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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桑桑笨蛋 ...

  •   池言又揉了揉他的脑袋,心想以后就当个小宠物养着算了。
      在这末日里,他快无聊疯了,每天的生活除了杀丧尸,就是杀丧尸。

      江桑洗完澡,衣服都湿了,也没有新衣服,不过丧尸也不怕冷,湿了就湿了吧。
      ……

      当晚,程之佑开着车在村子里绕了十几圈,搜遍了每一片林子,解决了十几只感染病毒的变异动物。丛林里确实有丧尸的脚印,但那家伙不知躲到了哪里。

      已是深秋,早上六点半天才蒙蒙亮。等阳光终于透进森林时,江桑昨天才洗干净的身子,今早又跑到玉米地里刨食去了,在泥里滚了一圈,浑身脏兮兮的。
      唯独那张脸还算干净,白白嫩嫩的,脸上那些灰色裂痕不但不丑,反倒有种说不出的顺眼。

      池言叹了口气:“他怎么又饿了?昨天吃得比我还多。”

      半小时后,江桑满载而归,怀里抱满了玉米。
      他颠颠儿地跑到程之佑跟前,指着玉米又指着柴火,眼巴巴地望他:“烤……烤玉米……”

      程之佑:“……”

      这世上挑食的丧尸,恐怕就他一个了。连玉米都要烤着吃,倒是挺会享受。

      程之佑冷声:“池言,你去烤。”

      池言没办法,耷拉着脑袋过去捡柴生火。小丧尸跟在他屁股后头,高兴得浑身直抖,怀里的玉米都快掉光了。

      今天的早餐,是烤玉米。

      程之佑正用纸巾擦枪,随手举起来试着瞄准,原地转了一圈。透过瞄准镜,他看见了江桑圆溜溜的脑袋,头发天然卷蓬松柔软,小丧尸像是感应到什么,猛地抬头,下意识抱住了脑袋。

      池言吼道:“程之佑!你别吓他,小孩胆儿小!”

      江桑特别珍重他这颗脑袋。每次只要程之佑端起枪,他就会条件反射地抱头,又呆又傻。

      程之佑收了枪走过去。江桑正疯狂啃玉米,两边嘴角都染上了黑灰。见他过来,小丧尸举起一个玉米递过去:“吃……”

      程之佑也不是铁打的,确实有点饿,终于伸手接了。

      江桑冲他呲着牙笑,嘴里那四颗小虎牙白得发亮。
      他的瞳孔和其他丧尸一样空洞无神,脸上苍白如纸,摸起来也没有温度,可皮肤却又软又嫩,真是怪了。

      程之佑第一次觉得丧尸长得也可爱,他拿出手机,拍个照留个纪念。

      程之佑咬了口玉米,瞥见江桑和池言挨得极近,两个人贴在一块儿,池言还在喂他。

      程之佑低声道:“别跟他走太近。要是带回去还是救不了,关系越好,到时候越难受。”

      池言捏了捏小丧尸的脸:“跟你这个大冰山没话聊。你就是嫉妒咱俩关系好。”

      关系好?江桑昨天还冒着生命危险救他呢。
      这个没脑子的呆尸,只要有吃的,对谁都好。

      突然,远处传来汽车轰鸣。两辆军用吉普驶来,几个士兵端着枪,为首穿迷彩服的男人气势汹汹,带着人往这边走。

      池言腾地站起来:“坏了,远哥来了!”

      陈远卿是他们部队的精英,比程之佑大两岁,认识多年。他长得又高又壮,就是脑子不太灵光,性子直。

      程之佑站起身。虽然他小两岁,但陈远卿终究是他部下,得听他的。

      陈远卿一看见那只吃玉米的丧尸,直接抬枪瞄准:“你们把丧尸放在身边?!真是疯了!!”

      江桑吓得玉米都掉了,下意识就往程之佑身后躲。
      池言刚想伸手护他,没想到这孩子直接往长官背后钻,好家伙?还知道这儿谁最大?

      程之佑瞥了身后一眼。小丧尸紧紧贴在自己背上,大概是看见这么多拿枪的,吓应激了,浑身都在抖。

      “阿远,先把枪放下。他不会咬人。”

      陈远卿眉头紧皱:“之佑!池言胡闹,你也疯了?你父母失踪半年下落不明,我爸妈死了,不就是被这些东西害的?”

      陈远卿从军校起就在为国效力。丧尸袭城那天,他的父母、哥嫂、侄子,一家人被咬得尸骨无存。从此他恨透了丧尸,见一个杀一个,半夜都不带歇的。

      池言也跟着解释:“他真不是普通丧尸!昨晚之佑被感染病毒的野狼袭击,这小丧尸还冲上去帮忙呢!”

