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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媒葬礼 (一) ...

  •   (一)
      方流影已经很久没有从床上下来了。

      自从上一本小说扑得无声无息之后,他就彻底沦为了一个昼夜颠倒的生物。凌晨四点睡,下午一点起,起来的第一件事不是洗漱,而是躺在床上玩手机——看看有没有编辑找他,有没有读者骂他,有没有人还记得他。

      都没有。

      他的微信和写作账号,安静的像一座坟。

      有时候他会想,是不是自己真的不适合写东西。写了十年,从热血澎湃的十七岁写到心如止水的二十七岁,眼看着当年作者圈的朋友们一个个出名拿奖,IP改编卖版权,只有他,像个文学的守墓人,还在原地打转。

      这天下午,他又一次在被窝里玩手机,看着当年没他火的作者如今作品要准备改编影视剧了,一股挫败感从肚脐涌到嗓门。

      奶奶个哨子,大家都是写书的,如今他们年入百万,自己却快连饭都吃不起了。方流影真后悔大学那会没多学点本事,不至于像现在自己什么都不会,只会写书混日子。

      窗外阳光不错,透过没拉严的窗帘漏进来一道,落在地板上,像条流动的金色小河,他盯着那条河,正想着要不要下个外卖APP注册骑手。

      手机忽然响了。

      他愣了一下,伸手拿过来看了一眼——陌生号码。

      接起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普通话很标准,语气却很客气,客气得有点不像本地人。

      “请问是方流影方先生吗?”

      “是我。”

      方流影并不奇怪别人会给他打电话,也许是什么垃圾业务电话,也许是骚扰电话,总之他的账号简介上标注着合作联系联系方式,虽然他从未接到什么商业合作过。

      “方先生您好,冒昧打扰。我叫雷佟,是潍坊本地人。冒昧给您打电话,是因为有一件事,想请您帮忙。”

      方流影慢吞吞坐起来,靠到床头点了一支烟。

      有事帮忙,他一个破写书的能帮什么忙?难不成是写软广啊...

      倒也不错,能赚一笔广告费,还上逾期了一个月的花呗。

      “雷先生是吧,啥事儿?”他语气懒洋洋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是这样的,我最好的朋友,有一段很长的故事。”

      “我想,请人把它写下来,并且如果可以的话,甚至可以走自费出版,出版纸质书。”

      方流影没说话。

      替别人写故事?自费出版?纸质书!?

      纸质书这三个字从他耳朵里钻进去,在脑子里溜达一圈,他差点没笑出声来。

      这年头,还有人想出纸质书?

      他低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堆着的几本样书——那是他上一本小说出版社送的,说是样书,其实就是用来抵稿费的。五十本,现在还堆在那儿,落满了灰,一本都没送出去。

      这个委托,听起来幼稚极了,不靠谱的很。

      但电话那头不会看到方大作家的白眼,继续自顾自地说着。

      “我读过您的小说。《鸢尾》那本,写潍坊爱情故事的。写得特别好。”

      方流影愣了一下。

      《鸢尾》是他两年前写的长篇小说,讲的是两个年轻人在潍坊这座城市里相遇又错过的故事。那是他最用心的一本,也是扑得最惨的一本——发出去三个月,评论数还没破十。

      连个骂他的人都没有。

      他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去看这本无聊的书。

      “您过奖了。”他声音比刚才轻了一点。

      “不是过奖。”雷佟说,“是真的好。所以我第一个就想到了您。”

      方流影握着手机,手指紧了紧。

      “您刚才说,您想把最好朋友的故事写出来?”

      “是。”

      “他既然想写,为什么不自己来找我?”

      电话那头再次沉默。

      “因为...一些事。”雷佟语气很平静,但方流影听出了那平静下面藏着的一点什么。“他不在。”

      方流影等着他解释。

      但他没有解释。

      “方先生,”雷佟继续道,“如果您有兴趣,我们见一面。我把故事讲给您听。您听完,决定写不写。”

      “什么时候?”

      “您方便的话,这周日。上午十点,金马书店。”

      “金马书店么?”

