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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暮秋的 ...

  •   暮秋的镇江,江雾总在日暮时分漫上来,把西津渡整条古街裹得温温润润。

      被数代人脚步磨得光滑的青石板,沾着白日未干的江雾潮气,凹痕里积着浅浅的水洼,倒映着沿街一盏接一盏亮起来的红灯笼,光影摇摇晃晃,混着江风里淡淡的潮汽、街边药铺的沉香、茶肆的焙茶香,最后都被巷尾那一缕勾人的甜香,压得彻彻底底。

      是阿婆的桂花蜂蜜赤豆糊。

      这味道,何慕秋闻了整整十五年。

      从他扎着总角、被家人牵着手走西津渡石板路的时候,就日日守在这间矮墙木门的小铺子里。阿婆的铺子没有招牌,没有花哨装饰,只一口深底陶锅,一个旧木灶台,却拴住了他整个童年的念想。

      他太清楚这碗赤豆糊的讲究了。

      红小豆必须是镇江本地当年新收的薄皮红粒,提前用井水浸泡一宿,泡到豆身饱满发胀,再入陶锅,添足山泉水,用梧桐木柴火慢煨三个时辰,中途不能加一次生水,不能掀一次锅盖,直熬到红豆彻底酥烂,起沙起绵,用勺子轻轻一搅,就能化开成细腻无渣的豆沙,连豆皮都融得无影无踪。蜂蜜是阿婆每年中秋前后,亲自去后山桂树下收的土蜂蜜,混着晒干的金桂封坛酿足一整年,甜得清润绵长,丝毫不齁嗓子,临出锅舀上一勺搅匀,最后再撒一小撮当年新晒的金桂花瓣,香得能让人站在铺口走不动路。

      小时候他身子弱,一到入秋就犯凉,家里长辈不许他吃凉食甜口,唯独阿婆这碗赤豆糊,是特例。每天傍晚散了学,他必定攥着几块零钱,一路小跑过青石板路,扑到铺口喊一声阿婆,就能领到一碗刚出锅、温度刚刚好的赤豆糊,坐在门口的小木凳上,小口小口喝完,浑身都暖得发烫,连江风的凉气都不怕。

      后来家族迁居,他离开镇江整整五年。
      这五年里,他吃过京城御厨做的甜品,吃过江南各地名头响亮的甜羹,却没有任何一碗,能比得上阿婆这里的味道。那不是简单的甜,是他的童年,是他在西津渡无拘无束的时光,是他刻在味觉里、回了镇江就必须要补上的执念。

      这次跟着长辈回镇江办事,他心里第一件事,就是这碗赤豆糊。
      天刚擦黑,他就推了家里的应酬,换了一身轻便却依旧矜贵的月白暗纹锦袍,腰间系着从小戴到大的羊脂玉扣,避开随从,独自一人沿着青石板路,一步步走回这条熟悉的老街。

      铺子里已经没了排队的人,陶锅里的火光微弱,只剩最后锅底一点绵密的豆沙。
      何慕秋悬了一路的心刚要放下,脚步刚迈过铺口的木门槛,视线就猛地一凝。

      灶台前,站着一个陌生人。

      男人穿一身素净的石青棉麻长衫,衣料无纹无饰,洗得微微发软,袖口随意挽到小臂,露出一截肤色偏白、骨相利落的手腕。他身形挺拔,脊背绷得笔直,站在狭小昏暗、飘着甜香的铺子里,却像一柄藏在鞘里的冷剑,周身裹着一层与这烟火气格格不入的清冷淡漠。

      是沈遇欢。

      他垂着眼,长睫浓密,在眼睑下投出一片浅淡的阴影,神色平静无波,既不看热气腾腾的陶锅,也不看忙碌的阿婆,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等着阿婆将手里那碗——最后一碗赤豆糊,递到他的手上。

