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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杀护爱 ...

  •   十一岁那年,我遇到了她,便已知道——此生爱人,只会是她!若不能得到她,那爱于我,只会多余。

      可当我调查她是谁时,却也得知了她即将被人占有的消息。

      我父母都是道上的小混混,从小我就没有人管,自己外出偷抢骗养活自己,偶尔还要防着没良父母抢我食量。不过这行为也在我九岁的时候停止——因为他们再一次诈骗中选错了对象,骗了某老大情妇,以至于丢了性命。

      从此……我彻底成了没人管的小孩。不过这也好,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每天抽烟打架,混的一身好身手的同时,也弄出了一身伤。直到某次在我抢夺某人包包时,她锲而不舍的追了我三条街终被我甩掉后,我好奇其是谁时……

      我爱上了她。

      苏语嫣,人如名字般美如画。干净纯洁,与自己简直天差地别。明亮眼睛,俊秀鼻梁,小巧樱唇……这就是一个完全没读过书的我,仅能想到的所有。看着着脸红气喘,我突然抽风的将包包扔给了她,撇了撇嚼着口香糖的嘴巴,不屑离去。

      可能她不认识我,无法记得我这神经病的强盗,可她在自己心里的影子……再也无法驱除。

      每天想办法调查认识她,但却在得知自家老大想要得到她那刻,才知道她叫苏语嫣!

      那天夜里,她被人用□□迷晕送到了老大床上,作为今年的老大生日礼物。而那晚,我喝了三瓶二锅头,手持一把西瓜刀,硬是在老大准备行动那刻,从床下窜出杀了他。看了眼昏倒在床上的她,我轻轻的在她双唇上落下一吻,跳窗离开。

      三层楼的别墅有多高?只是那楼下前来祝贺的小弟们追了我许久,直到戴着口罩被砍十四刀的我跳进江水里,此事自己才得以保全一命。

      当我从昏迷中醒来时,我早已在离原来城市一百多公里的X市了。没有继续留在医院,我撑着残破的身子离开。

      以我身上伤势,没多久就会被他们所追上。若想活命回去追回自己所爱女人,留命最为重要。

      在动手之前,我已给警局去过电话,虽说官官相护,但为了她,我将市长女儿迷晕,放在老大床下。没有胁迫,很难求助到更好力量去救自己心里的女人。日后她会如何,自己只希望她能撑到自己再次回到A市。

      身上伤口最后都是通过自己夜间撬开无数偏僻诊所大门自行琢磨治疗中痊愈。而在回去找她前的日子里,我都是用盯着身上这些恶心疤痕度过。

      呆在一个陌生城市,没了威胁,我反而觉得亲切。继续睡在桥下,做着偷鸡摸狗的事,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每当想到远方的她,我的心里都会很满足。

      对于一个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十一岁小孩,身上被一条人命就跟吃了一条流浪狗果腹般正常。而这些狼狈日子也在我做完另一件事下,赫然结束。

      今夜,我如往日般在各大街道中穿梭,寻找野狗或喝醉的人摸摸皮夹子。面前走来一个手里夹着公文包之人,我看他脚步轻浮,没走几步需要扶墙休息呕吐,当下提了奔跑速度朝他跑去。

      抢走公文包那刻,他的反抗引起我的本能反应。一把甩刀没入他的啤酒肚,闷哼一声,倒地不起。没有多做停留,收好甩刀,我拔腿就跑。绕过街道上可能出现的摄像头,我悄悄的回到了自己所睡桥底。

      满怀期待的打开公文包,看到里面一沓沓的红色大票子,我笑了。略微数了数,原来里面竟有二十万之多。没有多想,我抱着这包钱买了回A市的汽车票……

      当我再次踏上A市土地时,我已然是个十六岁的少女……只是少女因长期营养不良,个子长了,身上却没有点肉。有时会没事跑到药店门口上称称,看着始终三十多公斤的体重,想想自己的一七几个字,无语之极。

      没有身份,没有文化,没有亲人,我只有怀里的二十万及几件闲暇偷来的衣物而已。没有想过回去找曾经一起偷窃的伙伴,毕竟五年过去,谁还记得你?

