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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第四十四章 ...

  •   第四十四章幻草
      沈知白回到集贤山庄的第二天早上,顾书鸿的保温桶准时出现在石桌上。粥是红薯粥,红薯切成了小块,煮得软烂,和米汤融为一体,粥底金黄,上面撒了几粒枸杞。咸鸭蛋还是双黄的,蛋壳上写着“双”和“黄”,字迹已经练到了可以出字帖的水平。草莓牛奶的吸管已经插好了,吸管的包装纸叠成了一只千纸鹤,站在牛奶盒的旁边,像一只小小的、粉红色的、翅膀还没干的鸟。
      沈知白端起粥碗喝了一口。红薯很甜,不是加糖的甜,是红薯本身的甜。顾书鸿在买红薯的时候挑了很久,专门挑那种表皮光滑、形状细长的,这种红薯糖分高,煮粥不用放糖就很甜。他坐在对面,手里端着一杯热牛奶——不是咖啡,咖啡真的戒了,因为沈知白说了一次“咖啡苦”,他就换成了牛奶。牛奶是热的,他用小锅在灶台上热的,火候刚好,不烫嘴。
      “你昨晚几点睡的?”沈知白问。
      “十一点。”
      “几点起的?”
      “六点。煮粥要时间。红薯要切,皮要削,枸杞要洗。咸鸭蛋要煮,煮好了要用冷水冲,不然蛋壳不好剥。”
      沈知白看着他把每一件事都说得像在汇报工作,嘴角微微上扬。他把粥喝完,碗放下。“今天有什么安排?”
      顾书鸿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林晓发的日程。“下午两点有个董事会,四点有个项目会。中午有一个小时的空档。”他把手机收回去,“中午我过来。给你带午饭。你想吃什么?”
      “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顾书鸿的耳朵在晨光中红了一下。他把碗勺收进保温桶,站起来。“那我中午来。你上午别乱跑。外面冷。”他走了。沈知白坐在石凳上,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月亮门后面。他的围巾今天没系,因为顾书鸿把他上次系的那条围巾忘在炕上了。围巾是深灰色的,羊绒的,很暖。沈知白把它叠好,放在枕头旁边。等他来的时候还给他。
      上午九点,金采华的电话打了进来。她的声音比平时快了三分之一,像一个人在跑着说话。“省城西郊,有个村子出事了。不是村子,是村子旁边的一片荒地。原来是一个化工厂的旧址,废弃好多年了。昨天下午,有村民在荒地边上看到了一株植物。不是普通的植物,是‘草’。草叶是银白色的,在太阳底下发光。发光的不是叶子,是叶子上的露珠。露珠是金色的,和天吴体内那个老怪的气息一样的金色。有村民摸了露珠,然后就站在原地不动了,眼睛睁着,瞳孔涣散,叫不醒。医生查了,生命体征正常,就是醒不过来。现在有七个人了,都昏迷着。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去了,拉不走。因为昏迷的人的手紧紧抓着那株草,抓得很紧,掰不开。强掰的话,手指会断。”
      沈知白站起来。“我过去。七派谁在?”
      “陈恪已经在路上了。赵远航在从公司赶过去。秦岳在集贤山庄,我让他跟你一起。苏衍在省城,他直接去现场。我处理完手头的事就来。”电话挂了。
      沈知白从墙上取下桃木剑,别在腰间,从抽屉里摸出几张黄纸符,塞进布袋。他走到院子里,秦岳已经站在车旁边了,手里捧着《雷法要义》,金丝眼镜在晨光中反着光。“沈道长,那株草,会不会是老怪的新手段?”
      沈知白坐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不知道。看了再说。”
      车开到省城西郊的化工厂旧址,远远就看到一片荒地上长着一株孤零零的银白色草。草不高,不到膝盖,但草叶很宽,像玉米叶子,边缘呈锯齿状。草叶上挂着十几颗金色的露珠,露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像一颗颗被挂在叶子上的小太阳。草根周围躺着七个人,姿势各异,有的仰面,有的侧卧,有的蜷缩。他们的手都紧紧抓着草茎,手指因为用力过度而发白,指甲嵌进草茎的表皮里,草茎渗出了银白色的汁液,汁液滴在他们的手背上,凝成了一颗颗细小的、发光的珠子。
      陈恪蹲在离草几米远的地方,面前摆着三个青瓷瓶,瓶盖已经拧开了。他从瓶子里倒出几粒丹药,捏碎,把粉末撒在周围。粉末落在荒地上,地面冒出了一股淡淡的、银白色的烟。烟不是草发出的,是土壤发出的。土壤下面有东西,不是根,是灵气脉。这株草的根扎进了天吴灵气场退却时留下的灵气脉中,吸收了大量灵气,从一株普通的野草变异成了一株能分泌致幻露珠的“幻草”。露珠接触皮肤后,会渗透进血管,顺着血液循环进入大脑,在大脑的视觉皮层和边缘系统同时作用,让人看到自己最渴望的东西,并且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喜悦、满足、安心、幸福。这些情绪会刺激大脑分泌大量的多巴胺和内啡肽,让人陷入一种极度的、无法自拔的愉悦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愿意醒过来。因为现实世界没有梦里的好。
      沈知白走到草面前,蹲下来。草叶上的金色露珠在他靠近的时候变得更亮了,像一群被惊扰的萤火虫。他伸出手,指尖快要碰到露珠的时候,顾书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碰。”沈知白没有回头,但他知道顾书鸿来了。他听得出来他的脚步声——不重不轻,不急不缓,像他这个人。他来了,说明他把董事会推了,或者把董事会改成了线上。林晓会帮他处理,林晓什么都能处理,除了他的耳朵。
      “你怎么来了?”
