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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 我叫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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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骋怀,三年前我来到了莲塘村当支教老师。
说实话,我是一个很矫情的人,如果不是被人渣前男友劈腿,我是不会跑到那么偏僻的村子里。
去支教也是气的冲昏了头,想逃避现实。我的内心是个极度自傲的一个人,除了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我的人生几乎是完美的。我不允许我的人生出现差错,而且我还是被抛弃的那个。
社团聚会,宋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以大冒险的理由亲吻了一个学弟。气的我当场要走,他们都说我玩不起,我从来不是一个大度的人,我的就是我的。
有人曾暗暗提醒过我,宋明跟那个学弟关系过于亲密了,但是我没有当回事,我各方面都优秀的出众,无论是外貌还是其他的,那个学弟都不配让我抬头去多看一眼。
宋明说我装清高,受够我了,如果不是我带出去更有面,他早就想甩了我。学院的高岭之花被他摘了下来,但是他却厌倦了花的冰冷。宋明说他要去追寻自己向往的爱情了。
什么狗屁爱情,让我想吐。
偏偏是那么普通的人,我只感觉头脑发晕,我想逃,那些人的目光仿佛都在耻笑我,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神,跌落人间,我只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凡人。
我拖着行李来到了莲塘村,跟着支教队伍。村子的环境很好
,就是地不好走,又是刚下完雨,我的鞋子上沾了一圈泥,蹭着草才勉强刮下一点大泥块。
来支教的也就五个人,村长准备给每个人找个人家暂住,我一眼就看到了人群里的周安和,对方也注意到我了,对着我的目光,一瞬又低下了头。
周安和上身穿了件白色老头衫,强烈的颜色反差感显的他身上铜色的肌肉线条更明显了。
他一定经常干体力活,这是我当时的第一想法。
不少人邀请我去他们家,我看着人群里的周安和,他不说让我去,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我。
吵吵闹闹的,我问了周安和一句:你能带我回家吗?
周安和把我领回家了,房子不大,但是收拾的非常干净,亮亮敞敞的。
周安和让我叫他安和哥,于是自此之后我都这么喊他。
我很喜欢穿小白鞋,我喜欢一切干净的东西,我想我可能有点偏执的洁癖。洗不干净的衬衫我会一直洗,就算洗破了,也直到要看不见污点为止。
每次教完课回来,我的小白鞋都脏的,安和哥都会帮我刷的很干净。
我的房间在安和哥的隔壁,有时候早上起不来,安和哥会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喊我起床。
我有起床气,一开始在安和哥家住的时候,面对他温柔的叫醒服务也不好发脾气,只能干瞪着他,但安和哥从来不会生气。
后面跟安和哥好了之后,我会肆无忌惮的冲他发脾气,我的气床气真的很重,我控制不住。
怎么会有人脾气好成这样。长那么大块头,长像又很凌厉,但偏偏两只眼睛纯的可爱,像一滩溪水,干净澄然。
支教两年就可以结束了,但我却不想走了。
安和哥,我要走了。
我当时只这么说了一句,我想,如果安和哥要挽留我的话,那我一定会再多待两年。
夏天的蚊虫好多,安和哥给我支了蚊帐,买了蚊香,我的房间里常常染着艾草草木香。
四方湖蓝色的纱布网罩,包裹着床,四根支架撑起来,垂到地面,像一间小小的纱帐小屋。
刚来的那阵子,安和哥家里只有一个老式的电风扇。
墨绿色的风扇,外层是粗金属铁网罩,网格大,边框是圆形铁圈,摸起来硬实,三片金属叶片转起来的时候还会发出轻微的金属碰撞声。
安和哥的家很旧,安和哥也是一个旧旧的人。
他很朴实,像是旧课本里会出现的人。
安和哥知道我喜欢看书,他去镇子上赶集的时候,给我带回来了一本《活着》。这是安和哥送给我的第一本书,后来他也陆陆续续给我送了不少书,但是这本是我最喜欢的。
莲塘村的中心有一个很大的池塘,里面种的全是荷花。
我问安和哥荷花是什么香味,然后第二天一早我的床头就出现了一只没盛开的荷花,插在矿泉水瓶里。
冬天村子也是发了疯的冷,我的手在那年冬天生了冻疮,我从来没有生过那种东西,又痒又疼。
我吃饭的时候抓了几下手,过两天我就收到了一条围巾跟一双五指式的手套,还有一管药膏。
不是很精细,是安和哥自己织的,我开玩笑说安和哥适合娶回家当媳妇儿。
安和哥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隔着暖红的火苗,我看的很清楚。
手里的红薯也烤熟了,我举起木棍,对着上面串着的红薯吹了吹,烤的黑乎乎的,里面橙色的果肉很香甜。
第二年结束支教,我没想到宋明会追过来,还找到了安和哥家。
安和哥知道了我跟宋明的关系,把宋明轰了出去,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
安和哥很温和,从来不会这么对人。
安和哥问我是不是给人家当媳妇的,我被他的问法逗笑了,不是吧,我看着这么像下面的那个吗?
