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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村里的刺头 那点粮食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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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每天晚上都可以睡一个香甜的囫囵觉的男人,兴奋得像是一晚上都没有睡着,天刚蒙蒙亮,把被子一掀,双脚滑进鞋子里,摇晃着五大三粗的身子,向村长家走去。
一刻钟后,越坚往家里走来,身后跟着一个头发花白、眼神锐利的老人,这位老者正是豆苗村的村长洪兴。
传福一家人刚醒,村长一到来,他就急忙披上衣服出去迎接。
来富老爹和雪莲大娘劳顿太久,身体稍有不适,继续卧床休息。
洪兴上下打量着传福,瘦是瘦了点,但能看出来他是个有实力的,似乎对他的体格相当满意,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后生,听越坚说你对付活尸很有一套,还救过禾实村的人?”
“乡里乡亲,哪有救不救的道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不值一提!”传福知道这时候不要低调谦虚,就该孔雀开屏一样展现自己实力,把各种优点挨个说个遍,让对方对自己的能力信服,“只要能保护村子,我义不容辞。”
洪兴笑了笑,用老者独有的低哑而又苍老的嗓音说:“那太好了,老天有眼,给我们豆苗村送了个人才来,现在这年月,就需要你这样有勇有谋的后生。”
“那……老村长,你这是同意我加入护卫队了吗?”传福有点儿忐忑。
越坚拍了拍传福的肩膀,没有说话,已经用行动来祝贺他了。
“既然你想加入护卫队,我哪有不同意的道理呢?”洪兴一笑,眼角有两朵褶子拧成的花朵,自吹自擂地说:“我老洪兴岁数和阅历都到这份上了,不比年轻人看问题看不全面,哪能这么糊涂!”
“你那看,如果你今晚得闲,来和其他队员一起巡逻守夜如何?”
各个村庄的民俗风情不一样,像豆苗村村里的规矩,就与禾实村有很大的不同。
豆苗村的粮仓不是空虚的,这些年也没有弃置不用,家家户户把自家的粮仓塞满了,就把余粮运到这来囤积着。
前些年稻田的产量不少,尽管每家每户都没有多少余粮可以往公共粮仓里般,但积少成多,多少还是攒了些粮食的。
粮仓里的粮食有专门的仓管员来负责打理,每隔一段时间就把粮食运到打谷场,放在烈阳下暴晒一番,晒干水分,以免发霉生虫。
时至今日,这些粮食还保管得很好,陈米的味道固然没有新米好,有一股异味,但这种时候能有米吃就不错了,谁也没本事挑三拣四的。
这年粮食颗粒无收,粮仓里的粮食已经动用一段时日,尽管粮食与日俱减,但豆苗村还没有像其他村子一样出现饿死的人,这在和平乡已经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原本大家加入护卫队并不积极,村长方言,只好有人主动成为护卫队一员,不论男女老少,能分一份粮食。
很多原先并不想为这个村庄出一份力的人,这时也毛遂自荐起来。就连混子、痞子和无赖,也纷纷响应村长的号召加入护卫队。护卫队发展了半月有余,每个家庭都贡献了两三个人。
头一天晚上,传福好奇心重,越坚不辞辛苦,给他详细讲解了护卫队的队员组成和发展轨迹,也给他说明了护卫队的各种福利和种种荣誉。
提到村里会给护卫队分粮食的时候,眼神黯淡无光了数天的传福,身体通着一阵一阵轻微的电流,眼睛像颗夜明珠,在这漆黑一片的世界里大放异彩。
“传福,听我这么一说,你是不是也想加入护卫队?”看他那样子,越坚笑个不停。
传福顾不上说话,点头如捣蒜。
“我明早给你引荐一下就是了!”越坚一边无奈地摇头,一边用食指点了点欢快得要吐舌头的传福。
“村长,那粮食可以分我一份吗?”传福声音弱了下去,“我听说护卫队的队员可以领到一份。”
“这你就放心吧,你给村子做事,村里不会亏待你的。”洪兴朗声大笑,为传福那种焦急等待一个确切答复的局促不安。
“谢谢村长!”传福连忙道谢,心里稍稍松了口气。
原以为投奔亲戚会处处受制,没想到豆苗村的人还算友善,表哥越坚和村长洪兴都是很大方和气的人。
传福暗暗下定决心,作为护卫队队员,一定要竭尽所能,去守护这个村子的安全。
可传福没料到,麻烦这才刚刚开始。
当天夜里,传福就跟着几名护卫队队员巡逻。
传福是一个新来的成员,加上是个外乡人,根本不怎么受待见,好在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一个人融入另外一个群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
时间能打破这一层隔阂,只要好好表现,终有一天能获得大家的支持和接纳。
队员大多是村里的后生,年轻力壮,血气方刚,队伍里除了越坚,其他人对传福都带着几分冷漠和疏离,但比冷漠与疏离更挑战人的,是众人骨子里的那份猜忌。
当中一个叫二彪子的汉子尤其生猛,他身材高大,比其他人都高上半个头左右,性格蛮横娇纵,看传福的眼神总是带着一股子敌意,很突兀,也很生分。
“喂,外村来的,你真能一个人对付活尸?”二彪子故意撞了传福一下,语气带着挑衅,“别是在那什么禾实村吹牛皮,跑这儿来混饭吃的吧?”