      为了在这城市有个正当身份生存下去,我去找了那个早已跟我断了不知多少年的伯伯。没有多言,让他给我证明办张身份证。然……最终自己的身份证是在自己用刀架在我可爱堂姐的脖子上成交的东西。

      看了看身份证上的自己,我立下了此生再无亲人的血誓。

      一路调查,才知她苏语嫣已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工作。没有任何技能的我,拿着手上的二十万开了家桌球室,换了身份继续,捧着RMB继续混□□。明里暗里打听了当年的事,除了动了次两帮会战,似乎再无其他。

      生活就是这样,我就这么幸运的获救了。

      继续在道上打拼,只不过在我明白女的爱上女的叫做同性恋或者LES后,我开始混酒吧了。日子在我不计小节中,生意蒸蒸日上,最终我从朋友手里买下了一家酒吧,取名曰炼狱。

      我是一个没什么浪漫细胞的人,本想说恋语的词被兄弟听成了炼狱,且当名字弄好时,又因自己不识字,将错就错了。

      **

      今日我埋伏在她下班必经之地等待,将她迷昏扛回了家。如那日一样,用了□□。看着安静躺在床上的她,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没有胆子现在要了她,但我心里却是异常迫切的想要占有她。

      为了她,我等了五年,守候了五年,拼搏了五年,然当她真正躺在自己面前那刻,我却步了。我怕我配不上她,我怕她接受不了这样的爱情,因此……我只能这么呆呆的望着她,等待她醒来的第一眼里看到的那人——是我!

      她醒来了,眼神里带着惊恐与寒冷,我冷笑——可能这样的自己在她眼里更为合适。若以当年救命恩人身份出现,我想我和她都会拘谨,宁愿永远都不知道这事实吧。

      “给你一个月时间,若是你没爱上我,我便用不打扰!”说完这句话,我将她留在了我的房间,自己出门去了酒吧。我卖了桌球室,将所有资金都投入到了酒吧里,以至于我都不得不住进酒吧的狭小杂物室。

      为了迎接她的今天到来,我特地花了一周时间打扫整理。虽然我知道……她可能一生都不会在意注意。但我只想这么做,因为她是我心里等了五年的人,也可能是一生等待的人……

      爱不一定是拥有,放手也是一种爱。这种话在我眼里都是放屁,老子想做的就是强行掳来,强迫她接受自己一个月。不成老子也就没多少时间与机会去做那些事,毕竟老子过的是刀上添血的生活。

      当年杀老大未满十六岁,可得那二十万时,自己却早满二十。身份证做了手脚,可有些医院还是会多事的有出生证明这东西存在,所以要查,自己绝对跑不掉。

      第一周,我每天给她电话短信,约她出来吃饭逛街。若是她不顺从自己,我便已伤害她父母为要挟,强迫她陪着自己牵手逛街吃饭伴情侣。

      她是厌恶的我知道,可我也为占任何便宜,因为开酒吧的我需要黑白颠倒。而白献给了她,我也就没多少时间休息。每日盯着眼袋与那布满血丝的恐怖眼睛与她约会,我自己都嘲笑自己在干什么?

      第二周,我让她晚上来酒吧看我工作。毕竟老子玩shaker的样子还是很帅很迷人,在迷倒不知第几个幼稚女孩时,老子终于放弃了……果然我这种坏坏少年,更适合吸引就把女孩。

      我是一个女孩,且一个以女孩模样假装男孩的女生,而像我这类有着女生较柔五官的假男人,怎么看都会比较秀气,加上我身上的流气,想不吸引小女生都难。

      但我让这么个美丽女生坐在酒吧里,下场是我为她当下了不知多少杯的春药酒水……

      第三周,我知道我与她肯定不可能在一起了,因为在她每天下班,我藏匿身子偷窥她的路上,我看到了一个与她拥吻的男人。看她小鸟依人在那男人怀里撒娇埋怨时,老子不知为何想到她对自己的冷眼相对。搞的老子爹娘滚蛋那时都没出现的眼泪,现在很没骨气的跑了出来。想当年被人连砍十四刀,老子眉头都没眨,为什么今天老子会哭?且还哭的这般不要命?

      手不自然的摸上了随了自己五年的甩刀,最终放弃。

      嘴里吐着杂碎,心里暗骂——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老子连伤人的胆子都没有了?

