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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镇北将军   一 ...

  •   一
      三月的长安,因为一个人的归来,变得不像长安了。
      天还没亮,从城门口到朱雀大街,沿街的酒楼茶肆就被占满了。有人搬了凳子坐在路边,有人爬上了屋顶,更有甚者,直接骑在墙头上——反正只要能看见沈临风,什么姿势都行。茶肆的二楼窗户全打开了,姑娘们挤在窗前,探出半个身子,手里攥着帕子、香囊、荷包,等着往下扔。有人等得不耐烦了,开始嗑瓜子,瓜子壳吐了一地。
      “让让、让让!”一个小贩推着车挤进人群,车上插满了绢花,“沈将军的姑娘们,买朵花送给将军啊!”他的声音又尖又响,压过了人群的嘈杂。
      “他一个大男人要你的花?”旁边有人笑骂。
      “你不懂!将军不要,将军的马要啊!上回沈将军班师,那匹白马头上都戴满了花,可俊了!”小贩说着,从车上抽出一朵大红绢花,举得高高的。
      众人哄笑。笑声很大,像是要把屋顶掀翻。
      城楼上更是热闹。今日来的可不止百姓,各府女眷早早占了位置,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恨不得把全长安的胭脂水粉都抹在脸上。丫鬟们手里捧着香囊、手帕、荷包,只等沈临风经过就往下扔。有人带了一篮子花瓣,有人带了一把团扇,有人带了一壶酒——不知道是想扔下去还是想自己喝。
      这其中最惹眼的,自然是齐王府的苏映雪郡主。她今日穿了一身石榴红的齐胸襦裙,外面罩着件月白色的披帛,发髻高挽,斜插一支赤金衔珠步摇,珠子垂在额前,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衬得那张脸明艳不可方物。她的嘴唇涂了最红的口脂,眉毛描了最细的眉笔,脸颊扑了最嫩的胭脂。她对着铜镜照了一个时辰,照到满意为止。
      “郡主,您今日真好看。”丫鬟青萝由衷地赞叹。
      苏映雪理了理袖口,语气漫不经心:“好看有什么用,得让他看见才行。”她的声音很轻,可她的眼睛很亮。
      “一定能的!您站的是最好的位置,沈将军一抬头就能看见您。”青萝的声音很大。
      苏映雪没说话,嘴角微微上扬。她今日来,不只是为了看他。她要让全长安都知道——她苏映雪,看中沈临风了。什么柳如烟,什么红袖,什么青楼头牌,通通靠边站。她堂堂郡主,金枝玉叶,还争不过一个卖笑的?她的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红艳艳的,她攥紧了手里的香囊,指节泛白。
      香囊是大红缎面,绣着鸳鸯戏水,里面装着上好的麝香和丁香,是她亲手缝的。整整缝了一个月,手指扎了不知多少回,针眼密密麻麻的,有的地方还沾着淡淡的血痕。值不值?值。只要他收了,就值。她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
      二
      午时三刻。
      官道尽头,烟尘大起。马蹄声由远及近,沉闷而有力,像是千军万马踏在大地的心跳上。尘土飞扬起来,遮住了半边天。人群开始骚动,有人踮起脚尖,有人爬上墙头,有人把孩子举过头顶。
      “来了来了来了!”有人大喊。
      人群沸腾了。前锋骑兵最先出现,黑甲黑袍,长矛如林,马蹄整齐划一,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整齐的“嗒嗒”声。像是一个人。紧接着是中军,旗帜猎猎,绣着“沈”字的大纛在风中翻飞,遮天蔽日。旗杆很高,旗面很大,风一吹就哗啦啦地响。
      然后——是他。沈临风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白马很高,很壮,鬃毛在风中飘,像一面白色的旗。银甲红袍,阳光打在他身上,整个人像是镀了一层光。铠甲是北境特有的冷锻甲,银白色的甲片层层叠叠,一片压着一片,贴合着他宽阔的肩膀和精瘦的腰身,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红色的披风在身后猎猎作响,衬着白色的马、银色的甲,烈烈如火焰。
      他的五官比传闻中还要好看。剑眉斜飞入鬓,眉骨高而利落,眼窝微深,眼尾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像带着钩子。鼻梁高挺如刀削,薄唇微抿,下颌线条凌厉干净,没有一丝多余的肉。他不笑的时候像一柄出鞘的刀,冷、锋利、拒人千里。
      可当他微微侧头,目光扫过人群的时候——那双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像是不够睡,又像是在想什么人,带着一点懒散的、漫不经心的温柔。就这一点温柔,足够让满街的姑娘疯掉。
