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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两个人的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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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挺家的电视还是老款,她上初中的时候换的,到现在快八年了,没钱换,就一直用着。
因为旧电视没法投屏,沈曜就花几百块钱买了个投影仪,专门用来和孙小挺看电影用,然后被孙小挺嘲笑花钱买破烂。
孙小挺不愿意看电影,每次都是沈曜求着她看,还净看些文艺电影,孙小挺一看就想睡觉。
她看电影也只喜欢看些无脑的爆米花电影,像是血浆飞溅的恐怖片,或是搞笑低俗的喜剧片。
虽然她谈过很多恋爱,但纯粹都是因为闲的,不想念书罢了。
沈曜点开投屏,把窗帘拉上,沙发对面的白墙上映出投影。
沈曜和孙小挺靠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摆着沈曜买的零食和西瓜。
旁边的风扇徐徐吹着风,把沈曜额头的刘海都吹动了。
当电影放到两个人在船舱里跳舞时,沈曜说:“你看他们俩跳得多开心。”
孙小挺说:“可是他们都很穷。”
沈曜:“但是他们的精神是富足的,你看露丝前面有多不开心,甚至都想要跳海。”
孙小挺翻了个白眼,“她就是穷的,因为她自己手里没有钱,所以被迫去找那个有钱的。要我说,找那个有钱的也不算坏事,毕竟,爱情这东西值几个钱。”
“你要不要这么现实。”沈曜小声说。
“吃不饱饭的时候还整天做梦有什么用呢。” 看看她爸妈不就知道了。
除了长相一无是处的爸,一个容易犯傻遇事拎不清的妈。
当露丝躺在沙发上让杰克给她画画的时候,沈曜说:“小挺,我也给你画一张画吧。”
孙小挺指着屏幕说,“像这样?”
“对。”
孙小挺指着屏幕的手一巴掌呼在沈曜的脑门上,“疯了吧你。”
“我画技很好,可以把你画得比她还美,但是你本来就长得美,在我心里没人比你还漂亮。”沈曜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一幅痴汉的表情。
他接着说:“而且你不是给我们画室做过模特吗。”
“那能一样吗,那是穿着衣服,这是全脱了。” 孙小挺忍住再次想扇他的冲动。
“有什么不一样的,在画师的眼里模特就是艺术的对象,和一瓶水,一捧花没有区别。”
孙小挺斜着眼看他,“你说这话自己信吗,你这不跟上医院说男医生眼里你就是一块肉一样可笑。”
“好吧,那你穿着衣服也行。”
“不行,当模特那么累,我才不当。”
“我很快的。”
“一次十万,没钱别说话。” 孙小挺看屏幕,看都不看他一眼。
沈曜轻叹一口气,他本来也没抱多大希望,只得继续看电影。
当电影演到最后,杰克松手,永远沉入到冰冷的海底的时候,沈曜说:“如果是我,也会这样做的。”
孙小挺嗤笑一声,“那是因为你现在不在海里,你要是在,还指不定发生什么呢。”
沈曜小声说:“我怎么会跟你抢木板呢。”
“我不需要你的命,我也不想让谁欠我。但是如果是我,我会拼命活下去,我不会管其他人。”
“我知道。”沈曜说。“一直都知道。”
这也是他喜欢她的一点,她想要什么,从来都不会掩饰。孙小挺虽然脾气差,却没有坏心眼,她的一切都直来直往,在外人看来不好惹,可是只有熟悉她的人才知道,她只是做自己。
沈曜羡慕孙小挺身上的那股劲儿,可是他不能,也无法活得这么随心所欲。
人总是会被与自己相反的人吸引。
一周过去,沈曜开始在石渠实习了。
他的岗位叫艺术管理,名头听上去很艺术,实际上就是个干杂活的,又得帮忙备展,还得支持现场,再做些对接工作,还有乱七八糟的资料整理。
但是沈曜很珍惜这个机会,因为对于他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在这个行业,石渠就是一个高不可攀的殿堂。
实习的第一天,算上他和陈思匀一共三个实习生,另外一个是个男生,叫卫柯。
沈曜看到卫柯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人真随性。
实习的第一天穿着黑色宽松t恤,破洞牛仔裤,一身的链子,脖子上,手上,裤子上。
最瞩目的还是他的耳钉,一边耳朵上三个。美术馆的灯光一打,钻石耳钉闪得扎眼。
就他这身打扮来看,手上的黑色指甲油也显得不稀奇了。
负责接待他们仨的人给他们人手发了一沓资料,基本都是跟美术馆展览有关的。
