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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正轨 广州的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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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四月末已经开始热了,空调外机嗡嗡地转着,把湿热的空气搅成一团。晴森在档案室里整理完最后一摞报关单,摘下隐形眼镜,换回框架镜,揉了揉被镜腿压得微微发红的鼻梁。
她看了眼时间,差十分钟五点。今天周五,下班之后她打算去小金的咖啡馆坐坐。小金从北京回来之后,把店里重新布置了一番,在墙上贴了一张《乐队的夏天》的宣传海报,还专门装了一个小屏幕,循环播放墨引乐队参赛和晋级的片段。小金说这叫“氛围营销”,事实证明效果确实不错——最近店里的客人明显多了,有不少是看了节目之后专门来打卡的粉丝,点一杯拿铁,拍一张架子鼓的照片,发到小红书上,配文“墨引鼓手金越的咖啡馆”。
晴森收拾好东西,跟同事打了声招呼,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碰到一个新来的年轻同事,姓林,是上个月刚入职的应届生,分到她隔壁的科室。小林看到她,眼睛亮了一下,快步追上来。
“晴姐!我上周看《乐队的夏天》了!”小林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兴奋,“你是不是在上面弹琵琶的那个?墨引乐队!我女朋友特别喜欢你们那首歌!”
晴森脚步顿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正常。“嗯,是的。”
“天呐太厉害了姐!”小林的眼睛瞪得溜圆,“你居然上过电视!你怎么从来没说过啊?”
“就是玩玩,”晴森笑了笑,语气平淡,“朋友组的乐队,我去帮个忙。”
“那也很厉害啊!我女朋友说你的琵琶弹得特别好,还问我有没有你的签名——”
“我没有签名,”晴森被他逗笑了,“我就是个业余的,不是什么明星。你让你女朋友别太当真。”
小林还想说什么,但晴森已经走到了电梯口,朝他挥了挥手:“周末愉快。”
电梯门关上的时候,她靠在电梯壁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这不是第一次被同事认出来了。上周三,隔壁部门的一个大姐在食堂里端着餐盘坐到她对面,笑眯眯地问她“小晴你是不是上了那个音乐节目”;上周末回爸妈家吃饭,她妈说小区里好几个邻居都看到了,还问她是不是要辞职去当明星了。连她爸都难得地没有反对,只是在饭桌上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你弹得挺好的”。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些关注。以前她弹琵琶,只有她自己知道,最多加上青墨和小金,再加上音乐软件上那几百个听众。现在突然多了这么多双眼睛,她觉得不太习惯,像一只习惯了阴暗环境的夜行动物,突然被拎到了正午的太阳底下。
但她也没法否认——这些关注让她觉得温暖。至少证明北京的那些灯光、那些舞台、那些心跳加速的瞬间,不是她自己臆想出来的。它们真实地发生过。
周五晚上,晴森去了小金的咖啡馆。
店里果然很热闹,靠窗的位置坐满了人,角落里那台小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墨引在《乐队的夏天》上的表演片段。屏幕上,青墨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中央,小金坐在鼓台后面手腕翻飞,她自己抱着琵琶坐在右侧,低着头,灯光打在琴身上,泛起一层温润的光。
她站在门口看了几秒,觉得画面里的那个人有点陌生。那真的是她吗?
“三七!”小金从吧台后面探出头来,朝她挥手,“你来啦!坐这边,有好位置!”
