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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寂”“记” 周纪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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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纪恒用钥匙拧开门锁,推门时带起的风让玄关的感应灯闪了一下,又灭了。他没开客厅大灯,径直走向沙发旁的落地灯,手指摸到磨砂玻璃灯罩下的开关,“咔哒”一声,暖黄色的光从灯罩里漏出来,勉强照亮了沙发和周围一小片区域,远处的电视、书架都隐在浓重的阴影里,屋里显得有些空旷又昏暗。他在玄关处弯腰,先脱下沾着室外灰尘的黑色运动鞋,鞋跟磕在鞋柜上发出“咚”的一声,然后把身上那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外套脱下来,随手搭在鞋柜顶层,露出里面黑色的纯棉T恤。
接着他走向客厅角落的酒柜,酒柜玻璃门在昏暗中泛着冷光,他拉开门,指尖在一排酒瓶上扫过,最后停在一瓶百富17年双桶威士忌上,深褐色的瓶身,标签上的金色字体在落地灯的余光里隐约可见。他拿出酒瓶,又从酒柜下层取了个厚底的威士忌杯,转身往阳台走。走动时,瓶身偶尔碰到杯壁,发出“叮、叮”两声轻响,在安静的屋里格外清晰。
到了阳台,他把酒杯放在冰凉的水泥栏杆上,拧开酒瓶盖子,琥珀色的酒液缓缓流入杯中,液面随着倒酒的动作轻轻晃动,大概倒了三分之一杯,他才停下。这时,头顶的月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下来,正好落在他脸上,照亮了他眼底淡淡的疲惫,也让他高挺的鼻梁投下一小片阴影。他端起酒杯,送到唇边抿了一大口,酒液一入口,先是带着烟熏味的甘苦,像含了一口烧焦的木头,紧接着,木桶的甜香慢慢从苦味里透出来。他微微皱了下眉,喉结在脖颈的皮肤下清晰地向上滚动了一下,又缓缓落回原位,把酒液咽了下去。咽下的瞬间,那股甘苦顺着喉咙滑进胃里,留下一点温热的灼烧感,他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嘴角轻轻向下撇了撇,像是在回味那股挥之不去的苦味。
他望着杯里晃动的琥珀色酒液,月光落在他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他想到自己纹身店名字的“寂”是“记”的谐音。当时想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想纪念某一段很快乐的时光跟纪念一个很重要的人。但那是曾经。现在是那段时光不在人也不在就剩自己,所以名字换成了寂。他又喝了一口酒,苦味顺着舌尖蔓延开,这次却没皱眉头,只是轻轻叹了口气,把杯底的酒一饮而尽。
他随手将酒杯搁在阳台栏杆边缘,酒液晃出半滴,砸在水泥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转身进屋时,黑色T恤被随手扯下,扔在沙发扶手上,露出线条流畅的背部,肩颈处的肌肉随着动作微微收紧。走进浴室,“咔哒”一声反锁门,很快,哗哗的热水声裹着氤氲热气从门缝里漫出来,水流砸在瓷砖上的声音混着他低沉的呼吸,在安静的夜里格外勾人。
洗完澡出来,他只在腰间松松裹了条浴巾,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锁骨窝里,又沿着紧实的胸膛往下滑,没入浴巾边缘。他走到客厅拿起手机,屏幕的冷光映在他带着水汽的脸上,眼神慵懒又带着点漫不经心。手指随意划过屏幕,他没看信息,只是将手机夹在颈窝和肩膀之间,空出的手抓了抓湿漉漉的头发,迈开长腿往卧室走,浴巾随着步伐在大腿根处轻轻晃动,留下一路暧昧的水汽。
他掀开被子躺进去,身体陷在柔软的床垫里。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外的月光穿过薄纱窗帘,在地板上投下一片朦胧的光影。月光慢慢爬上床,轻轻落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他挺直的鼻梁和紧抿的薄唇,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他微微侧过头,月光照在他线条分明的下颌线上,连带着脖颈处的青筋都隐约可见,整个人在静谧的月光里,透着一股慵懒又性感的破碎感。
梦里的场景突然拉回老巷深处,一群半大孩子围着他推搡,周寄恒被按在地上,嘴角磕出了血。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猛地冲过来,张开胳膊紧紧把他护在身后,捡起地上的碎砖就朝那群人扔过去,声音又脆又亮:“不准欺负他!”那群人被她不要命的架势吓退了,小女孩这才转过身,伸手牵住了他的手腕,把他从地上拉起来。周纪恒站起身,揉了揉眼睛,看向眼前的小女孩,又看向了站在她身后的小男孩,小女孩晃了晃他的手,声音软了下来:“你不用怕,他们已经被我赶走了,以后我们就一起玩吧。”
