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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驯马1 ...

  •   大小姐名叫霍长留,在她叫这个名字之前,她是叫阮息的。在她身处大楚国汴京独守霍将军府之前,她是在21世纪的大学里带着研究生守着实验室,指导他们写论文的兽医博士,刚评上副教授时,检查出了肠癌,晚期。

      其实她身体不舒服很久了,但是经常熬夜,饮食不规律也不健康,有时候在实验室劳累到拇指失去知觉也从没当过回事,等找到时间睡一觉,睡醒了就恢复了。她自诩年轻,身体健康,照死了作践自己也不怕,座右铭就是:生时何必多睡,死后自会长眠,年轻就要敢想敢干,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躺在疗养院,上半身上下各掏了两个洞,一个用来摄入营养,一个用来排出粪便。得大病是一种非常痛彻心扉的体验,能一下子想通很多大道理,咽气之前,阮息还想,如果这把死不成,她的人生必能大有所成。

      结果她就真的没死成,她重新获得了一个更加年轻健康的身体,这个生活在古代的大小姐霍长留,身高腿长,剑眉星目,肤白如雪,不愁吃穿,仆人成群,而且没爹没妈没丈夫没孩子,这对身为外来者害怕被看穿身份的阮息来说,也是天大的好事,不过对于霍长留来说是挺惨的。

      为了避免自己的身份被发现,霍长留在刚穿越的这一个月里,并没有向身边服侍的仆从过多打听什么,只在刚来此地逛街的时候从大街小巷听到些许传闻,霍长留是有爹的,他爹是举朝最屌的大将军忠武王,但自霍长留十岁时便出征了,五年没回家了,不知归期在何时。

      当然,自霍长留十岁便出征也并不意味着在女儿十岁之前霍靖就一直在家,事实上,这位大将军少年成名,从十五岁开始领兵打仗,据说从那之后在汴京的时日加起来也不超过半年。

      阮息已经很久没出门,一直缩在将军府过冬,莫说出将军府的门,连自己房间的门也不曾迈出过,每天日出而息,日落而作,这霍靖要回京的消息偏偏就没传入她耳中。

      可怜的阮息被他坏心眼的老爹逗得心跳如雷,只差一步就要心如死灰。

      她累得直喘大气,眼前开始冒星星,一看屋顶上的大汉依然大气不喘,看她不行了,正从屋顶往下跳,要来叼走他的猎物。
      阮息一想被抓住的后果,如同濒死时却被打了鸡血一般又窜了出去,霍靖手抓了个空,心下一阵惊喜,这小子潜力无穷啊!遂又猫撵耗子似的追上去,他倒要看看这丫头的极限在哪里。

      阮息专注于逃跑,就没注意脚下的路,一个凸起的砖块成了她逃跑路上最大的绊脚石,脚趾狠狠撞上砖块,她飞得太低的身形根本稳不住,狼狈地向前摔去。

      阮息表情失控,根本不敢想自己这一下子摔下去,会有多惨,但她并没有叫出声,那是有关心自己的人在身边时,才会刻意发出的表演型行为,显然,自己如果现在发出大叫,只会收获嘲笑,从而显得更加狼狈不堪。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一只胳膊伸过来,结实地拦住了她,一阵天旋地转,她被那大汉打横抱起,看着那大汉笑盈盈的表情,阮息有一瞬的怀疑:怎么感觉这个人笑得那么慈祥?

      “大小姐!大小姐!你没事吧!”

      两个与霍长留差不多大的姑娘紧跟其后,她们是打小和霍长留一起长大的婢女,穿粉色衣裙,梳着双垂髻的叫水轻轻,两只大眼睛像黑葡萄似的盯着霍长留,水润的樱桃小口张着,手撑着腰喘着气。穿杏色旋裙,双袖束起的叫水萧萧,扎着高马尾,鼻梁高挺,眉峰高浓,她腰间挂着匕首,会些功夫,霍长留跟她学过一点功夫。

      轻轻和萧萧是姐妹,相差一岁,因为相貌生得好,被一同卖进将军府,做了大小姐的贴身侍女。

      萧萧没轻轻喘得厉害,还有力气问出话来:“大小姐,这是王爷啊,你不记得了吗?”

      什么?!阮息又看了一眼霍靖,确实从他的眉眼中看出了霍长留的影子……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她都骂了什么来着?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给我打出去!”

      阮息一口气没上来,差点真晕了。

      “不是……你真是我爹啊!”

      霍靖见她没什么事儿了,就将她放了下来:“好丫头,跑得真快,连自幼学武的萧萧都没追上你。”

      萧萧哼了一声,不服气地别过头去。她就是这样的性格,据阮息观察,她以前应该也和霍长留关系不好,水萧萧太高傲了,不像个婢女,也不把自己当婢女,只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命不好,所以才落了个奴籍,阮息虽然把她当寻常丫头使唤,但心里是挺怕她的,不敢和她正面刚上,毕竟自己又不会功夫,身边又没有认识的人,万一挨打呢。

      “你……你们怎么都不说啊,尽看我闹笑话!”

