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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寒夜重生,旧梦惊碎(完整版) 寒夜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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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春深,东北风暖
第一章寒夜重生,旧梦惊碎
沪上春深,东北风暖
第一章寒夜重生,旧梦惊碎(扩写版·10000字)
二零一六年,深冬。
东北松嫩平原腹地的何家屯,被一场连续下了七天七夜的暴雪彻底封死。天地间白茫茫一片,看不到尽头,狂风卷着雪粒子,像无数根冰冷的钢针,扎在人脸上生疼,连平日里最凶悍的土狗,都缩在柴房里不肯露头,只发出几声微弱的呜咽。整个村庄静得可怕,只有风穿过光秃秃的杨树林,发出呜呜的怪响,像是天地间最苍凉的叹息。
何家屯最西头,挨着村边臭水沟的那三间土坯房,是何赛飞的家。这房子是他爷爷年轻时亲手盖的,土坯是和着麦秸脱的,房顶铺的是最便宜的油毡纸,风吹日晒几十年,墙皮早就剥落得坑坑洼洼,墙角结着厚厚的白霜,窗户是老式的木框窗,糊着两层塑料布,依旧挡不住刺骨的寒风,冷风顺着窗缝往里钻,在屋里凝成一道道冰冷的气流。
此刻,土坯房里唯一的土炕上,何赛飞正蜷缩在一床打满补丁的旧棉被里,咳得撕心裂肺。
他的身体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原本一米八五的大个子,现在缩成一团,看上去轻飘飘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脸颊凹陷下去,眼窝深陷,原本明亮有神的眼睛,此刻蒙上了一层灰败的死气,只有在剧烈咳嗽的时候,才会勉强透出一点痛苦的光。他的嘴唇干裂起皮,泛着青紫色,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沉重的哮鸣音,胸口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攥住,每一次咳嗽,都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一般,疼得他浑身抽搐。
炕是冰冷的。
东北农村的土炕,全靠灶膛里的柴火烧热,可家里实在太穷,连烧炕的硬柴都舍不得多用。父母为了给他省点买药钱,每天只在早晚各烧一把碎柴禾,炕刚热乎一点,转眼就凉透了。何赛飞躺在冰冷的炕席上,骨头硌在硬邦邦的土坯上,每一寸皮肤都透着寒意,可他连抬手拽一拽被子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寒冷一点点侵蚀他仅剩的生命力。
“咳咳咳——!咳咳……妈……水……”
微弱的呻吟从他干裂的嘴唇里挤出来,声音轻得像蚊子叫,很快就被窗外的狂风声吞没。
灶房里,传来母亲王桂兰压抑的啜泣声,还有父亲何老根沉重的叹息声。
王桂兰今年五十八岁,是个典型的东北农村妇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指关节粗大变形,那是长年累月种地、喂猪、洗衣做饭磨出来的。她头发早就全白了,胡乱地挽在脑后,脸上布满了皱纹,每一道都刻着生活的艰辛。此刻,她正蹲在灶台前,往灶膛里添着碎玉米杆,火苗微弱地跳动着,映得她满脸泪痕。
“他爹,这可咋办啊……小飞这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大夫说……说再不住院,就……就熬不过这个冬天了……”王桂兰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一边说,一边用粗糙的手背抹着眼泪,眼泪掉在灶膛里,发出“滋啦”一声轻响,瞬间化为水汽。
何老根蹲在灶房门口,手里攥着一杆旱烟袋,烟锅子早就灭了,他却依旧机械地往嘴里送,一口接一口地吸着冷风。他比王桂兰大两岁,背早就驼了,腰杆再也挺不直,脸上的皱纹比黄土高原的沟壑还要深,皮肤是常年风吹日晒的黝黑,手上布满了老茧和裂口,那是种了一辈子地、打了一辈子零工留下的印记。老两口一辈子老实本分,在村里从不与人争执,勤勤恳恳,省吃俭用,就盼着儿子能有出息,能走出这个穷山沟,能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
可现在,所有的希望,都碎了。
碎得彻彻底底。
何老根把旱烟袋往地上狠狠一磕,烟末子撒了一地,他闷声闷气道:“哭啥哭!哭能解决问题?咱儿子是大学生,是咱何家的骄傲,就算砸锅卖铁,也得给孩子治病!”话虽硬,可声音里的颤抖,却藏不住心底的绝望。
“砸锅卖铁?咱家里还有啥可卖的?”王桂兰再也忍不住,放声哭了出来,“那头老母猪上个月刚卖了,粮食也卖得差不多了,亲戚朋友都借遍了,谁还敢再借咱?小飞在上海打拼八年,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反倒欠了一屁股债,现在落得一身病,灰溜溜地回来……村里人都在背后戳脊梁骨啊……”
这话像一把刀子,狠狠扎在何老根的心上。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布满裂口的手,眼眶瞬间红了。
他不怪儿子。
儿子何赛飞,是何家屯几十年里唯一一个考上上海重点大学的孩子,是全村人的骄傲。当年儿子拿着录取通知书回家的时候,老两口笑得合不拢嘴,挨家挨户给人递喜糖,把家里仅有的几只下蛋鸡都杀了招待乡亲。他们以为,儿子从此就能跳出农门,过上城里人的好日子,再也不用像他们一样,在土里刨食,受一辈子穷。