上个月月底发生的那桩惨案,禾实村的父老乡亲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尽管洪兴想把事件拦截住,不让太多人了解真实情况,尤其伤亡报告上的数字,做了很多查缺补漏的工作,做了那么多的努力和防备,可最后仍是做了无用功。
区区两头活尸,害死了十数人,弄伤了十数人,这样的结果无论放在哪个村子里都是相当惨烈的。
禾实村一场大火,前前后后引来二三十头活尸,村民们伤亡数也不小,但与活尸的数量一对比不至于太难看,相比之下,豆苗村那么多村民死得可就太冤枉了。
一个没有遭遇过活尸的村子,在第一次正面遇上活尸的时候肯定会不知所措,禾实村村民得益于新余射得一手好箭,帮他们化解了第一场危机,如若不然,平民百姓们指不定得手忙脚乱成什么样。
二彪子的语气听着很不友好,一看就是闲来无事来挑衅,来专门找这个外乡人茬子的,那口吻里还有瞧不起人的意思,在没真正见到对方的实力之前,这质疑也不是没有道理。
传福皱了皱眉,没跟他计较,只是淡淡回话:“是不是吹牛皮,遇到活尸就知道了,是谁混饭吃还不知道呢!”
促使传福加入护卫队很大的一个要素就是有粮食可拿,尽管每天分配的粮食少得可怜,但多少能缓解一点生存压力。
如果他和爹娘一家三口事事都要落在表哥越坚身上,说什么传福也过意不去,爹娘年纪大了没办法,可他有手有脚的,总不能啥事都不干。
“你可真有种,敢说我混饭吃?”这二彪子气的五官都歪了,自他从手刃了一个活尸一来,村子里还从来没人敢这么怼他。
那点粮食少归少,倒进一锅水里匀一匀,煮点粥水,好歹能解决一餐。
要这点粮食,传福要得名正言顺,他并不是来混饭吃的,他相信自己有实力,和和活尸正面对抗并击败对方的实力。
“哼,不管说话了,你我看你就是个绣花枕头!”二彪子嗤笑一声,“上次活尸袭击我们村,死伤无数……”
“两具活尸你猜猜是谁解决的?”二彪子语气更加嘚瑟起来,食指戳了戳越坚的方向,又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一个是你表哥越坚,一个就是老子我!”
越坚听语气不对,连忙打圆场:“二彪子,别这么说,制服活尸大家都出了一份力,你这样大包大揽的,倒把全部荣誉挂在自己身上了。”
另外几个队员连连点头,明显越坚说的话更公正合理,比较符合事实。想当晚,要不是其他几个汉子把活尸撂倒了,也没有二彪子那致命一刀的事。那么多人和活尸斡旋了那么久,这可不是一锤子的买卖,二彪子就太狂妄了。
“我可没这么说,打败活尸大家都出了一份力,但当时在现场指挥的人可是我,我的付出功不可没。”
“那是!那是!”有个村民附和着说,语气听着像白开水,没滋没味的,也不知道是在给二彪子喝彩,还是踩了他一脚。
这彪子属于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也属于那种给脸不要脸的人,还属于那种看人下菜碟的人,逮着传福好一顿数落。
显然这外村人没见识过他超乎常人的制敌能力,对他不够敬畏和崇拜,必然要先给他个下马虎,给他点颜色瞧一瞧先。
越坚当惯了和事佬,看传福面有菜色,连忙帮衬着说:“传福是我表弟,本事肯定不差。来了我们这个村子,就是我们这个村子的人。大家都是为了护村,和睦点好。”
二彪子撇了撇嘴,没再说话,但心里肯定咽不下这口气,看传福的眼神更不善了。
传福心里清楚,外来人想在豆苗村立足,光靠表哥的关系不行,必须拿出真本事,别人来到禾实村,村里人也是得看实力的。
当天夜里没事,第二天也没什么事情,直到传福来到豆苗村的第三天早上,终于出事了。
巡逻到村北的山脚下,就在越坚家那一带,护卫队队员们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呼救声:
“救命!有活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