      这家书店方流影再熟悉不过了,而且离他住的地方很近,现在已经不止是单纯的书店了,融合了文创,咖啡厅和餐厅。

      “没错,”雷佟清了清嗓子“那天...我们在那儿有个画展,里面的作品,就是我这个朋友的。”

      方流影皱着眉头夹着烟,烟雾缓缓从鼻孔飘散出来。

      他不是什么小孩儿,也不是刚出校园的文青,他比谁都清楚纸质书的行情。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打来电话,上来要出版书。

      听着就像那种找人代笔的,或者更离谱,骗稿来的。
      他应该随便找个理由,说不擅长这种题材,说什么档期满了,然后挂电话,思索到底是去送外卖还是打螺丝。

      这才是成年人该做的选择,不浪费自己时间,也不给别人什么希望。

      但他没有说出口。

      夹着烟的手悬在半空,烟灰积了长长一截,快要掉下来。

      不对,自己的时间,有什么可浪费的呢?

      他已经被自己的编辑抛弃了,现在的身份就是个野生写手,他的档期,空的像个被蝗虫席卷过的稻田。

      准确来说,他就是个无业游民,时间值个屁的钱。

      方大作家擅长写什么呢?

      擅长写那些没人看的烂东西。

      擅长把自己关在屋里,对着电脑屏幕,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敲完了发出去,然后等着——等来的只有失败的沉默。

      烟灰终于掉下来,落在床单上,烫出一个小黑点。

      “好。”

      他听见自己说。

      挂掉电话之后,方流影在床上坐了很久。

      他低头看了一眼屏幕上的通话记录——陌生号码,三分钟四十二秒。

      三分钟四十二秒,他就把自己卖了。

      从床上蹦了下来,差点闪着腰,他傻乎乎的咧嘴笑了笑。

      镜子里那个颓废的男人,也朝他咧嘴笑了笑。

      “神经病。”他对着镜子说。

      “神经病。”镜子里的自己也说。

      他站起来,拿过桌上的刮胡刀。

      电动刮胡刀嗡嗡地响,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点点变得整齐,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那时候他也这么对着镜子刮胡子,那时候他以为自己马上就要红了。

      十年过去了。

      他还是在这里对着镜子刮胡子,等着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来的机会。

      拿起手机,翻到通讯录最下面,他找到一个名字。

      林阳。

      他曾经的助手,现在在横店混,听说混得不错,拍了几部网剧,虽然都是那种没人记住名字的,但好歹有饭吃。

      他拨过去。

      响了五声,那边接了。

      “喂,我曾经的助手,忙吗?”

      “忙得很,有事儿说,有屁放。”

      “明天,陪我去参加一份神秘的邀约如何?”

      那边像是卡了,安静了很久。

      “你丫是不是又被骗了?”

      方流影笑了。

      “不知道。”他说,“但我想去看看。”

      “行吧。”那边叹了口气,“几点?在哪?”

      “十点,金马书店。”

      “书店?你要相亲?”

      “滚。”

      挂了电话,方流影又看了一眼镜子。

      大概是阳光越来越好,屋子变得亮堂。

      镜子里那个人,眼睛亮了一点。

      他冲镜子里的自己点了点头。

      神经病就神经病吧。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二)

      这个冬天的冬末,像位压抑了许多年的流浪歌手,一嗓子就吼的天寒地冻。街道上的风刮在脸上,好比往整个面门覆了一层冰霜,又麻又疼。

      人们行走在街道,哈出的气儿都要沉到地上。

      方流影和林阳,正蹲在书店门口的台阶上抽烟。

      “今儿这太阳,跟冰箱里那灯有区别么?”林阳咂着烟,不断用手搓着冻红的脸,“兄弟...我真求你了,那人咋还没来,咱们不能真被骗了吧。”

      “被骗也认了。”方流影穿着皱巴巴的西服,吐着烟圈儿。“谁拿这事儿骗人,对他又没好处。”

      他这穿搭加忧郁的表情,不说是写书的,人家以为上门收债的猎犬呢。

      “得,”林阳吐掉烟头。“如果这次还不行,你真别写了,跟我回横店拍戏,我正好缺一编剧。”

      “上一边儿去吧。”

      “大哥,你都写了几年了?成过一本吗?兄弟们不是拦着你写,你当个兴趣爱好写写书,大家一万个支持,但你别一门心思就扑在创作上了!靠写书生活,能饿死你!你那些东西,都老掉牙了,没人爱看!”

