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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玉是石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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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娘死得并不光彩
七个人剜着她的身子,银铁翻飞,连换了九把短刀。
任娘是叫凌迟活活剐死的,削到最后只剩白骨一具,被野狗叼回窝里啃了七十六天,连灰也没剩下。她的魂魄在天地间荡荡悠悠,足足二十年。判堂阴官说她执念太深,邪念太重,阎王爷不肯收她,她便辗转世间,做了二十年的野鬼。
野鬼任娘也做得相当自在
二十年里,她日夜守着那十二个仇人,不眠不休。七个刽子手里有一个姓宋的,她死后半年失足落水,没人救给淹死了,其余六个人还活得好好的。九把短刀只剩四把还在世上流转,两把在东猎户手里,一把在杜侍郎家的柜底,还有一把沉在谢家明池中。
十二个仇人,六个是人,四个是物,还有两个是狗。
一只狗叫大黄,上辈子啃食她骨头的畜生,一只狗叫谢灵瑕,要她性命的祸首。
任娘想不明白,这谢灵瑕跟她无冤无仇,凭什么取她性命,削她肉身。虽说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女扮男装,从贱民一路爬到台阁,哪一步不是天子的亲信,皇权的倚重,他怎么不去找皇帝说理。偏偏就他谢灵瑕自命清高,拿朝堂当木石,拿佐朝纲当己任,顺手就把她这个奸佞小人杀了个干干净净。
也不知谢灵瑕吃了哪门子错药,只除祸害,不碰毒瘤。就好比司马家那颗老鼠屎,上梁不正下梁歪,可十五年后,谢灵瑕倒把皇权乖乖捧到了司马家手里。
真是一条诡计多端的狗。
十年里任娘一直盯着那只野狗,偶尔也去别的仇人那儿转转。后来她慢慢原谅了这只狗,因为她发现,这天底下跟她最像的,不是什么亲朋故旧,而是一条并不起眼的狗。
大黄叫大黄,四肢细长,通体漆黑。它是公狗,一窝里的第七只,生下来就瘦弱,被主人扔在城西门外头,靠吃土吃草垫子活着。八岁那年叫人打断双腿,九岁被顽童戳瞎左眼,第十个年头靠着任娘的骨头活了七十六天,最后死在城西大雪纷飞的日子里。
任娘头一回想伸出手,把这个可怜东西带走。可她不过是天地间空荡荡的一缕白鬼,什么也摸不着,有仇也报不了,只能站在大黄身边,仿佛能同它通感,好像跟它共用一双眼睛,一起望着人间苍山。
——走吧,跟我走
任娘带着这个可怜东西往黄泉生门走。彼岸花开得正烈,不像人间那么冷。
睁开眼,窗外是青的山,绵延不绝。破旧的屋子,灰扑扑的窗纱,怎么也遮不住春天灿烂。
任娘重生了,天崇七年,她十二岁那年,青州这时候还不叫青州,叫温乡,一个穷得叮当响,遍地饥荒,饿殍遍野的地方。她原本是饿倒在路边的,叫一个大善人捡了回去。善人教她识字,给她活路,带她看世间趣事乐事。
善人叫郦君玉,是燕晋第一探花,中原千古名人。
任娘急忙滚下床,抬眼望向四周时,一切平静惘然。想来也是,加上上辈子的年岁,她也年过半百,已具成熟心性的她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流泪。
只在堂后案上留了字条,转身推开院门,抬步离开这座二进宅子,往东走十里,有一棵桂树,她把最高的那枝折下来,自己抱在怀里。往西南走五里,是一块官地,以后的太守府会落在那儿,再往北走五里,有两条岔路,一条是酒肆,一条直通花田东。
任娘知道,郦君玉在花田给她采药,走那条路,才能碰上他。
可她盯着怀里的桂枝,心中难免沉闷,却没走上那条通往花田的路。
她在岔道口站了很久,怀里的桂枝被春风吹得簌簌响。往北走五里是花田东,郦君玉会在那儿弯腰采药,青衫被露水打湿半截,抬头看见她时,会露出温和又惊讶的神色。
上辈子就是这样的。
她记得那天自己饿得只剩一口气,趴在路边的泥水里,看见一双布鞋停在眼前。那人蹲下来,递给她半块饼,声音像温乡三月的风:“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她没有名字,生下来就贱,贱到不配有名字。
“那就叫任平生吧。”那人说,“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往后你跟着我,我教你读书认字,教你做个顶天立地的人。”
任娘把桂枝往怀里又紧了紧,转身朝西走。
她不去花田了,不去见郦君玉了。
上辈子郦夫子送的收徒礼她现在抱在怀里,心里将他当师傅就好,今生叫他别再有自己这样的徒弟。
任娘跑的远远的,这辈子绝对不会让他郦君玉碰到,可不跟着郦君玉,一个人恐怕难以走到燕京,任娘想了很久
还是决定去找她前生的主公
主公早慧近妖,想来八岁和十六岁时的志向应该大差不差。
路漫漫其修远兮,八岁的主公需要她这颗五十多岁的脑袋,任娘是这么想的。
[二]
重华公主是谢瑰琦伯母,半月前薨逝,堂兄谢灵瑕带着二百侍从去鹤观给母亲祈福,谢瑰琦也要去易道庵诵经。从燕京到易道庵,要途经版城、越川、温乡、襄阳。易道庵在襄阳西山的半山腰上,自古名门贵胄都去那儿修心。
跟着谢瑰琦一路走的,有二百八十号侍从婢女。轿前挑着谢家的蓝旗,四十个壮汉合力架着重华公主的衣冠灵帆,吹吹打打,锣鼓喧天。行队里头还有四重境的高手,一路没人敢拦。
“琦公子,这温乡的太守府前两年叫乱民拆了。城里还剩两座城门,城西门往里走五里有个镇等府,城南门往前走有块空地叫祭台。公子想住哪儿?”
