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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会不会喜欢我 ...


  •   那个高高帅帅的男孩子从我身边掠过,又回头看了我一眼才转身离开——他会不会喜欢我?
      有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生总说要请我吃饭——他会不会喜欢我?
      这个男人穿着打扮很有品位,谈吐不俗且极富幽默感,在火车站聊天这会儿我总能被他逗笑——他会不会喜欢我?
      你是不是想问,我是疯的还是傻的?
      我没疯也不傻。我只是一个特别的女人而已。
      我初中时候就看腻了漫画和言情小说,我开始看世界名著——即使我是那么讨厌经过翻译而变得别扭拗口的文字。但是不要紧,因为这些都是多么有气质的书,而我不要做一般的女人。王子爱上俗女只不过是fairy tale。我要嫁王子。我不能普通。
      我很少听流行音乐,即使听也要听Sarah Brightman,Enya或者Brothers four之类的。我听贝多芬巴赫门得尔松威尔第亨德尔。人人都知道贝多芬是聋子,可是你知道他其实长得奇丑无比吗?我知道。甚至知道得更多。我可以和不懂这些东西的人侃侃而谈显示我的博学多闻;我可以应和懂这些的东西的人显示我的内涵素养。
      我喜欢买靓衫,而我没有太多的钱。很矛盾是吗?不用太惊讶,聪明的女人知道怎样用最小的代价得到最满意的服饰,知道怎样打扮佩饰让自己看起来时尚又高贵。我自认还算聪明。
      我是这么与众不同的一个女人,有品位,有气质,有涵养——像我这样的一个女人,难道男人不应该轻易爱上我吗?我见到一个男子时就要自问:他会不会喜欢我。不要奇怪也不要吃惊:
      我在找我的王子。
      路过大学的篮球场边,我偏头望望里面的战况。漂亮!这个三分球投得真漂亮!男生的笑容真帅!那朵笑容在阳光底下凝成一抹烁烁钻光,耀得我心口砰砰直跳。他会不会喜欢我?他会不会成为我的王子。然后我常去看他打球,然后我们认识了,然后我们常常聊天吃饭游玩。
      然后我发现他不是我的王子。他篮球打得很潇洒,可他的球衣总是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的笑容很亮眼可是他并不十分开朗;他的声音很好听但是说话温吞显得毫不果断。他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是我的王子呢?
      我在学生会工作。我佩服我们的主席。那人长相一般,个子不高,但是能力极强。他安排工作井井有条,主持会议松弛大方。我喜欢他在台上演讲时焕然的光彩——锋芒毕露,风流倜傥。他会不会喜欢我?我开始接近他,我开始了解他。
      不,他绝不会成为我的王子。他心机太重,喜欢算计别人;他心眼太多,待人不诚恳;他的考试成绩从来都是低空飞过。
      我闲暇的时候到红茶馆消磨时间。肯德基和麦当劳是最庸俗的餐馆,我看不出那些油炸食物和可乐哪里高档。我坐在红茶馆的这段时间有个男人总是偷觑我。我对这样的目光是相当敏感的。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又迅速收回。恩,不错的男人,西装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很有坐派,看起来像个社会成功人士。他……会不会喜欢我?
      后来他走过来与我搭讪,我搭理他了。后来他请我吃饭,我答应了。后来他常约我出去,我几乎都赴约了。
      后来我恋爱了。
      也许这就是我的王子。品貌端庄,事业有成,忠心专一,对我也很体贴。他会开着私家车在大学校门口等我,为我拉开车门,让我在一片艳羡的目光中滑进车子。跟我逛街的时候他从不抱怨我麻烦善变。当我坚持不要他付款的时候也大方从容地一笑置之,并不与我多作争辩:你知道有些男人争抢着要为女人付款讨女人欢心,而当被女人拒绝后,心里乐翻了天,表面上却要装出十分气愤的样子。
      我们聊天也很愉快。我不懂他的事业,但是我会耐心地听他说。看吧,我就是这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他也很绅士地笑着看我讲学校里的琐碎事情。
      生活的话题我们也常常涉及,我对他的观点大多表示认同——温顺的小女人往往招男人疼爱。但是我也偶尔发表一下不同的意见,即使那个意见我并不见得赞同——没有主见的女人会很快令男人乏味。总之,我们相处得十分愉快。也许他真的是我的王子。
      初恋是不是必须没有结果才能完美一种刻骨铭心的感觉。在我觉得幸福到极至的时候,他要与我分手。
      对不起,你太完美了。他这样说。
      完美什么时候也成了一种罪过。我不接受。我说。说话的时候我的心脏几近麻痹。在寒冷的冬夜我呼出的热气飘到头顶凝结,就好像整个黑的夜全压在了我头上。我真的爱这个男人,虽然我从未说过。
      对不起。他一个劲儿地道歉。事情看来无法挽回。
