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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盲 ...

  •   沈禾刚握住房门把手,指尖刚触到冰凉的木质纹路,脚步骤然顿住,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原地。

      脑子里猛地炸开一道惊雷,原主沈砚枝那些腌臜事儿,此刻清晰得如同就在眼前。他当初为了讨好太子,也为了能在权贵圈子里多攒点嘲讽洛望舒的谈资,竟偷偷在洛望舒的王府里安插了两个眼线!

      那两人是沈家远房的旁支子弟,家境贫寒,被原主接济了几两银子,便对他言听计从,日日潜伏在三皇子府做些洒扫杂役的活儿,就等着搜罗洛望舒的一言一行,但凡有半点能被拿来做文章的丑闻,立马就传给原主。

      沈禾后背瞬间冒了层冷汗,暗骂原主是真的作死。洛望舒是什么人?那是心思缜密到能在蛰伏数年里瞒过所有人的白切黑,府里怕是连只苍蝇飞进去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原主居然敢在他眼皮子底下安插人手,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先前只想着改了原主作死的性子,好好去赴宴抱大腿,竟把这茬给忘了。若是这两个眼线还按原主以前的吩咐行事,指不定哪天就会暴露,到时候别说抱大腿了,怕是直接就被洛望舒当成太子的爪牙给处理了,连带着他这个冒牌沈砚枝,也得跟着一起遭殃,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不行,必须赶紧叫停!

      沈禾当机立断,猛地转身回了房间,脚步都带了几分慌乱。眼下时间紧迫,去三皇子府赴宴的人还在门外等着,他根本没时间亲自去三皇子府找人,唯一的法子,就是飞鸽传书。

      他记得原主房间里是备着飞鸽的,就藏在窗外廊下的鸽笼里,专门用来和那两个眼线传递消息。沈禾快步走到窗边,推开雕花窗棂,果然看见廊下挂着个精致的竹编鸽笼,里面关着一只通体灰羽的信鸽,正悠闲地梳理着羽毛。

      还好,信鸽还在。

      他松了口气,转身在房间里翻找笔墨纸砚。方才翻找电脑的时候没留意,这会儿慌慌张张地在八仙桌的抽屉里摸索,总算找到了一方端砚,一锭乌黑的墨条,还有几叠裁好的宣纸,以及两支狼毫毛笔。

      沈禾看着这些东西,心里忍不住犯怵。他上辈子就是个敲键盘的牛马作者,别说用毛笔写字了,就算是钢笔,平日里都很少碰,顶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用,这毛笔字,于他而言简直就是天书。

      可眼下情况紧急,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能把字写清楚就行。他笨拙地拿起墨条,在砚台里倒了点清水,一点点研磨起来。墨条在砚台里打转,墨汁渐渐晕开,散发出淡淡的墨香,可他却半点心思都没有,只想着赶紧把信写好,叫停那两个眼线的所有动作。

      磨好墨,铺开宣纸,沈禾捏起狼毫毛笔,指尖都有些发颤。毛笔软塌塌的,根本不听使唤,比敲键盘难上百倍。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稳下心神,脑子里琢磨着要写的内容。

      不能写得太直白,万一信鸽被人截获,或是字迹被认出来,容易引火烧身;也不能写得太隐晦,那两个眼线本就没什么见识,万一理解错了意思,继续盯着洛望舒,那可就糟了。

      思忖片刻,沈禾落笔,一笔一划地在宣纸上写着,笔尖时不时就顿一下,墨点落在宣纸上,晕开一个个小墨团。他废了三张宣纸,才总算写出一行勉强能看的字:即刻停手,勿探三皇子事,往后不必传信。