      “中午了。我给你带了午饭。”顾书鸿把手里的保温桶放在地上,打开盖子,里面是红烧肉盖饭。米饭是东北大米,粒粒分明;红烧肉炖了两个小时,肥而不腻,瘦肉不柴,酱汁浓郁,浇在米饭上,把每一粒米都染成了酱红色。保温桶的保温效果很好,饭还是热的,热气从桶里冒出来,在零下几度的空气中凝成白雾。白雾飘到草叶上,草叶抖了一下,像被烫到了。它怕热。
      沈知白从顾书鸿手里接过保温桶,没有吃,放在一边。他从布袋里掏出三张黄纸符,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在符纸上。符纸被血浸透,变成了深红色。他把三张符纸贴在草茎上,上、中、下各一张。贴上去的瞬间,草剧烈地抖动了一下,金色的露珠从叶子上滚落,落在地上,渗进土里。土壤被露珠渗入的地方冒出了金色的烟,烟在空中凝成一个模糊的人形,人形只存在了一瞬就散了。那是老怪的气息,附着在露珠上,通过露珠进入人的大脑,在大脑里种下“愉悦”的种子。人越愉悦,种子长得越快,等种子成熟了,人的意识就会被老怪收割,成为它的养分。
      沈知白从腰间抽出桃木剑,剑尖指着草根。剑身上的符文亮了,青白色的光顺着剑身流入草根。草根在光的照射下从土里一点一点地拔了出来。根很长,比草叶长得多,盘根错节,像一株被埋在地下的、倒长的树。根须的末端扎在一条发光的、银白色的灵气脉上,灵气脉是天吴的灵气场退却时留下的,像一条在地下流淌的、发光的河流。
      沈知白把剑插进草根和灵气脉的连接处,切断了它们的联系。草根从灵气脉上脱落了,卷曲了,枯萎了。草叶从银白色变成了灰白色,从灰白色变成了枯黄色,从枯黄色变成了粉末。粉末被风吹散,落在昏迷的人们的脸上,他们的眼皮动了一下。他们醒了。第一个醒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睁开眼,看到的是灰蒙蒙的天空,闻到的是化工厂旧址的化学味。他想起了梦里的东西——他死去的女儿,在梦里还活着,喊他爸爸。他哭了。
      第二个醒的是一个年轻女人,她睁开眼,看到的是荒地和一群陌生的人。她梦到了她考上大学的那一天,母亲站在村口送她,挥着手,挥了很久。她的母亲去年去世了,她没赶上见最后一面。她没有哭,她在笑。梦里母亲的笑容还留在她的嘴角。
      沈知白站起来,把桃木剑插回腰间,把保温桶从地上捡起来。红烧肉盖饭还热着,他用勺子挖了一口,塞进嘴里。米饭很香,肉很烂,酱汁很浓。他嚼了嚼,咽下去。“好吃。”
      顾书鸿把保温桶盖子盖好。“回去再吃。这里冷。饭凉了伤胃。”
      沈知白看着他的脸。他的脸被风吹得发红,鼻尖也是红的,嘴唇有点干。他今天没戴围巾,脖子上空空的,毛衣领子竖起来,但挡不住风。沈知白从袖子里掏出那条深灰色的羊绒围巾,绕在顾书鸿的脖子上,绕了两圈,系了一个结。
      “你的围巾。忘在我枕头旁边了。”
      顾书鸿把脸埋进围巾里。围巾上有沈知白的气息,淡淡的,像檀香,又像松脂,又像终南山上的雾。他的耳朵在围巾下面红了一下。他把围巾往上拉了拉,盖住耳朵。
      “走吧。回去。”
      两个人走向停车场。陈恪在收拾青瓷瓶,赵远航在帮昏迷的人叫救护车,秦岳在翻《雷法要义》,金采华在平板电脑上记录事件经过,苏衍闭着眼睛站在一旁。七派的人各司其职,没有人注意到沈知白和顾书鸿之间的那条围巾。但它确实在那里,深灰色的,羊绒的,很暖。它从一个人的脖子上解下来,绕到另一个人的脖子上。它没有说“我喜欢你”,它只是把两个人的体温交换了一下。
      车开回集贤山庄。沈知白在客房里把保温桶里的红烧肉盖饭吃完了,米饭一粒不剩,肉一块不剩,酱汁用馒头蘸着吃了。他把碗勺洗干净,放回保温桶,把保温桶放在石桌上。顾书鸿下午还要去公司,保温桶他带走,明天早上再装新的粥来。他站在石桌旁边,手里提着保温桶,围巾还系在脖子上,没有解下来。
      “明天早上吃什么?”沈知白问。
      “你想吃什么?”