      我绝对不会尖叫,哭闹。我是一个那么不一样的女人,即使分手也要分得漂亮。于是我不动声色地深吸一大口气,可是我根本感觉不到有气流钻入我的鼻孔。我居然会这样爱一个男人。不论如何,我也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看来你真的不是我的良人。祝你早日找到一个不够完美的女人共结连理。我特意加重不够完美四个字。谢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以后不用再联络了。说完我转身离开。
      什么分手以后还能做朋友,都是狗屎。除非两人没爱过,否则根本不可能毫无芥蒂地做朋友。与其那样痛苦紧张地掩饰,不如不再见面。做朋友?或许十年后可以。就这样我高傲地退出这场爱情。
      我没有回宿舍。我想一个人。我哪儿都不想去又睡不着,就在大街上游荡。霓虹的光太亮,刺得我眼疼。可是再怎么疼我也哭不出来。我不知道在外面呆了多久,我感觉不到饿感觉不到冷。
      反正再过几天就放寒假了,我连行囊都没收拾就取银行卡里的钱买了回家的火车票。这座城市令我难受。
      回来后我没有回家,却是先到母校逛了逛。路过中学时代上下学必经的那条窄巷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张男孩子的脸,而且越来越清晰——那是一张我遗忘了许多年的脸。然后我仿佛隐约看到巷子口出现的那个年岁的光景:
      夕阳西下,大地披金。巷子两旁平房上的泥瓦片忽然变了琉璃瓦,气派百倍起来。这个时候巷子口总会站着一个男孩子,年轻、漂亮。手里攥着一根糖葫芦,不知所措的样子。
      那个男孩子在等我。
      我就是这么一个不一样的女人。整整两年,一个男孩子每天抱着糖葫芦在巷口等着我。最终黯然转学。
      或许我错过了我的王子。如果当初是和那个男孩子在一起,我一定会被好好地疼爱呵护吧。他会尊我如同公主。我走在这条巷子里,不由想着,然后心里又忍不住发苦发酸,极是凄凉萧条。那个该死的男人,我究竟哪里不好!太完美?借口借口!都是借口。他就是嫌我不够好。我这样的女人,姿容,气派,风度,内涵,样样都好。他还嫌我什么?我终于受不住地蹲在巷子里痛哭失声。
      天空飘起大雪。下得真及时,最好能把我埋掉。我哭累了,恍惚回到家蒙头睡觉。一睡就是三天。我发烧了。
      病好后,我后悔得想掐死自己!我这样的一个女人,我怎么可以不争气地为一个男人生病。这是不对的,是我的污点。我要忘了他。我要让自己比从前更好。
      我开始每天去逛街,不停地逛。我不要再想他。
      我看到我爱的靓衫,我试了一下。这简直就是为我做的衣服,她完美地贴在我的曲线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真漂亮。几个店员都围着我夸赞。他们眼里的羡慕崇拜我不会错过。我忽然想起,他就是喜欢看我穿裙子。常常看得放不下眼睛。
      我于是又郁闷起来,把身上的衣服脱掉扔下,重重地踩着高根鞋离开。那些店员一定在骂我。即使不出声也会在心里骂,我知道。管他们的,我又不靠他们养活,没必要顾忌谁人的脸色。
      我逛到饰品店。漫不经心地挑选首饰。有个男人在看我。不用回头,我已感受到那股灼热的目光。他会不会喜欢我?
      他走过来了。大咧咧地站到我旁边盯着我看。我有些厌烦,觉得这个男人真没礼貌。我想转身离开。
      你是非林吗?他的问话让我止住了脚步,我开始正眼打量这个男人。很普通,没什么值得我提起的地方。有些眼熟,却绝对陌生。
      你是?
      我是何敬啊。他兴奋地朝我喊。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扣五十分,他不及格。等等,何敬?何敬!那个每天抱着糖葫芦整整等了我两年的男孩!
      他不若我想象中的好。他合该不是我的王子。但是老同学见面总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们到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一会儿。我才不要听从他提议去**饭店,那不是适合我去的地方。
      他说,真高兴碰到你。我笑。
      他说,你变漂亮太多了,我几乎不敢认。我说哪里,还不是那个样子。
      他问,你现在在上大学吗?我说是。
      他说,我早就不上学了,自己做个小生意。你真厉害,大学生呢。
      我有些不屑。转而我又暗斥自己。我是高档的女人,怎么能看不起别人,看不起别人就是降低了自己的档次。然后我和善地与他天南地北地聊了些话,我都不记得了。最后他提起同学会,他说自从我家搬了以后,大家都联系不上我。我优雅地表示高兴,告诉他我一定会去的。
      其实我兴奋莫名。我当然要去。我要去让所有人惊艳。我要让昔时的同学看看现在的我,看看这个明媚艳丽不俗的女人。
      我迟到了。我故意迟到。最好的总要最后出场才能压得住场。
      果然,我把他们都震住了。所有的人都盯着我不说话。所有的眼睛里都是惊艳。我觉得我失恋的哀伤愤怒都瞬间被这一刻的优越感抚平了。我果然是这么不同的女人,吸引人的女人。这些老同学……他们里会不会有人喜欢我?