      写完之后,他看着纸上歪歪扭扭、如同蚯蚓爬过的字迹,自己都忍不住皱眉。这字,也就他自己能看懂了,但愿那两个眼线能看明白。

      他又怕消息不够明确,想了想,又在后面补了一句:违令者,断接济。

      原主拿捏那两人的,无非就是那点接济的银子,这话一出,想必他们不敢再擅自行动。

      写完,沈禾把宣纸小心翼翼地吹干,叠成小小的方块,塞进信鸽腿上绑着的竹管里,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绑结实了,才打开鸽笼,将信鸽捧了出来。

      春日的风带着暖意,吹得廊下的柳枝轻轻晃动。沈禾对着信鸽低语了几句,抬手将它往空中一抛,灰羽信鸽振翅飞起,掠过庭院里的花枝,很快就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消失在天际。

      做完这一切,他才松了口气,抬手抹了把额角的薄汗,只觉得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搞定了眼线的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接下来,就该专心应付那场赏花宴,应付那位白切黑大佬了。

      他再次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天青色锦袍,抚平衣摆上的褶皱,对着铜镜又给自己做了一遍心理建设。洛望舒温润是假,腹黑是真,说话要小心,做事要谨慎,多捧少言,绝对不能提任何关于他容貌和能力的嘲讽,一定要把大腿抱牢。

      “公子,您准备好了吗?三皇子府的人还在府外候着呢。”门外小厮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催促。

      “来了。”沈禾应了一声,声音比刚才沉稳了些,不再有那么明显的颤抖。他深吸一口气,推开房门,迈步朝着府门外走去。

      府门外停着一辆雅致的青帷马车,车帘低垂,车夫穿着一身青色短打,恭敬地立在车旁,见沈禾出来,立马躬身行礼:“沈公子,我家殿下命小人来接您,马车已经备好了。”

      沈禾点点头,没多说什么,弯腰钻进了马车。车厢不大,却布置得极为精致,铺着厚厚的软垫,角落里放着一个小巧的熏炉,燃着和他房间里一样的檀香,闻着倒也安神。

      马车缓缓启动,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轱辘轱辘的声响,平稳得很。沈禾靠在软垫上,脑子里却半点都不平静,一会儿回想原主记忆里那场赏花宴的细节,一会儿琢磨洛望舒当时的心思,一会儿又担心那两个眼线能不能看懂他写的信,会不会乖乖停手。

      越想越乱,他索性闭上眼,强迫自己放空思绪。反正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约莫半个时辰后,马车缓缓停下。车夫在外禀报:“沈公子,三皇子府到了。”

      沈禾睁开眼,整理了一下衣袍,深吸一口气,推开车帘下车。抬眼望去,只见三皇子府的朱红大门敞开着,门楣上挂着一块烫金匾额,写着“望舒府”三个大字,笔锋遒劲有力,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气势。

      府门前站着几个身着青衣的小厮,见他来了,立马恭敬地行礼:“沈公子里边请,殿下正在后花园的百花亭设宴。”

      沈禾颔首应下,跟着小厮往里走。三皇子府果然气派非凡,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假山流水相映成趣,庭院里种满了各色花草,春日里开得正盛,姹紫嫣红,香气袭人。一路上往来的仆役小厮,皆是神色恭敬,步履轻盈,连说话都压着声音,处处透着规矩。

      沈禾看得心惊,洛望舒明明只是个看似不受重视的皇子,府里的规制却半点不差,可见此人绝非表面看上去那般无用,原主以前是有多眼瞎,才会觉得他好欺负。

      跟着小厮穿过几道回廊,很快就到了后花园。远远地,就看见百花亭里坐着几道身影,其中一人身着月白锦袍,身姿挺拔,正倚在亭栏上,手里把玩着一支玉簪,眉眼低垂,长睫如蝶翼般轻颤,阳光落在他白皙的侧脸上,美得让人心惊。

      不用想也知道,那人便是洛望舒。

      沈禾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梦里那张时而温润时而狠戾的脸,此刻与眼前的人重合,让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心,后背又开始冒冷汗。真人比他写的还要好看,也比他梦里的还要有压迫感,光是远远看着,就让人觉得浑身不自在。