安和哥问我城里人娶媳妇要多少彩礼。我说差不多八九万左右吧,娶的人越重要,就要给的越多。
然后我就见安和哥爆红着脸,问我可不可以等他两年。
我说他娶的话,我可以免彩礼。
第二天,床头的荷花是开了苞的。
清冽的香味萦绕在我的周围。
安和哥围着旧旧的红色围裙,端着粥来喂我,脸还是红红的,我头埋在被子是,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他,我觉得安和哥那副样子,我们的位置交换了,安和哥更像我的新娘子。
我问安和哥,男生男生在一起会不会奇怪,安和哥抱着我说不会,他说我是他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人。
我喜欢吃小零食,安和哥每次带我去赶集的时候都会零零散散的买上一堆。
吃了零食,我就不爱吃饭了,于是我就过上了吃饭也要让哄的日子。
吃饭要人哄,睡觉要人抱,衣服要人帮着穿,洗澡也要人帮......
我在安和哥的供养下,手无缚鸡之力,快活成了废人。
我说他心机,把我养废了,以后就没人管了怎么办。
安和哥说我不许想别人,他要管我一辈子,这个大骗子。
跟安和哥在一起之后,我发现他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
村里的大婶要给我介绍对象,安和哥生气,村里又有人给安和哥说媒,我更生气。
我趴在安和哥身上乱咬一气,全身上下都是我的咬痕,我要给他打上烙印,他是我第一个人的。
反正安和哥没有别的亲人,就算我把他带到城里藏起来也不会有人发现的,他一辈子都是我的。
安和哥在我身下,活像被欺负了一样。
但其实每天下不来床的人都是我。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镇上传来信,我爸又再婚了,让我回去参加婚礼。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的话,我死也不会去参加这一场无关紧要的婚礼。
坐上回城的大巴,我的心砰砰跳,右眼皮突突的跳。
有什么事要发生了,我的心慌慌的。
“安和哥,我的右眼皮一起在跳,我害怕。”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这种迷信我一般是不会信的,但这一次却莫名的烦躁不安。
安和哥看了一眼四周的情况,轻轻的亲了亲我的眼皮。
“不怕,安和哥在家等你。”
我只在家待了两天,就踏上了回莲塘村的车。
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我皱了皱眉,安和哥家的门口围了一圈人,吵嚷嚷的。
我挤进人群,手上的东西砰的一声掉在地上。
安和哥躺在木板上,全身盖着块白布只露出亳无血色的脸。
几步跟没走稳,双脚瘫软在地,我几乎是爬到安和哥的身边。
我抖着手摸上了安和哥的脸,心痛到无法呼吸,一把扯开了安和哥身上的白布,紧紧抱住了他,安和哥的身子发冷发硬。
周围的声音我听不见,耳鸣,心悸,我大口呼吸着,眼泪混着鼻涕直流。
啊啊啊…
喊不出声,呼不上气,我感觉我快窒息了。
麻木感游遍全身,我的魂快飘离了□□。
我的头发从后被人一把抓住,视线模糊一片,我感觉这是濒死的感受。
安和哥死在了我离开的那天下午,为了救一个溺水的小孩。
我见到了那个小孩,我几乎想掐死他,我真的就这么做了。身边的人对我又捶又打,身上火辣辣的疼,但是我的手丝毫不肯放过,恨意浸满了我的全身。
他该死,他该死的,他要给我的安和哥赔命……
最后一刻我松开了手,好仿佛感受到了安和哥气息,那是安和哥用命救回来的人。我让那些虚伪的人滚出去,那些人还想说什么,我抄起门边的扫把很他们身上抡。
都滚,害死了安和哥还不够,还要来污染安和哥的家。
那一晚,我抱着他的尸体睡了一夜。
我怎么捂都捂不热,安和哥总说我是凉底子,我之前死不承认,躲在被窝里,老喜欢把双脚夹在他的腿中间,每次都给他冻的一哆嗦。
现在我才发现安和哥说的是真的,我怎么也暖不到他。
安和哥变的很小了,小到只有一个盒子就能装下。
黑白照片上的人,笑起来还是跟以前一样傻傻的,我看着上面的人又哭又笑。
我长的很瘦小,一米七二身高,安和哥总喜欢把我圈在怀里,安和哥很壮实,一米八九,比我高整整十七厘米。
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我能把安和哥抱在怀里。
我哭的很狼狈,鼻涕眼泪流了一脸,木盒上都是。连续穿了三天的白衬衫袖的也不干净了,粘了灰,我边擦眼泪边掉,好难擦。
我给安和哥守孝,我是他的爱人也是家人,他的全部。
安和哥变成了一堆土,我跪在土堆面前,高高的土堆。安和哥又变的很高大了,但是这一次他抱不住我了。
土堆没有感情,但里面是我的爱人。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我想,我的全部都是安和哥的,我的身我的心,我的一切。
民间说法,头七那天死去的人会以魂魄的形式回人间最后一趟,见到最想见的人,就可以走向轮回。
床头的荷花早已枯萎,花叶枯褐,一根根枯瘦的荷杆静静伫立在水瓶里,褪去鲜活,只剩下死气。
十天之后,李骋怀才被人发现死在了周安和的家里。
手中紧握着一张沾着血迹的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请求你们,一定要把我葬在安和哥的身边。
说好的一辈子,安和哥走了,我的一辈子就这么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