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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血雨入宫 当历史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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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记得很清楚,自己净身入宫那天,前朝的都城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血雨。
说是血雨,其实不过是他后来回忆时添上的颜色。那天落的是寻常秋雨,灰蒙蒙的,黏腻腻的,落在脸上像谁吐了口痰。只是宫里宫外都在杀人,雨水中混了太多血气,流进护城河里,把整条河染成了暗红。
所以在他记忆里,那天的雨是红的。
“走快些!”
领路的太监回头呵斥了一声,声音尖细得像指甲划过瓷碗。冯七低着头,缩着肩膀,紧紧跟着前面的队伍。一共十二个少年,最小的看着不过十一二岁,最大的也就是他这副身体的年纪——十五。
都不是自愿的。
冯七知道这些少年的来历。有些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被爹娘送来的;有些是战乱中被拐子拐了,转了几道手卖进宫来的;还有些,是被官府抓来的罪臣之后,净身充入内廷,以示皇恩浩荡。
而他呢?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沾满泥水的新布鞋。
他叫冯七。三个月前,他叫冯琦。
冯琦,二十五岁,历史系研究生,论文题目是《暮华王朝宦官政治的演变与皇权关系研究》。
他至今没想明白自己是怎么来的。那天他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翻一本旧书,书页之间夹着一枚玉扳指,颜色发黄,上面刻着一只说不清是龙还是蛇的纹样。他伸手去拿,指尖刚触到玉面,整个人的意识就像被人猛地从身体里抽了出去——
再睁眼时,他躺在一条臭水沟里,浑身是伤,喉咙干得像被砂纸磨过。
一个老乞丐告诉他,这里是京城南郊的乱葬岗。昨夜宫里往外扔了一批“没熬过去”的小太监,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没死。
那枚玉扳指不见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心跳还在,只是跳得很奇怪,像是换了一个人的。
后来的事,他记不太清了。老乞丐救了他,养了他大半个月,然后把他送进了宫。确切地说,是把他卖了。卖给了一个专门替宫里收人的太监,换了二两银子。
老乞丐说:“小子,别恨我。你这条命是我捡的,我卖了换酒钱,天经地义。”
冯七没说话。他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感谢那个老乞丐,因为他终于进了宫。
他要弄清楚自己为什么来这里。
暮华朝崇文十七年,秋。
这是他反复确认过的年份。暮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崇文帝,在位已经十七年。如果他没有记错历史,这个王朝只剩下不到三年的寿命。
三年后,北境边军哗变,大将赵崇安拥兵自立,率铁骑南下。同年,京城被围,皇宫陷落。崇文帝自焚于太和殿,暮华朝亡。
而那个篡位者,将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启朝。
这些知识,原本只是他论文里的几行字。如今,却要成为他将要亲眼目睹的现实。
想到这里,冯七觉得荒谬极了。
他想笑,但没有笑出来。
因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走进那座即将被烧毁的皇宫。
队伍穿过了一道又一道宫门。冯七在心里默默数着——先是大门,然后是宫墙,然后是长长的甬道,两边是高不见顶的红墙,把天空切成了窄窄的一条。
雨还在下。
领路的太监终于在一排低矮的房舍前停下,回头扫了他们一眼,像是在看一群待宰的牲口。
“这里是浣衣局偏院,你们先住这儿。明日一早,自有人来给你们分派差事。”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刀子一样扎进人心里:
“别乱跑。这宫里,死个人比死条狗还容易。”
说完,他转身就走了,长袍的下摆在雨水中拖出一道浅浅的痕迹。
十二个少年站在雨里,面面相觑。
冯七是第一个动的。
他走进最近的一间屋子,里面黑漆漆的,只有一张大通铺,铺着发霉的稻草。他找了个角落坐下来,把湿透的外衣脱了,拧干,又披上。
冷。
很冷。
这不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冷。穿越以来,他几乎每天都在冷。但此刻,坐在这个肮脏逼仄的屋子里,听着外面哗哗的雨声,他忽然从骨子里冷了起来。
他想起自己原来那个世界里的家。暖气。热水。妈妈炖的排骨汤。
还有自己那张堆满了书的书桌,桌上摊着没写完的论文。
那些东西,像隔了一辈子那么远。
不,不是一辈子。是隔了一个世界。
门被推开了。
一个少年走进来,浑身上下湿透了,嘴唇发紫,在黑暗中四处张望。看见冯七后,他犹豫了一下,慢慢走了过来,在他旁边坐下。
“你……你不怕啊?”
