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1、晴雯之死 晴雯眼 ...
-
晴雯眼里:我可以离开贾府离开宝玉,甚至可以去死,但是绝不接受狐狸精的罪名。贴身衣服互换,证明我的清白。从整个章法结构晴雯是黛玉的化身。王夫人硬生生把她和黛玉归了一类都属于勾引人的狐狸精。晴雯的死是黛玉离世的前奏。王夫人为了自己定制的金玉良缘不惜毁掉所有亲近宝玉的人。不仅是□□上折磨更多的是精神的摧残。每当读到这里心里总有一种压抑感像是被锁住了喉咙喘不过气来。
百分之九十五的读者都认为晴雯是宝玉身边最干净的一个人。毕竟她是曹公安排的黛玉的影子。就这样一个干净的人突然被扣上狐狸精的帽子。她自己不能接受。读者不能接受。怎么办呢?曹雪芹用了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手法让晴雯和宝玉互换贴身衣物。而且是晴雯主动要求的。这是晴雯的勇气更是曹雪芹的勇气。(在那个年代男女互换衣服等于肌肤之吻)从文学角度来看这是曹公大胆尝试浪漫主义+批判主义+现实主义。让整部小说升华到一定高度。
晴雯和宝玉互换衣服的本质深层意义
一、直接破掉“狐狸精勾引宝玉”的污名
王夫人给晴雯定罪,核心是:生得太标致、眉眼像黛玉,会勾坏宝玉、有私情不端庄。
古代贴身衣袄是极私密之物,若真有苟且私情,本应避嫌、羞于相碰、更不会互换。
晴雯在被逐重病、含冤受屈之时,主动要和宝玉互换袄子:
恰恰证明两人之间干干净净、坦荡无私,没有半点龌龊男女私情。
她是用这种最直白、最决绝的方式,当着自己、当着宝玉,撕掉“狐狸精”的脏帽子,给自己一生清白做终审自辩。
二、以“贴身相换”,定下灵魂知己的名分
贾府主仆有别、等级森严,丫鬟和公子天生隔着尊卑鸿沟。
晴雯心比天高,从不把自己当成卑贱奴才,她和宝玉是性情相投、精神平等的知己。
互换贴身衣服,本质是打破主仆尊卑界限:
你我不分主仆、不分贵贱,是心意相通、彼此认可的自己人;
我把贴身之物给你,留作念想,也把我这份孤高、清白、傲骨托付给你。
三、临死前的身份托付与精神续缘
晴雯自知病入膏肓、必死无疑,这是临终诀别式的信物托付:
1. 把自己的袄子给宝玉,等于把自己的人格、清白、性情留在宝玉身边,让宝玉永远记得我不是狐媚子,是傲骨干净的晴雯;
2. 穿上宝玉的衣服,等于灵魂上归入宝玉、认下这份知己情分,就算身死,精神上也和宝玉相连,不受世俗污名拆解。
四、刚烈性格的终极反抗
晴雯一辈子心直口快、不愿逢迎、不屑奴颜婢膝,得罪婆子、得罪王夫人,从头到尾没低头、没认错。
被凭空栽赃、无端驱逐,她无力对抗贾府权势、对抗王夫人的偏见。
做不了言语辩驳,就用行为立证:
不辩解、不求饶、不卑微乞怜,只用互换衣物这种磊落坦荡的举动,无声蔑视封建家长的武断、世俗偏见的肮脏,守住自己人格的最后尊严。
五、反衬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
王夫人凭相貌臆断、凭好恶定罪,不问实情、不辨黑白,把心地质朴清白的晴雯打成狐狸精;
而真正藏奸邀宠、暗中笼络宝玉的袭人,反倒被王夫人信任看重。
晴雯换衣这一幕,恰恰撕开了贾府礼教的伪善:规矩只压得住清白刚烈人,却护不住真心坦荡者。
互换衣衫,是晴雯含冤后的清白自证、尊卑打破的知己定情、临终人格的托付,更是她以傲骨对封建污名最沉默也最刚烈的反抗。
晴雯从始至终,最不在乎的不是荣华、不是留在宝玉身边、甚至不是生死,她骨子里那股傲骨就是:命可以丢,人格不能污;身可以死,清白不能脏。她换那一身贴身衣裳,根本不是儿女情长,是拿最后的性命做担保,跟世俗、跟王夫人硬刚一句:我和宝玉干干净净,你们栽的“狐狸精”罪名,我死都不认。
眉眼像、性情像、清高孤傲像、不迎合世俗礼教更像。王夫人根本不是看品行判人,是凭面相、凭好恶、凭自己的私心先入为主:但凡灵气逼人、性情孤傲、不肯俯首做规矩里木偶的女子,在她眼里,全是能“勾坏宝玉”的狐狸精。
她心里早就钉死了金玉良缘,要把宝玉圈进她想要的世俗安稳、礼教规矩里。但凡和宝玉心意相通、精神契合的人——晴雯、黛玉,都是她路上的绊脚石。
所以她不止是赶人、害人,是精神绞杀:先扣脏罪名,毁你名节,再断你生路。□□的病痛是其次,最残忍的是平白无故被泼脏水、被世俗钉上耻辱标签,连辩解的余地都没有。
晴雯先走一步,就是黛玉结局的预演和前奏。
晴雯含冤而死,是曹公提前撕碎了贾府伪善的面具:这里从不看真心、不看清白,只看你懂不懂逢迎、合不合长辈的私心、配不配得上世俗安排的姻缘。
每次读到晴雯被撵、诀别换衣这一段,那种压抑真的一模一样。不是悲戚,是无力的窒息:明明清清白白的人,偏偏被世道、被权势、被偏见活活毁掉,连最后的体面和清白,都要拼尽傲骨去守住。
这也是红楼最磨人的地方,好人蒙冤,傲骨被碾,真心不敌私心,眼睁睁看着干净的人一个个被摧残,却半点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