儿子也争气,从小就聪明懂事,在学校里成绩永远名列前茅,从不调皮捣蛋,从不让他们操心。上了大学,儿子省吃俭用,课余时间去打工,学费生活费全靠自己挣,从来不肯多花家里一分钱。毕业之后,儿子留在上海,说要在大城市闯一闯,要给他们老两口养老,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老两口信了。
他们守着这个破旧的土坯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盼着儿子出人头地,盼着儿子风风光光地回来。
可他们等来的,不是儿子的功成名就,而是一个瘦得不成人形、身患重病、负债累累的失败者。
何赛飞是三个月前从上海回来的。
那天,暴雪初停,他背着一个破旧的双肩包,穿着洗得发白的外套,一步一挪地走进村子,脸色苍白,咳嗽不止,连走路都打晃。村里人看到他,都围上来问东问西,眼神里有同情,更多的却是看热闹的嘲讽。
“哟,这不是何家的大学生吗?咋从上海回来了?混不下去了?”
“听说在上海欠了一屁股债,被人追着要债,没办法才跑回老家的!”
“念了那么多年书,有啥用?还不是一样回来啃老?”
“白瞎了那么好的大学,还不如咱村里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人家现在都盖新房娶媳妇了!”
那些风言风语,像刀子一样,扎进何赛飞的心里,也扎进老两口的心里。
可他们从不怪儿子。
王桂兰看到儿子那副样子,当场就哭晕了过去,醒来之后,只知道抱着儿子,一遍遍地说:“小飞,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家里再穷,也有你一口饭吃,有你一床被子盖,咱不出去受那个罪了……”
何老根则默默接过儿子的背包,没说一句责备的话,只是蹲在院子里,抽了一夜的旱烟。
他们知道,儿子在外面不容易。
上海,那是多大的城市啊,高楼林立,灯红酒绿,可那也是最残酷、最现实的地方。儿子一个从东北农村出来的穷小子,没背景,没靠山,没家底,孤身一人在那里打拼,要吃多少苦,要受多少罪,他们不敢想,也想不出来。
儿子回来之后,从不提在上海的经历,从不提自己受的委屈,只是每天躺在炕上,要么沉默地看着天花板,要么就是剧烈地咳嗽。夜里,老两口起夜的时候,总能听到儿子在炕上翻来覆去,压抑的哭声,隔着薄薄的墙,传进他们的耳朵里,让他们心如刀绞。
他们想问问儿子,在上海到底经历了什么,可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们怕戳到儿子的痛处,怕儿子更难受。
他们只知道,儿子这辈子,心里藏着一个人。
一个遥不可及的人。
何赛飞躺在冰冷的土炕上,咳嗽渐渐平息,可胸口的疼痛,却丝毫没有减轻。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冰冷的痛感,眼前一阵阵发黑,意识开始模糊。
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
三十岁,正值壮年,本该是意气风发、打拼事业的年纪,可他却像一盏油尽灯枯的残灯,即将熄灭在这个寒冷的东北冬夜里。
他不甘心。
真的不甘心。
脑海里,无数的画面像走马灯一样,飞速闪过。
首先浮现的,是老家的土坯房,是父母慈祥的笑脸,是东北农村的烟火气。春天,院子里的杏树开花,母亲会给他摘最甜的杏;夏天,父亲会带他去村边的小河里摸鱼,摸回来炖上一大锅,鲜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秋天,地里的玉米丰收,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剥玉米,说说笑笑,日子虽穷,却温暖;冬天,屋里烧着热炕,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酸菜白肉锅,热气腾腾,满是幸福。
那是他这辈子最温暖、最纯粹的时光。
可他,却偏偏要离开。
他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他以为,自己能凭借努力,改变命运,能让父母过上好日子,能配得上那个藏在心底的人。
可现实,给了他最沉重的一击。
画面一转,来到了上海。
那个繁华到让他窒息的城市。
狭窄拥挤的出租屋,不足十平米,阴暗潮湿,墙壁发霉,夏天闷热得像蒸笼,冬天冷得像冰窖。他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挤两个小时的地铁去上班,晚上十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吃着最便宜的泡面,啃着干硬的馒头,省吃俭用,把每一分钱都攒下来,想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
他做过销售,跑过业务,发过传单,送过外卖,干过最苦最累的活,看尽了别人的脸色,受尽了冷眼和嘲讽。他从不敢抱怨,从不敢放弃,因为他心里,有一束光。
那束光,叫张茉茉。
张茉茉。
这三个字,像一颗种子,在他心底埋了十二年,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占据了他整个青春,整个生命。
他第一次见到张茉茉,是二零零八年,他刚考入上海那所重点大学,在文学社的招新摊位前。
那时候的他,十八岁,穿着母亲亲手缝制的洗得发白的衬衫,裤子是地摊上买的二十块钱一条的运动裤,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帆布鞋,一口浓重的东北大碴子味普通话,站在一群穿着时尚、谈吐优雅的城市孩子中间,像一只误入天鹅群的丑小鸭,笨拙,自卑,格格不入。