梦境突然切换,蝉鸣声里裹着盛夏的燥热,周寄恒站在高中校门口的香樟树下,身上还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车窗缓缓降下,露出后座一个女生的身影。他使劲眯起眼睛,却怎么也看不清她的脸,轮廓像是被水汽晕开,模糊又遥远。女生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没有笑,也没有说话,眼神里像是藏着千言万语,又像是一片空白。周寄恒站在车外,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喉咙发紧,想问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两人对视了不知多久,司机突然踩下油门,轿车缓缓向前驶去,轮胎碾过地面的声音格外清晰。周记恒看着车尾灯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街角,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手里还攥着那张刚发下来的毕业照,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
紧接着,场景再次撕裂。
周寄恒站在里面,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清。他听见身后有小女孩的笑声,他猛地转身,伸手去抓,指尖却只穿过一片冰凉的雾气。他又往前跑,好像看到了豪华轿车的影子,他拼命伸出手,想要抓住车窗,可那辆车像是在水里,离他越来越远,他的手在空中徒劳地挥舞着,什么都抓不住。“别走……”他想喊,喉咙里却像堵着棉花,发不出一点声音。那种无力感像潮水一样把他淹没,他觉得自己像个溺水的人,拼命挣扎,却还是不断往下沉。
他又掉进了那片浓得化不开的雾里。这次雾气里有无数个记忆在飘……他伸出手,左边抓空,右边又扑了个空,那些记忆像烟一样从他指缝溜走。他蹲下身,双手插进雾里,拼命想把那些影子拢回来,可雾气却从他指缝间流过,什么都留不住。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肩膀在抖,眼泪砸进雾里,悄无声息,那种无能为力的绝望,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原来平日里沉默寡言、把情绪藏在纹身针后的他,只有在梦里,才敢露出这样脆弱又狼狈的真实模样。
然后,他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大口喘着气,冷汗浸湿了后背的床单。窗外的阳光已经很亮了,照在地板上,把昨晚的月光痕迹彻底抹去。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手指还保持着在梦里抓握的姿势,可掌心空空如也,只有一片冰凉的汗湿。
他靠在床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床单上的褶皱。没再多言。想来,或许就是昨晚上回忆被刻意压在心底的东西,悄悄翻了个身。也可能……是窗外那棵老槐树,最近总在夜里沙沙响,像极了梦里小女孩的笑声。可那种莫名的预感,却像早上没散尽的雾气,在心里慢慢弥漫开来——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随着这个梦一起,重新出现了。
沈砚清在三十多层的办公室。整体是冷调的现代风格,墙面是浅灰色的哑光材质,地面铺着大块的白色大理石,光脚踩上去能感觉到一丝凉意。房间里没有过多繁复的装饰,只有一张宽大的黑色实木办公桌,一把线条流畅的真皮座椅,还有一个极简的金属书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几本精装书和几个造型独特的摆件。最引人注目的是那面几乎占据了整面墙的落地窗,玻璃擦得一尘不染,像一块巨大的透明画布,将窗外的上海天际线完整地呈现出来。远处的东方明珠塔格外显眼,三个大小不一的球体在阳光下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塔尖直插云霄。黄浦江在楼宇间蜿蜒流淌,江面上的船只变成了一个个小小的黑点,缓慢地移动着。沈砚清站在窗前,双手插在黑色西裤的口袋里,目光平静地落在东方明珠塔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微微侧过头,看向天边。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正缓缓驶过,在湛蓝的天空中留下了一条长长的白色尾迹,像有人用画笔在天上轻轻划了一下。飞机越飞越远,渐渐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光点,最后消失在天际线的尽头。沈砚清依旧站在那里,眼神深邃,仿佛随着那架飞机,思绪也飘向了遥远的地方。
手机在寂静的办公室里突然震动起来,屏幕上跳动着“周寄恒”三个字。沈砚清指尖划过接听键,声音里还带着几分刚从窗外景致中抽离的慵懒:“喂?”