      “什么老掉牙,文学这东西还有过时这一说么?只是现在的读者老爷们太浮躁。”方流影摆摆手:“算了,跟你这种拍无脑爽剧的小导演说不明白。”

      “啥叫无脑啊兄弟!”林阳挠着屁股,一脸不屑。“不管什么剧,能让人看爽,能让我赚钱的就是好剧。跟你似得天天写什么狗屁青春文学,大哥,啥时代了,那伙计居然还想出纸质书?谁他妈能看纸质书啊!”

      方流影把烟头摁灭在台阶缝里。

      他无话可说。

      这混蛋说的没毛病。

      “我都给你总结了。”林阳站起身子,冷的跺了跺脚:“你啊,就是年少成名,十八岁写了本书,小火了一把,就认为自己是写作天才了,以至于到现在还想着一炮而红。”

      “我叫你来是给我当助手装逼的,不是让你扎我心的。”方流影瞪他一眼。

      林阳一脸恨铁不成钢。“我是为你好,别人我还不稀的说他呢,哪怕你不搞什么文学,你写那种大家都爱看的爽文也可以啊,你不就是靠这个火的吗!”

      林阳说得对,方流影早期就是靠写爽文积攒了一小波名气。

      但写了这么多年,方流影早写够了。

      什么主角捡挂一路狂杀开后宫建帮派大赦天下,什么系统穿越重生复仇。

      方流影觉得自己不是为了写这种而开始写作的。虽然都是艺术载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方流影追求的是青春文学,一部有内涵,有深度,让人看完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

      但让他去纯靠编造一个故事,就像是三流魔术师站在舞台上卖弄着并不精湛的技艺,生怕下一秒就会穿帮,他更没法凭空编造一个个人物,如同毫无特点的提线木偶。

      如果让他编,他还不如回头继续写主角开局捡到神秘戒指然后蹦出一个会说话的老爷爷给他开挂。

      所以,这次方流影真就赌了。

      赌这次电话里那个叫雷佟的神秘家伙真的会给他提供素材。

      “走吧。”

      方流影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

      “去哪?”

      “去参加葬礼。”方流影望着背后的图书馆。

      “纸媒的葬礼。”

      这是一家坐落在潍坊很久的图书馆,方流影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它也还年轻。

      现在倒是学会打扮了,换了书柜,改了豪华装修,又弄来各种艺术摆件儿,门口立着招财树,阳光穿过光秃秃的树枝洒进落地窗前的木地板上,像是铺了一层薄金。

      这景象没干的油画一样,鲜艳又具美感。

      可惜,纸媒已经死了。

      不知道这家陪着方流影长大的图书馆,还能坚持多久。

      方流影在图书馆乱晃,林阳觉得无聊,撂下句“来人给我打电话。”,然后找了个旮旯玩手机去了。

      他们来的很早,雷佟估计还没到,方流影漫无目的的行走在书架之间,抚摸着一本本他曾爱不释手的文学作品。现在图书馆的人越来越少了,他小时候,书架旁坐满了人,都是来蹭书的。如今空空荡荡,只有零散几人,奔向的还都是考研类书籍。

      忽然,像是命运在他左耳打了个响指,他毫无征兆的扭头,向左看去。

      透过书架的缝隙,他看到了一幅画。

      那是一幅极其写实的油画,挂在画展区的视觉中心——这儿大概就是雷佟说的那个画展。方流影快步穿过一层层书架,走近后仰起头,细细端详。

      整幅画采用了暖色调,红黄渲染下的背景与柔和的笔触,让整幅画披上了温柔的轻纱,画中只有一个少女的半身像,她小小的脸颊轻轻抬起,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个画师的画风讲究细腻,注重一种叫神韵的东西,可是这幅似乎有些细腻的过分。

