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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我也有老公 ...

  •   “给我来一个肉松的!”“我要原味夹脆黄瓜的吧……”

      看着元卿欢这双水灵的眼睛,来围观的人都不好意思光站着不买,多少尝一个便宜的。

      围在旁边的人越来越多,业务还不太熟练的秦肆跃一时间忙不过来,元卿欢见状,赶忙站起来搭把手。

      她找零的速度快多了,手都能快出残影。

      长的好看的人在社会上天生能吃到不少红利,元卿欢和秦肆跃两人的长相都太养眼,虽然秦肆跃带着口罩,但光看露出的上半张脸,已经足够吸引人了。

      再加上他的骨相实在立体,眉骨突出轮廓锋利,眼神又带着一些深情的感觉。

      淡淡扫一眼过去,面前来逛街的几个青春洋溢的学生就忍不住和可爱小鸟一样,把头靠在一起悄悄讨论。

      恰逢这一段时间,报亭里出售的各大杂志小说正流行冷酷霸道总裁。有个三十多岁时髦的姐姐站在他们身边,打量了半天秦肆跃,没来头地和元卿欢说了句:

      “妹妹,你老公长得和那个,韩国欧巴似的。”

      “看着有贵人相,穿件好看的衣服能演扒心掏肾的总裁。”

      这话说的,秦肆跃根本不需要“演”嘛。

      他本来就是总裁,只不过不会物理意义上“掏心掏肺”就是了。

      元卿欢听到身旁女人的搭话,手上动作停了下来。

      她抬起头,有些震惊地看着出声的时髦姐姐,伸手按住秦肆跃的肩膀揉了揉。

      之前在饭店上班的时候,店里有个电视机,老板有的时候会放些热播剧,所以元卿欢姑且了解欧巴是什么。

      至于后面那个,就有点吓人啦。

      “我老公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外卖员。”她对着姐姐抱歉地笑了一下,“谢谢你夸他好看,我也觉得他帅的不得了了。”

      秦肆跃看似忙活着手上的事,实则一直在偷听她们聊天的内容。

      听到女人说他扒心掏肾,男人缩了缩脖子。

      不过元卿欢刚说完他帅的不得了,秦肆跃藏在口罩里的嘴角顷刻间暗爽地抬起,整个人的身体也放松下来。

      此时的他无比庆幸自己带了口罩,所以只需要控制上半张脸的表情就好。

      原来被老婆夸赞这么爽,他以前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啊……

      “扒心掏肾之类的事,他不会做的……”元卿欢的笑容有些尴尬。

      肆跃那么老实,怎么可能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呢?

      在元卿欢眼里,秦肆跃只是一只寡言的大花猫,在外面还经常受委屈。

      但事实上,出了这个家,秦肆跃可谓货真价实的老虎。

      只能说现在时代好了,扫黄打非行动把G市的帮派除的一个不剩,留下来的那些也不成气候。

      否则,再往上一代,也就是秦肆跃父亲小时候那会儿,秦家的特权可比现在大得多。

      扒心掏肾?呵,更残忍的举动也做的出。

      那个年代太乱了,绑架都是常有的事。

      感受着元卿欢压在他肩膀上的手,秦肆跃闭了闭眼,默默叹了口气。

      他尊贵的身份曾经是他的骄傲,能在任何时候压人一头。

      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秦肆跃觉得自己的人生只有站在高处才圆满。

      而此时此刻,他坐在路边的小马扎上,帮怀孕的妻子卖饭团,收钱找零样样精通,一手收钱一手递货,已经干出肌肉记忆来了。

      这无疑是很累的,效率也很低。他们辛辛苦苦一个晚上,也赚不到他平时一分钟能够赚到的钱。

      如果是二十七岁以前的秦肆跃,看到现在的自己,一定会怀疑他脑子出了点问题,为什么要自找苦吃。

      是啊,也许自己的想法的确发生改变了吧。

      他望着面前人来人往的街道,心里不知不觉泛起一丝暖意。从小到大,秦肆跃很少有这样的感觉。

      内心是踏实的,知道身后有人在陪自己,回家洗个澡,躺到暖暖的被子里,可以抱到同样散发着香味的妻子。

      今天的晚风真好,吹得人情迷意乱。

      男人喉结微动,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萌生了一秒荒唐的念头——

      如果他真的是个普普通通的外卖员,和元卿欢过着这样普通却幸福的日子,好像也不错。

      从前的自己太傲慢,认为一个家的悲剧全部来自于没有钱,一家人的幸福又归结于足够富裕。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始终没能获得美好的家庭呢?