晴森走过去,在吧台边上坐下。小金给她冲了一杯可可拿铁,拉花拉了一朵歪歪扭扭的郁金香——小金的手冲技术很好,但拉花一直是她的短板,每次都拉得不像花,像一棵被风吹歪了的树。但是能得到金老板的手作,晴森用夸张地表情还是表达了受宠若惊。
“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小金一边擦蒸汽棒一边问。
“周五嘛,没什么事。”晴森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目光扫过墙上那张《乐队的夏天》海报。海报上墨引乐队的照片是海选那天拍的,三个人站在舞台中央,青墨站在中间握着麦,她和小金在两旁。
“最近生意挺好的,”小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托节目的福,多了好多客人。昨天还有个女生专门从深圳过来的,说看了节目特别喜欢我们,还让我在鼓槌上签名。”
“那挺好的。”晴森笑了笑。
小金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她擦了擦手,走过来坐在晴森旁边的高脚凳上。“墨墨前几天跟我视频了,半山那个乐队已经在准备决赛的歌了,墨墨跟他们合作得挺好的。她说半山这人虽然龟毛,但确实有东西。”
“嗯,他挺专业的。”晴森说。
“墨墨问你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啊,上班下班,吃吃喝喝。”
小金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三七,你真的不后悔吗?”
晴森端着杯子的手顿了顿。
“后悔什么?”晴森反问,声音很轻,“我不后悔,”晴森低下头,看着杯子里那块歪歪扭扭的郁金香拉花,“墨墨有她要走的路,我有我要走的路。我们的路不一样,我不想美化那条我没选择的路。”
“嗯,没事儿!人生是旷野,不是只有一条路,不管走向哪里,咱们还是好伙伴,这几年的情谊和陪伴又不是假的。”小金调整了一下情绪,“没想到,峰回路转,我们竟然还能有这样的一番境遇。”
两人心领神会,拿着咖啡杯,cheers!
晴森离开时,小金把她送到门口:“三七。”
“嗯?”
“有人觉得你的琵琶特别好,好到他不希望你退赛呢,你不想回应一下吗?”
晴森愣了一下,脑海里闪过那条只有四个字的短信。不要退赛。她没有深想,只是笑了笑:“回应呀,替我谢谢他。”
小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叹了口气,拿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录,又放下了。
离开咖啡馆之后,晴森没有直接回家。她沿着街道走了一段路,拐进一条小巷,巷子深处有一家国风酒馆。门脸很小,门口的灯笼被风吹得轻轻晃动,木门半掩着,里面透出暖黄的光。
这是青墨以前驻唱的地方。墨引的第一首歌就是在这里弹响的。
晴森推门进去,酒馆里没什么客人,只有角落里坐着一对情侣,头碰着头在看手机。舞台上空荡荡的,没有吉他,没有话筒,只有一把落了灰的高脚凳孤零零地摆在那里。老板正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看到晴森进来,笑着点了点头。
“好久不见,三七。”
“好久不见,老板。”晴森在吧台前坐下。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留着络腮胡,看起来粗犷,说话却很温和。“最近在电视上看到你们了,弹得真好。青墨和小金现在忙了吧?”
“嗯,她们在北京录节目。”
“我知道,”老板放下杯子,指了指墙角的一堆纸箱,“我正在布置应援区呢,等她们进决赛了,就把这个角落收拾出来,挂上她们的照片和海报。到时候店里的客人也可以给她们投票。”
晴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纸箱上写着“墨引应援物资”,旁边还放着一把青墨以前用过的旧吉他弦。
“老板有心了。”晴森说,心里涌上一股暖意,拿手机拍了拍张照片,发到三人群里,“快来感谢老板”,马上,青墨和小金回了一个“感谢老板”的夸张磕头的表情包。晴森忍俊不禁,给老板看了看。
“应该的,”老板笑了笑,“青墨在我这儿唱了三年,我是看着她一步一步走过来的。现在她终于要被更多人看到了,我替她高兴。”
晴森点了点头。青墨和小金已经在新生活里了,只有她还留在旧时光里,每天朝九晚五,整理报关单,喝温开水,在午休的时候戴着耳机听自己弹过的曲子。北京的一切像一场梦,醒了之后什么都没留下。
她在酒馆里坐了一会儿,跟老板聊了聊最近的生活,喝了半杯柠檬水。走出酒馆的时候,夜风迎面吹来,带着广州特有的湿润和闷热。她深吸了一口气,把外套拉链拉上,朝地铁站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