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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何小满 何小满的死 ...

  •   何小满的死亡档案存放在市局档案室最深处的那一排铁柜里,编号91057,死亡时间一九九一年五月四日。
      陈启明花了整整一天才把它从尘封的库房里刨出来。档案袋上积着三十年的灰,封口处的浆糊已经脆成粉末,轻轻一碰就碎了一桌。
      他把档案推到林檀面前。
      “你要的都在里面。死因鉴定、现场照片、遗书复印件。还有……”他停了一下,“她的病历。温士元写的。”
      林檀翻开档案。
      第一页是死者的基本信息。
      何小满,女,二十一岁,无业,未婚。户籍地址是城南柳巷四十二号——和温七的住所只隔了五个门牌。
      第二页是现场照片。
      黑白照片拍的是一个老式里弄房间,水泥地面,白灰墙,窗户上糊着旧报纸。一个年轻的女孩吊在房梁上,用的是丝巾,白色真丝,长长的,从梁上垂下来,在她颈后打了一个精致的蝴蝶结。
      她的脚下有一个坑。
      和现在的连环案一模一样的坑。
      林檀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何小满死的时候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塑料凉鞋。她的头发很长,扎成一条粗辫子,搭在胸前。表情很安详,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满足。和周远航一样,和陈江河一样。
      像是在完成一件等待已久的事情。
      “遗书呢?”林檀问。
      陈启明从档案袋里抽出一个塑封袋,里面装着一张对折的信纸。
      林檀接过塑封袋,隔着塑料膜展开信纸。
      字迹娟秀,墨迹已经褪成淡棕色。
      “阿七,我分不清了。
      每天醒来,我不知道我是谁。有时候我是小满,有时候我是另一个人。那个人在我身体里说话,她告诉我,跳下去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我试着跟她吵,但她声音比我大。她在我脑子里喊,喊了一整夜,我睡不着,我只能听她说。
      她说五楼不够高。她说你看下面那些人,他们都活着,凭什么。
      阿七,我站在窗边的时候,我不觉得害怕。我觉得那是回家。我觉得跳下去,就回到阿妈身边了。
      但我没有跳。
      因为我答应了阿爸,我要等满三年。他说满三年才算是熟了。熟了之后,我的‘人魄’可以救下一个人。
      阿七,我不知道下一个吃我的人会是谁。但如果你见到那个人,你能不能告诉她——
      对不起。”
      信的最末尾,又加了一行小字,字迹比前面潦草得多,像是在发抖的状态下写的:
      “其实我已经死了。服药那天就死了。后面这三年,是另一个人替我活的。”
      林檀把遗书放下。
      她的手很稳。做了这么多年法医,她见过无数遗书,有的悔恨,有的愤怒,有的麻木。但这一封不一样。何小满在临死前不是写给自己的,是写给下一个人的。
      下一个吃她的人。
      下一个被她填满的人。
      下一个变成她的人。
      也就是……林檀自己。
      她翻开第三页。那是温士元的病历,用毛笔写在毛边纸上,字体工整,像是在写一幅书法作品。
      “何小满,女,十八岁,于一九八八年五月四日初诊。患者目睹生母坠楼身亡后,情志闭锁,不语不动,目光空洞。诊断为‘失魂症’。拟以‘人魄’为引,重建魂基。所选‘人魄’来源:刘某,女,三十四岁,于一九八八年三月二日坠楼身亡,死前留有遗言‘我不想活了’。二者魂质相近,可匹配。”
      刘某。
      那个跳楼的女人。
      那个在何小满身体里住了三年的女人。
      那个现在……在林檀身体里的女人。
      “温士元选的每一块‘人魄’,来源都跟患者匹配。”林檀放下病历,“何小满的妈妈是跳楼死的,她用的‘人魄’就来自一个跳楼死的女人。他觉得这样‘魂质相近’,效果最好。”
      陈启明没有说话。他坐在会议桌对面,手里转着一支笔,转了七八圈才开口。
      “你身体里那个东西,就是她?”
      “何小满。以及她体内的刘某。以及刘某体内不知道来自谁的更上游。”林檀说,“温七说得对,这是一个套娃。何小满是第五代,我是第六代。每一代人都吞下了上一代人,死去之后,再被下一代人吞下。”
      “那你呢?”