      画中的少女微微侧着身体,背着手,右侧披在肩上的长发被一缕阳光映射出黑茶与反光交织出的淡金色,发尾带有的自来卷让这个少女添了一份贵气,像是个千金小姐。

      纤长的脖颈,奶白又微透着红润的肌肤,小小的上唇薄薄的一抹淡红,对比下唇却丰韵了一些,高挺鼻梁翘鼻尖,让人不得不赞叹协调又完美,最特别的,却是那对眼眸,桃花眼并不显妩媚,反而清纯动人,柳叶眉下,细密的睫毛似蝴蝶扑闪,那双眼睛里似乎藏有一潭碧蓝清澈的湖。

      右下角留有那画师的名字——皓。

      这画师貌似有点小众,方流影没听说过。

      琳琅满目的画挂满了整个大厅,只有这一幅让方流影久久停留。

      画展中的,唯一一副人像画。

      那女孩儿穿着一身湖蓝色的校服,大概十七八岁的年纪,方流影心想这幅画的也太细了,卧蚕,眼尾的那一抹豆沙红,就连嘴唇的肌理都无比清晰。

      大厅之中,其他的作品也可以称的上优秀,素描写实的兔子栩栩如生,油画笔下的红玫瑰娇艳欲滴,似乎能让人嗅到若隐若现的花香,可是这些画却无法与他面前的这一幅争辉,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其他那些都是用炭笔、颜料一笔一笔堆积出色调与明暗关系的画,摆出的色块,描绘的肌理质感也无非就是想表达出对画面整体的理解和画技的高超,再酸一点也就扯扯艺术概论。

      这幅画太不一样,给人的感觉像是画了很久很久。

      他脑海中不由得出现这么一幅场景,一个单薄的身影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夜晚星星点点下的灯火阑珊,在画布上一笔笔勾勒出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孩儿。

      每一个不眠的夜晚,那双手执起画笔,调好颜料,望着画沉思。

      今天有开心吗?是否还在意被扣的工资,挂掉的考试,于是轻柔的添上一笔玫瑰茜红与那坡里黄调出的暖色,或是说夜晚突如其来的雨,又让你心情如何,是像公园宁静的小河,还是夏晚的夜海那样波澜壮阔。

      于是那笔颜色在洗笔筒里涮掉,甩干净水珠,又沾染上淡淡的青莲与培恩灰,将隐隐约约的重色抹到了发尾。

      每一笔都饱含着自己不同的情绪,像是巴黎地铁站流浪的小提琴手,音调的起伏与心中所念相伴起舞。

      “是这样的吧,兄弟。”

      方流影呢喃道。

      “唯独这幅画,你是想对她诉说什么吧。”

      这一刻,方流影感觉自己无形之间与画主人的灵魂产生了共鸣。

      就像《历史系男生》里的一句台词:读书最美妙的时刻,就是当你读到某种你认为仅你自己才能体会到的思想,感受,和思维方式,发现与作者产生共鸣,你与他从未谋面,或许他早已过世,可是书中好像伸出了一只手,和你的手,紧紧相握。

      读书写作是如此,画画,亦是如此。

      方流影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直至身后响起男人的声音。

      “方先生,久等。”

      (三)
      书店咖啡厅,方流影和林阳坐在一边,对面是一对男女。

      男人年近三十,留着短寸头,穿着阿玛尼西装,整个人透着一股利落劲儿,不像是那种穿惯西装的人。女人一套咖色披肩针织衫配长裙,齐肩短发,眉眼温和,笑起来眼角弯弯的,让人看了就觉得舒服。

      “方先生,实在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男人身体前倾伸出手,语速很快,但语气诚恳,“我是雷佟,这是我妻子,花迎。”

      花迎朝方流影点了点头,笑容温婉:“久仰方先生大名。”

      方流影握了握手,脸上挂着笑:“没事儿,正好看看画。”

      他偷偷和林阳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的咧嘴露出贱笑,心想你们两口子倒是客气,把我俩晾这儿快一个小时,待会儿非宰你俩一顿大的。

      林阳在旁边默默喝着咖啡,眼神在对面两人身上扫来扫去,一副“我就看看不说话”的样子。

      雷佟看了一眼林阳,方流影摆摆手:“我的助手,林阳,今天陪我来的。”

      “林先生好。”雷佟点点头,没多问。

      服务员过来,雷佟接过菜单,先递给方流影:“方先生,您先点。别客气。”

      方流影接过菜单,扫了一眼价格,心里默默算了算——一杯美式六十八,一块甜点九十九。这一顿,得够他吃多少顿外卖啊...