“你最近是把我这儿给忘了?”周寄恒的声音从听筒传来,带着点玩笑似的抱怨,“以前三天两头往我店里跑,现在人影都见不着,怎么,豪门生活太忙?”
沈砚清走到办公桌后坐下,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家里公司这边堆了点事,走不开。怎么,你想我了?”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随即传来周寄恒带着点无奈的笑声:“少来这套,这几天店里不忙陪我出去走走。”
“行,”沈砚清应得干脆,目光又落回窗外那架飞机消失的天际,“等我这边忙完,下午就过去。顺便……蹭你一顿晚饭。”
“得了吧你,”周寄恒笑骂道,“来了就请你吃楼下的牛肉面,加个蛋。”
“成交。”沈砚清低笑出声,挂了电话后,指尖还停留在手机屏幕上。办公室里重新安静下来,但刚才还带着几分疏离的空气,似乎已经被那通电话染上了暖意。他拿起桌上的文件,却没立刻翻开,只是看着窗外的东方明珠,眼神柔和了许多——
沈砚清站在周寄恒家门口,抬手在密码锁上按了串数字—锁“咔哒”一声开了,他推门进去,周寄恒背对着他站在阳台栏杆边,手指夹着根烟,烟雾慢悠悠地飘起来,被风一吹,就散在远处的楼群里。“喂,站这儿当望夫石呢?”
沈砚清喊了一声。周寄恒回头看了他一眼,把烟蒂摁灭在阳台的花盆里,转身走回客厅,暖黄的光洒下来,两人在沙发上坐下,中间隔着一拳的距离。沈砚清百无聊赖地四处看,目光扫过电视柜时,注意到柜子下面塞着个相框,一半露在外面。他弯腰抽出来,是张有点泛黄的合照,他、周纪恒,还有孟诞,三个人勾着肩膀站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笑得一脸傻气。“你还留着这照片呢?”沈砚清用手指擦了擦相框上的灰,周寄恒瞥了照片一眼,他却伸手把相框接了过去,指尖在照片上几个人的脸上轻轻摩挲了一下,然后没再说什么,把相框放回了柜子上。
周寄恒拉开车门坐进副驾,上海初夏的风带着点湿润的暖意,沈砚清没开空调,只把车窗降下三分之一,外滩方向飘来的江风裹着远处轮渡的鸣笛声钻进来。沈砚清握着方向盘,车子缓缓驶过南京东路的繁华路段,阳光透过法国梧桐的叶隙,在仪表盘上洒下晃动的光斑。等红灯时,他瞥了眼副驾的周寄恒,对方正用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车门上的储物格,他忽然开口:“我还记得你当时开这个纹身店,说想让那些说不出口的回忆有个形状。比如有个老克勒来纹亡妻最爱的白玫瑰,你特意调了带点灰调的粉,说这样像旧照片里的花,不会太扎眼;有人纹已故宠物的爪印,说这样就好像它还趴在自己胳膊上睡觉。你说纹身不是为了耍酷,是给回忆安个家,让那些怕被时间冲淡的人和事,能永远跟着自己。你说纹身是给记忆穿件衣服,让那些怕被时间磨掉的温度,能一直贴在皮肤上。”周寄恒的目光从窗外的东方明珠收回来,落在自己手腕内侧——那里有个小小的、几乎看不见的纹身,是他开店第一天给自己纹的。他沉默地听着,指尖轻轻摩挲过那个纹身的轮廓,没说话,只是把车窗又降下了一点,让更多江风灌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