      第四周,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日子。我反倒没有去烦她,而是在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将她再次迷晕带回了家里。

      见她一脸的唾弃,老子很没性格的强行抱着她睡了一夜,然后在她第二日清晨天未亮时离开了……

      谁知道……谁知道是你老天TMD瞎眼了还是老子今天运气是在背的可以?开门离开酒吧那刻,老子被人连捅二十七刀,光荣见爹娘去了。

      **

      当苏语嫣随着恶人步伐打开酒吧大门时,看到倒在血泊中的混蛋与自己深爱的男人。只见曾经心里的爱人变得恐怖,不认识……

      “呵……本想搞定你在杀她的,没想到我终没忍住。不过像你这种残花败柳,送我我都懒得看一眼。”

      男人转身离开,不作停留。

      看着倒在血泊里,硬撑着眼皮看着自己的混蛋,苏语嫣整个人呆住了。直到昨夜,自己才知道她是女生,也直到昨夜,自己才确定这人是五年前抢她包包的怪异小孩。因为当年那个寸头的小孩耳后有个蝴蝶胎记,而现在稍长发的她,却恰恰将那块胎记挡住了。

      盯着不断朝自己微笑到闭眼的她,望着她伸出又收回的手,不知为何——心里某处突然有些疼痛。

      最后警察将她尸体处理掉,自己也成了目击证人随他们回了警局。录完口供,自己很疑惑为什么自己心里那个斯文有礼的爱人,会如此……

      迷迷糊糊继续上班的第三天,午休无聊时翻阅本市日报,一条新闻赫然入目,模糊了双眼,刺伤了心……

      吴悔,女,十六岁。身上有十四道伤痕与五年前本市□□老大被杀嫌疑人所受伤痕一模一样,遂以确定五年前犯案主谋是她无疑。且从她身上搜到一把甩刀,内含X市富商血迹,刀身什么都与富商身上伤口吻合,想必也是她所谓……

      没有继续看剩下那混蛋的云云坏事,苏语嫣整个脑子里都是——是她杀了那个□□老大。是她绑架了市长女儿,巧妙的救了自己……而她又为了自己,回了A市,想尽各种办法希望能与自己有交集,而自己……

      现在她去了,真的离去了,世界上唯一一个,除了父母,愿意全心全意为自己的人。纵然她是女人,纵然她是小混混,自己也愿跟她走。

      爱上一个人真的只会在一瞬间,当年她丢还包包,回头对自己坏坏一笑时,自己的春/心便已为她荡漾。昨日,若不是发现那块胎记,自己又怎会安心在她怀里入睡?少了她怀抱的自己醒来,看到的却是血泊里的她……

      想起那伸出又收回的手,自己又有什么资格说爱她?爱她,却不愿接受变坏了的她,却不愿开口询问她,而只相信自己的烂感觉,失去了今生的第一次心动,唯一一个爱她苏语嫣胜过自己的人……

      手机毫无征兆响起,按下接听键,听到律师事务所说那混蛋的所有财产保险继承人是自己时,我大骂苏语嫣是天下第一大笨蛋。没有请假的直接离开公司,跌跌撞撞的来到警局,现在我唯一想做的就是质问他,为什么杀她?

      从警局出来,我苏语嫣再一次证明,除了她所给的爱,世上再无其他爱情于自己是真实。

      “我是谁你知道吗?我老实告诉你,我爸被杀的时候我在美国,当我爸葬礼举行完毕以后,我□□太子头衔也不翼而飞。为了查到杀我爸的凶手,我使劲各种手段门路,最终将问题锁在你身上。为了得到更多,我开始接近你,但是就当我快放弃的时候,她出现了。我迅速派人查过她,在通过对当时X市医院描述,是她便无异了。本想嫁祸给你,谁知竟被你看到。可是不知怎的,我竟愿坐牢都不愿对你下杀手,我现在才知道,原来除了那人渣,还有人跟她一样对你傻得无可救药!”

      一段话,无论最后那句说的多么好听,我苏语嫣的心也就此封闭,再也打不开了……

      从此,我每天准时上班下班,没心没肺嬉笑。拒绝所有追求者,直到三十岁顶不住父母压力时,随意选了一个较为可信的男人成婚。

      结婚一年后,我苏语嫣生了一对龙凤胎。男的随了夫姓,女的随了我姓。然后孩子满月时,我固执的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只不过每年吴悔的生日,忌日以及清明节,苏语嫣都会一人身着黑装出现在她墓前,放上一束百合花,烧掉一份道歉信与情书……

      不过……我一直没有勇气告诉吴悔,我的孩子叫做苏思悔……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欢杀护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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