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可立 ...


  •   可立

      其一

      长衫名袁沐普民②
      衣袂翩可退虏凛
      文刀威立不输阵
      士夫马震妇擂勤③

      ①袁可立(1562年3月19日~1633年11月12日),字礼卿,号节寰,河南归德府睢州(今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军事战略家、抗金(后金,非真正的金人)民族英雄。

      ②袁:长衣皃。从衣,叀省声。羽元切。——《说文解字·衣部》(东汉·许慎,大徐本)

      ③勤:为某人某事尽力;帮助。古代特定的“勤王”一词中的“勤”,便是此意。

      至于大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书·武成》
      楚人伐郑,郑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齐方勤我,弃德不祥。”——春秋·左丘明 《左传·僖公三年》
      秦人勤我矣。—— 春秋· 《国语·晋语二》

      袁可立作为守护国家一统的大将,在光复辽东的战场上亲自带领家丁冠带披甲直冲敌垒,连自己60岁的夫人都亲上战场擂鼓助阵。

      其二

      清明海巡逐伪绩
      雷鸣内外恤民齐④
      漂泊琉球视神祭⑤
      雲霓属国狱忠铭⑥

      ④雷鸣内外(以下内容整理自网络):
      ⑴内指“雷鸣案”:万历年间倭寇丰臣秀吉侵略明属国朝鲜时屡次犯我国沿海,明朝廷因此在沿海地区实行“海禁”。地方势力也常借“通海”之名相互倾轧。
      万历二十三年袁可立在苏州府任推官,恰好遇上无锡望族“江西布政使”秦梁之子秦灯、太仓王弇州次子王士骕、云间乔一琦三人被诬告几临处死的冤案。
      他们因时情招募乡兵御倭保家时,手下一个叫做赵州平的恶少得罪了地方大户,便在听书时口无遮拦戏说角色扮演了两句被地方大户编排成“结兵称‘朕’造反”下狱待斩。

      恰逢袁可立在任多方查证,清洗了他们的冤情。秦灯、王士骕在狱中故去,乔一琦从死牢被解救提出时,天空无云而雷,因此吴中传为“雷鸣案”。
      最终活下来的乔一琦于万历三十一年从军报囯,“思奇功雪前耻”,后在明金萨尔浒战役中身陷重围,壮烈殉国,从死者四十二人,祀忠义祠。
      ⑵外案:万历二十二年(1594)五月十三日,明军上报在崇明县擒获倭船一只,南大司马周世选于六月二十四日上报至京师,并夸张战报说打了胜仗,击毙倭寇数百,还缴获大量物资船械。急于报功的军方要求迅速坐实结案将人犯处决。
      推官袁可立在审验时发现没有战俘的任何口供,坚持不可草菅人命。他接手时,发现被指倭寇的实际人数只有二十人,且两人已毙死杖下,另外的十八人也被以毒药致哑,偶有能语者“皆鸟语不可辩”。袁可立据理力争,主张将人犯缓死暂系吴县监狱,并发现“所缴获军刀”精美异常非倭寇出产而是来自属国琉球。
      十一月二十五日,琉球贡使来中国转至南都,袁可立请他们指认,“倭寇”见贡使至,大哭,贡使一眼就认出这些全都是琉球国良民,是一次在海上运输粮食时因风漂落才不幸被官兵捕来的,贡使所述人数特征完全相合。

      ⑤后来这十八个琉球国民被无罪释放回国与妻子团聚。为感谢袁可立救命之恩,在琉球国建庙塑像奉祀,敬若神明。

      “公尝查盘海上兵饷,一武弁遗公三倭刀,不纳,然心识其为琉球物也。不数月,海上报擒活夷二十口,夷器若干。巡抚檄公查验,而二夷已毙杖下,其十八人皆鴃舌不可辩,夷器中三刀即公所掷还者也。公疑,而代诸夷求缓死,权系县狱。未几,琉球贡使至,始知为本国良民,而以输粮失风者也,悉纵之还。夷感其德,民服为神。”