      亭里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了沈禾,纷纷侧目看来。其中一个身着锦袍的公子,脸上带着几分戏谑的笑意,开口打趣道:“哟,沈砚枝来了,还以为你不敢来了呢。”

      沈禾认得此人,是户部侍郎家的公子,平日里和原主走得近,也是最爱嘲讽洛望舒的人之一。换做以前的沈砚枝,怕是早就凑上去搭话,跟着一起编排洛望舒了。

      但现在的沈禾,可不敢这么作死。他强压下心里的紧张,扯出一个还算得体的笑容,没接话,只是对着亭里众人拱了拱手,目光落在洛望舒身上时,刻意放低了姿态,恭敬地说道:“见过三殿下。”

      洛望舒这才缓缓抬眸,看向他。那双眸子漆黑深邃,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明明看着温润无害,却让沈禾觉得浑身发冷。他的目光在沈禾身上停留了几秒,没什么情绪,只淡淡颔首,声音清润,如同玉石相击:“沈公子来了,坐吧。”

      那语气,听不出喜怒,却让沈禾松了口气,至少没当场给他脸色看。

      他循着洛望舒的示意,在亭外的一个空位上坐下,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亭里的众人继续说笑,话题时不时就往洛望舒身上引,言语间带着几分隐晦的嘲讽,无非就是说他只会赏花弄月,不懂朝政,枉为皇子。

      换做以前的沈砚枝,此刻早就迫不及待地加入进去了,可沈禾却全程缄默,端着面前的茶杯,小口小口地抿着,一言不发,哪怕有人刻意打趣他,让他说说对三皇子的看法,他也只是含糊其辞地应付过去,半点不敢提及洛望舒的容貌和能力。

      洛望舒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异样,抬眸看了他好几眼,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诧异,却没多说什么,依旧是那副温润淡然的模样,任凭众人嘲讽,半点不恼。

      沈禾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只觉得那目光像是能穿透人心,把他的小心思看得一清二楚。他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头盯着手里的茶杯,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我就是个透明人。

      这场赏花宴,对沈禾来说简直就是煎熬。他全程提心吊胆,生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个动作,惹得洛望舒不快。好不容易挨到宴席过半,众人都有些醉意,他才找了个借口,起身向洛望舒告辞:“殿下,晚辈突然想起府里还有些急事,先行告退,还望殿下恕罪。”

      洛望舒抬眸看了他一眼,眸光微动,半晌才缓缓点头:“无妨,路上小心。”

      得到应允,沈禾如蒙大赦,连忙躬身行礼,转身就快步离开了百花亭,几乎是逃也似的走出了三皇子府。直到坐上自家的马车,他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后背的衣衫早已被冷汗浸湿。

      应付洛望舒,也太费劲儿了。

      马车缓缓驶离三皇子府,沈禾靠在软垫上,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一趟赴宴,虽说没犯错,但也没机会刷好感,只能算是无功无过。不过好在没像原主那样作死,也算保住了小命,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他正闭目养神,忽然想起飞鸽传书的事,心里又开始惦记起来。不知道那两个眼线有没有收到信,能不能看懂他写的字,有没有按他的吩咐停手。

      这般想着,马车刚到沈府门口,他就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快步朝着自己的院子跑去。刚进院门,就看见廊下的鸽笼旁,那只灰羽信鸽正安静地待在里面,腿上的竹管已经空了,显然是已经把回信带回来了。

      沈禾心里一喜,快步走上前,打开鸽笼,从信鸽腿上解下那个空竹管,伸手往里一摸,果然摸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宣纸。

      他迫不及待地将宣纸展开,脸上的喜色瞬间僵住,嘴角抽搐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只见宣纸上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笔画龙飞凤舞,像是鬼画符一般,横不平竖不直,墨团晕得到处都是,别说认了,就连分辨出每个字的轮廓都难。沈禾凑近了看,又走远了瞧,揉了揉眼睛再看,愣是一个字都没认出来。

      “我嘞个去,这写的是啥?”沈禾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拿着宣纸的手都在抖,“这是甲骨文还是天书?这也叫写字?”

