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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旧物    搬 ...


  •   搬家这件事,沈晚拖了三个月。

      不是没有时间,是不想面对。那些堆在父母老房子里的旧物,像时间的琥珀,把前二十六年的人生一层层封存起来。每打开一个纸箱,就打开一段她不太想回忆的过去。

      高中时的日记本,写满了现在看了会起鸡皮疙瘩的矫情句子。

      大学收到的情书,来自一个她连脸都想不起来的学长。

      前任送的水晶球,里面雪花纷飞的那种,她当时觉得浪漫,现在只觉得占地方。

      “你到底要不要?不要我全扔了啊。”闺蜜林桃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带着一贯的不耐烦。

      “来了来了。”沈晚从卧室走出来,手里拎着一袋过期化妆品。

      林桃正蹲在一堆旧书前面,一本本地翻,嘴里念念有词:“《高等数学》——扔。《马克思主义哲学》——扔。《霸道总裁爱上我》——等等,这是谁的?”

      沈晚脸一红,一把抢过来塞进纸箱:“我的,我要。”

      “你二十六了还看这个?”

      “人要有点梦想。”沈晚理直气壮。

      林桃翻了个白眼,继续在书堆里扒拉。忽然她停住了,从最底层抽出一本深蓝色的本子,举起来对着光看:“这是什么?笔记本?质感还不错。”

      沈晚接过来。

      是本笔记本,深蓝色布面封皮,边角有些磨损,但整体保存得很好。纸张泛着年代久远的淡黄色,摸上去有一种粗糙而温暖的质感。她翻开,里面全是空白,没有一个字。

      “这是你的?”林桃问。

      沈晚想了想,摇头:“不记得了。我没买过这种本子吧。”

      “说不定是你妈年轻时用的。你看看后面,有没有写日期。”

      沈晚翻到最后一页,封底内侧贴着一张小小的标签纸,上面用铅笔写了一行模糊的小字,大部分已经看不清了,只有一个数字还勉强可辨——“2014”。

      “2014年。”沈晚念出来,“那是我上大学的时候。”

      “那就是你的呗,你记性差到连自己买的本子都不记得了?”

      沈晚确实不记得。2014年,大一,那时候她刚从南方小城来到上海,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又惶恐。她买过很多东西——便宜的帆布包、五颜六色的发卡、各种花里胡哨的笔记本——但这个深蓝色的本子,她毫无印象。

      “算了,带着吧。”她把本子塞进收纳箱,“反正也不重。”

      林桃又翻了个白眼:“你都搬了三次家了,每次都说‘带着吧’,你那些‘带着吧’的东西现在堆了你爸妈整个储藏室。”

      “这叫情怀。”

      “这叫囤积癖。”

      沈晚没理她,把收纳箱搬到门口,和那些打包好的纸箱堆在一起。明天搬家公司来拉走,一部分送到她的新出租屋,一部分继续留在父母家。这一次搬家,她其实哪里都不想去,只是想换个环境。

      刚分手,准确地说,是被分手。

      前任的理由很体面——“我们不合适”。但沈晚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上周她无意间看到他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他和另一个女生的对话停留在三天前,女生问他“你女朋友怎么办”,他回了一句“快分了”。

      连劈腿都劈得这么敷衍,沈晚当时居然没哭,只是觉得胸口闷,像被人塞了一团湿棉花。她收拾了自己放在他家的东西——其实也没多少,几件衣服,一个水杯,一把牙刷——然后说了一句“再见”,就走了。

      他没有追出来。

      回家路上她路过一家奶茶店,买了一杯芋泥波波,加双倍糖,喝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掉了一滴眼泪进去。她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没出息”,把剩下的奶茶喝完,然后回家洗了个澡,睡了一觉。

      第二天照常上班。

      日子还是要过的。工作还是要做的。房租还是得交的。

      沈晚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一颗螺丝钉,拧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不松不紧,不痛不痒,就这样转着。没什么大出息,也没什么大挫折。工作不上不下,工资不高不低,恋爱谈了几段,都是差不多的开头和差不多的结尾。

      二十六岁,她的人生如果是一部小说,大概属于那种翻了三页就想放下的类型。

      “你发什么呆?”林桃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她身边,手里拎着两瓶啤酒,递给她一瓶。

      沈晚接过,用牙齿咬开瓶盖,灌了一口。

      “搬了新家好好过日子,别再想那个人了。”林桃说,“我跟你说,男人这种东西,就像公交车,走了这一辆,下一辆很快就来了。”

      “你这比喻真浪漫。”

      “浪漫能当饭吃吗?”林桃靠着门框,喝了口啤酒,“你要是真的难过就哭出来,别憋着。”

      沈晚想了想,认真地说:“其实也没有很难过。”

      “真的?”

      “真的。就是觉得……有点空。”她看着眼前堆满纸箱的客厅,“就好像你以为自己有个什么东西,结果发现其实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不是失去了,是发现自己本来就没有。”

      林桃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哲学了?”