谢瑰琦不愿意住破府,没人味儿,死气沉沉的。她掀开车帘看着头顶巨大的灵帆,觉得又静又凉。
“祭台吧,我不爱住别人住过的破屋子。”
其实她是怕,怕空府里的游魂,不如干脆住在外头,野鬼忙着跟野鬼抢食,没人来搅扰她。
机玄领命退下,翻身上马,双腿轻夹马腹,跑到队伍前头领队去了,只留下个如标枪一般的腰背。
谢瑰琦摆弄着眼前的棋子,都是黑色的,怎么就光泽不同呢,一块大的和田玉分成几十块小的,难道不还是同一块吗?
她屈指敲了敲睡倒在软垫下的杏仁,待杏仁睁开她的杏仁眼,谢瑰琦指着棋盏问:“这些棋子有何差别?”
杏仁揉揉惺忪的眼睛
“水一样透的更贵,像石头一样暗淡的最便宜。”
谢瑰琦并不满意:“可我的棋向来是最好的,都像水一样透,他们又有什么差别?”
杏仁一下子清醒过来,支支吾吾答不出所以然,正当谢瑰琦开口要扣去她这个月的零嘴来惩罚她偷懒时,她一拍脑袋,张口就道
“公子爱之则贵,厌之则贱。”
谢瑰琦笑了,这可不是满意,因为杏仁的零嘴还是被扣掉了。
[三]
温乡的春天来得急,走得也急。才三月中,日头就已经毒辣起来,晒得官道上的黄土裂开细纹,大旱三年不曾落过雨。
任平生被绑在人车后头,胳膊反剪,麻绳勒进手腕的皮肉里,她太瘦了,十二岁的骨架上挂着一层薄皮,肋骨根根分明。蛮人的麻布衣裳太大,套在她身上空荡荡的。
“这崽子太轻了,熬不出二两油。”赶车的蛮人回头瞥了她一眼,用半生不熟的官话说,“不过肉嫩,煮一煮,骨头也嚼得动。”
另一个蛮人坐在车辕上,正用短刀剔牙,闻言笑了一声:“祭台那边已经架了锅,今儿咱们先开荤,明儿再去西边捞人。”
任平生垂着头,她的眼睛是干涩,枯井一般,只是微微抬起视线,透过散落的乱发,望着官道尽头那片灰蓝的天。
她本不该走这条路的。
可她走到半路就迷了方向,温乡的路跟她上辈子记得的不太一样,也许是年头太久,也或许是她老了。她在荒野里挣扎,饿得两眼发花,一头撞进蛮人堆里,成了他们的盘中餐。
牛车颠簸着拐过一个弯,前方的地势豁然开朗。
任平生抬起头,看见一片平坦的空地,黄土地上插着几根歪斜的木桩,中间垒着石头灶台,灶上架着一口黑铁大锅,锅底还有余烬
_祭台
她认出这里上辈子是温乡的旧祭台,后来被乱民拆了石料去盖房子,再后来太守府重建,这块地被圈进后花园,成了一片竹林。可现在它还是祭台,荒凉、破败,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焦糊的腥气。
蛮人把人车停在祭台边上,跳下车,伸手揪住任平生的后领,拎一只死猫一样把她从车上拽下来。
她的膝盖磕在硬地上,血珠子从膝盖上渗出来,又很快被黄土吸干。
“别给人弄死了,活着煮才鲜。”那个剔牙的蛮人蹲下来,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扳起来看了看,“就是瘦了点,眼睛倒挺亮。”
任平生在心里狂吐口水,心道晦气,死水般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蛮人被这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松开手,啐了一口:“过会儿就把你的眼睛生吃了。”
他们把任平生拴在木桩上,麻绳在她脖子上绕了两圈,另一端系在桩顶。
日头西斜,影子慢慢地从她脚边爬到身侧,再爬到脸上。
现如今温乡大闹饥荒,木头树皮也是能吃的,这群蛮人捡的柴还不够烧开一锅水。她闭了一会儿眼,又睁开,望着远处那条官道。
官道上烟尘滚滚
她先听见了锣鼓声,然后是唢呐,然后是无数脚步踏在黄土上的闷响。
一面蓝旗从尘烟里探出头来,旗上绣着谢家的族徽,在风里猎猎作响。旗后是黑压压的队伍,轿子灵帆、侍从婢女,浩浩荡荡,足有两百余人。
谢家的蓝旗。
她没有想过会在这里碰见谢家人。上辈子她跟谢家打了半辈子的交道,最后也死在谢家人手里。
那轿子里坐的应该是谢家的旁支,也许是晚辈,也许是——
轿帘掀开了一角
一张稚嫩的脸从帘后露出来,眉目疏朗,神色淡淡的,什么都入不了眼。她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枚棋子,漫不经心地转着。
谢瑰琦
任平生的瞳孔猛地一缩,连忙低头。
蛮人也看见了这支队伍。他们是从关外来的,对中原的世家大族没什么概念,但那面蓝旗和那顶轿子让他们本能地感到畏惧。几个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了两步,退到用来煮沸水的祭鼎后面,缩在阴影里。
一群臭老鼠
任平生张了张嘴,喉咙里干燥苦涩,第一声没有喊出来。她咽了口唾沫,用尽全身的力气
“女公子!”