      瓷碗里,豆沙绵密浓稠,蜜色的糖浆泛着温润的光,细碎的金桂浮在表面,热气袅袅往上飘,那股熟悉到让他鼻尖发酸的香味,直直钻进鼻腔。

      何慕秋的呼吸,瞬间顿住了。

      下一秒,积压了五年的念想、一路赶来的急切、被人截了心头至宝的恼火,混着他刻在骨子里的世家骄矜,一同涌了上来。他的眉头猛地蹙起,眼尾不受控制地微微泛红,不是气哭的,是急的、是执念被触碰的紧绷,清亮的嗓音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开口就截住了阿婆递碗的动作。

      “等一下。”

      阿婆手里的动作顿住,笑着抬眼看向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长大的孩子,眼底瞬间漾开熟悉的温和。
      而沈遇欢,也缓缓转过了身。

      四目相对。
      沈遇欢的瞳色是极深的墨色,像深秋无波的寒潭,没有半分情绪,只是淡淡扫过他一身矜贵的穿戴,扫过他紧绷的眉眼,薄唇轻启,声线低沉清冷,没有半分逢迎,也没有半份退让,只有平铺直叙的冷淡。

      “有事?”
      “这碗赤豆糊,是我的。”何慕秋往前走了半步,下巴微微抬起,天生的居高临下,骄矜之气毫不掩饰,可语气里却藏着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认真与执拗,“我从小就在阿婆这里吃,吃了十五年,她这里每天最后一碗,向来都是留给我的。”

      他从来不会和人抢一碗吃食。
      可这一碗不一样。
      这是他离开五年,朝思暮想的味道,是他回镇江的第一桩心愿,不是旁人眼里可有可无的甜汤。

      沈遇欢却显然没打算因为他的身份,或是这番话退让半分。
      他收回目光,重新落回阿婆手里的瓷碗上,语气平淡,却字字坚定,没有半分转圜的余地:“我在这里等了两刻钟,从天黑前站到现在,按先来后到,这碗该归我。”

      “先来后到也要分情分。”何慕秋的语气瞬间急了几分,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温润尽数褪去,只剩下被人抢了执念的不服气,“整个西津渡的人都知道,阿婆的最后一碗赤豆糊,是我的。你是外地人,不懂这里的规矩,我不和你计较,你让给我,多少钱我都可以付。”

      他说着,抬手就想去解腰间的钱袋,眉眼间全是高傲的理所当然。
      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用钱解决不了的,除了这碗刻进童年里的赤豆糊。

      可沈遇欢偏偏是个油盐不进的。
      他终于再次抬眼,认认真真看向何慕秋。
      眼前的少年生得极漂亮,眉骨利落,眼尾天然上挑,此刻因为着急,眼尾泛着一层浅红,唇瓣抿得紧紧的,一身锦袍纤尘不染,连生气都带着养尊处优的矜贵,像一只被碰了领地、炸了毛却没半点杀伤力的小兽。

      沈遇欢的眸色极淡地动了一下,心底毫无波澜,语气依旧冷硬:“吃食面前,不分身份,不分先来的情分,只分谁先等到。”

      “你讲不讲道理!”
      何慕秋是真的恼怒,长到十五岁,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违逆他,更没有人敢抢他从小护到大的东西。他站在铺口,和沈遇欢对峙起来,没有脏话,没有推搡,可针锋相对的气场,却把小小的铺子填得满满当当。
      他争的从来不是一碗甜汤。
      是他回不去的童年,是他念了五年的安稳,是他在西津渡,唯一属于自己的念想。

      他语速偏快,一句接一句,骄矜里带着藏不住的委屈;沈遇欢语速缓慢,一句顶一句,神色始终冷淡平静,却半步不肯退,明明是个陌生人,却偏偏固执得离谱。

      路过老街的行人忍不住停下脚步看热闹,江风吹动铺口的布帘,甜香一阵浓过一阵。阿婆站在两人中间,端着那碗还在冒热气的赤豆糊,看着眼前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小少爷,看着这个眉眼清冷的陌生年轻人,无奈地笑出了声。

      等两人终于都停了口,各自抿着唇赌气,谁也不肯先让步的时候,阿婆转身从灶台下方的木柜里,拿出了两只一模一样的白瓷小碗。
      碗是她特意留的,小巧精致,胎质细腻,是当年专门给小时候的何慕秋用的款式。