      他体验过很有钱的家庭,幸福却总是离他很远。

      反而在这个扬着灰尘的街角,心中充满无限温暖与安定。

      归根结底,是因为坐在自己旁边的那个女人。她慢悠悠摇着扇子,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

      见他回过头来,元卿欢的瞳孔骤然一亮,连忙把杯子递给他,让他补充点水分。

      是因为有了她,那间小屋才变成他真正的家。

      时间到了九点半,街上的人慢慢少了。今天晚上就属元卿欢这里生意最红火,带来的几箱饭团全部卖完。

      秦肆跃收拾好那几个空泡沫箱,把钱全部塞进元卿欢的钱包里。

      空气里已经有了一丝凉意,元卿欢轻撩了一下自己额前的碎发,把外套裹紧了些。

      她伸直双腿,两手抓着外套的边缘,交叉抱住自己。看着面前低头忙碌的男人,元卿欢眼里似乎有璀璨星辰,忍不住莞尔一笑,笑声将秦肆跃惊动。

      秦肆跃直起腰,垂在身侧的那只手潇洒地把泡沫箱往地上一放,另一只手很自然地叉起腰,眉尾帅气一抬:

      “想到什么,把自己乐成这样了?”

      “没什么……”元卿欢不肯说,只是一味对着他笑。

      秦肆跃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她。他走到她身旁,不轻不重地揉了下她的脑袋,顺便扶着她站起来走一走。

      握住她的手,秦肆跃感受着这只小手在他掌心留下的温度。

      元卿欢缓缓将他的五根手指挑开,然后再一点一点、把自己的指尖插进去,一路往前,直到两人十指相扣,把彼此的手握的牢牢的。

      天上星光闪闪,细碎的月光落到水泥地上,把地面照得一片银白。

      秦肆跃推着小推车,将这几个泡沫箱运到街角,明天会有相关人员来处理。

      他把拉着元卿欢的那只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顺便帮她一起捂一捂。她的手总是很凉。

      元卿欢抬头看着天空。今天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广阔的夜幕里点缀着许多星星,一闪一闪的,和儿歌里唱的一模一样。

      不知道哪家还没关门的店里传来音乐声,依旧是那首火遍大街小巷的歌。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

      “我以前,刚来G市的时候,也摆过摊。”

      她突然开口,秦肆跃愣了一下。

      元卿欢的声音很轻,柔和得如同今天的晚风,吹在脸上既没有夏天的闷热,也没有冬天的刺骨。

      “那时刚到一个大城市,还带着点孩子的天真,晚上摆摊前路过五光十色的高塔,还会停下来多看几眼,想着这就是G市啊。”

      极其轻柔的语气,让人不忍心打断。秦肆跃没有说话,只是停下了脚步。

      元卿欢仍然看着天空。她的眼睛太美了,望向月亮时,瞳孔里仿佛也盛下两弯小小的月牙。

      G市不愧是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十年如一日。

      她望向不远处的高塔,和那天竟然一模一样。

      原来,生命的尺度如此渺小。小到她已经结婚生子,G市一如初见那天般纸醉金迷。

      秦肆跃捏着元卿欢的手指。他能感觉到,她的指尖在轻微地颤抖。

      “我第一天摆摊,客流量就和今天一样多,也许还要更多些吧,总之那天的生意特别好,一晚上赚了很多。”

      “那天我数着钱回家,心想我的好日子难道真的要来了吗?我从来没觉得我的人生那么亮过,一切都出现了转机。”

      穿着一身廉价衣装的女孩躺在窄小出租屋的床上,闻着墙角散发出的霉味。

      屋顶在漏水,滴答滴答。她很早就和房东说过了,可是把这儿出租出去本就是违规,房东也不会冒着风险花钱帮她修缮。

      再说了,她也别无选择。这是整个G市租金最少的房子,如果这儿不能再住人,她只能去睡桥洞了。

      身形消瘦、嘴唇苍白的女孩双手捧起一叠十块二十块的纸币,用天真到让人不免觉得命运残忍的眼神看着它们:

      “好多钱啊……再攒几个月,接下来一年的房租都不用发愁了吧……”

      女孩就这样嘴角带笑地进入梦乡。

      她满心以为,第二天准备更多的材料,一定能卖出更多的饭团。

      只要足够努力,G市那么大,可以容纳一个小小的元卿欢。

      她当初是这么想的。少年的想法简单又烂漫,却不知道世界也有肮脏和残忍的一面。

      第二天,元卿欢背着两袋厚厚的原材料,坐了十几站公交车,早早地赶到广场。

      袋子里的东西是她在天还不亮的时候去早市抢到的,坐公交车的时候各种不方便,她没好意思麻烦别人,就一直站着,扛着那么重的袋子一路坚持到下车。

      一步一挪地走到昨天的摊位,那里却站着一个满脸凶相的女人。

      “哎,去去去!别来这儿啊!”

      女人蛮横地对她喊着。她一个人有元卿欢两个人宽,元卿欢害怕地后退一步。

      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这个城市,元卿欢做什么都很小心翼翼。

      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惹到对方了。看着那个女人,她有些紧张地咽了口口水,把脏兮兮的手往身后蹭了蹭:

      “请问……这儿是不能摆摊了吗……”

      “对!”女人很不耐烦地掏了掏自己的耳朵。元卿欢昨天生意那么好,她的摊就在自己的位置旁边,一定是她把自己的生意全抢走了。

      看着昨天那些钞票一张又一张递到元卿欢的手上,女人怎么可能不眼红呢?

      今天绝不可能让元卿欢再在这里摆摊了,这让他们怎么做生意?

      “不许再来了啊!”她蛮不讲理地拿扫帚柄赶元卿欢,像赶一只狗那样,一边挥一边喊着“去去去”。

      元卿欢猝不及防,腿被狠狠打了一下,眼眶瞬间就疼红了。

      她看出对方在故意为难她。比起委屈和愤怒,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着急。

      买了那么多原材料,如果今天不能卖的话,明天就要坏掉了。

      “你不能这么不讲理吧!”她一气之下和对方吵了起来。手边没有称手的工具,她只能拿起身旁的锅铲保护自己。

      腿在隐隐作痛。那是她在新的城市留下的不知道第几个伤口。

      “嘿,我就是不讲理了怎么着?”女人丝毫不怕她。

      她一个小女生,能把别人怎么样啊?

      “只要我在这儿摆摊,你就不能在这儿继续待着!”

      元卿欢至今还记得那天晚上的风。明明是秋天,为什么会那么寒冷。

      刮在她的脸上,吹破她骨头的红肿。

      背后什么都没有,整个人孤立无援。

      原本以为已经吃了这么多苦,这一点点委屈,很快就会被遗忘在人生长河里的。

      但事实上并没有,那一口咽下去的气直到很久以后回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异常苦涩。

      “后来我们吵得太厉害,她把她丈夫喊来了。”

      年轻的元卿欢委屈地抹着眼泪,从气势凌人到呜咽着对那个女人绝望呼喊,说她不能这样做,自己准备了很多材料,如果不能在这儿卖的话会亏很多钱。

      那几乎是她一个月的生活费,没有这笔钱,她接下来的日子会过得很艰难。

      “那关我什么事?”女人是这样回答她的。

      “你生意好不好,活不活的下去,是我需要关心的问题吗?”

      “我不管。你再不走,我让我老公赶你走了,到时候他用什么样的方式我管不着了啊!”

      她的语气那么凶,带着明显欺负人的态度,还带着被爱者的盛气凌人。

      “现在想起来,她老公也不算什么狠角色。无非就是力气大一点,能帮她一起吓唬一个小女孩嘛。”

      说这些的时候,元卿欢的语气还算轻松,像是在提起一件可以一笔带过的小事。

      “无非是有一双坚硬的拳头,有强壮的身体,能用手指戳别人的肩膀,把孤立无援的人戳的连连后退。”

      她笑了一下,紧紧抓住秦肆跃的手,继续往前走。

      “我当时在笑,是因为我想到,现在摆摊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我也有老公帮我打回去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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