      “皮蛋瘦肉粥。”
      “好。”
      “咸鸭蛋双黄的。”
      “好。”
      沈知白看着他,看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竹叶的影子从石桌的这头移到了那头。他伸出手,把顾书鸿的围巾往下拉了拉,露出他的耳朵。耳朵是红的,从耳垂到耳廓,红得像他梦里天吴修匾时用的朱砂。
      “顾书鸿。”
      “嗯。”
      “你梦到过什么?在化工厂那边,你没有碰露珠。但我看你站在旁边,站了很久。你闭着眼睛。你梦到了什么?”
      顾书鸿的手在保温桶提手上攥紧了。“梦到你。你在飞云观,在灶台前煮粥。粥煮糊了,锅底黑了,你把糊粥倒进碗里,端给我。你说‘尝尝’。我喝了一口,苦的。你说‘下次不会了’。然后你又煮了一锅。还是糊的。你煮了很多锅,每一锅都是糊的。你站在灶台前,脸上沾着灰,额头上全是汗。你不肯停。因为你想让我喝一碗你煮的粥。”
      沈知白听着,没有说话。他的手指在袖子里摸了摸那块陶片。陶片上的“昆仑归墟”四个字还在,但字迹又变了——“归”字的左边多了一个点,“墟”字的右边少了一横。归墟的门在移动,门在昆仑山停了,但停了不代表关了。它只是累了,歇一会儿。歇够了,还会走。
      “我煮粥不好吃。”沈知白说。
      “嗯。”
      “你教我。”
      顾书鸿把保温桶放在石桌上,拉起沈知白的手,走进集贤山庄的厨房。厨房不大,灶台是砖砌的,锅是铁锅,灶膛里塞着柴。他蹲下来,往灶膛里塞了一把松针,用打火机点燃。松针易燃,火苗窜起来,舔着锅底。他从米缸里舀了一碗米,淘了两遍,倒进锅里,加了三碗水。盖上锅盖。他站起来,拍拍手上的灰。“等水开了,把锅盖揭开,搅一下。然后盖上,小火煮二十分钟。中间搅两次。好了叫我。”
      沈知白站在灶台前,看着锅盖下面的蒸汽一点一点地冒出来。蒸汽很烫,模糊了他的脸。他想起了天吴梦里的飞云观,想起了顾书鸿梦里的灶台。两个梦不一样,但都有粥。他揭开锅盖,用勺子搅了搅。米还没有开花,水还没有变白。他盖上锅盖,继续等。二十分钟后,粥煮好了。不是糊的,是稠的。米粒在米汤中开了花,粥液挂在勺子上,像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浆糊。他盛了一碗,端到顾书鸿面前。
      “尝尝。”
      顾书鸿接过碗,喝了一口。粥的温度刚好,不烫不凉。米是米,水是水,但这次它们彼此认识了。不是朋友,是熟人。见过几面,聊过几句,不算太熟,但下次见面会打招呼。
      “好喝。”
      沈知白看着他把那碗粥喝完,看着他嘴角沾着的一粒米。他伸手把那粒米抹掉,指尖在顾书鸿的嘴角停留了一瞬。那一瞬很短,短到像一次心跳。但顾书鸿的心跳在那一次之后变得不一样了。不是快了,是重了。每一跳都像一记重锤,砸在胸腔上,砸得他耳朵发烫。
      沈知白把手收回去。“明天早上,你来煮。我劈柴。”
      顾书鸿把碗放下。“好。”
      他提着保温桶走了。走到月亮门的时候,他的脚步慢了一下,但没有停。他走了。沈知白站在灶台前,看着锅里的剩粥。粥还热着,蒸汽还在冒。他盛了一碗,坐在灶台边的小板凳上,一个人喝。粥很好喝,因为是他自己煮的。但他觉得没有顾书鸿煮的好喝。不是因为技术,是因为心意。
      他把碗洗了,把锅刷了,把灶膛里的灰掏干净。然后他走进客房,关上门,把陶片从袖子里拿出来,放在桌上。陶片上的“昆仑归墟”四个字还在变化——“归”字左边的那个点变成了一撇,“墟”字右边少的那一横又长了出来。门在昆仑山,但它没有完全停下。它在山的内部移动,像一条在地下穿行的蛇,找不到出口。沈知白把陶片收起来,闭上眼睛。
      明天,他要去找那个出口。顾书鸿会来,带着粥,带着咸鸭蛋,带着草莓牛奶。然后他们一起上路。去昆仑山,去追门,去关它。关上了,再回来。回飞云观,修匾,劈柴,煮粥。周而复始,年复一年。
      窗外的月光从云层后面漏出来,落在他的脸上。他笑了。不是微微上扬的、不确定算不算笑的弧度,而是真正的、嘴角向上弯起的、眼睛也跟着弯起来的笑。他笑着闭上了眼睛。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今天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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