      ⑥雲霓:日傍之气。比喻君主身边的奸佞。

      临终作赋以自悼,名曰《慰志》。其辞曰……氛霓郁以横厉兮,羲和忽以潜晖。 ——南朝宋·范晔 《后汉书·崔骃传》
      奔鲸沛,荡海垠。吐霓翳日,腥浮云。——唐·柳宗元 《唐铙歌鼓吹曲·奔鲸沛》

      雲霓属国,指朝鲜。

      袁可立下令“如遇运艘经过,便当拨兵防护,期保无虞”,从此琉球、朝鲜海运得通,开创了中国海权官方护卫属国的历史先河。
      天启三年(1623年)春夏间,奴儿哈只下令大肆屠戮旅顺和金、复一带的百姓,袁可立令登莱水师大兵出海,“联络诸岛,收复旅顺”,以图解救沦陷区内的离散百姓。
      袁可立不只打败奴儿哈只使其就地蜷缩无以西窥,还暗中策应后金重要部将复州总兵刘爱塔反正归明,使委身做奴酋姻亲的清雏形期最高级别的将领刘爱塔最终回归母国成为中国人捐躯的英雄好汉。

      有句话叫做:“牵制奴酋者,朝鲜也;联属朝鲜者,毛(文龙)镇也;驾驭毛镇者,登抚(袁可立)也。”

      明末陆路为后金所阻,朝鲜军政归登抚节制。天启三年(1623)四月二十九日,属国朝鲜和后金奴酋颇有勾搭的李倧弑君篡权,正统国王李珲被这个通倭孽侄残杀。

      袁可立上疏明政府:“李珲袭爵外藩已十五年,于兹矣,倧即系亲派,则该国之臣也。君臣既有定分,冠履岂容倒置。即珲果不道,亦宜听大妃具奏,待中国更置。奚至以臣篡君,以侄废伯,李倧之心不但无珲,且无中国,所当声罪致讨,以振王纲。”

      同年六月十一日,朝鲜派出328人的庞大使团来登州拜见袁可立,以求获得明政府的册封,口呼“老爷”,尽显大明国威。

      迫于明与后金正用兵的危急时局,袁可立疏请让篡侄李倧戴罪立功:“奴方欲西寇,当令倧犄角用命,戮力殄扫,以盖前衍。”

      同时袁可立不忘严厉告诫李倧,将他钉死在“仁祖李倧属于篡权”的朝鲜历史耻辱柱上:“封疆要事,民力不给,即当遣使宣赦,播告彼邦,明正其罪,使彼臣民讨逆复辟。若果李倧迫于妃命,臣民乐以为君,亦当令其退避待罪,朝廷徐颁赦诏。令祗奉国妃,如国初之待李成桂者,亦皇上不怒之威也。”

      天启七年1627年袁可立因党争被迫远离朝政就没再被起用。

      通倭弑叔的李倧也确实是个肖像施琅的人,怪不得能和迫害死自己亲弟、亲子的奴儿哈只搅到一块。
      其1627年起一面乞求明的赦免承认,一面和后金结盟。1637年从明撤回最后的一届使臣,和明断绝关系投了后金。

      因此在袁可立仙逝后,朝鲜方极力地篡改这段历史,只断章取义向国民传达“中国方袁可立对李倧有册封之意,承认他是正统”,而无视了袁可立在时局紧迫下要求李倧先退后金再向朝鲜人民避退待罪等赦免的前提条件。

      袁可立直接挫败奴尔哈赤,威胁清朝“天命正统”叙事,长期在史料中被刻意淡化。奴酋恨不能把他的身影从官史中狱清,只是因为其官职居要位避无可避地只能略留名字。清修明史时不给袁可立立传是意料之中的。

      李倧及其后代长久地怨恨袁可立当初主张讨伐,多次遣使清廷诋毁袁可立,参与推动清朝禁毁袁的军事著作比如袁的手稿《抚登疏稿》等,使这些中国重要的军事史料残缺。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