      “沈将军——!”有人尖叫。
      “修罗!修罗!”有人高喊。
      “看我看我看我!”有人挥手。
      欢呼声、尖叫声、锣鼓声响成一片,整个长安城都在震动。姑娘们疯了似的把手里的花往他马前扔,杏花、桃花、芍药、牡丹,红的粉的白的紫的,纷纷扬扬地落了一地,像是下了一场花雨。有个姑娘直接把手里的绣帕甩到他马鞍上,沈临风低头看了一眼,没捡,也没扔,就让它挂在那儿。绣帕是粉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鸳鸯,在风中飘来飘去。另一个姑娘更猛,直接把头上簪子的金钗拔下来扔了过去——要不是旁边的丫鬟眼疾手快拉住,她能把自己也扔下去。金钗落在地上,“叮”的一声,很响。
      苏映雪在城楼上看着这一切,呼吸都屏住了。他比去年上元节见到的时候更好看了。去年灯会,她只远远看了一眼,就觉得心跳加速、手脚发软。这一年来她日思夜想,把关于他的一切都打听得清清楚楚——他喜欢喝什么酒,喜欢吃什么菜,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聪明、好看、有趣。她记住了。她苏映雪,聪明、好看、有趣。一样不落。
      沈临风策马走进城楼。苏映雪深吸一口气,双手举起香囊,用力扔了下去。她的手在抖,香囊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不是很圆,可落点很准。稳稳当当地落在沈临风的马前,正好落在马蹄旁边。鸳鸯戏水的绣样朝上,阳光下一清二楚。沈临风勒住马,低头看了一眼。人群中有人认出了香囊的主人,开始起哄:“苏郡主!是苏郡主的香囊!”“齐王府的郡主!”“天哪,郡主当众送香囊了!”声音此起彼伏,像是炸开了锅。
      沈临风抬起头。他的目光顺着城楼往上,穿过层层的丫鬟和女眷,看到了苏映雪。苏映雪的手还在微微发抖,脸上却挂着得体的笑容,既不显得太热切,也不显得太矜持——她练过很多遍。对着铜镜练的,笑到什么角度最好看,她都算过。
      沈临风看着她,点了点头。然后弯腰,捡起香囊,收进了怀里。不是贴身,是随手塞进铠甲外侧的暗袋。暗袋很深,塞进去就看不见了。但苏映雪看不到这些细节。她只看到他收了。她笑了。周围的丫鬟纷纷道喜:“恭喜郡主!沈将军收了您的香囊!”“我就知道,沈将军一定喜欢郡主的!”苏映雪微微扬起下巴,目光扫过城楼上其他女眷的脸——那些羡慕的、嫉妒的、不甘的表情,她都看在眼里。她笑得更加从容了。
      可她没有注意到的是——沈临风收了香囊之后,目光立刻从她身上移开了。他的视线越过城楼,越过人群,越过满地的花瓣和香囊,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扫了一圈。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他的眼睛很快,像鹰隼掠过地面,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可他没有找到。他的眼底掠过一丝极淡极淡的失望,像是点燃的火柴被风吹灭,一闪即逝。然后他收回目光,策马继续前行。红袍翻飞,马蹄声渐行渐远。
      苏映雪站在城楼上,还在笑。她不知道,她费尽心思扔下去的香囊,他收是收了,可连看都没看第二眼。
      三
      沈临风班师的队伍穿过朱雀大街,在皇城外停下。皇帝病重,不能亲临,太子代天子犒军。太子今年二十五,生得白白净净,眉目温润,说话慢条斯理的,一看就是个仁厚的人——有人说他是仁厚,有人说他是优柔。
      “沈将军辛苦了。”太子亲自端了杯酒递过来。酒杯是金的,酒是白的,他的手很白。
      沈临风翻身下马,单膝跪地。铠甲磕在地上,“咔”的一声。“臣不敢。”他的声音很沉。
      “起来起来,”太子扶了他一把,手很轻,像是怕捏碎什么,“北境这一仗打得漂亮,父皇很高兴。过两日朝会上,自有封赏。”
      “谢殿下。”沈临风站起来。
      太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力气不大,可拍得很重。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临风,得空了来东宫坐坐,本宫有些事想跟你商量。”热气喷在他耳边。
      沈临风神色不变:“臣遵命。”
      话音刚落,另一道声音从身后传来。“沈将军,好久不见。”声音很沉,像是一块石头扔进了深井里。
      齐王。皇帝的三弟,太子的叔叔,今年三十五,比太子还大十岁。齐王长得跟太子不像——太子温润,齐王锋利,一双三角眼里永远带着算计的光。他的嘴唇很薄,像是刀片。