      他抬头看了一眼雷佟,雷佟正看着他,眼神里带着一种“您随便点”的坦然。

      方流影把菜单合上,往桌上一放。

      “雷先生,咱们也别在这儿干聊了。”他说。

      “咖啡这东西,越喝越清醒,不适合讲故事。要不咱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聊?”

      雷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行,听您的。我知道附近有家鲁菜馆,味道不错。”

      不到片刻,四个人坐在一家装修古朴的鲁菜馆包间里。

      服务员拿着菜单进来,雷佟接过直接递给方流影。

      “方先生,您来。”

      方流影接过菜单,翻了两页,心里又开始抽抽——这价格,比刚才那咖啡厅还狠。

      他不动声色地把菜单递给林阳:“你来,我随便。”

      林阳接过菜单,眼睛一扫,顿时眉开眼笑。

      “行嘞!”他清了清嗓子,对着服务员开始报菜名,“九转大肠来一份,糖醋鲤鱼来一条,葱烧海参,麻汁杂拌,爆炒腰花,四喜丸子,油焖大虾,再来个奶汤蒲菜清清口,主食嘛……盘丝饼,一人两个。”

      服务员飞快地记着,林阳报完,还意犹未尽地补了一句:“先这些,不够再加。”

      方流影在旁边听着,林阳报一个菜名他就哆嗦一下,脸都快绿了。他偷偷掏出手机,打开银行APP看了一眼余额,然后默默把手机塞回口袋。

      服务员出去后,方流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淡定。

      林阳凑过来,小声说:“兄弟,别怕,这顿有人请。”

      方流影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闭嘴。”

      花迎在旁边轻轻笑了,那笑容很柔和,像是在看两个小孩儿斗嘴。

      雷佟也笑了,他看向方流影,眼神里带着点理解:“方先生,您放心,今天是我请您来的,自然是我做东。”

      方流影摆摆手:“不是钱的事儿。”他顿了顿,“咱们还是说正事吧。”

      雷佟点了点头。

      他看了一眼花迎,花迎轻轻握了握他的手,然后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一个东西。

      是一个牛皮纸袋,很旧,边角磨得发白,封口处用棉线缠了几圈。

      雷佟把纸袋放在桌上,推到方流影面前。

      “方先生,”他说,“您先看看这个。”

      方流影接过纸袋,解开棉线,打开。

      里面放着三个厚厚的墨绿色的羊皮厚本子。

      那三个本子不用翻开也知道它们的年龄,年纪最大那位,边边儿磨得都像是从哪个沟里捡回来的,岁月染黄了书页,磨平了棱角,也许几年前的今天,那本子的主人正抱着它穿梭在雨幕之中,又或是从桌缝滑落,沿途拥抱每一粒灰尘。

      另外两本看起来就利索点了,小年轻一样。

      里面还有一沓纸——手写的,纸张发黄,有些页边卷曲,有些页面上有星星点点的霉斑。有的页面上有水渍和污迹,像是被翻过很多很多遍。

      他抽出最上面的一页,低头看。

      字迹很用力,一笔一划都像是刻上去的,翻过来能在背面摸到凸起的笔痕。

      第一行写着:

      “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全部记忆,那这个人到底算不算曾经的自己,人活着究竟是为了那份记忆,还是躯体。”

      方流影看着那行字,忽然想起刚才在画展上看到的那幅画。

      那个穿着湖蓝色校服的少女。

      那双清澈的眼睛。

      “这些……”他抬起头,看着雷佟。

      “他写的,我最好的朋友,也是那些画的主人。”雷佟说,“十几年,断断续续。想起来了就写一点。不是正经写,就是……记下来。”

      雷佟目光很平静。但方流影注意到,他的右手搭在桌沿上,手指微微蜷着,指节有些发白。

      他低下头,继续翻着那些手稿。

      一页,两页,三页。

      有的写得很长,密密麻麻几大段。有的只有一句话,孤零零地待在纸中央。有的地方字迹工整,一笔一划都透着认真。有的地方潦草得几乎认不出来,像是在发抖的时候写的。

      “我想把这一切写下来。万一哪天我不在了,至少,我会留下这段记忆,至少这是我存在过的痕迹。”