      陈远卿听了这话,才稍稍放松警惕,又多瞧了那小丧尸一眼。

      江桑的眼睛是灰白的,没有黑色瞳孔,皮肤苍白,脸上有灰痕,这个世界的丧尸感染后都会基因突变,长出尖牙。

      但不同的是,大多数丧尸头发掉光,眼球凸出,身形佝偻,脸皮松垮狰狞,动作僵硬缓慢。这些特征他都没有,反而长得挺顺眼。

      陈远卿沉声道:“他已经感染了病毒。科学家那边所有血清都失败了,没有药能治。程之佑,我要杀了他。”

      程之佑直接下令:“池言,你和陈远卿现在出发,分头行动,去云城搜救难民。任务完成汇报给我。士兵撤离,我单独行动,带着江桑。”

      陈远卿瞪大眼:“你为了一个丧尸,把自己置于危险?!”

      池言也左右为难:“要不我陪你吧,就咱俩在这个区继续找。远哥,你带人去城区,完事儿基地汇合。”

      程之佑面无表情:“这是命令。”

      男人的话如冷冰冰的风雪,眼底没有半点情绪。一身清冽气息,站在那儿气宇轩昂。所有士兵齐声回应:

      “是,长官!”

      程之佑的本事大家都知道。曾一人清空整座城的丧尸,轰动全国,直接任命为最高级指挥部长官。没人不听他的。

      池言只好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他拍了拍江桑的胳膊:“宝宝,小心点啊,等我完成任务回来找你。”

      江桑茫然地望着他,眼里满是不舍,出声问:“去哪……”

      陈远卿愣了愣。怎么还会说话?他居然还剩一点神智?难道真的能救?

      池言逗他:“去吃好吃的。”

      江桑一听有好吃的,下意识想跟过去,可看见那些拿枪的士兵,又退了回来,缩在程之佑身后。

      陈远卿往后退了几步:“你自己注意安全。附近还是留几个队帮忙吧,回基地太远了。”

      程之佑没回答,只是让他们撤离。他也怕江桑哪天彻底变成丧尸,只有他一个人,危险反而少些。

      几分钟后,所有人撤离。这就是程之佑的威信,他决定的事,没人能动摇。

      江桑扯了扯他的衣角,表情无辜。他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这个人护住了自己,不然刚才就被爆头了。

      程之佑重新坐回火堆旁,像是在自言自语:“跟着我也没什么好处,只有危险。丧尸多的时候,我也护不了你。要不是有研究价值,谁会带着你。”

      他嘴硬心软。若不是想护着这条命,也不会这样。
      灾难面前,人性犹存。小男孩也一定很想找到自己的父母吧。

      江桑啃着玉米,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程之佑的脸没有被刘海遮住,干净利落,短碎发看起来很清爽,肤色偏白,鼻梁高挺,那双桃花眼迷人,静下来时,让人觉得很温柔。

      程之佑:“丧尸晚上才出没。我们晚上要进林子,找那些脚印的下落。你可以待在车里,也可以跟着我。”

      江桑好像听懂了,回答:“跟……跟着。”

      程之佑拿出胸前的工牌,放到他眼前:“我叫程之佑。要是走丢了,遇到其他士兵,报我的名字,让他们打我电话,能保你一命。”

      江桑只听懂了三个字。
      他的名字,程之佑。

      吃完早餐,程之佑回到车里,脱下作战服。
      昨天的衣服都脏了破了,他走进一间废弃瓦房,就着水龙头简单冲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

      他出来后,江桑又看愣了。

      男人一身利落的黑色军装,高立领遮住喉结,银色纽扣闪闪发亮。肩章纹路清晰,衣领下方垂着一条银链,斜着连在外套的黑色披风上。

      黑色长裤显得双腿愈发修长,狙击枪背在身后,皮靴侧边插着匕首,腰间的皮质斜挎包里是配枪,勾勒出它完美的身材比例。

      江桑脑海里冒出一个陌生的词,好帅。

      “衣服……” 江桑指着。

      程之佑认真教导他:“昨天那套衣服被野狼抓破了,也没什么防护作用。这是长官的军装。以后看见穿这种衣服的人,都要立马躲起来。”

      江桑点点头,其实没太听懂。他眼睛直勾勾盯着程之佑,缓慢走过去,趴在男人胸口,研究那枚徽章,又伸出两只小手,摸到了结实的胸肌。手感真好。

      还是一只好色的小丧尸。

      程之佑抓住他的手:“别总碰我。”

      “哦。” 江桑和他待在一起,也有了人感。

      程之佑躺在帐篷里,稍微打个盹休息下,才有精力晚上去找丧尸和难民下落。

      江桑也钻进帐篷里,手上拿着两个烤玉米,挨着程之佑躺下,两人背靠背,就这样贴着睡。

      程之佑心烦意乱,虽然他是丧尸,但终究是个男人,两个大男人同床共枕,像什么话?他不知道保持距离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桑桑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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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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