们能写出来这么多好书。我却连短短的1万字可能都写不出来。
      其实,我差一点就叫青小苗了。但小苗不是长不高吗?所以我叫青棠,或许一个名字就定了一个人的一生。或许不是。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奇妙的缘分让我叫了这个名,我最喜欢的颜色是青色。最喜欢的花是海棠。我想,如果我不叫这个。我的笔名应该是这个。
      小时候的我很古怪,没人愿意陪我玩。因为我指甲尖,爱挠人。可能那些年,我挠的人太多。现在遭报应了,有了特应性皮炎,还是中重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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