而张茉茉,是文学社的社长,是比他高五级的学姐,彼时二十三岁,即将大学毕业。
她出身沪上官宦世家,爷爷是退休的老干部,父母都是体制内的高层,家境优渥,从小接受最好的教育,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她长得极美,不是那种张扬的美,而是温婉清雅、自带书卷气的美,像一朵绽放在江南烟雨中的白玉兰,高洁,雅致,不染尘埃。
她穿着素色的棉布长裙,头发挽成精致的发髻,指尖夹着一支毛笔,正在给新生写报名表,眉眼温柔,谈吐优雅,声音像山间的清泉,叮咚作响。她站在那里,无需刻意张扬,就自带一股让人不敢亵渎的气度,那是官宦世家多年熏陶出来的高雅,是刻在骨子里的从容。
只是一眼,何赛飞就沦陷了。
彻彻底底,无可救药。
他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看到了自己心中唯一的神。
从那天起,张茉茉,就成了他这辈子遥不可及的光,成了他拼尽全力想要靠近的目标,成了他在上海苦苦支撑八年的唯一动力。
他加入文学社,只是为了能多看她一眼;他拼命练习普通话,只是为了能和她正常交流;他熬夜苦读,拼命提升自己,只是为了能配得上她一分一毫。
他知道,他们之间,隔着天堑。
五岁的年龄差,她比他大五岁,在他还是懵懂青涩的大学生时,她已经即将步入社会,成熟优雅。
身份的鸿沟,她是沪上高高在上的世家小姐,衣食无忧,前程似锦;他是东北农村出来的穷小子,家徒四壁,一无所有。
圈子的差异,她的身边,都是和她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谈吐间是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商业时局;他的世界里,只有柴米油盐、打工赚钱、生存挣扎。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连喜欢,都显得那么卑微,那么可笑。
可他还是忍不住,忍不住偷偷关注她,偷偷打听她的消息,偷偷在她上课的教室外等她,偷偷看着她和朋友谈笑风生,看着她被无数人追捧。
他看着她顺利毕业,进入一家知名的文化公司工作,事业风生水起;看着她穿着精致的旗袍,出席各种高雅的宴会,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看着她身边出现优秀的追求者,都是家世显赫、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最后,他看着她,嫁入了另一个沪上名门,举办了盛大的婚礼,成了别人的妻子。
那一天,他在上海的街头,淋了一夜的雨。
没有伞,没有依靠,只有冰冷的雨水,浇透了他全身,也浇灭了他心中最后一点希望。
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足够拼命,就能缩短和她之间的距离,就能走到她的面前,告诉她,他喜欢她,喜欢了很多年。
可他错了。
有些差距,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无法逾越。
他在上海打拼八年,拼了命地赚钱,拼了命地往上爬,可到头来,却落得一身病痛,负债累累,连立足之地都没有,只能灰溜溜地滚回东北老家,成为全村人的笑柄。
他对不起父母。
父母一辈子老实本分,勤勤恳恳,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省吃俭用供他读书,盼着他出人头地,可他却让父母失望了,让父母在村里抬不起头,让父母为他操碎了心,以泪洗面。
他对不起自己。
他浪费了十二年的青春,浪费了最好的年华,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人,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拼尽了全力,却输得一败涂地。
他最遗憾的,是从未敢对张茉茉说一句“我喜欢你”。
从未敢靠近她一步,从未敢让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东北穷小子,偷偷喜欢了她整整十二年,把她当成生命里唯一的光,为之奋斗,为之挣扎,为之粉身碎骨。
“茉茉……张茉茉……”
气若游丝的呢喃,从何赛飞的嘴角轻轻溢出,带着无尽的遗憾,无尽的不甘,无尽的温柔,还有无尽的绝望。
泪水,从他凹陷的眼眶里滑落,顺着脸颊,流进干裂的嘴唇里,咸涩,冰冷。
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
心跳,越来越缓慢。
眼前的光线,越来越暗。
父母的啜泣声,窗外的狂风声,渐渐远去。
世界,陷入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何赛飞的手,无力地垂落在冰冷的炕席上。
三十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个东北深冬的寒夜里。
……
“唔……”
一声微弱的呻吟,打破了无边的黑暗。
刺骨的寒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温热的阳光,轻柔地洒在脸上,暖融融的,舒服得让人想叹息。
耳边,不再是狂风的呼啸,不再是父母的啜泣,而是嘈杂的蝉鸣,清脆的鸟叫,还有男生们吵吵闹闹的嚷嚷声,熟悉又陌生。
“何赛飞!何赛飞!你丫还睡!太阳都晒屁股了!”