      轻轻笑眯眯道:“我以为小姐跟王爷闹着玩呢。”

      萧萧别过去的头还没收回来。

      霍靖用他粗糙的大手来回摸着女儿的脑袋,越看越稀罕,他的声音听起来要比人看起来年轻很多,语气里带着惋惜:“五年没见,都快有爹爹高了。”

      阮息懵懂地看着他,陌生的同时,也被霍靖眼里缱绻的温情感动了,虽然她不是他的女儿:
      “爹?”

      “嗯。”

      “爹……”

      “欸!”

      “你终于回来了!”

      阮息抱着他,眼泪流了下来。这个眼泪不止是因为感动,甚至只有一小部分是因为感动。主要还是吓的,她以为自己真要完蛋了。天命是不敢赌的,毕竟她上辈子就是得肠癌死的,死的不怎么体面,命好就算猝死,也不至于得癌吧。

      她命不好,她自己知道。就像她研究生和博士所读的专业中兽医学,这不是她主动选择的专业,而是保研时,只有做这项研究的老师要她。她课业不错,也拿过专利,博士毕业后,待过连锁兽医院,后来又回到本科大学当老师,带课、带研究生、做自己的研究发表论文,努力在要求期限内评上副教授,然后……然后就差不多真的可以躺平了,没想到真的躺平了,躺进医院、太平间、火葬场。

      阮息吸了一下鼻涕,哽咽着问:“你回来了,我是不是就什么也不用怕了?”

      霍靖一梗,只觉得心里塞塞的,难受到喉咙发紧,他的女儿身体是长大了,但心里还是个孩子,她太可怜了,她没有爹娘或者任何长辈陪伴长大,一直都活在害怕里,霍靖把女儿的脑袋搂在怀里,沉声道:“这回爹要么给你找个好人家嫁出去,要么就把你带上一起走。”

      阮息心里非常抗拒通过嫁人来寻求安全感,若是运气不好,指不定还不如她眼前的生活,还是跟着霍靖走比较好,他是亲爹,怎么都会保护她的,唯一怕的是战场上刀剑无眼,若是霍靖一命呜呼,留她在男人堆里可怎么办?阮息一深想这些就恐惧得不得了,急忙劝慰自己别多想,走一步看一步。

      家里的男主人回来了,整座宅子上下都欢喜起来,整起了大扫除,大伙儿都争抢着去打扫霍靖的院子,倒不是为了邀功,而是出于对保家卫国的大将军的爱戴之情,觉得能给他打扫屋子是一种荣幸,阮息非常不屑于这种情感,可看到霍靖的重甲被架在屋里,水萧萧拿着拭巾要去擦的时候,阮息非常激动地举手叫道:“放下那个盔甲,让我来!”

      水萧萧十分不如意地将拭巾给了大小姐,垮着脸退到了一边。

      霍靖回家给阮息带来的热情仅仅支撑了一个早晨,让她没有睡懒觉。第二天又恢复了原状,一大早过来喊她吃饭的侍女被阮息狠狠瞪了一眼,凶巴巴地骂了句:“出去,把门关上!”而后她翻过身,继续睡。

      没多久,门又被打开了,阮息怒坐起,满腔怒火在触及霍靖的老脸时,自动熄灭,她躺回被窝,用被子蒙住头,背对着霍靖,冷冰冰地问:“我不能睡懒觉吗?”

      “当然可以,爹觉得你不愿意起床,只是因为没有找到好玩的事情,愿意让你起床。”

      哦?这话的意思是要带她出去玩?困意顿散,阮息把脸从被子里探出来,惊喜地问:“爹要带我去哪里?有什么好玩的?”

      霍靖笑起来:“你想不想学骑马?”

      阮息麻溜地坐起来:“爹你先出去等我,我换好了衣裳马上过来!”

      阮息是会骑马的,但仅限于会,并不擅长,从前去学骑马,只不过是一时娱乐,既不是爱好,也不是必需,就是去医马的时候,住在那里,负责人也会问他们要不要骑马,就顺带学了一下,当时已经能骑上马走几圈了,现在应该已经忘了,也不算会骑马了。但是在现在,马是必需的交通工具,阮息真心劝自己还是把这项技能学会的好,她唯一怕的就是霍靖教别人会像水萧萧一样凶,不久前她下定决心要跟着水萧萧学点功夫,结果学了几天,实在是受不了“老师”的冷脸和体罚——她一直冷脸,有错处也不纠正,只等你把错犯完,一起体罚,一天下来,技能也没学会,一直在犯错和体罚,你不服,她就说,小姐只是一时兴起,根本没有认真学。阮息面上笑得勉强,心里将水萧萧翻来覆去骂了好几遍,最终靠装病躲过了接下来的训练,水萧萧在她装病结束后督促了她几天后也不再旧事重提。阮息心里不太舒服,倒真像是她没认真学,半途而废,所以水萧萧才没办法所以不教了一样。