      一些人围着我,一些人看着我。我是最亮的。
      那天何敬表现得很沉默,几乎没有说什么话。我哪里管得了他,我只顾着享受我的盛宴。
      不知道因为高兴还是悲伤。那天我喝得有点多,有些晃。但是我还是比较清醒的。何敬送我回家。
      非林你变了。在出租车上,他轻叹。
      你说过了,我变漂亮了嘛,呵呵。我调笑。
      不是这样的。其实你一直都很漂亮。只不过现在更成熟了,更精细了。你脸上的妆,你穿的衣服,你说话的语气和姿态……都那么迷人。你把自己雕琢得很美丽,很矜贵。
      雕琢?你是说我很做作吗?我紧张,害怕在别人眼里我并不如自己想象中的完美。做作是美女的大忌。任何女人都可以被这个词完全毁掉。做作代表没有内涵没有见识。
      不、不是。你的举手投足都自然得体。我的意思是……对不起,非林,我表达不出来。
      不用抱歉,你没有错。我说。然后沉默。
      我懂了。就像方维哲说的,我太完美了。我有些无奈,有些气愤。为什么他们不会欣赏我这么出众的女人,反而要到处数落我种种的好!我烦躁不堪。
      那时那刻真的被一种无以名状的不安情绪抓住了。也或者是因为微醺的缘故,我在自家楼下竟突然拉住何敬的手急急问他,何敬,你还喜欢我吗?
      何敬呆住。他被我吓到了吧。不一会儿他冷静地说,非林,你喝醉了,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没醉,告诉我你还喜欢我吗?我与他拉扯着。
      非林,听话,回去睡觉。睡一觉就好了。
      不行,何敬,你今天一定要跟我说清楚,你到底还喜不喜欢我?我有点歇斯底里。
      他拖了许久才回道,这么多年没有联络,再深的感情也会淡下来的。
      我突然觉得委屈地想哭,而我真的哭了。我这样的女人,被很多男人喜欢过,喜欢着。谈过一场不算太糟糕的恋爱。为什么就是找不到那个命中注定且足以匹配我的人呢?
      何敬,我们恋爱吧。我对他说。我累了,我真想找一个人好好疼我。
      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恋爱吧。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在做什么。我说真的。
      非林,你不要哭。你是一个很出色的女人。真的。
      所以呢?何敬,我是认真的。我没有醉。我说真的。你不要我?
      非林……我有女朋友了。对不起。
      不要说对不起!光说对不起有什么用!我皱眉推开他。连何敬这样的男人我都抓不住。连这种中专毕业,做小生意混日子的男人都不要我。我这样的女人……
      她有我好吗?我问。
      不,但是她让我觉得塌实。非林,你很好。不瞒你说,我初见你的时候心里真的激荡了一下。你是很容易让男人动心的女人。只不过,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挥挥手上楼去了。是啊,很容易动心,却没办法让男人守情。看来我该好好检讨一下,毕竟我的最终目的是嫁给王子而不是只和王子来一段罗漫史。
      大学开学,我又回到了那座城市,刻下我美丽初恋的城市。
      我开始全新的生活,或者说是回到没有方维哲的生活。我在上自习和逛街之间徘徊度日。我依然吸引很多男人的目光。我依然总是自问,他会不会喜欢我。
      春天到了,满街却开始放忧伤的情歌:
      天涯芳草 你无须相告
      冷清街道 我爱情热闹
      不过是独自狂欢 不过是梦里找骄傲
      你说我好 我不知道
      我这么好 你还不要
      不过是欺我年少 不过是爱里下毒药
      泡末在跳 贝壳在叫 人鱼的眼泪在掉
      爱人是错 被爱是罪 爱情里我可不可以什么都不要
      ……
      这词不错。我迈步拐进街边的音像店寻找这首歌的专辑。
      老板是个年轻的男子。他看我好一会儿——他会不会喜欢我?他走过来与我攀谈。他问我为什么喜欢这首歌。我觉得他在向我搭讪。我挺直腰身眨眼微笑说,我刚刚失恋,觉得那句“爱里下毒药”说得太好了。
      老板一愕,既而大笑道,你真不是普通的女人,一般女人失恋都是极力低调行事的,就怕人家知道坏了身价。
      我仿若遇到了知音,微仰起下颚,带着一些儿俏皮,一些儿高傲说,我当然是不一样的。
      我们聊得很开心,大声笑,大声叫。他说我举手投足都是味道。
      原来那首歌是他自己作词作曲演唱配乐的。我当下更佩服他。他说他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搞音乐,开音像店,在pub驻唱。近日又自己灌制一张唱片,希望能通过这样得到某家唱片公司的的赏识。他说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开家唱片公司,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做音乐。
      我没有嘲笑他,不会看不起他,我甚至觉得他很厉害。我觉得他也是不一样的。
      我不是普通的女人,他不是普通的男人。如果我们遭遇爱情,也定是不一样的。
      我好像,找到王子了呢。
      他会不会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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