      “殿下。”沈临风行了个礼。
      齐王笑着走过来,不像太子那样拍肩膀,而是握住了沈临风的手腕,握得很紧。他的手很有力,手指像是铁钳。“北境六战六捷,沈将军是我大梁的柱石。”齐王的声音不高不低,恰好能让他听见,却不会让旁人听清。“改日来府上坐坐,本王备了好酒。”
      “臣改日一定登门。”沈临风的声音很平。
      齐王笑了笑,松开手,转身走了。他的袍角在地上扫了一下,扬起一小片灰尘。
      太子站在不远处,看着齐王离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像是被风吹灭的蜡烛。沈临风站在原地,看看太子的方向,又看看齐王的方向。他知道这两个人都在拉拢他。他也知道,选哪边都是赌命。
      四
      当晚,倚翠楼。
      柳如烟坐在妆台前,对着一盏孤灯慢悠悠地梳头。灯是铜的,上面雕着花。头发又长又黑,垂到腰际,像一匹黑色的缎子。梳子从发顶滑到发尾,一下,两下,三下。她在等一个人。她知道他会来。每次他从北境回来,都是这样。先进宫复命,然后回府换衣服,然后——来倚翠楼。三年了,从未变过。
      “姑娘,沈将军来了。”小丫鬟推门进来。
      柳如烟放下梳子,没有回头:“让他进来。”她的声音很平。
      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很重,带着风尘仆仆的急切。门被推开,沈临风走了进来。他已经换下了白天的银甲,穿着一身墨色的圆领袍,腰间束着革带,头发半束半散,几缕碎发垂在额前。少了白天的凌厉,多了几分慵懒的随意。
      他径直走到桌边坐下,倒了一杯酒,仰头喝了。喉结滚动了一下。柳如烟从妆台前站起来,走到他对面坐下。她没有问“将军怎么来了”这种废话——他来了就是来了,不需要理由。她给他又倒了一杯酒,酒液在杯里晃了晃。
      “将军今天见了谁?”她的声音很轻。
      沈临风端着酒杯,目光落在酒杯里的倒影上,声音很淡:“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柳如烟的手指微微一顿。无关紧要的人。她知道这个“无关紧要的人”不是指苏映雪。苏映雪对他来说确实无关紧要,但他不会用这种语气提她。他说的“无关紧要”,是在说他自己。他在告诉自己:今天见的那个人,不重要。见了跟没见一样。可他如果真的觉得不重要,就不会特意来倚翠楼。
      柳如烟垂下眼睛,看着他手中的酒杯。杯沿上有他的唇印,浅浅的,她看了三年。她以前喜欢看那个唇印,现在不想看了。看了会疼。
      “将军有心事。”她说。
      “没有。”
      “将军每次说‘没有’的时候,就是有。”
      沈临风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短,但柳如烟看到了——他的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疲惫,不是打仗的那种累,是心累。心累比身累更累。身累睡一觉就好了,心累睡多久都好不了。
      她没有追问。她跟了他三年,知道他的脾气。他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不想说的时候,问了也没用。她曾经试着问过,他只回了一句“别问”,从此她就再也不问了。
      “将军今晚想听曲吗?”她换了个话题。
      “不想。”
      “那……”
      “就这么坐着。”
      柳如烟不再说话,安安静静地坐在他对面。沈临风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灯花噼啪响了一声,烛光晃了晃,在他的脸上投下明灭不定的影子。他的睫毛很长,投下的影子也很长。
      柳如烟看着他,心里忽然涌上一股酸涩。她爱这个男人。她知道他不爱她。她甚至知道——他心里有人。是谁,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每次来找她,不是因为想她,是因为想那个人想得受不了了,需要一个人待着,又不想一个人待着。一个人待着会疯,跟人待着不会。所以她在这儿。她不问他心里的人是谁,不问他在想什么,不问他在北境有没有受伤,不问他的伤好了没有。她只是在这儿。等他来,等他走。
      五
      沈临风在倚翠楼待了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里,他没听曲,没上床,甚至没怎么说话。就是喝酒,闭眼,沉默。酒喝了好几杯,杯子空了又满,满了又空。柳如烟就坐在他旁边,偶尔给他倒杯酒,偶尔把滑落的披帛拉上来,偶尔把快要燃尽的灯芯拨一拨。她没有打扰他。他知道。
      离开的时候,沈临风站在门口,没有回头。“如烟。”
