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还是打算早点更新!!!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
作如是观。”
①出自典籍《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第三十二品《应化非真分》。
译:
需不执著于一切相状,安住于真如本性,如如不动。为何?因为一切因缘和合的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露水、闪电般虚幻无常,应当如是观照。
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译:
有为法:因缘和合,生灭无常的世间万事万物(名利,情感,肉身,世事皆属此类)
六喻:梦,幻,泡,影,露,电,比喻世间万象短暂虚幻,转瞬即逝。
应作如是观:应当以这样的视角看待世间一切,不执着虚妄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