      他算是明白了,原主安插的那两个眼线,怕是大字不识几个,这字写得,比他刚才写的还要离谱百倍,简直就是鬼画符本符。早知道这两人是文盲,他当初就不该费那劲写什么毛笔字,直接让人带个口信多好。

      沈禾欲哭无泪,只能耐着性子,一点点地琢磨。他拿着宣纸,凑到窗边,借着春日的阳光,一点点地辨认。

      这第一个字,笔画乱糟糟的,看着像是个“我”字;第二个字,一横一竖加个撇捺,勉强能看出是“不”字;第三个字就费劲了,笔画绕来绕去,琢磨了半天,才隐约觉得像是“识”字;第四个字更离谱,墨团盖住了大半笔画,辨认了许久,才猜着是“字”字。

      四个字连起来,可不就是“我不识字”!

      沈禾看着自己辨认出来的这四个字,先是愣了几秒,随即气得差点把宣纸撕了,对着空气怒骂道:“我真是服了!不识字你还搁这写字回信?你直接画个叉画个圈也行啊!写这鬼画符给谁看呢!”

      他费劲巴力地研磨写字,还担心他们看不懂,结果倒好,这两人压根就不识字,他写的那些话,怕是连一个字都没看懂,合着他刚才的一番忙活,全都是白费功夫!

      更让他崩溃的是,为了辨认这四个字,他前前后后花了足足半个时辰,这会儿黄花菜都凉了,就算他想再写一封信,再派信鸽传过去,都赶不及了,指不定那两个蠢货,还在按着原主以前的吩咐,在三皇子府里瞎转悠,搜罗所谓的丑闻呢。

      沈禾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胸口堵得厉害,上辈子码字被读者催更,被编辑催稿,这辈子穿书了,还要被两个文盲眼线气到吐血,他这牛马的命,简直是刻进骨子里了。

      “真是服了这群猪队友!”沈禾把宣纸狠狠摔在桌上,气得直跺脚,却又无可奈何。

      现在再传信已经来不及了,他总不能大半夜闯进三皇子府找人,那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吗?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祈祷那两个眼线机灵点,别傻乎乎地暴露了,也祈祷洛望舒暂时没发现这两人的存在,能给他多争取点时间,等过几日,再想办法亲自去处理。

      沈禾瘫坐在椅子上,看着桌上那张三蹦子都追不上的赴宴回来,又被文盲眼线气到肝疼,他只觉得头都要炸了。

      五千字的剧情记录还没开始写,眼线的事又出了岔子,还要时时刻刻提防着洛望舒这个白切黑,这日子,简直比在现代当牛马作者还要难上十倍。

      他抬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看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认命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先不想那些糟心事了,活命要紧,先把今天的五千字剧情记录肝出来再说,要是逾期了,挨电击都是小事,万一触发重度惩罚,直接坠崖喂狼,那可就真的玩完了。

      沈禾打开电脑,看着屏幕上弹出的任务提示,深吸一口气,指尖落在键盘上,开始噼里啪啦地敲了起来。

      窗外的夕阳渐渐落下,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映在古色古香的房间里,与这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他这个来自现代的牛马作者,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一边应付着步步惊心的生存危机,一边还要被系统逼着码字,这场以活命为目的的逆袭之路,才刚一开始,就充满了坎坷。

      而他不知道的是,此刻的三皇子府百花亭里,洛望舒看着沈禾离去的方向,手里把玩着那支玉簪,漆黑的眼底闪过一丝深意,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无人察觉的笑意。

      今日的沈砚枝,倒是和往日里那般跳梁小丑的模样,截然不同。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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