      “嗯。”
      “早点歇着。”
      门关上了。柳如烟坐在原地,看着那扇关上的门,眼眶红了。门是木头的,红漆,关上的时候“砰”的一声。她等了一个晚上,等来的只是一句“早点歇着”。不是“我想你”,不是“下次再来”,不是“你还好吗”。只是“早点歇着”。像对待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不,他对无关紧要的人反而会更客气。客人走的时候他会说“慢走”,会说“改日再会”。他什么都不说,只说了“早点歇着”。
      他对她,只是——不放在心上。
      柳如烟深吸一口气,把眼泪逼了回去。她站起来,走到妆台前,对着铜镜照了照。铜镜里的女人,眉眼如画,风姿绰约,是倚翠楼的头牌,是长安城里多少男人求而不得的梦中人。可在沈临风眼里,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坐在这儿”的人。
      六
      沈府。
      沈临风从倚翠楼回来,已经是亥时了。亥时,晚上九点到十一点,天已经黑透了。他刚进大门,就看到正堂的灯还亮着。沈怀瑾坐在里面,手里端着一杯茶,茶已经凉了——显然等了不少时候。
      “大哥。”沈临风走进去,在椅子上坐下。
      沈怀瑾看了他一眼,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他闻到了脂粉味。不是苏映雪的那种名贵熏香,苏映雪的熏香是龙涎香,很淡。是倚翠楼的那种甜腻的香,浓得发腻,像是一块糖化在了空气里。
      沈怀瑾把茶杯放下,声音不大,但很沉:“去倚翠楼了?”
      “嗯。”
      “一回来就去?”
      沈临风没回答这个问题,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水是凉的,他喝了一口,没皱眉。沈怀瑾看着他的侧脸,沉默了一会儿。他们是兄弟,亲兄弟。他了解这个弟弟——沈临风在战场上是万人敌,在情场上是个混蛋,可他不是坏人。他只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林家的女儿是你大嫂。”沈怀瑾说。
      沈临风端茶杯的手没有停顿,声音很平:“我知道。”
      “你知道就行。”沈怀瑾站起来,“婚期还没定,但定下来是迟早的事。父亲在世时定下的婚约,不会变。”
      沈临风没接话。沈怀瑾看着他,想再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出口。他本来想说“离她远点”,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他没有证据。沈临风什么都没做过,什么都没说过。他只是在林归晚的名字被提及时沉默,只是在听到“林家”两个字时眼神有微妙的变化。这些算什么?什么都不算。如果他问出口,沈临风只会说“大哥想多了”。而他无法反驳。
      “早点歇着。”沈怀瑾说,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临风。”
      “嗯。”
      “她叫林归晚。”
      沈怀瑾走了。沈临风坐在正堂里,手里的茶杯慢慢转了一圈。林归晚。大哥今晚特意等在这儿,就为了告诉他这个名字?他已经知道了。三年前就知道了。他比大哥更早知道。沈临风放下茶杯,站起来,走出了正堂。他没有回卧房,而是去了书房。
      七
      书房里没有点灯。
      沈临风推开门的瞬间,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把书案照得惨白。书案是紫檀木的,上面有刀痕,有墨迹,有蜡烛滴下来的蜡油。他没有点灯,径直走到书案前坐下,铺开一张纸。纸是上好的宣纸,又白又滑。磨墨,蘸笔,落笔。
      “改日登门拜访。”
      六个字。他的字一贯好看,笔锋凌厉,像是刀刻出来的。可这六个字他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像是在斟酌什么。写完了,他看了一遍,折好。折得很整齐,边角对齐。
      “赵铁衣。”他朝门外喊了一声。门被推开,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走了进来。赵铁衣是他的亲卫,跟了他五年,战场上替他挡过刀,平日里替他跑腿办事,是沈临风最信任的人。
      “将军。”
      “送去林府。”
      赵铁衣接过信,看了一眼上面的字——“林府三小姐亲启”。他没有多问,揣进怀里就往外走。
      “等等。”沈临风忽然叫住他。
      赵铁衣转回来:“将军还有什么吩咐?”