      阿婆没再多说劝解的话,只是手腕稳得惊人,握着大木勺,将那一碗满满当当、绵密滚烫的赤豆糊,分毫不差地,匀成了两碗。
      豆沙的量、蜂蜜的甜度、表面的金桂花瓣,全都分得均匀,两碗并排摆在案板上,热气交织在一起,甜香扑面而来。

      “慕秋啊,阿婆知道你惦记这一口。”阿婆擦了擦手,温和地拍了拍他的胳膊,“这位小公子也等了许久,犯不着为了一碗吃的闹脾气。平分了,都能吃到,都暖暖身子,好不好?”

      争执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何慕秋愣在原地,看着案板上两碗一模一样的赤豆糊,憋在胸口的火气、委屈、急切,瞬间堵在了喉咙口。
      他想再争,可阿婆都已经分好了,再闹,就成了蛮不讲理的骄纵少爷;可就这么收下,他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念了五年的最后一碗,终究还是没能完整拿到手里。

      最后他只能皱着眉,一脸别扭又无可奈何的样子,伸手端起属于自己的那一碗。
      瓷壁的温度透过指尖传过来,滚烫的,暖得他指尖微微发麻。

      他侧过头,刻意不去看身边的沈遇欢,低下头,小口抿了一口赤豆糊。
      入口的瞬间,熟悉到极致的味道在舌尖散开。
      红豆的绵密,蜂蜜的清润,桂花的香气,和十五年前、五年前,一模一样的味道。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一路暖到胸腔里,驱散了江风带来的所有凉气,也抚平了他刚才紧绷到极致的情绪。

      他吃得很慢,很认真,腮帮子因为小口咀嚼微微鼓着,眉眼间的傲气褪去了几分,只剩下对着这碗赤豆糊的、独有的温柔与珍视。像个终于拿到心心念念的宝贝的孩子,明明刚才还在赌气,此刻却全身心都放在了这碗甜汤里。

      而身边的沈遇欢,自始至终,都没有动自己手里的碗。

      他端着那碗平分来的赤豆糊,指尖轻轻摩挲着瓷碗光滑的边缘,垂着的眼睫遮住了眼底所有的情绪。
      他的余光,一分不差,全都落在何慕秋的身上。

      他见过太多趋炎附势、小心翼翼的人,见过太多对着他讨好逢迎、卑躬屈膝的面孔,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
      一身骄矜傲气,活得直白又鲜活,会为了一碗从小吃到大的甜食较真、赌气、红了眼尾,把所有的情绪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连珍视一样东西的样子,都干净得耀眼。

      刚才对峙时,他只觉得这小少爷骄纵难缠;可此刻看着他低头认真吃东西、眉眼温柔的样子,沈遇欢沉寂了十几年的心湖里,忽然轻轻漾开了一丝异样的涟漪。

      清冷漠然的眼底,悄无声息地,漫上了一丝极淡、极浅,却再也散不去的玩味。

      原来这世间,还有这么有意思的人。

      何慕秋对此一无所知。

      他安安静静喝完了碗里最后一口赤豆糊,连粘在碗壁的豆沙都用勺子刮得干干净净,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碗。

      他整理了一下微乱的衣摆,抬眼时,又恢复了那副高傲矜贵的样子,连一个眼神都懒得再分给沈遇欢,对着阿婆轻声道了别,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迈步走进了西津渡的暮色与灯笼光影里。

      月白色的衣角扫过青石板上的水洼,傲气十足,走得干脆利落,半点没有回头。

      沈遇欢就站在铺口,安安静静看着他的背影,直到那道身影转过街角,彻底消失在雾气里,才缓缓收回视线。

      他低头,喝了一口已经微凉的赤豆糊。
      甜意漫过舌尖,可他的心思,却早就不在这碗吃食上了。

      指尖轻轻敲击着碗沿,一下,又一下。
      清冷的眼底,已经慢慢盘算起了,在这西津渡的老街巷里,下一次“不经意”的偶遇。

      这么鲜活、这么高傲、这么有意思的小少爷。
      不多逗弄几次,实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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