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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四章 相关≠因果 ...


  •   两件事同时发生,不证明一件事导致了另一件事;时间上的先后不等于逻辑上的因果。

      场次七因果
      时间:2024年11月20日,凌晨1时15分
      地点:沈默的出租屋

      沈默没有睡。
      他重新把所有材料铺在地板上。
      这一次,他不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他按照因果链条。

      因1:1998年,省扶贫办专项资金被挪用,以“药材收购”名义走通洗钱通道。
      因2:周明远是通道终点,每年收23-25万。
      因3:周培德是通道操作者,他父亲周正业的公司是洗钱工具。
      因4:1999年,陈山河查账,查到石门村石英砂厂亏空82万,查到周培德持股20%。
      因5:马忠林顶罪入狱,陈山河被打断肋骨,周培德未被追责。
      因6:2004年,陈山河查到周明远。
      因7:2004年7月8日,最后一笔238,600元转入周明远账户。
      因8:2004年7月11日,陈山河死于□□中毒。
      因9:2004年8月9日,周正业死于“心梗”。
      因10:2004年12月20日,通达运输公司、石门石英砂厂同日注销。
      因11:2004年12月21日,临江通达物流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培德。

      他把因果链抄在一张白纸上。
      然后,他划掉了第9条。
      周正业的死。
      周正业死于2004年8月9日。
      死亡诊断:心梗。
      签字医师:与师父同一人。
      相关关系:师父死后29天,周正业死了。
      因果关系:周正业知道太多,被灭口?周正业畏罪自杀?周正业被逼死?
      没有证据。
      他划掉。
      剩下10条因果链。
      因1→因2→因3→因4→因5→因6→因7→因8→因10→因11
      师父是这条因果链上的一个节点。
      他查到因6,于是触发因8。
      杀他的不是因6——周明远那时已退休,瘫痪是四年后的事。
      杀他的是因4和因5——1999年他种下的因,2004年结出的果。
      1999年,他查到了周培德持股石门石英砂厂。
      2004年,他查到了周培德操作洗钱通道。
      二十年前周培德没有杀他——因为没有必要,马忠林已经顶罪,案子结了。
      二十年后周培德必须杀他——因为这一次,查到了周明远。
      那是周培德的大伯。
      那是周培德仕途的靠山。
      那是周培德无法承受的代价。
      沈默看着因果链上“周培德”这个名字。
      他想起周培德坐在宾馆牡丹厅主位上,说:
      “沈处长,你查到这里就够了。”
      他想起周培德说:
      “再往前一步,不是你能承担的事。”
      他想起周培德说:
      “我不知道那是毒药。”
      ——他不知道那是毒药。
      他知道那顿饭有毒吗?
      沈默拿起手机。
      凌晨1时40分。
      他拨通苏棠的电话。
      她接得很快。
      “李翠芬的证词,”他说,“2004年7月11日下午5:40,她送饭到师父办公室,放下就走了。”
      他顿了顿。
      “保温桶是第二天早上赵明亮洗干净还给她的。”
      苏棠没有说话。
      “赵明亮洗保温桶时,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毒。”
      他顿了顿。
      “但周培德知道。”
      苏棠:
      “周培德2004年7月11日21:04到21:45在陈山河办公室。”
      她顿了顿。
      “如果他在那四十分钟里,往饭里下了毒——”
      沈默接过她的话。
      “那他必须知道那顿饭还在桌上。”
      苏棠:
      “你怎么证明他知道?”
      沈默没有说话。
      他想起周培德说的那句话。
      “我把茶盏放回桌面。”
      ——在牡丹厅,周培德说这句话时,做了一个动作。
      他把茶盏轻轻放回茶盘。
      那个动作——
      沈默闭上眼睛。
      他看见师父的办公桌。
      2004年7月11日深夜。
      台灯亮着。
      保温桶放在师父左手边。
      盖子开着。
      饭吃了一半。
      周培德坐在师父身后的椅子上。
      他坐的位置,能看到师父的后背,能看到桌上摊开的账本,能看到——
      保温桶。
      他坐了四十分钟。
      他什么都没做。
      他没有叫醒师父。
      他没有打电话叫救护车。
      他坐着。
      四十分钟后,他起身。
      他走出办公室。
      他回家了。
      沈默睁开眼。
      “周培德2004年7月11日晚上,”他说,“看见保温桶了。”
      他顿了顿。
      “他看见饭没吃完。”
      苏棠没有说话。
      “他知道那顿饭在桌上。”沈默说,“他四十分钟没有动。”
      苏棠的声音很低。
      “他是在等。”
      沈默:
      “等毒发。”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苏棠开口。
      “相关关系。”
      她顿了顿。
      “周培德在场,陈山河死亡。这是相关关系。”
      她顿了顿。
      “周培德在场四十分钟,什么都没做,导致陈山河未能及时获救。这是因果关系。”
      她的声音很轻。
      “前者是统计。”
      她顿了顿。
      “后者是法律。”
      沈默握着手机。
      窗外的路灯在窗帘上投下一片模糊的光晕。
      他想起师父教的第四课:
      统计只能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不能告诉你这是不是对的。
      他开口。
      “苏棠。”
      “嗯。”
      “我算出来了。”
      苏棠没有说话。
      “2004年7月11日晚上,”他说,“周培德在等我师父死。”
      他顿了顿。
      “但他不是下毒的人。”
      苏棠:
      “你怎么知道?”
      沈默看着地板上那张因果链。
      “下毒的人,”他说,“必须是能接触到饭、又不被怀疑的人。”
      他顿了顿。
      “那个人,2004年7月11日晚上,也在办公室里。”
      苏棠的呼吸停了一瞬。
      “赵明亮?”
      沈默摇头,“不是”。
      “赵明亮21:30进来取钥匙,21:32离开。他没有时间。”
      他顿了顿。
      “而且,他洗了保温桶。”
      苏棠:
      “洗保温桶是毁灭证据。”
      沈默:
      “洗保温桶也是保护证据。”
      他顿了顿。
      “他洗掉的是可能指向李翠芬的指纹。”
      苏棠没有说话。
      沈默:
      “下毒的人——”
      他停住。
      他看着白纸上师父那行字。

      李翠芬送饭,陈山河死亡。
      相关关系。
      赵明亮洗桶,陈山河死亡。
      相关关系。
      周培德在场,陈山河死亡。
      相关关系。

      时间先后不等于逻辑因果。
      那谁是因果?
      沈默闭上眼睛。
      他想起马忠林说:2004年7月11日傍晚,有人开黑色桑塔纳来养老院,坐了十五分钟,说“陈山河活不过今晚”。
      他想起刘三女说:2004年7月,收药材那天,有人来村里,问各家各户领了多少钱。
      他想起李德厚说:2004年7月,陈局长来借账本那天,神色不对,像有心事。
      他想起赵明亮说:2004年7月11日晚上,陈局长让他选。
      师父知道有人要杀他。
      他知道活不过那天。
      他给赵明亮选:证据交出去,还是藏起来。
      他给沈默留信:你不要查是谁杀了我,你查不到。
      他给自己选了:算出那个数。
      然后——
      沈默睁开眼。
      然后他吃了那顿饭。
      他知道饭里有毒吗?
      他不在乎了。
      他只要算出那个数。
      他只要让沈默知道。
      沈默跪在地板上。
      他看着师父那封信的最后一行:

      你要替我,算完剩下的账。

      他算完了吗?
      没有。
      他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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