      “被劈腿之后吧。”沈晚笑了笑,“也算是成长了。”

      林桃没再说什么,只是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第二天搬家,沈晚累得腰酸背痛。新租的房子在城东一个老小区,六楼没电梯,搬家公司只负责送到楼下,剩下的得她自己一层层往上搬。她跑了七八趟,最后一趟搬的是那个装杂物的收纳箱,里面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死沉死沉的。

      她喘着气把箱子拖进卧室,打开空调,整个人摊在地板上。

      六月的上海闷热得像蒸笼,窗外的蝉叫得撕心裂肺。她躺了一会儿,感觉后背的汗慢慢干了,才爬起来收拾东西。

      衣服挂进衣柜。

      书摆在书架上。

      化妆品整整齐齐码在梳妆台上。

      那些从父母家带来的“旧物”,她暂时没地方放,就堆在卧室角落的纸箱里,等以后慢慢整理。

      忙完已经是傍晚,沈晚叫了份外卖,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吃。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家具是房东留下的,老式木沙发,茶几上有一道烫痕,电视柜的抽屉拉不出来。她本来想租个更好一点的,但押一付三让她有点吃不消,只能先凑合。

      吃完外卖,洗了澡,躺在床上刷手机。

      朋友圈里,前公司的同事在晒娃,大学同学在晒offer,前任的账号她已经取关了,但偶尔还是会在共同好友的点赞里看到他的头像——换成了他和新欢的合照,两个人笑得跟牙膏广告似的。

      沈晚关掉手机,翻了个身。

      睡不着。

      她又翻了个身。

      还是睡不着。

      打开手机,凌晨一点二十三分。朋友圈刷不出新内容了,短视频越刷越空虚,她想找个人聊天,但林桃肯定睡了,其他朋友这个点发消息也不合适。

      沈晚坐起来,发了会儿呆,目光落在卧室角落那个收纳箱上。

      她走过去,蹲下来,随手翻了翻——高中日记本,不想看。大学情书,更不想看。那个水晶球,拿出来又塞回去。然后她摸到了那本深蓝色的笔记本,布面封皮在指腹下有一种舒服的粗糙感。

      她拿着本子回到床上,翻开第一页。

      空白的。

      第二页。

      空白的。

      整本都是空白的。

      沈晚翻了翻,有些纸张的边缘已经微微泛黄,但确实一个字都没有。她忽然觉得这像她现在的生活——看起来还有很多页可以写,但不知道写什么。

      她想了想,从床头柜摸出一支圆珠笔,在笔记本第一页的顶端,歪歪扭扭地写了一行字。

      “又是失眠的夜,2024年10月17日,凌晨1点23分,我到底在做什么啊。”

      写完她看了看,觉得自己挺无聊的,就把笔记本合上,放在床头,关了灯。

      窗外的蝉还在叫。

      空调嗡嗡地响。

      沈晚闭着眼睛,听着这些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是周六,她睡到自然醒,睁开眼睛已经快中午了。阳光从窗帘缝隙挤进来,在地板上画了一条细细的金线。她赖了会儿床,伸手去摸手机,指尖碰到了床头柜上那本深蓝色的笔记本。

      她随手翻开。

      然后整个人僵住了。

      笔记本第一页,她昨天写的那行字下面,多了另一行字。

      不是她的字迹。

      她的字迹潦草得像个医生写的处方,而这一行字工整清隽,一笔一划都像是认真斟酌过的,漂亮得不像手写——

      “2024年?你那边是2024年?”

      沈晚盯着这行字看了足足半分钟,大脑一片空白。

      她翻到下一页,空白。

      再下一页,空白。

      整本笔记本,除了昨天她写的那行和这行陌生的字迹,再没有任何其他内容。

      她家的门锁得好好的。窗户也关着。这间出租屋的钥匙只有她自己有。

      “谁在恶作剧?”沈晚下意识地看了看房间四周,当然什么也没有。

      她又翻回第一页,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字迹显然不是打印的,墨水的颜色偏蓝黑,像是钢笔写的。她用手指摸了摸,能感觉到笔尖划过纸面的细微凹痕。

      是手写的。

      有人真的在这本笔记本上写了字。

      但怎么可能?

      沈晚拿起手机拍了张照,想发给林桃,想了想又删掉了。林桃肯定会说“你是不是熬夜熬出幻觉了”。她又想发朋友圈问问,但万一真是个恶作剧,那也太丢人了。

      她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拿起笔,在那行字下面回了一句——

      “不然呢?2025?你是谁,为什么在我的笔记本上写字?”

      写完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到床头柜上,然后去洗漱、做早饭、收拾房间,尽量让自己不去想这件事。吃午饭的时候她忍不住又打开看了一眼——没有新回复。下午追剧的时候她又打开——还是没有。晚上临睡前她再次打开——依然是那两行对话,安安静静地躺在纸上。

      “果然是恶作剧吧。”她对自己说,“或者我昨天梦游写的。”

      她把笔记本放回床头柜,关了灯。

      但这一夜,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反复出现那行陌生的字迹。

      不是因为她害怕。

      是因为那行字太好看了。工整,清隽,一笔一划都带着一种她说不出来的郑重感。

      就像写这行字的人,平时一定是个很少说废话的人。

      次日清晨,沈晚被手机闹钟叫醒。她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然后习惯性地瞥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笔记本。

      笔记本是打开的。

      她记得很清楚,昨晚她合上之后就没再动过。

      而现在,笔记本打开着,摊在第一页。

      空白的页面上,多了一行新的字迹——和昨天那行同样工整,同样清隽,但这一次,沈晚觉得字里行间好像藏着某种她说不清的情绪,像是犹豫了很久才落笔,又像是在说出这句话之前,已经在心里默念过无数遍。

      “我叫陆时砚,现在是2034年。如果这不是恶作剧,那我手里的这本笔记本,和你手里的,是同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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