      阮息已经下定决心,这次就算霍靖很凶……只要不是比水萧萧还凶,她一定能坚持下来,她的命不好,一定要多学些技能,将来“逃命”的时候才能多一线希望……希望不要有她逃命的那一天。

      京郊有一个专供皇室和勋贵子弟骑射教习的马场,此处依山傍水而建,占地三千亩。广阔的马场里,几日来的积雪被清扫干净,只有围栏边角、树枝桠还可见一抹白。黄土与干枯的草被雪气浸得微凉,踩在上面干脆作响。

      阮息穿得像个球,一张雪白的脸埋在毛绒领子里,袖子里揣着个汤婆子,缩着脖子问霍靖:“爹,这里寻常没人来吗?”

      霍靖指了指不远处策马的公子们,反问:“何出此言?”

      冷风吹过,阮息抖了抖脖子:“地上的草都没人踩过一样,还咔哧咔哧响呢。”

      霍靖眉间一凝,旋即又松快地笑道:“可能这一片来的人比较少。”

      一进马厩,阮息惊呆了,不是被臭味所害,比这臭一百倍的鸡舍她也能心平气和不捏鼻子地在里头睡觉,让她震惊的是马的质量和数量,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汗血马,简直跟猪圈里的猪一样,养得又多又随意。将军府不算奢华,甚至算得上朴素,她也没什么金银首饰,只有几样偶尔拿出来看看,平时也不往头上插、身上戴,所以一直以来对于楚国的国情并没有什么实感,不知道是中等、厉害、还是很厉害,现在一看到这些马,阮息的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马蹄,她也就明白了,楚国的国情应该是很顶,哪有人将汗血宝马当猪养的?

      霍靖看女儿的表情就知道,她是识货的,这点让他有些意外。

      霍靖走到距离他们最近的一匹马跟前:“长留,来,昨天爹特意给你挑的小马!”

      阮息看过去……她一进来就注意到这匹马了,不是因为它离门口最近或是在一众汗血宝马中长得最帅,而是因为它是一众高头大马中最矮的那一个,格格不入所以最显眼。她是初学者,霍靖是为她的安全着想,这无可厚非。阮息一边想着,一边朝那匹马走过去,那匹马朝她看过来的一瞬间,阮息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乍一看,这匹马毛色发亮,四肢稳健,站得笔直,没有任何问题,可它的眼神……阮息总觉得不对劲。

      “怎么,不喜欢?这可是上好的建昌马,性格温驯,步子稳,跑起来一点也不颠,快来试试!”霍靖说着,上前拿走了阮息手里的汤婆子,“来,你摸摸它,然后牵着这根绳子把它带出去,爹就在旁边,你莫怕。”

      霍靖一直看着她,使她没有机会去摸马脉,但霍靖的话又让她很有安全感,罢了,可能是她的错觉,她治马的经验不多,那些记忆又很遥远,只怕是倒霉太多次,得了被迫害妄想症了。反正这匹马矮,一会骑的时候她多加小心,摔不伤。这么想着,阮息摸完马,牵着它信心十足地走到马场。

      霍靖扶着她骑上马,马走得很慢,霍靖牵着缰绳,在前面走着,随着时间拉长,阮息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不是说不颠簸吗?明明很颠簸,还是说,这个颠簸是指和别的马对比呢?阮息根本没有体验到骑马的乐趣,反而一直很紧张,感觉这只马的腿有点软,是她的错觉吗?一直在走神,所以她没有做到“多加小心”,马前腿软倒跪地时,阮息被吓到了,什么都反应不过来,呆呆地抓着缰绳坐在马背上,只把嘴巴长大,身子往前倒。

      霍靖反应却极快,他一把抱住马头,硬生生将马抱了起来,大喊:“长留,抱住马头。”

      阮息下意识跟随指令做动作,俯身抱住了马头,也抱住了霍靖的胳膊,霍靖抽出手,单手将阮息抱下了马,马也随之倒了下去。
      阮息惊魂未定地看着倒地的马,它的呼吸非常急促,像自己一样。这匹马真的不高,就和阮息从前的山地车差不多高,如果她临危不惧,完全是可以自己下来的,哪里还需要别人呢抱下来?阮息觉得有点丢脸,毕竟她此时不是五岁,而是十五岁。

      顾不得霍靖在旁边,阮息蹲在马头前,一边摸着它的脸脖子,一边将手指探向了它的颌下脉,三指稳稳按住那根浅表动脉,几息之间便撤回了手,如同做了亏心事一般,状似不经意地抬头看了霍靖一眼,只见霍靖正看向马厩处,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而是看着一个穿着布衣的中年人跑步过来。阮息松了口气,再次将手指搭上去,眼神紧盯着霍靖的背,在霍靖回头的一瞬间,阮息撤回了手,同时也摸出了结果,这马中了慢性毒,活动起来时,血液流动加快,毒只怕已入心脉,难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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