      方流影的手抖了一下。

      纸张发黄,字迹斑驳,有的地方墨迹已经晕开,像是被泪水打湿过。他轻轻翻动,每一页都带着岁月的痕迹,带着一个人十几年的心事。

      林阳在旁边探头看了一眼,忍不住嘀咕:“嚯,这得写多少年啊。”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过这种玩意儿,不火。”

      方流影抬起头瞪他。

      林阳耸耸肩,一脸无辜:“我说的是实话。你瞅瞅现在那些爆款,哪个不是什么黄金三章,或者文章开头马上就能抓人眼球的那种?这种碎碎念,搁网上发都没人点。平台算法看见这种文,直接给你扔回收站。”

      雷佟和花迎对视一眼,没说话。

      林阳继续说,语气里带着点吊儿郎当的认真:“但话说回来,兄弟,这种不火的玩意儿,才值得写。那些爆款,看完就忘,跟快餐似的。这种东西,你要是写好了,能留在人心里。我拍戏也是,那些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烂剧,赚钱是赚钱,但拍完就完了,跟没拍过一样。”

      他指了指桌上的手稿:“这哥们儿写了十几年,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他还是写了。这不就跟你一样么?扑了十年还在这儿扑着呢。”

      方流影想骂他,但张了张嘴,没骂出来。

      林阳话糙理不糙,但这话也太他妈糙了。

      他把一切东西收好,放回牛皮纸袋里,抬起头,看着雷佟。

      “雷先生。”

      雷佟看着他,没说话。

      “这个故事,我接了。”

      花迎在旁边,眼眶微微有些红。

      林阳在旁边小声嘟囔:“兄弟,你都不问问稿费?”

      方流影真想一巴掌给他抽飞回横店。

      “闭上你那腚。”

      林阳缩了缩脖子,低头喝茶。

      雷佟忽然笑了。

      “方先生,”他说,“稿费的事,您放心,不会让您吃亏。”

      方流影摆摆手:“我不是那意思。”

      “我知道。”雷佟说,“但该给的还是要给。”

      方流影看着他,沉默了几秒。

      “雷先生,我能问一句吗?”

      “您说。”

      “这些本子,”方流影指了指桌上的牛皮纸袋,“他写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自己把它写成书?”

      雷佟沉默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花迎。花迎轻轻点了点头。

      雷佟转回头,看着方流影。

      “因为他写不了结局。”

      方流影愣了一下。

      “结局?”

      “嗯...他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他说,他不知道结局是什么。”

      “方先生,”雷佟叹了口气,“这个故事,可能比您想的更沉。有些地方,他自己都写不清楚。您要是接了,得自己把它拼起来。”

      方流影低头看了看那个牛皮纸袋。

      那些发黄的纸页,那些潦草的字迹,那些断断续续的句子。

      他忽然想起自己写《鸢尾》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的灯下,一笔一划地写,写那些相遇和错过,写那些说不出口的话。

      他不知道这个故事里的男女主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写这些字的人经历了什么。

      但他知道,这些字里,有一个人十几年的光阴。

      这就够了。

      他抬起头,看着雷佟。

      “我试试。”他说。

      雷佟看着他,忽然伸出手,握了握他的手。

      “谢谢您。”

      那三个字,说得很轻,但很重。

      (四)

      走出饭店的时候,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

      街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在渐浓的夜色里晕开一圈圈昏黄的光。灯下的影子拉得很长,人走过去,影子就弯弯曲曲地爬上台阶,又往下打出溜滑。

      方流影站在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流。尾灯连成一条红色的索道,从东流到西,像他的思绪,不知道流向哪里。

      雷佟和花迎站在他旁边。

      “方先生。”雷佟开口。

      方流影转过头。

      雷佟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街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眼角的纹路照得分明。

      “我,也想问您一个问题。”他说,“写书这件事,对您来说,是谋生的手段,还是……别的什么?”