声音不大,但在这空旷的祭台和安静的官道之间,这声音还是传了出去。
轿帘完全掀开了。
[四]
谢瑰琦从小就同谢灵瑕一块长大,堂兄教给她的从不是柔软与良善,世人不善她就要恶,命运假慈悲她就要真凶残,而这些似乎与谢氏的道义相悖。
就比如说祖父谢棣就是一个真慈悲的善人。
“听说,天崇八年,阿翁提刀斩下国舅爷的首级,给无数惨死的女子求公道。杏仁,作为阿翁的子孙,我要不要也替她求个公道?”
谢瑰琦调子摆的阴阴凉凉,杏仁头上的双丫髻不小心支棱起来,颈背直冒虚汗。
杏仁汗颜,不动声色打量谢瑰琦的神情:“回公子的话,奴婢觉得这乱世压根不讲公道,公道也求不回来。一个国舅爷的脑袋抵无数女子的性命,这本身就有毛病…”
杏仁好像没了底气,越说越小声
“奴婢绝没有妄议老家主的意思,奴婢…奴婢只是奇怪。”
谢瑰琦目光一愣,又开始笑起来,“我明白,杏仁,我明白你说的。”
谢瑰琦探出半个身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
“女公子,大善人,救救我——”
任平生的眼睛里有太多东西了,谢瑰琦年岁尚浅,看的并不是那么真切。
可她还是看了任平生三息。
那三息里,队伍还在往前走,锣鼓还在敲,灵帆还在飘,一切都没有停下。
谢瑰琦皱眉,无端想到重华公主死去的样子,心里难受又难过。
“我不救她。”
轿子里的杏仁还没反应过来,就又听到自家公子的话
“叫她成了野鬼,定会来找我麻烦。”
[五]
队伍从官道上过去了。
锣鼓声唢呐声渐渐走远,只有扬起的尘土还在空中飘着,慢慢落下来,落在任平生的头发上,肩膀上。
她跪在木桩边上,很久没有动。
蛮人从祭台后面走出来,为首的那个拍了拍胸口,然后转头对任平生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小崽子,没人救你。”
另一个蛮人已经开始往灶里添柴,火苗蹿起来,舔着锅底,锅里的水渐渐冒出热气。
任平生垂下眼睛。
上辈子她也见过太多这样的事,世家大族的人,骨子里流的是不一样的血,他们的慈悲是有价码的,不是路边的野狗随便叫两声就能换来的。
锅里水开了。
蛮人朝她走过来,手里握着短刀,刀锋映着裂日,晃得她眯眼。那蛮人蹲下来,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扳起来,左右看了看,像是在打量一块肉好不好吃。
“我吃右眼,你吃左眼。”他随口这么对身旁的人说道。
蛮人松开手,站起身,朝灶台走去。走了两步,忽然停下来,皱着眉,往官道上又看了一眼。
官道上什么都没有了
任平生闭上了眼睛
她听见柴火噼啪作响,听见水咕嘟咕嘟地翻滚,听见蛮人用她听不懂的话说笑着,听见远处的风穿过旷野,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
然后她听见了一个声音。
“我怕野鬼,所以我救了你。”
那声音不大,懒洋洋的,带着漫不经心的矜贵。可在这暮色四合的空旷祭台上,那声音清晰得像一把刀,切开了所有的嘈杂。
任平生猛地睁开眼
谢瑰琦就站在她面前
任平生曾在二十三岁发过毒誓,此生不会再掉半滴泪水,可今生她的这双眼睛却为何如此辛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