少年看起来十三四岁,声音发颤,带着浓重的乡音。
冯七看了他一眼。
“怕有什么用。”
少年愣住了,好像没料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说:“我听说……这宫里闹鬼。以前死过好多人。”
冯七没说话。
他当然知道这宫里死过好多人。他将要见证的,是更大规模的死亡。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又问。
“冯七。”
“我叫小顺子。原来不叫这个,是带我进宫的那个人给我改的,说这名字吉利,能保平安。”
小顺子。吉利。平安。
冯七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几个字,忽然觉得有点想哭。
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荒诞。在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个人吃人的时代,一个叫“小顺子”的少年,居然还指望着一个吉利的名字能保自己平安。
就好像叫“阿福”就不会饿死,叫“长生”就不会在十五岁那年被一把生了锈的刀阉割。
“你多大了?”小顺子又问。
“十五。”
“我十四。你是哪里人?我是……”
“睡吧。”冯七打断了他。
他不想知道小顺子是哪里人,不想知道他爹娘是谁、为什么送他进宫。知道的越多,将来就越难过。
他已经看过太多历史书了。书上那些小人物的命运,从来都只有一句话:某某年,宫变,死者无算。
无算。
就是数不清。
算不清的命,就是草芥。
小顺子讪讪地闭了嘴,缩到通铺的另一头,抱着膝盖,开始无声地哭。
冯七闭上眼睛。
黑暗中,他摸到了自己脖子上挂着的那根红绳。红绳上拴着一个小小的布包,是他穿越过来之后,从原来那具身体上唯一保留下来的东西。
布包里装着什么,他还没打开看过。
他只是隐约觉得,那枚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玉扳指,或许就在某个地方等着他。
外面,雨还在下。
雨声中,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哭声。
不是一个人,是很多人。从四面八方传来,像风穿过枯树林时发出的呜咽声。
那些哭声很低,很低,低到几乎听不见。可一旦你听见了,就再也忘不掉。
冯七睁开了眼睛。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来之前,查过一篇关于暮华朝末年内廷的史料。上面记载,崇文十七年秋,宫中曾发生一起大规模的“不敬案”,牵连者逾三百人,其中半数以上被处死,其余的或被逐出宫,或被发配到各监做苦役。
那次清洗过后,宫中几乎人人自危。
而明天,他和小顺子,还有另外十个少年,就要被派到那座刚刚经历过屠戮的皇宫里去。
他忽然觉得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冷静。
他的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
愤怒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鬼地方,愤怒自己为什么要变成一个太监,愤怒自己在原来的世界还有那么多没来得及做的事——他想读完博士,想写一本像样的书,想请那个总在图书馆三楼靠窗位置坐着的女生喝一杯咖啡。
那些事,这辈子都做不了了。
因为他连“这辈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用力握紧了拳头,指甲嵌进肉里,疼得他浑身一激灵。
这疼,是真真切切的。
这命,也是真真切切的。
哪怕它是偷来的。
“冯七。”
黑暗中,小顺子忽然又开口了,声音小小的,像是怕惊动了什么。
“你说,咱们能活到出宫那天吗?”
冯七沉默了很久。
久到小顺子以为他睡着了,准备自己回答自己那个问题的时候,冯七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能。”
只有一个字。
干净,利落,像一把刀。
小顺子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这个字,忽然就不哭了。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发霉的稻草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冯七却没有睡。
他睁着眼睛,看着头顶那片看不见的黑暗,在心里默念:
我叫冯七。
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知道这个王朝即将覆灭,知道下一任皇帝的名字,知道这场战争的结局。
但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最后。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
想到这里,冯七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居然还在为明天能不能活着而发愁。
真是荒唐。
荒唐到了极致,反而让人觉得——这或许就是活着本身的样子。
外面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哭声也停了。
整座皇宫安静得像一座坟墓。
而他就躺在这坟墓的最深处,像一个尚未下葬的人。
不。
不是未下葬。
是已经死过一次,又被刨了出来。
至于为什么被刨出来、要做什么,他还不知道。
但他会弄清楚的。
冯七闭上眼睛。
这是他在宫里的第一个夜晚。
也是他作为一个历史见证者的第一个夜晚。
他知道,从今往后,每一个夜晚,都将是这样漫长。
而比夜晚更漫长的,是明天。
又及:
故事拉开序幕时,冯七还来不及思考那个终极问题——当历史成为你要亲身趟过的河流,一个知道结局的人,究竟该如何选择?
正如他自己所说,“荒唐到了极致,反而让人觉得,这或许就是活着本身的样子。” 欢迎来到暮华朝崇文十七年的深秋,欢迎来到冯七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