      方流影愣了一下。

      这问题他问过自己很多次。在那些睡不着的深夜,在那些对着空白文档发呆的凌晨,在那些收到退稿信的午后。

      他以为自己会犹豫。

      但没有。

      “是实现我人生价值的方式。”他说。

      声音很轻,但自己听得很清楚。

      他自嘲地笑了笑:“老实说,我算不上什么正经作家。扑了这么多年,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所以这本——就当是封笔之作吧。我会全力以赴。”

      “封笔之作?”

      “嗯。”方流影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牛皮纸袋,“纸媒都快成文物了,这么长的故事,节奏又慢,估计没人愿意看。但我还是想写。因为——就像您说的,这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

      雷佟看着他,郑重地点了点头。

      他抬起手,与方流影再次相握,握的用力,像是嘱托。

      “谢谢您。”他说。

      但那三个字比之前更轻,轻得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马上就要散在风里。方流影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雷佟已经松开手,转身离开。

      花迎朝他点了点头,跟了上去,两个人走进夜色里,身影渐渐变小,直至被远处吞没。

      方流影站在原地,看着那个方向。街灯把一切都照得昏黄,唯独那个方向,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

      林阳从后面走过来,一巴掌拍在他肩上。

      “走了,发什么呆?”

      方流影没动。

      “兄弟?”林阳凑过来,脸都快贴到他脸上了,“想什么呢?”

      方流影回过神来,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牛皮纸袋。

      “没什么。”他说。

      两个人沿着街边慢慢走。

      风从巷子口灌进来,凉飕飕的,吹得人清醒。林阳在旁边絮絮叨叨:“那家店真不错,下次咱俩再来,你请客。”

      方流影没理他。

      “不过那两口子挺有意思的,看着不像是骗人的。”

      方流影还是没理。

      走到路口,林阳打的车来了。他停下来,站在路灯底下,看着方流影。

      “兄弟。”他叼着根烟开口,难得正经。

      “这次好好写。”

      方流影呆呆的看着他,没想到狗嘴里真吐出了象牙。

      “每次你写完一本书,都要逼着我看。”林阳挠了挠头,“你也知道我没什么文化,也不喜欢看小说,《鸢尾》那本,你发给我之后,我拖了三个月才看。你后来问我看了没有,我说看不下去,太慢了。”

      他撇了撇嘴。

      “其实我看完了。一口气看完的。”

      “你别说,刚开始无聊到要死,看到中间还真有点意思,到后面还给我看哭了,真的兄弟,写得挺好。”林阳眨眨眼,“那些巷子,那些树,那些——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就是挺好的。”

      他顿了顿:“刚才我说那些话,你别往心里去。什么不火啊没人看啊,那是说给别人听的。你写的那些,我知道,你是认真的。这年头认真的人不多了,你是其中一个。”

      他这次用力拍了拍方流影的肩。

      “这次也好好写。写完了,我肯定第一个看。”

      说完,他走向路对面的出租车。走几步,又回头挥了挥手,然后上车消失在巷子口。

      风又吹过来,灌进方流影皱巴巴的西服领子里。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和林阳刚认识的时候。那时候林阳还是个跑龙套的,他是刚签约的作者。两个人蹲在路边吃烧烤,喝啤酒,吹牛说以后一个当大导演,一个当大作家。

      后来林阳真的去了横店,从小场务干到副导演,又干到导演。拍的那些网剧,方流影一部都没看过,但他知道林阳能养活自己了。

      而他自己呢?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牛皮纸袋。

      那些发黄的纸页,那些潦草的字迹,那些断断续续的句子。

      是的,它们需要一个结局。

      他也需要一个结局。

      街上的人越来越少。偶尔有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从他身边驶过,车灯在他身上晃一下,又很快消失。便利店的灯还亮着,透过玻璃能看见收银员低着头玩手机。

      方流影耳机里放着十七岁的日本女高中生歌手孙中龙/Miyuna的一首《轻飘飘》。

      他忽然想起一句名言。

      我们写作,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这话挺装逼的。

      但他知道,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他走得很慢。手里的牛皮纸袋沉甸甸的,像装着什么很重的东西。