这个夏天石渠有一场重要的展,是和美国的一个艺术博物馆合作的,到时候会有一批名画送到馆里展出,还有一些重要的艺术界人士来参加,三个人也被分别分配到这次展览中不同的岗位上,来为这次重要的活动做准备。
卫柯和陈思匀相互认识,因此陈思匀就成了三人的中心。
她给两人相互作了介绍,沈曜礼貌地打了个招呼,卫柯话不多,但也打了个招呼,一抬手浑身链子丁零当啷响,看着不像什么省事的主。
沈曜以为卫柯会是艺术史之类的专业,没想到他是学雕塑的。
看他这样子,很难把他与整天和泥巴打交道的专业联系在一起。
他更像是,翘了课,开着豪车,副驾坐着美女出去到处玩的那种人。
事实上,卫柯也确实是这种人。
但是,他一般不翘课,除非这节课的内容他已经掌握了。
卫柯的艺术天赋很高,和陈思匀这种家里把艺术当投资的不同,他家里人都是搞艺术的,也是最早一批出国留洋的。
他不是为了家族继承,纯粹是个人兴趣。
当然,雕塑也只是他的其中一个兴趣,他还有很多其他的兴趣,比如,架子鼓。
架子鼓不是他唯一会的乐器,却是最感兴趣的。
第一天实习结束当晚,陈思匀邀请两人一起聚餐,还抢着付了单。
结束后,陈思匀还邀请两人去她家坐。
陈思匀自己一个人住一个大平层,客厅的露台是敞开式的,视野很好。
客厅里摆着陈思匀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小提琴,卫柯看见了,问她:“这是你以前那把吗。”
陈思匀笑着说,“对,昨天收拾房间的时候打开来试了试,长时间不练还是有些生疏了。”
说来也巧,陈思匀和卫柯小时候同报过一个小提琴课外班,那时候陈思匀还是想努力好好学的,就坚持天天上课。卫柯学了一段时间,就不去了。
后来上了高中的陈思匀因为学校里的某个男生,突发奇想想去学架子鼓,竟然和卫柯又遇见了。
不过卫柯已经打得很熟练了,他只是偶尔替自己的朋友带班,还帮陈思匀指导过,只不过陈思匀心不在此,最后也没再学了。
高中毕业卫柯就出国了,陈思匀去美院学了油画,直到前段时间因为实习才又联系上。
陈思匀给沈曜讲了两人相识的经历,只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沈曜说:“你为什么没有出国呢。”
陈思匀:“妈妈这几年在这边投资,想让我离得近一些。”
沈曜说:“那你将来会出去吗。”
“其实有考虑研究生出国,不过现在还不确定,也许就直接找工作了。”
卫柯:“其实早点工作挺好的,学历这东西,有一个就够了。”
陈思匀:“对你这种已经有目标的,当然再往下读就没有意义了。而且这行说实话,太吃天赋了。” 她下意识看了下沈曜。
卫柯摆弄了下琴弦:“这行只有天赋还不够。”
确实,艺术行业,从来都是资本的行业。
沈曜这样毫无背景的人,想在这个行业里闯出名堂,恐怕比登天还难。
他就像误入了一个水晶宫的小虾,被耀眼的光芒吸引,可是进去之后才发现,小虾蹬腿翻起的波浪,不如巨龙的一个鼻息。
坐了一会,沈曜就说要回去了。
陈思匀说:“你回家还是回学校。”
“我回学校。”
“那也好,离得近。要不然我就送你了。”
“你这说的,哪有女生送男生的。”
卫柯看了一眼陈思匀,女孩家的心思隐秘,眼神却不会骗人。
卫柯和沈曜同时离开,卫柯问要不要送他,沈曜说自己打车。卫柯打了个招呼,就开车走了。
沈曜看了看时间,这个点还有一趟末班车,他走去了附近的公交站,夏夜的凉风吹拂。
他想起刚才陈思匀问的那句,你回家还是回学校。
沈曜小时候父母出了车祸,两个人先后在医院走了,只剩沈曜一个人,然后被姨妈收养了。
那时候他只有五岁,只知道以后都要住在姨妈家了。
姨妈人很好,他妹妹才一岁,可是她还是把沈曜视如己出。
沈曜父母的赔偿金都用来沈曜这些年上学的支出了,等到了大学,也只够每年的学费,生活费只能靠沈曜自己打工。
他很感激姨妈,但是成年后,他就不方便再住在姨妈家了。
所以他不住校的时候,几乎都住在店里。
这么多年,他想拥有的东西,从一根雪糕,到一根画笔,再到一个怀抱。
他好想给孙小挺打个电话。
他拿出手机,十一点多了,孙小挺一定睡了。
如果这个时候自己打过去,她一定会骂自己。
可是他还是想听听她的声音。
沈曜按下了通话键,可是孙小挺接了。
她果然不高兴,但是她说的是,“你今晚怎么不回来。”
他解释:“晚上和今天一起入职实习的出去吃饭了,回去赶不上末班地铁了。”
“那你不跟我说。”
“小挺…你在等我吗。”沈曜声音有一丝颤抖。
“等你个几把,下次不早点说就别回来了。”
“我会的我会的,我以后每天都给你发消息告诉你回不回去。”沈曜急切地说。
“爱发不发,我要睡觉了。”
“晚安小挺。”
“嗯。”
孙小挺挂断了。
沈曜看着手机上的通话记录,把手机按在自己的胸口,手机和心,不知道哪一个更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