“赶紧起赶紧起!下午文学社招新,再不去就晚了!咱宿舍就你一个文笔还行的,你不去撑场面,咱宿舍今年就没人加入文学社了!”
“快点快点!再不起我掀你被子了啊!东北大汉别这么磨磨唧唧的!”
吵吵嚷嚷的声音,在耳边不停响起,带着年轻的朝气,肆无忌惮。
何赛飞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
他缓缓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不是老家土坯房那斑驳发黑、结着白霜的屋顶,而是大学宿舍里洁白的天花板,上面还沾着几片不小心掉上去的纸屑。
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还有男生宿舍特有的、混合着泡面和阳光的烟火气,干净,清新,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他愣了。
呆呆地看着天花板,眼神空洞,大脑一片空白,像是被雷劈中了一般,彻底僵住。
这不是他的家。
这是……大学宿舍?
他猛地抬起手,看向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年轻、有力、骨节分明的手,皮肤紧致,没有一丝皱纹,没有一点干裂的裂口,手掌心只有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薄茧子,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不是那双瘦骨嶙峋、布满死气的手!
他又猛地摸向自己的胸口,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跳动着,平稳,强劲,充满了生命力,没有一丝疼痛,没有一丝憋闷,健康得不能再健康。
他猛地坐起身,环顾四周。
狭窄的大学宿舍,四张上下铺的铁床,他睡在上铺,对面的床上,室友李磊正穿着背心短裤,对着镜子梳头,嘴里还哼着流行歌曲;下铺的赵鹏正在啃面包,一边啃一边催促他;靠窗的桌子上,堆着厚厚的大学课本,最上面一本,是《大学语文》,封面崭新,上面写着“复旦大学 2008级何赛飞”。
桌子上,放着一部老旧的诺基亚手机,屏幕亮着,显示着时间——2008年9月12日,下午13:45。
2008年?
9月12日?
何赛飞的大脑,瞬间炸开了!
2008年!
他十八岁!
刚考入复旦大学中文系!
刚来到上海!
正是他第一次见到张茉茉的那一年!
那一天,下午两点,文学社在教学楼门前招新!
那一天,他穿着母亲洗得发白的衬衫,一口东北大碴子味普通话,笨拙地站在招新摊位前,第一次见到了那个让他执念了一辈子、遗憾了一辈子的女子——张茉茉!
他……重生了?
他从二零一六年那个寒冷绝望的冬夜,重生回了二零零八年,十八岁,青春正好,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
何赛飞死死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传来清晰的痛感。
疼!
不是梦!
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真的重生了!
回到了所有遗憾开始之前,回到了所有悲剧发生之前,回到了他还能重新选择、重新来过的时候!
父母还年轻,身体硬朗,没有为他操碎心,没有以泪洗面;
他还健康,充满活力,没有一身病痛,没有负债累累;
最重要的是——
张茉茉,还在。
她还没有毕业,还没有离开校园,还没有嫁为人妇,还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等着他,靠近。
五岁的年龄差,天差地别的家境,看似无法逾越的鸿沟,可这一次,他不再是那个卑微自卑、一事无成的穷小子。
他带着前世十二年的记忆,带着前世所有的遗憾与不甘,带着一颗滚烫的心,回来了。
这一世,他不要再卑微,不要再退缩,不要再错过。
这一世,他要拼尽全力,靠近那束光,走进她的世界,走到张茉茉的面前,堂堂正正地告诉她:
张茉茉,我喜欢你。
这一世,他要让父母安享晚年,要让自己活成想要的样子,要弥补所有的遗憾,要改写所有的结局。
沪上的风,吹来了青春的气息。
东北的少年,带着重生的执念,再次启程。
何赛飞猛地从床上跳下来,脚下生风,眼神里燃起熊熊的火焰,那是希望,是斗志,是失而复得的狂喜,是一往无前的决心。
“来了来了!这就起!”
他大声应着,一口爽朗的东北大碴子味普通话,在宿舍里响起,带着前所未有的朝气与力量。
窗外,九月的上海,秋老虎正盛,梧桐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整个城市,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而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