      沈临风沉默了片刻,说:“没有。去吧。”
      赵铁衣走了。沈临风坐在书房里,没有起身。月光从他身侧移到了他面前,又从面前移到了他身侧,他都没有动。他伸手拉开书案最下面的抽屉,从最深处摸出一样东西。
      一枚玉佩。白玉杏花佩。
      这是他三年前找人打的。那时候婚约刚定下,他甚至不知道林归晚长什么样,只知道她喜欢杏花——她母亲生前种了一棵杏树,她贴身戴着一枚杏花玉佩。他托人打听了很多。她喜欢杏花酥,林家附近的老字号“杏芳斋”她从小吃到大。她怕冷,冬天要穿比别人厚一层的袄子。她不爱说话,在人前总是安安静静的,像一株不会开花的杏树。她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会坐在窗前摩挲一枚玉佩——她母亲的遗物。他把这些打听到的碎片拼在一起,在心里拼出了一个林归晚。一个他没见过面的、却想了三年的女人。
      沈临风把白玉杏花佩握在手心,拇指摩挲着上面的杏花。玉佩被他的体温捂热了,可它从来没有被送出去过。他有很多机会可以送。望月楼可以送,山洞可以送,每次见面都可以送。可他不敢。不是怕被拒绝,是怕——送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了。就像他的心。
      沈临风把玉佩放回抽屉最深处,关上抽屉。他站起来,吹灭了书案上根本没点的灯。不对,灯本来就没点。他苦笑了一下,走出书房。
      月光很亮,照得院子里的杏树影子拉得老长。沈府没有杏树,这棵杏树是隔壁院子伸过来的枝桠,不知是哪一家的。他站在树下,看了一会儿。一阵风过,几片杏花瓣落在他肩头。他没有拂去。
      八
      林府。
      碧桃拿着那封信跑进院子的时候,林归晚正准备睡下。碧桃跑得很快,喘得厉害。
      “小姐!小姐!沈府送来的信!”碧桃跑得气喘吁吁,脸上的表情又兴奋又紧张,像是手里拿着的不是一封信,而是一颗会爆炸的炮仗。她的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
      林归晚正在解头发的手停了一下。“拿来。”
      碧桃把信递过去,眼巴巴地盯着。林归晚接过信,看到了信封上“林府三小姐亲启”六个字。字很漂亮,笔锋凌厉,像是写字的人——锋利、张扬、不带一丝犹豫。她拆开信,抽出里面那张纸。
      “改日登门拜访。”六个字。
      碧桃凑过来看,眉头皱成一团,像是拧麻花。“就这?就这六个字?连个‘安好’都不写?连个‘盼见’都不写?”碧桃的声音很大。
      “够了。”林归晚把信折好。
      “什么叫够了?”碧桃急了,“小姐,这可是沈将军给您的第一封信!他班师回京第一件事就是给您写信!这多重要啊!他怎么就写了六个字?他不应该说点什么吗?比如‘久仰芳名’、‘思慕已久’什么的?”碧桃的嘴巴像连珠炮。
      林归晚把信放进妆奁里,声音很轻:“他不是会写那种话的人。”
      “那他是会写哪种话的人?”碧桃不依不饶。
      林归晚没有回答。她没有见过他,可她从那些关于他的传闻里,拼出了一个轮廓——一个在战场上杀伐果断、在情场上游刃有余、却从不对任何人交付真心的男人。这样的人,不会在信里写“思慕已久”。因为他没有思慕。至少,不确定。
      “知道了。”林归晚说。
      碧桃愣了一下:“就‘知道了’?”