      回到家已经快十点,方流影打开门,屋里一片漆黑。他没开灯直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窗外是这座城市稀疏的夜景。几栋居民楼亮着零星的灯光,像是谁在夜空里戳了几个洞。远处的主干道上,车流还在流动,但比刚才稀疏多了。

      方流影转过身,打开桌上的台灯。

      那是一张旧书桌,桌面被烟头烫出几个黑印,边缘的漆皮翘起来,像干涸的树皮。桌上摆着一台落灰的笔记本电脑,旁边堆着几本翻烂了的书——马尔克斯,卡尔维诺,汪曾祺,黑塞。都是他刚入行时买的,那时候他以为多读几遍大师的作品,自己也能写出来。

      后来他发现,读再多也没用。

      写不出来就是写不出来。

      他在椅子上坐下,把牛皮纸袋放在桌上,解开棉线,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三个墨绿色的本子。

      一沓发黄的手稿。

      一张纸落在地上,上面写着一句话。

      “我爱上的她,究竟是怎样的存在,我爱的是她的记忆,还是她的躯体。”

      他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窗外偶尔有车驶过的声音,很远,很轻,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

      他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想起林阳说的话。

      没错,现在的读者,没人会愿意看这种又长又臭,节奏慢吞吞的故事,也没人会花时间了解一个人一生或十几年的心事。

      大家都很忙。

      忙着赚钱,忙着刷短视频,忙着看那些三秒一个反转、十秒一个高潮的爽文。一个故事如果不能在三句话内抓住人,就会被划走,被遗忘,被埋进数据海洋的最底层。

      他曾经也是这样的读者。

      甚至成为了这样的作者。

      照着模板写,只要爽点够密,读者就会买单。

      不,他要写的不是这个,哪怕那是些没人看的东西。

      他想写的不是这个,哪怕穷到交不起房租水电吃不起饭。

      他算是明白了,自己就是个纯粹的神经病,二十七了还在谈自己想干什么,甚至还在追求可笑的梦想。

      他想写那些说不出口的话,想写那些藏在心里的疼,想写那些明明很重要、却没人愿意花时间去读的——慢的东西。

      于是有了《鸢尾》。

      扑得无声无息。

      到底是不是自己错了?是不是这个时代真的已经不需要那些慢的东西了。是不是文学真的死了,死在短视频和爽文的围攻之下,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他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读到一本好书的晚上。

      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书页上,他窝在角落里,打着手电一页一页地翻。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握住了。

      不是那种被爽文刺激到头皮发麻的感觉。

      是那种——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懂我。

      原来那些我说不出口的话,有人替我说出来了。

      原来我不是一个人。

      他写了十年。

      直到今天。

      直到他站在那幅画前面,看着那双眼睛。

      直到他翻开这些发黄的手稿,读着那些潦草的字迹。

      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些本子的主人,那个叫“皓”的画师,他画那幅画的时候,心里一定也有一个人。那个人不知道他在画她,不知道他画了很多年,不知道他每一笔都带着什么样的情绪。

      但他还是画了。

      就像这些本子。写了十几年,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不知道能不能写完,不知道那个“结局”到底是什么。

      但他还是准备写了。

      一笔一划,刻进去。

      方流影深吸一口气,坐直身体。

      他把那沓手稿整理好,放在电脑旁边。

      然后他伸出手,按下电脑的开机键。风扇转起来,发出嗡嗡的轻响。屏幕亮了,显示出熟悉的桌面。

      他打开一个空白文档。

      光标在页面上闪动。

      一下,一下,一下。

      他看着那个光标,看了很久。

      窗外起风了,吹得窗户轻轻响。远处的路灯夹杂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漏进来一道,落在地板上,成为银色的河流。

      方流影穷尽青春的追求,在这堆稿子面前终于要画个句号。

      远处的城市还在运转,车流还在流动,那些刷短视频的人还在刷短视频。但这个房间里,有一个人,正对着一沓发黄的手稿,准备开始写一个故事。

      一个可能没人愿意看的故事。

      一个很慢的故事。

      一个——他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写完的故事。

      但他还是准备写。

      因为,不是为了改变世界。

      只是不想让世界改变他。

      他深吸一口气,手指落在键盘上。

      光标还在闪。

      他敲下了第一章的标题:

      《如果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纸媒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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