      林檀没有回答。
      她想起温七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你身体最深处的那个人,可能已经死了一百年了。”
      一百年。四代人。五个人的记忆叠在一起,压缩在一个人的躯壳里。
      “我要去何小满住过的地方。”林檀站起来,“柳巷四十二号。”
      柳巷四十二号在三十七号斜对面,中间只隔着一棵歪脖子槐树和一条窄得只能走两个人的青石板路。
      房子已经封了好几年,门上钉着拆迁办的封条。陈启明用工具刀挑开封条上的胶水,推开门。里面和温七的住处格局几乎一模一样,连家具的摆法都相似——八仙桌在堂屋正中,香炉在桌上,墙上一幅手绘的图。
      但何小满的图不一样。
      温七画的是树,树根往下扎。何小满画的是楼梯。
      一阶一阶往上走的楼梯,走到顶,是一扇门。门开着,里面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画的下方写了一行字:
      “阿妈在门那边等我。”
      林檀移开视线,走进卧室。
      卧室很小,放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就满了。床上铺着碎花床单,枕头边放着一个相框。相框里不是照片,是一张手绘的肖像画。画的是温七,扎两条辫子,穿碎花衬衫,笑得露出牙齿。
      相框背后的字迹是何小满的:
      “阿七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林檀把相框放回原处。
      书桌上放着一本笔记本,封面是粉色塑料皮,印着那个年代流行的卡通兔子。她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
      “阿爸说,从今天开始写日记。他说写下来就不会忘了自己是谁。”
      下面是一页一页的日记。
      林檀坐下来,从第一页开始看。
      “一九八八年五月四日,晴。
      今天喝了药。很腥,想吐。阿七给我吃了陈皮糖,说多喝几次就习惯了。”
      “五月十日,阴。
      今天在镜子里看见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她站在我后面,穿着红裙子。我回头,什么都没有。阿爸说这是正常现象,说明药起效了。”
      “六月三日,雨。
      红裙子的女人又来了。这次她没有站在我后面,她站在镜子里面,朝我招手。我不敢告诉阿爸。”
      “九月十七日,多云。
      我不怕她了。她叫刘姐。她跟我说她女儿跟我差不多大,被她老公打跑了。她跳楼那天,她女儿没来。她一直在等她女儿。我觉得她挺可怜的。”
      “一九八九年二月四日,晴。
      刘姐今天第一次替我说话。隔壁的王婶骂我不干活,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嘴巴自己就动了。我说:‘你再说一句试试?’声音不是我的。王婶吓跑了。我照镜子,眼睛也不是我的。”
      林檀翻页的手顿了一下。
      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卧室墙角那面落满灰尘的穿衣镜。镜子蒙了一层灰,映出她自己模糊的身影。
      她低头继续看。
      “一九九〇年五月四日,阴。
      两年了。阿爸说我状况很好,是最成功的一颗。其实我想告诉他,我已经不是何小满了。何小满在喝药那天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刘姐,还有刘姐身体里不知道什么东西。
      但我没有说。因为阿七说,等我成熟了,我的‘人魄’可以救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只有三岁。她爸爸妈妈都死了,她一个人躺在医院里,不说话,不吃饭。
      阿七说,那个小孩跟我当年一模一样。”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十日,雨。
      时间快到了。阿爸说三年是圆满。下个月四号,我就满三年了。
      这几天刘姐一直在跟我说话。她说她等不及了,她要去找她女儿。她说她女儿在外面过得不好,需要她。
      我说,那我呢?
      刘姐说,你跟我一起走。
      我不想走。但我的手不是我的。今晚我在窗边站了一个小时,我拼命往后退,但我的脚一动不动。
      阿七,我有点害怕。
      我怕死。但我更怕死了之后,变成另一个人。
      就像刘姐那样。”
      “一九九一年五月三日,阴。
      明天。”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
      最后一页夹着一张照片,是拍立得拍的,色彩已经褪得发黄。照片上两个女孩并肩站在济生堂门口,一个是温七,一个是何小满。何小满穿着碎花连衣裙,笑得很灿烂,完全不像一个病人。
      照片背面写着:
      “我和阿七。一九九〇年夏天。最好的日子。”
      林檀把笔记本合上。
      她坐在何小满的书桌前,窗外是柳巷寂静的午后,阳光透过蒙尘的窗户照进来,在她手背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斑。
      她低头看自己的手。
      这双手解剖过数百具尸体,写出过无数份鉴定报告,准确地测量过每一个伤口的角度和深度。
      但这双手不是她的。
      是何小满的。是刘姐的。是每一个被吞噬、被继承、被延续的死去的人的手。
      “林檀。”
      陈启明的声音从堂屋传来。
      “你来看看这个。”
      她站起来,走到堂屋。
      陈启明站在八仙桌前,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在香炉底下压着。今天的新邮件,不是三十年前的。”
      林檀接过信封。
      普通的白色信封,没有邮票,没有邮戳,封口用浆糊粘着。正面写着:
      “林檀亲启。”
      字迹是温七的。
      她拆开信封,抽出一张信纸。
      “阿檀:
      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见过何小满了。
      她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也是阿爸最成功的作品。她的死不是结束,是开始。她的‘人魄’在你体内长了二十七年,现在已经熟透了。
      阿爸定下的规矩是三十年收成。现在还剩三年。
      如果你不想变成她,来找我。
      地址是柳巷三十七号。
      后院的槐树底下,往下挖两米。
      我在那里等你。
      阿七”
      林檀把信纸折好,放进口袋。
      “她要我往下挖。”
      陈启明看着她的目光里带着一种很少出现在刑警队长脸上的东西——犹豫。
      “你信她?”
      “我不信。”林檀说,“但我身体里那个东西信。”
      她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幅挂在墙上的画。楼梯。门。空白。
      何小满说阿妈在门那边等她。
      那扇门对何小满来说,是死亡。
      对林檀来说,是她自己。
      她跨出门槛,朝三十七号走去。
      身后,陈启明快步跟上来。
      柳巷的青石板路在午后阳光里泛着微微的湿气。那棵歪脖子槐树的影子斜斜地投在地上,枝丫像一只干枯的手,指向三十七号后院的方向。
      林檀推开三十七号的木门。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看;但她知道,在四十二号二楼那扇钉着木板的窗户后面,有人在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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