      “就‘知道了’。”
      碧桃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看到小姐的表情,又把话咽了回去。小姐的表情太平静了。平静得不像是一个收到未婚夫来信的姑娘。不脸红,不心跳,不笑,也不抱怨。就是“知道了”,然后放好,然后继续解头发。可碧桃注意到,小姐解头发的手在发抖。只是很轻很轻的抖,像风里的杏花瓣,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碧桃没有点破。她伺候小姐这么多年了,知道小姐的脾气——小姐什么都不说,什么都在心里装着。装着装着,就装成了失眠。
      “小姐,奴婢去给您打水洗漱。”
      “嗯。”
      碧桃出去了。林归晚坐在妆台前,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烛光摇曳,铜镜里的面容忽明忽暗。她的眉眼生得极好,杏眼含情,眉若远山,鼻梁秀挺,唇色嫣红。这样的长相,搁在谁身上都是好事,搁在庶女身上就是原罪。
      她低头,从衣领里摸出那枚玉佩。杏花形状的白玉佩,温润细腻,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遗物。母亲是在她五岁那年冬天走的。走之前,把这枚玉佩塞到她手里,说了一句话。五岁的她没听懂。十二年了,她还是没懂。
      “别信男人。”
      她信了。她不信任何人。可她会在夜里摩挲着玉佩,想起母亲,然后失眠。她会在听到“沈临风”三个字时表面平静,然后翻来覆去地想——他明天会不会来?他来了会说什么?他看我的时候,眼睛里是什么表情?
      碧桃端着水盆进来的时候,看到小姐坐在妆台前,手里握着玉佩,一动不动的。
      “小姐?”
      林归晚回过神来,把玉佩重新塞回衣领里,贴在胸口。
      “水打来了?”
      “嗯。”
      “洗漱吧。”
      碧桃伺候她洗漱、更衣、躺下,吹灭了灯。
      “小姐,您说沈将军什么时候会来?”
      “不知道。”
      “那您……想他来吗?”
      黑暗中,沉默了很久。久到碧桃以为小姐睡着了,正要退出去,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
      “不想。”
      碧桃站在门口,愣了一瞬。她听出来了——小姐说“不想”的时候,声音是抖的。就像解头发时发抖的手指一样。碧桃轻轻带上门,叹了口气。每次小姐听说沈二将军的事都失眠。这次也不例外。
      九
      第二天一早,沈临风派人送了一封帖子到齐王府。不是写给苏映雪的父亲齐王的,是写给苏映雪本人的。帖子上只写了一句话:“后日游湖,郡主可愿同行?”
      苏映雪接到帖子的时候,正在梳妆。她看完帖子,慢慢地笑了。
      “回帖,说我愿意。”
      丫鬟青萝高兴得差点跳起来。“郡主!沈将军约您游湖了!我就说嘛,他收了您的香囊,一定是对您有意思!”青萝的声音很大。
      苏映雪没说话,对着铜镜慢慢描眉。她当然知道沈临风收她的香囊不代表什么。那个男人收了不知道多少女人的香囊,柳如烟的、红袖的、还有那些她不知道名字的。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约她了。游湖。两个人,一条船,湖光山色,孤男寡女。她有信心。
      沈临风喜欢聪明、好看、有趣的女人。她苏映雪聪明、好看、有趣,一样不落。柳如烟算什么?一个青楼女子,连给他做妾都不配。她放下眉笔,对着铜镜里的自己笑了笑。沈临风,你迟早是我的。
      十
      同一天上午,太子东宫。
      太子坐在书房里,面前摊着一份折子,可他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折子上的字像是蚂蚁在爬,他看了半天没看懂。
      “殿下,”侍从在门外低声说,“沈将军昨晚从倚翠楼出来后,回了沈府。今天一早,往齐王府送了帖子。”
      太子的手指敲了敲桌面。咚,咚,咚。
      “送帖子给谁?”
      “苏映雪郡主。”
      太子沉默了一会儿,问:“不是给齐王?”
      “不是。”
      太子靠在椅背上,目光落在窗外的天空上。天很蓝,蓝得像一块玉。他比齐王年轻十岁,可他没有齐王的城府和野心。他只有一样齐王没有的东西——储君的身份。可这个身份,在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什么都不是。
      “备车,”太子站起来,“本宫要去沈府。”
      “殿下?”侍从愣了一下。
      “与其等他来,不如本宫去。”
      太子整了整衣冠,大步走出书房。他必须抢在齐王前面。因为沈临风手里,有北境三十万大军的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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